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残疾人联合会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国残联《章程》和2002年县政府办关于“县残联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规定,设立仁寿县残疾人联合会,为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有:
1.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向政府有关方面反映残疾人的意见和要求,为残疾人服务;
2.协助政府制定、实施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政策和计划;
3.组织、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职业培训、文化体育、福利救济和辅助用品用具供应等工作;
4.团结教育残疾人,做好残疾人的思想工作;
5.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力量为残疾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6.统筹向社会开展为残疾人事业募捐的活动,加强对残疾人事业费和残疾人福利基金的管理,坚持帐目公开,接受社会和审计、财政部门的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7.兴办经济实体,为残疾人事业积累资金;
8.开展残疾人事业交流活动;
9.承担政府委托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我县残疾人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省残联“5335”战略和眉山市残疾人工作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工作主线和“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残疾人也不能少”的目标要求,以持续深化“量服”工作为抓手,扎实推进残疾人民生工程项目,以带领残疾人脱贫奔小康为重点,大力改善残疾人基本生产生活状况,不断推进全县残疾人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是落实好残疾人“两不愁、三保障”普惠政策,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大幅提升。2019年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补贴,为重度及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代缴基本养保,为重度和贫困残疾人代缴医保等,支出3000多万元,实现民生兜底、提标扩面全覆盖。
二是实施好残疾人个性化需求“特惠”政策,重点开展医疗康复、教育资助、就业援助、维权救助等“量体裁衣”式服务工作。2019年为贫困脑瘫儿童、听障儿童、智障儿童、孤独症儿童、重大疾病儿童提供抢救性康复服务,资助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免费配发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免费为肢体残疾人安装大小腿假肢等康复服务成效明显。对小学、初中、高中及大学阶段的残疾学生全部实施生活补贴,残疾人受教育程度持续提升。通过培育扶持残疾人就业示范基地、庇护性就业机构,补贴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公益性岗位就业,开展大规模实用技术培训,不断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发放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等,残疾人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县残联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纳入仁寿县财政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仁寿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县残联为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编制5名,在职人员9个,其中参公管理人员7个,公益性岗位人员2个;退休人员4个,其中当年退休0。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事业单位1个,即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编制7名,其中在编在职人员6个(事业工勤2个),空编1个;汇智公司劳务派遣人员3个。
2019年度收、支总计1622.52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46.27万元,增长37.94%,主要变动原因是残疾人事业经费投入增加及下属单位人员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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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622.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72.52万元,占90.7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0万元,占9.2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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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622.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86万元,占14.23%;项目支出1391.66万元,占85.7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22.5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46.25万元,增长37.94%。主要变动原因是残疾人事业经费投入增加及下属单位人员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2.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76%。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38.66万元,增长42.43%。主要变动原因是残疾人事业经费投入增加及下属单位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2.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04.59万元,占95.39%;卫生健康支出6.55万元,占0.44%;农林水支出51.04万元,占3.47%;住房保障支出10.34万元,占0.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472.5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4:支出决算为5.97万元,完成预算100%。
2080505:支出决算为11.57万元,完成预算100%。
2080506:支出决算为0.1万元,完成预算100%。
2080705:支出决算:200.02万元,完成预算100%。
2081101:支出决算为127.28万元,完成预算100%。
2081102:支出决算为295.02万元,,完成预算100%。
2081104:支出决算为355.87万元,完成预算100%。
2081199:支出决算:408.75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2101101:支出决算为4.58万元,完成预算100%。
2101102:支出决算为1.97万元,完成预算100%。
3.农林水2130599:支出决算为51.05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支出决算为10.34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0.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2.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3.01万元、津贴补贴15.81万元、奖金61.21万元、绩效工资21.7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5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5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5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98万元、生活补助6.47万元、住房公积金10.3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万元等。
日常公用经费3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5万元、印刷费1.9万元、咨询费0.45万元、水费1.81万元、电费2.81万元、邮电费2.2万元、差旅费6.14万元、维修(护)费0.33万元、租赁费0.79万元、会议费2.5万元、培训费2.51万元、公务接待费1.23万元、劳务费0.9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9万元、其他交通费5.6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57万元等。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92万元,完成预算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支出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跨年度结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9万元,占57.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3万元,占42.1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9万元,完成预算42.2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19万元,下降1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9万元。主要用于为残疾人开展康复、就业、扶贫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3万元,完成预算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5万元,下降28.9%。主要原因是压减接待费用。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7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2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住宿费、用餐费。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50万元。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县残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7万元,比2018年减少25.56万元,下降39.78%。主要原因是压减非刚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县残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9.8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4.0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5.8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辅助器具全覆盖142.35万元、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69.8万元、残疾人居家托养36万元、购买厨房相应设备1.67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9.8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9.8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县残联共有车辆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未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
本部门还开展了2018年残疾人基本辅具适配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为残疾人配发亟需的基本型辅助器具项目决策正确可行,为残疾人直观解决所盼所需,得到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庭的高度赞誉,项目管理规范有序,项目绩效达到预期的社会效益。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
项目名称 |
2018年残疾人基本辅具适配项目 |
预算单位 |
仁寿县残联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50万元 |
执行数: |
155.2472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150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147.7472万元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7.5万元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为2300名残疾人配发辅具 |
为2755名残疾人配发辅具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适配辅助器具的残疾人人数(≥**人) |
≥2300人 |
=2755人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配发的辅助器具合格率(≥**%) |
=100% |
=100%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 |
有效保障 |
保障到位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关心、理解、支持残疾人的社会氛围 |
明显改善 |
明显改善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提高残疾人融入社会能力 |
有所提高 |
提高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 |
中长期 |
提高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 |
中长期 |
改善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残疾人及家属满意度(≥**%) |
≥8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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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残疾人辅具适配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2018年残疾人辅具适配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208(类)05(款)04(项):指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支出。
10.208(类)05(款)05(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208(类)05(款)06(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2.208(类)07(款)05(项):指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
12.208(类)11(款)01(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208(类)11(款)02(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208(类)11(款)04(项):指用于残疾人事业残疾人康复方面的支出。
15. 208(类)11(款)99(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16. 210(类)11(款)01(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7. 210(类)11(款)02(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8. 213(类)05(款)99(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19.221(类)02(款)01(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积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残疾人辅具适配项目
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县残联负责各类残疾人辅具需求的筛查,按照相关规定安排经费,购买所需辅具,依托专业机构开展适配评估和配发等工作,做好受助残疾人的跟踪随访及后续服务,依托全省“量服”平台完善辅具服务数据库。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在全省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全覆盖工作的通知》(川残函〔2017〕91号)、《中共仁寿县委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2018年十大民生工程及20件民生大事的通知》(仁委〔2018〕80号)中关于“为贫困残疾人适配亟需的基本型辅助器具”。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县财政2018年年初预算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项目资金150万元,在上级下达的2018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中安排辅具适配资金7.5万元,合计155.2472万元。根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按进度申请及拨付。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三年全覆盖,2018年计划在31个乡镇(含2017年3个试点乡镇)实施,2019年实施29个乡镇。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2018年计划在31个乡镇开展辅具适配全覆盖工作,对辖区内95%以上有辅具适配需求的肢体、视力、听力等贫困残疾人进行基本型辅具适配,覆盖人数不低于2300人,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通过配置基本辅具,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提升残疾人融入社会的能力,形成关心、理解、支持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辅具平均标准为500元/件,每位残疾人适配辅具在3件以内。年初计划2300人,安排资金155.2472万元。实际完成发放2755人,人均1-3件,654元,申报内容与实施内容均符合有关规定。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根据《仁寿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 县本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仁财绩〔2019〕1号),县残联成立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安排专人,对照资料清单,收集基础资料,根据自评提纲,完成自评报告交评价组,及时根据反馈信息整改,所有工作完成后资料归档。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县财政2018年年初预算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项目资金150万元,执行中根据中标价据实安排项目资金147.7472万元;在上级下达的2018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中安排辅具适配资金7.5万元,合计155.2472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县财政2018年年初预算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项目资金150万元,执行中根据中标价据实安排项目资金147.7472万元;在上级下达的2018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中安排辅具适配专项资金7.5万元,合计155.2472万元。
2.资金到位。中央专项7.5万元及县级配套资金147.7472万元,合计155.2472万元全部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3.资金使用。为稳步推进该项目工作,我县第一批在三个乡镇试点,第二批覆盖28个乡镇。全部采取招标采购,第一批中标价226675元,第二批中标价1325797元,合计1552472元,全部按规定范围、标准及进度支付,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该项目由仁寿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全年目标任务,在31个乡镇实施,由眉山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派出专业队伍,对需求对象逐一筛查,提供评估结果,统计汇总后,实行网上招标。
(二)项目管理情况
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验收合格后及时组织发放,基本信息全部录入四川省“量服”平台。
(三)项目监管情况。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及主管单位全程参与项目实施每个环节。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2018年6月完成第一次招标,共采购 354 件辅具,验收合格后在7月前完成发放。2018年10月23日完成第二次招标,共3295件辅具,验收后于11月完成发放。
(二)项目效益情况。通过配置基本辅具,改善了残疾人生活状况,提高了残疾人生活水平,提升残疾人融入社会的能力,形成关心、理解、支持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受益残疾人及家属满意度达90%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结合项目自身特点、评价重点及管理办法等要求,为残疾人配发亟需的基本型辅助器具项目决策正确可行,为残疾人直观解决所盼所需,得到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庭的高度赞誉,项目管理规范有序,项目绩效达到预期的社会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
对残疾人基本辅具使用情况未实行回访,对残疾人使用基本辅具情况未进行动态掌握。
(三)相关建议。
一是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完善残疾人辅具适配管理制度。对残疾人基本辅具需求、辅具发放、使用及损坏情况等进行台账管理。二是争取在2019年实现残疾人基本辅具适配全覆盖后,进一步争取省、市、县的项目支持继续实施残疾人辅具适配工作,形成关心、理解、支持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