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占道经营、占道堆码等影响城市市容市貌行为的查处;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对随意倾倒垃圾、排放污水等影响城市环境卫生行为的查处;强制拆除县城规划区内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侵占园林绿地、损坏园林绿化设施和花草树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侵占和损坏城市市政设施、城市照明、环卫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5.行使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不符合规划要求、超出规划标准、违章搭建等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
6.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7.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城市建设、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超范围建设、工程建设废弃土管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8.行使生态环境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9.行使市场监管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协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虚假宣传、欺诈销售、非法聚集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10.行使水利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重拳出击治乱象,基本实现市容整洁有序。
(1)强力整治占道经营乱象。一是取缔纺织、广电、先锋、华光街四处“以街代市”模式,在新城路、滨河路下段、老县医院沿河巷、文林三小前进巷、网贸港园区干道设置临时摊位疏导区,实行摊位划线经营,坐商入店。截至目前,共治理占道经营15358起,其中流动摊贩占道经营10256起,门市占道经营5102起。二是解决金马路便民亭经营遗留问题。从2019年5月20日起,我局通过发布拆除通告、督促自拆、逾期助拆、依法拆除等程序,共拆46个“便民亭”,合理疏通人行道。
(2)大力整治车辆停放乱象。一是新增沿街停车位112个;强化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日常治理,共拖移处理乱停乱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4301辆,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31053车次。二是积极主动协调鑫城公司与和昌未来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引进智慧停车项目,目前正在试运行阶段。
(3)有力整治噪音扰民乱象。通过对城区“划片包干”、定时巡查、劝导等措施,强力整治夜市烧烤摊、广场舞、餐馆、KTV、民宅装修等易制造噪音领域。共处理噪音扰民1751起,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9721份,有效遏制了噪音扰民。
2、常态监管治违建,规整建筑风貌统一。
联合县公安局、住建局、自规局、应急管理局、文林镇政府等部门,严格按照“两拆一增”的原则,对城区内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占用公共资源、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章建筑依法实施治违拆违行动。一是制定并发布了《仁寿县县城规划区违法建设处理暂行办法》;二是加强日常巡查,共发出各类执法文书1400余份,及时制止违建78起,处置违建行为71起;依法拆除老体育馆旁的金鼎会所以及麓峰棕榈岛、星河湾、瑞鑫广场、中央国际广场等小区违章建筑157户,拆除违建面积达7271m2。三是处理来人、来电、12345热线、有奖爆料、人民网等渠道信访260余件。四是代天府新区视高片区处罚案件4件,规范视高片区市容秩序。
3、严管重罚治渣土,严防环境污染。
严格规范运渣车辆审批,采取“白+黑”、“五+二”、“巡查+执法”模式,以“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定时巡查与不定时抽查”的方式,对城区工程建设废弃土实行24小时全天候全覆盖无缝隙管控常态机制。共完成运渣审批许可62件,立案查处私拉乱倒案件14件,有效避免工程建设废弃物污染城区环境。
4、勤巡严查治河污,确保河水干净清澈。
调查摸排出沿河地段污水直排、污水外溢、污水倒灌、垃圾污染河流、餐饮油烟排入河流、垃圾漂浮、淤泥多等七大突出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切实整改方案。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在金马河流域设置16处宣传牌,动员市民保护金马河。二是修建排污池,安装排污管,严格雨污分流,有效终止了污水直排、污水外溢、污水倒灌等现象。三是对林升河道、坝达桥、二污厂、枣树发电站等地段清淤,共清掏淤泥1725立方米。四是全面拆除文林路2段110号、111号等地段已拆除房屋的污水管网,封闭沿河旱厕,在杨柳井排洪沟安装垃圾围栏。五是迁离51处河道沿线摆摊设点,取缔22家河边烧烤摊和夜宵门户店,关闭2家污水直排的洗车场,责令30家油烟污水直排的餐饮商家停业整改,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六是联合相关部门对县域指定餐厨垃圾排放场所进行选址及核查。
5、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助力“三城联创”圆满完成。
将部分停车泊位员转为文明卫生劝导员,协助执法人员劝导 “乱吐、乱扔、乱倒、乱便溺”等“四乱不文明行为”,做到“街道全覆盖”、“责任全覆盖”、“时段全覆盖”。共规范、劝导“四乱”不文明行为1335起,处罚143起,有力提升城区文明形象。
6、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周五包保志愿活动”,携手先农社区入户宣传“门前五包”、“院内四自”等三创知识,清理辖区内卫生死角,铲除“牛皮癣”小广告,以点带面,辐射整个仁寿城区。
7、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妥善处理信访维稳。
试用执法终端20台,推进执法过程全纪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19年3月至今,成功办理上级交办各类件725件,其中信访局走访类案件19件,信访局转交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交办单34件;县委宣传部网信办舆情工单38件;政府办12345热线工单608件;政府办门户网站县长邮箱26件。共计受理并调处有奖爆料558件,接收并调处县委宣传部网信办舆情监控信息200余条。
8、抓实抓细初心教育,脱贫攻坚初现成效。
(1)狠抓主题教育工作。一是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党课8次,开展主题教育英烈事迹学习会。二是紧扣问题,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了解决思路和措施,完成了4篇高质量调研报告。三是召开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专题会议,深入根源剖析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召开座谈会,听取基层党员群众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存在问题的反映,以及改进作风、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四是紧盯问题,狠抓落实整改。
(2)全面落实扶贫攻坚工作。一是立足帮扶实际,研究部署下一步帮扶重点工作。二是推进帮扶工作常态化。选派3名同志任第一支部书记,安排96名干部职工对口帮扶9个贫困村。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与扶贫捐款,共筹集扶贫资金5770元。为150余户贫困户送去价值共计15600元的棉被、大米和菜籽油。积极引进社会帮扶力量,为始建镇通江村的贫困户捐赠20袋大米和20桶菜籽油,捐助4000元院坝硬化经费。经请示上级同意争取了专项资金4万元资助凤陵乡坪园社区基础设施建设。
二、机构设置
(一)机构设置情况
综合行政执法局内设机构五个,下属二级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1个,属其他事业单位。
(二)人员情况
县综合执法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制数140人,其中:行政编制19名,下属1个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含参公编制)121人(三定方案暂未批复,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事业编制58人)。实有在编人员108人,其中公务员12人,事业人员96人(含参公人员17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294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级预算单位: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4262.04万元,支出总计4262.04万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是2019年3月机构改革中新成立的单位,没有上年数据可比。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4262.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62.0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1: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4262.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32.08万元,占96.95%;项目支出129.96万元,占3.0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2: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262.0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262.04万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是2019年3月机构改革中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数据可比。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62.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是2019年3月机构改革中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数据可比。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62.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4087.33万元,占9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82.3万元,占1.93%;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33.03万元,占0.77%;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54.38万元,占1.28%;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5万元,占0.12%。
(图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262.0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3962.37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40.6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84.35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数为10.7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6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8.76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为10万元;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为23.03万元,完成预算100%。
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支出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数为54.3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62.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19.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2812.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项目支出129.96万元,主要包括县城规划区零星违建拆除,一把手提能培训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89万元,完成预算100%,综合行政执法局是2019年机构改革中新成立的单位,没有上年数据可比。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89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是2019年改革中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数据可比。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是2019年改革中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数据可比。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没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2019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务用车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一调配,我单位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是2019年改革中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数据可比。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89万元,完成预算100%。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是2019年改革中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数据可比。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89万元,主要用于综合行政执法业务接待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96批次,99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1.9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综合执法业务交流接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是2019年改革中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数据可比。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是2019年改革中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数据可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是2019年改革中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数据可比。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03.28万元(含编外聘用人员经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是2019年改革中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数据可比。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政府采购55万元,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较大,2019年未实施年初预算的55万元政府采购计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71.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2.67万元,固定资产9.33万元,其中: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共有车辆0辆,价值0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价值9.33万元。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210卫生健康支出(类)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01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02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1.211节能环保支出(类)03污染防治(款)02水体(项):指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2.212城乡社区支出(类)0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01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3.221住房保障支出(类)02住房改革支出(款)01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71.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2.67万元,固定资产9.33万元,其中: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共有车辆0辆,价值0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价值9.33万元。
(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