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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财政经费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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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局
2020年10月30日  
 索 引 号 1040819342/2021-11325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0-10-30
 发布机构 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2019年度 四川省仁寿县卫生健康局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0年10月30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职能参照省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职能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的规定”设立仁寿县卫生健康局,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有:     

1、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县关于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拟订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全县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卫生计生工作。     

2、负责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负责辖区内涉及饮用水产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及其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负责辖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变更、延续备案工作。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建立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推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增补目录;严格执行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8、组织实施促进全县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0、组织拟订全县卫生计生人才和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1、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2、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国家、省、市要求,组织卫生计生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13、组织拟订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加强对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监督指导。     

14、负责县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领导、外宾来县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征兵、招生、招聘(录用)等体检工作。     

15、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干部保健委员会、县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县政府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县献血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6、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民生任务全面完成。2019年,我局民生工程任务共8项,已全部完成或超额完成。一是免费对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目标任务100例,完成141例。二是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目标任务93%,完成98.25%。三是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目标任务80%,完成90.81%。四是开展应急救护培训目标任务2000人,完成3266人。五是计生奖励扶助保障。确认奖励扶助对象22916人,奖扶资金年底前拨付到位。六是计生特别扶助保障。确认特别扶助对象1308人,半年特扶资金已拨付到位。七是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覆盖人次目标任务为8.25万人,完成134823人。八是创建省级及以上卫生乡镇目标任务为4个,完成5个,正在申请命名。

2.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全系统有在建项目4个,分别为县中医医院新区医院新建项目、县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建项目、县第二人民医院扩建项目、汪洋中心卫生院扩建项目,4个项目总投资约10.4亿元,规划建设总面积16.77万平方米,预计新增床位1208张。截至目前,县中医医院项目主体框架已封顶,完成投资1.96亿元;县妇幼保健院项目主体工程分部已验收合格,完成投资2.8亿元;县第二人民医院项目主体工程已完成,完成投资4864万元;汪洋中心卫生院项目主体结构已封顶,完成投资4490万元。

3.医疗服务提质增效。一是狠抓医疗机构品质提升。大力实施品牌战略,不断强化医疗机构核心竞争力,全县建成二级以上医院7个(县医院、中医院、妇保院、二医院、精保院、运长医院、中鑫医院),其中县中医医院、县人民医院“三级甲等”医院创建工作分别于2018年11月、2019年10月接受评审,群众在家门口即可享受“三甲”医院服务。县人民医院连续入选“全国百强”县级医院,全县建成重点专科省级6个、市级3个,在建市级重点专科7个,县域医疗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稳步提升县域内就诊率。二是强化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全面启动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并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院长和领导班子成员的重要参考。三是科学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印发《全县医疗系统过度医疗专项整治方案》,聚焦“大处方、滥检查、泛耗材”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强力整治违规收费、过度诊疗等行为。2019年前三季度,全系统门诊人次255.17万人,住院人次19.55万人,门诊次均费用167.34元,同比增长11%,住院次均费用5038.36元,同比增长9%。对医疗费用指标超常增长医疗机构进行通报预警和督促整改,加强问责处理。四是医改创新效果明显。整合禾加片区乡镇卫生院,成立禾加区域医疗中心,在全省率先建立基层区域医疗中心,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通过数据分析,医院诊疗量持续提升(病人回流),群众就医满意度、获得感明显增强。仁寿建立基层区域医疗中心的做法对落实国家分级诊疗制度、把病人吸附在基层具有重大意义,创新举措获得省市卫健部门高度认可。五是积极探索医联体建设。主动对接成都高级别医院,探索建立以技术支持、学科支撑、人才培养等为合作方式的医联体模式,县妇幼保健院与华西附二院医联体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已进入医院与政府签订协议阶段,将进一步提升我县妇幼保健机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和医疗技术水平。六是大力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以坚持中西医并重,贯彻实施“一法一纲要”,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今年利用项目资金打造中医药集中服务区(中医馆)2个,全县累计建成中医馆24家、中医角248家,全县中医门诊诊疗达107万余人次,占比42%,中医药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七是强化医疗急救能力建设。在全部18个急救站点统一安装院前急救调度平台,新购置救护车17台投入使用,使院前急救更加安全、快捷、规范。120指挥中心全年处理突发事件213起,提供大型活动医疗保障88次,全年调派车辆13512次,救治病人数11987人。开展急救知识普培训、救护员技能培训分别达16700人次,1600人次。八是持续改善医疗服务。深入贯彻落实《仁寿县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全力推动医疗机构建立远程医疗等7项工作制度,创新急诊急救、护理服务、多学科诊疗等12项医疗服务,着力解决疑难复杂疾病和住院手术等“堵点”问题。在县人民医院推行患者一站式服务,减少患者办事来回跑;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开展医疗服务品质和患者满意度第三方测评,促进医疗机构科学规范管理,有效提升医疗服务品质,切实改善群众就医体验。

4.公共卫生上档提速。一是多措并举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按照“以基层为重点”、“县级强、乡级活、村级稳、上下联、信息通”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基层卫生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城乡居民电子健康建档率98.25%,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95.38%,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94.54%。大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县常住人口、重点人群、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率分别为50.04%、72.63%、100%。二是综合治理提升疾病防控能力。狠抓免疫规划,全县共完成315664剂次疫苗接种,一类疫苗接种率99.27%,无脊灰、白喉、破伤风、流脑、钩体报告。狠抓传染病管理,开展疫情监测和预警分析,全县无甲类传染病报告,全县无传染病暴发流行等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狠抓重点疾病防控。强化艾滋病、血吸虫病、结核病、重性精神病防治,截至10月,共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512例(其中死亡27例),较去年同期上升17.97%,其他重点疾病防控指标均达到或符合要求,防控成效明显。三是突出重点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大力开展母婴保健宣传,强化助产机构质量控制,建立孕产妇、新生儿绿色急救通道,提高医务人员对孕产妇危重症的早期识别、干预和救治能力。2019年孕产妇死亡0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3.55‰,婴儿死亡率2.18‰,妇幼核心指标均控制在全省较低水平,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有效提升。四是综合监督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大力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治理行业乱象等专项整治和医疗卫生、公共卫生、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全年查处案件105件(立案4件),共处罚金62.122万元。探索建立了打击非法行医“1234”仁寿模式(一巡查、二报告、三核实、四打击),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工作多次在省、市做经验交流,全县诊疗秩序持续好转。五是凝心聚力提升城市品质。在2018年11月通过省级卫生县城复审验收基础上,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趁热打铁,全面启动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该项工作已于今年3月全面铺开,并纳入县委目标绩效考核,拟于3年内创建成功。县爱卫办、县卫生健康局作为牵头部门,在大力推进健康教育促进,提高群众自我防病意识和健康素养的同时,积极汇报、主动作为,举全局之力,将国家卫生县城创建作为头等重要的任务狠抓落实,建立问题台帐清单,坚持部门联动,坚持通报问责,聚焦热点难点,狠抓排查整治,凝心聚力实施创卫攻坚工程,创卫成效明显。圆满完成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和无烟单位等各类爱国卫生创建任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5.全面两孩深入实施。一是做细做实基础工作。以出生人口统计监测、全员人口信息核查比对、优化生育登记服务为重点,夯实基础工作。截止10月底全县出生人口11403人,死亡人口9424人,人口出生率6.9‰、死亡率5.7‰、自然增长率1.2‰。全县办理生育登记9917例,审批特殊情形再生育7例,违法生育114人,征收社会抚养费96.64万元。二是精准落实“两奖一助”政策。准确核实锁定2019年享受政策人数,其中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41281人,奖励扶助对象22916人,国家特别扶助对象1308人,手术并发症纳入特扶350人,市级特别扶助83人。各类奖励扶助资金共计3644.682万元,上半年已兑现552.96万元,剩余3091.722万元,将于11月30日前通过“一卡通”直发到对象。计生“两奖一助”工作受到市卫健委通报表扬。三是扎实推进计生特殊家庭关怀关爱工作。将全县计生特扶对象全部纳入免费体检范围,免费体检1308人次;全县计生特殊家庭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100%;建立健全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关怀系统,实施“一对一”、“多对一”联系帮扶制度,定期开展走访慰问。

6.健康扶贫成效明显。按照“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掉队”的要求,深化健康扶贫“五大行动”,严格落实“十免四补助”政策,深入开展脱贫攻坚问题大排查、大整治。贫困患者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均控制在10%以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100%、医保参保率达100%、免费体检率88.62%;免费白内障复明手术、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晚期血吸虫病治疗、抗结核治疗、住院分娩人数等10余项指标全部符合考核要求。全面落实医疗救助制度,积极救助重大疾病贫困患者200余人次,救助金额50余万元,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贫困群众健康保障水平全面提高,贫困群众因病致(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7.保障工作统筹推进。一是狠抓扫黑除恶治乱。局党委高度重视、强化宣传、深挖线索、全面摸排、铁腕治乱,共排查线索22条,本部门核查线索18条,上报线索4条、核查交办线索6条。将违规挂证行医、游医巫医流串作案、医院周边整治等列为行业乱点乱象整治重点,坚持对涉医黑恶势力“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损害群众健康利益的行为,营造安全的就医环境。二是强化老龄健康服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探索发展新型健康业态,重点支持符合规划、县内短缺、专科特色、符合健康服务业发展政策的新型康养结合、医养融合项目,县中医医院新区医院拟规划二期康养中心项目,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健康养老产业。深入学习贯彻《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开展舞蹈、歌唱、书画、钓鱼、门球等比赛10余场次,不断丰富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利用元旦、春节、重阳等节日,广泛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发放慰问金和礼品,让老年人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三是强化财务统计工作。建立完善政府采购、“三公四费”管理、经费报销等制度,严格审批程序,严肃财经纪律,财务管理不断规范。截止10月,全系统业务收入13.5亿元,同比上升12%;结余5600万元,同比上升5.5%。向上争取资金1.3674亿元,化解债务4438万元,申请医院建设专项债券5600万元。四是强化人才工作。推进人才增量提质,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100余名,缓解卫生人才总量不足问题,完成全科医生转岗培训130人。实施“凤凰引智计划”、“名医培养战略”,组织实施院校毕业生双选会,加强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力度。五是强化宣传工作。与县融媒体中心合作,通过“大美仁寿”手机APP推送卫生健康工作动态、健康知识、医生坐诊时间等信息30期,在市级以上媒体上稿219篇;组织开展“5.12”国际护士节“服务天使”网络评选活动,弘扬白衣天使敬业奉献精神。加强网络舆情监测与处置,无重大负面舆情发生。六是强化安全生产。严格落实“一包一”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职责,全系统843个医疗卫生卫生单位(含村卫生室)全部明确了监管责任人,坚持每月开展安全隐患现场排查1次,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4次,全系统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七是强化信访维稳。建立健全信访维稳工作机制,密切关注村医生、计生特殊家庭、涉军公益性岗位人员等群体,及时排查化解涉稳隐患,全年处理信访件190件,同比下降10.2%。八是强化建议和提案办理。严格履行建议提案办理法定职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和提案5件,代表、委员满意率100%。

二、机构设置     

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二级单位7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73个。     

纳入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仁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     

2.仁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仁寿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     

4.仁寿县急救指挥中心     

5.仁寿县计划生育指导站     

6.仁寿县人民医院     

7.仁寿县中医医院     

8.仁寿县妇幼保健院     

9.仁寿县精神卫生保健院     

10.仁寿县卫校     

11.仁寿县骨科医院     

12.仁寿县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3.仁寿县宝飞镇卫生院     

14.仁寿县慈航镇卫生院     

15.仁寿县富加中心卫生院     

16.仁寿县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7.仁寿县汪洋中心卫生院     

18.仁寿县钟祥中心卫生院     

19.仁寿县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仁寿县清水中心卫生院     

21.仁寿县宝马镇卫生院     

22.仁寿县龙马中心卫生院     

23.仁寿县北斗中心卫生院     

24.仁寿县始建中心卫生院     

25.仁寿县松峰乡卫生院     

26.仁寿县满井中心卫生院     

27.仁寿县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8.仁寿县洪峰乡卫生院     

29.仁寿县彰加中心卫生院     

30.仁寿县龙正中心卫生院     

31.仁寿县涂家乡卫生院     

32.仁寿县禾加中心卫生院     

33.仁寿县双堡乡卫生院     

34.仁寿县河口乡卫生院     

35.仁寿县板桥乡卫生院     

36.仁寿县新店乡卫生院     

37.仁寿县中农镇卫生院     

38.仁寿县合兴乡卫生院     

39.仁寿县天峨镇卫生院     

40.仁寿县黑龙滩中心卫生院     

41.仁寿县文宫中心卫生院     

42.仁寿县珠嘉镇卫生院     

43.仁寿县四公镇卫生院     

44.仁寿县曹家镇卫生院     

45.仁寿县里仁镇卫生院     

46.仁寿县文林镇卫生院     

47.仁寿县鸭池乡卫生院     

48.仁寿县禄加中心卫生院     

49.仁寿县兴盛镇卫生院     

50.仁寿县观寺镇卫生院     

51.仁寿县景贤乡卫生院     

52.仁寿县中岗镇卫生院     

53.仁寿县鳌陵乡卫生院     

54.仁寿县向家镇卫生院     

55.仁寿县古佛乡卫生院     

56.仁寿县识经镇卫生院     

57.仁寿县视高中心卫生院     

58.仁寿县虞丞乡卫生院     

59.仁寿县兆嘉乡卫生院     

60.仁寿县藕塘乡卫生院     

61.仁寿县大化镇卫生院     

62.仁寿县板燕乡卫生院     

63.仁寿县元通镇卫生院     

64.仁寿县谢安乡卫生院     

65.仁寿县方家镇卫生院     

66.仁寿县石咀乡卫生院     

67.仁寿县农旺镇卫生院     

68.仁寿县青岗乡卫生院     

69.仁寿县城堰乡卫生院     

70.仁寿县高家镇卫生院     

71.仁寿县玉龙镇卫生院     

72.仁寿县促进乡卫生院     

73.仁寿县龙桥乡卫生院     

74.仁寿县曲江镇卫生院     

75.仁寿县凤陵乡卫生院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2,079,64.02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27120.41万元,增长15.00%。支出总计189709.52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21149.99万元,增长12.55%。主要变动原因是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医疗收入及医疗业务成本等因素收支同步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汇总单位: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2,079,64.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371.21万元,占19.8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10.00万元,占2.7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159895.76万元,占76.89%;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987.05万元,占0.47%。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汇总单位: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89709.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470.50万元,占87.75%;项目支出23239.02万元,占12.2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汇总单位: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7081.21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9956.07万元,增加26.82%;支出总计47081.21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9956.07万元,增长26.82%。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增加了县妇幼保健院、中医医院迁建项目经费。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371.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1.81%。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6388.91万元,增长18.26%。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增加了全县17辆120救护车辆配置、县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汇总单位: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371.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76.30万元,占9.61%;卫生健康支出36035.82万元,占87.10%;城乡社区支出220.00万元,占0.53%;农林水支出275.00万元占0.66%;住房保障支出864.09万元,占2.09%。(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汇总单位: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1,371.2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299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2712.72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931.05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支出决算33.53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1755.13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489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5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支出决算949万元,完成预算100%。

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精神病医院(项):支出决算389.05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妇产医院(项):支出决算3759.84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支出决算1057.16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支出决算797.13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支出决算6303.49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支出决算2493.33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支出决算2572.79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支出决算670.8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支出决算115.56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精神卫生机构(项):支出决算438.62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8294.25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支出决算631.87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支出决算2万元,完成预算100%。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支出决算997.18万元,完成预算100%。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3237.46万元,完成预算100%。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72.59万元,完成预算100%。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854.96万元,完成预算100%。

26.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支出决算149.59万元,完成预算100%。

2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220万元,完成预算100%。

2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支出决算54.99万元,完成预算100%。

2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220万元,完成预算100%。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864.09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842.1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520.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6,321.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34.12万元,完成预算98.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对医疗卫生机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的控制。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98.18万元,占93.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5.93万元,占6.73%。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汇总单位: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8.18万元,完成预算98.6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328.23万元,增长193.13%。主要原因是2019年购置17辆120急救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425.0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7辆,金额425.0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8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8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3.18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医疗救助、卫生监督(具体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5.93万元,完成预算97.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27.04万元,下降42.93%。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对医疗卫生机构公务接待费的控制。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5.9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18批次,397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5.9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主要用于接待各项业务工作达标创建,迎接上级检查、项目工作验收等事项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5710.00万元。用于县中医医院迁建5600.00万元,社区债务贴息90.00万元,建设前期费用20.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仁寿县卫健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6.49万元,比2018年增加679.77万元,增长536.43%。主要原因是正常业务开支增长,增长的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县老龄委及县急救中心并入局机关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仁寿县卫健系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5.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5.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单位医疗设备及办公设备设备购置及保安、保洁服务外包采购(具体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5.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1.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9.84%。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仁寿县卫健系统共有车辆8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3辆、其他用车7辆,其他用车主要用于疫苗冷链转运。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9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1台(套)。(注:数据来源财决附03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1个政策开展了政策性绩效评价,对1个部门进行了整体支出绩效评,对0个项目进行了项目绩效目标制定。     

本部门按要求对仁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仁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严格执行各项内控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较为规范。严格按照县财政局统一要求对预算信息进行公开,并经人大审核。三公经费未超预算。对固定资产建立电子台账管理,并及时向国资部门上报资产报表。总体评价较好。   

组织了1个财政政策性绩效评价(2018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参保费政策),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政策的实施,产生的社会效益有:减少老年人意外伤害引发的矛盾和纠纷,有利于缓解社会保障压力。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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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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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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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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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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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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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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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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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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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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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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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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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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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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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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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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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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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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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仁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仁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见附件1。     

组织对2018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参保费政策开展了绩效评价,《仁寿县卫生健康局关于2018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参保费政策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2。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疗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9、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民政管理事务(0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就业补助(07)抚恤(08):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老龄事务、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公益性岗位补贴及死亡抚恤金等。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01)公立医院(0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03)公共卫生(04)中医药(06)计划生育事务(07)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医疗救助(13)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9):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综合医院、中医(民族)医院、精神病医院、妇产医院、其他公立医院、城市社区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公立医院、城市社区卫生机构、中医(民族医)药专项、其他中医药支出、计划生育服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其他医疗救助及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等。。     

11、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仁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   

为全面客观评价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县本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仁财绩〔2019〕1号)文件精神,绩效评价联合工作2小组严格遵循“全面覆盖、规范实施、确保质量、注重成效”的工作原则,于2019年10月12日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现场绩效评价,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仁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成立于2003年12月,是县卫健局直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科、信息中心、基层医疗卫生、医疗卫生专项、公共卫生、职业卫生等6个中队(科室)。   

(二)人员情况。根据仁编办〔2007〕33号文件进行机构设置和设置人员编制。大队核定编制44人,在编在岗43人,空编1人。其中:参公事业编制44人。实际临聘6人。退休11人。   

(三)职能职责。依照国家卫生法律法规,履行卫生监督执法职能,负责全县生活饮用水、医疗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及卫生应急等监督执法工作。   

二、财政资金收支预算情况   

(一)收入安排情况。   

仁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18年年初预算收入481.15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基本支出472.15万元,项目支出9万元。2018年实际预算收入708.23万元。预算支出708.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4.38万元(追加基本支出222.23万元),项目支出13.85万元(追加项目支出4.85万元)。   

(二)支出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情况       

年初预算人员支出313.98万元(其中:人员基本支出124.03万元,津贴补贴及绩效工资82.85万元,临时人员补助7.2万元,五险一金99.9万元),公用经费158.17万元。        

执行中追加基本支出222.23万元。主要是:人员支出201.33万元(其中:2017年目标考核奖励123.08万元,人员经费78.25万元),五险一金20.9万元。   

2、项目支出情况年初预算项目支出9万元,主要是用于快速检测成本费支出(其中:项目差旅费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万元,专用材料费1万元)。年中追加预算4.85万元主要是省级财政下达的卫生计生专项资金(其中:民族卫生事业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对口支援金川1人费用2.4万元,卫生计生综合监督2.45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仁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预算编制由县卫生健康局汇总按时报送县财政审核,并通过人大批复,按时公开到政府门户网站。   

(二)执行管理情况。   

1、三公经费管理情况仁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共有公车2台,为非执法执勤特种专用车。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14.3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3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96万元。三公经费支出未超预算支出。   

(三)综合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相关内控制度,综合管理情况较好。建立了:足球即时比分《落实〈仁寿县严肃财经纪律“十严禁”〉实施细则》的通知、项目建设管理制度、预算业务管理制度、收支业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实施办法、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四)整体绩效。   

仁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按时保质完成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重大工作任务,履行卫生监督执法职能。2018年仁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无重点项目支出,故未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仁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严格执行各项内控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较为规范。严格按照县财政局统一要求对预算信息进行公开,并经人大审核。三公经费未超预算。对固定资产建立电子台账管理,并及时向国资部门上报资产报表。总体评价较好。   

(二)存在问题。1、未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存在无预算支出。2018年县财政预算临聘人员2人7.2万元,实际聘用6人,无预算支出23.6万元。2、资产管理信息台账未健全。部分资产未明确资产使用责任人只有电子版台账,纸质台账未动态调整。   

(三)改进建议。     

 1、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临聘人员管理严格按照《足球即时比分<仁寿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仁人社发〔2019〕222号)执行。      

2、建议仁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建立资产管理信息纸质台账,明确资产使用责任人,便于存档备查。   

附件2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关于2018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参保费政策绩效评价报告    

为全面客观评价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效率,根据预算法《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19年5号])相关规定,我单位对2018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参保费政策进行绩效评价,现将项目执行情况及绩效评价结论报告如下:   

一、财政政策基本情况按眉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眉山市民政局 、眉山市财政局 、眉山市金融办《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眉老委办发〔2016〕14号)文件精神的要求,开展我县特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该政策落实是由原县老龄办牵头,统筹协调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组织、实施,县民政局负责推动落实重点老年人群体、特殊困难群体和优抚对象等老年人的意外伤害保险兜底和统保工作。县财政局对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县金融办负责统筹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与其他保险工作的开展,加强与保险行业的协调沟通。该政策落实由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已纳入县的民生工程,该政策的落实先由各乡(镇)认真核实脱贫家庭老年人、扶贫对象老年人、低保对象老年人、特殊老年群体和优抚对象老年人,并将数据报县老龄办,统计兜底人数,每位老人应缴保费50元/人.年,由县财政统筹解决缴费每人40元/人.年,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捐赠10元/人.年完成统一参保。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现场评价抽样选点情况专项资金是按有关财务会计制度执行进行检查,核实会计核算是否真实、规范。   

(二)政策总体评价2018年7月2日县财政局把2018年特殊老年人群体参加意外伤害保险费347.392万元拨付到民政局,县民政局于2018年7月9日把347.392万元参保费拨付给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市分公司,为全县86848人特殊老年人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全面完成全县特殊老年人全部参保。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对防止老年人因意外伤害返贫,减轻老年人及其家庭经济负担,减少因老年人意外伤害引发的矛盾和纠纷,有利于缓解社会保障压力,有利于提高老年人个人和家庭抗风险能力。例如鳌陵乡柴某某于2018年5月1日政府出资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一份,2019年3月6日骑三轮车发生意外导致死亡,中国人寿仁寿县支公司接到家属报案后经调查核实,符合赔付条件,赔付意外身故金20000元,让老年人获得了安全感、幸福感。   

三、政策绩效情况   

(一)经济性(相关性)   

1、科学性特殊老年人是社会的困难群体,发生意外伤害的风险巨大,且收入低,抗风险能力差,所以由政府进行财政兜底和统保工作是科学的。   

2、合理性全县特殊老年人群体数量众多,政府进行财政兜底资金巨大,保险公司通过减免一部分保费的方式来征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费是合理的。   

(二)效率性   

1、管理效率。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由县老龄办做为业务统揽部门,明确了职能、职责,提高了管理效率。   

2、保障效率。老年人发生意外伤害,保险公司能够及时跟进,及时理赔,保障了老年人的应得权益。   

3、政策效率。严格执行眉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眉山市民政局 、眉山市财政局、眉山市金融办《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眉老委办发〔2016〕14号)文件精神。   

(三)效益性   

1、社会效益。减少老年人意外伤害引发的矛盾和纠纷,有利于缓解社会保障压力。   

2、满意度。服务对象很满意;上级主管部门对这项民生工程也很满意。   

(四)公平性。   

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财政兜底和统保工作针对五类人群做到应保尽保,全覆盖。   

(五)可持续性。   

1、持续运行。推动老龄工作,服务老年人,有效应对老龄化挑战,实现全面小康。   

2、持续需求。每一位老人都需要长期予以政策支持。   

3、重复性。上一年度政策完后,下一年度又要重新制定,落实。   

四、存在问题政策宣传还没有完全到位;老年人保险意识还不强;理赔服务要继续提高,寿险公司要继续加强理赔服务工作。   

五、相关建议提高保险标准,让困难老人不能因意外伤害加剧家庭负担;扩大兜底面,让每一位老人都能享受政策红利。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附件【2019部门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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