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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足球即时比分《仁寿县粮食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2022-11-22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778711277/bgs/2022-0077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2-11-22
 发布机构  仁寿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文件解读

仁府办发〔2022〕47号


各镇乡(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

《仁寿县粮食应急预案(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1日


仁寿县粮食应急预案(试行)

目 录

1 总则4

1.1 编制目的4

1.2 编制依据4

1.3 适用范围4

1.4 工作原则4

1.5 等级划分5

2 组织体系5

2.1 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5

2.2 县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7

3 监测预警9

3.1 市场监测预警9

3.2 突发事件监测预警9

3.3 应急报告9

4 应急响应10

4.1 响应分级10

4.2 应急处置11

5 后期处置13

5.1 恢复和重建13

5.2 应急经费清算14

5.3 责任追究14

5.4 应急处置效果评估14

6 保障措施14

6.1 粮食储备保障14

6.2 应急网络保障14

6.3 基础设施保障15

6.4 资金人员保障16

6.5 信息化保障16

7 附则16

7.1 以上、以下的含义16

7.2 预案解释16

7.3 预案实施时间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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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足球即时比分《仁寿县粮食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2022-11-22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778711277/bgs/2022-0077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2-11-22
 发布机构  仁寿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文件解读

仁府办发〔2022〕47号


各镇乡(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

《仁寿县粮食应急预案(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1日


仁寿县粮食应急预案(试行)

目 录

1 总则4

1.1 编制目的4

1.2 编制依据4

1.3 适用范围4

1.4 工作原则4

1.5 等级划分5

2 组织体系5

2.1 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5

2.2 县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7

3 监测预警9

3.1 市场监测预警9

3.2 突发事件监测预警9

3.3 应急报告9

4 应急响应10

4.1 响应分级10

4.2 应急处置11

5 后期处置13

5.1 恢复和重建13

5.2 应急经费清算14

5.3 责任追究14

5.4 应急处置效果评估14

6 保障措施14

6.1 粮食储备保障14

6.2 应急网络保障14

6.3 基础设施保障15

6.4 资金人员保障16

6.5 信息化保障16

7 附则16

7.1 以上、以下的含义16

7.2 预案解释16

7.3 预案实施时间16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加强粮食安全风险防范,提升应急保障能力,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自然灾害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县内粮食市场异常波动,保障粮食市场供应,保持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确保仁寿县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四川省地方粮食储备管理办法》《四川省粮食应急预案(试行)》《仁寿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仁寿县行政区域内粮食应急状态下,在粮食(含食用植物油,下同)储备、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等方面开展的应对工作。本预案所称粮食应急状态,是指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县内粮食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范围内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状态。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底线思维。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把保障粮食安全和应急供应作为首要任务,加强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调得快、供得上”,坚决守好粮油保供稳市底线。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切实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各乡镇(街道)和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本预案明确的职责,协调行动,组织开展应对工作。

(3)科学监测、预防为主。提高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监测预警,强化风险防范化解,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

(4)反应及时、高效处置。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时立即作出反应,及时报告有关情况,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取得实效。

1.5等级划分

根据出现粮食应急状态的范围,本预案规定的粮食应急状态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具体分级标准如下。

1.5.1特别重大:9个以上乡镇出现粮食应急状态的情况。

1.5.2重大:5个以上乡镇或者县城出现粮食应急状态的情况。

1.5.3较大:3个以上乡镇出现粮食应急状态的情况。

1.5.4一般:1个以上乡镇出现粮食应急状态的情况。

2组织体系

2.1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

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是全县应对粮食应急事件的领导机构,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应对粮食应急事件,保障粮食市场供应。

2.1.1县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主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成员:县委宣传部(县政府新闻办、县委网信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经济和科技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仁寿调查队、农业发展银行仁寿县支行有关负责同志。根据应急情况可适时增加有关部门(单位)参加。

2.1.2县指挥部职责

(1)贯彻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要求,负责全县粮食应急保障工作。

(2)做好粮食市场跟踪监测,根据应急需求适时向县政府提出启动或终止实施应急措施的相关建议,经县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

(3)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报告(通报)粮食应急保障情况。

(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1.3县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

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承担以下职责:

(1)根据应急状态下全县粮食市场动态,向县指挥部提出相应的行动建议和方案。

(2)按照县指挥部部署,联系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粮食应急工作。

(3)综合有关情况,起草审核重要文稿,上报相关文件。

(4)协助有关部门(单位)核定实施本预案应急行动的各项费用开支。

(5)组织开展粮食应急演练。

(6)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县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粮食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对市场行情进行监测和分析预测,做好粮食市场调控和供应保障工作,完善县级储备粮的管理和动用机制,及时提出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

(2)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商务局按照各自职能分工,负责应急粮食调运工作,完善应急商品投放网络建设。

(3)县委宣传部(县政府新闻办、县委网信办)负责组织粮食应急处置宣传报道、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指导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

(4)县经济和科技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粮食的加工生产。

(5)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粮食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保证道路交通运输的通畅,及时组织依法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活动。

(6)县财政局负责安排、审核实施本预案应由县级财政承担的所需经费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7)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调度应急运力,做好应急粮食的运输组织、协调和保障。

(8)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根据粮食生产及市场供求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增加粮食产量,促进产需的基本平衡,防止粮食生产滑坡。

(9)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检查指导协调县粮食应急预案修订、培训、演练等工作,必要时参与突发事件粮食应急的现场指挥协调工作。

(10)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粮食加工、粮食市场、粮食及粮油流通环节的安全监管,依法查处粮食加工、粮食及粮油流通环节的各类违法行为。

(11)县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仁寿调查队按照各自职能分工,负责统计监测与应急工作相关的粮食生产和消费。

(12)农业发展银行仁寿县支行负责落实采购、加工、调拨、供应应急粮食所需贷款。

(13)其他有关成员部门(单位)在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3监测预警

3.1市场监测预警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商务局、县统计局等部门,建立健全粮食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对辖区内粮食生产、需求、库存、价格及市场动态的监测分析与预警,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相关信息,加强粮食市场信息发布,有效引导市场预期。

3.2突发事件监测预警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等部门及时监测辖区内因突发事件可能引发粮食应急状态的异常现象,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稳定粮食市场价格和秩序,并在1小时内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事件简要情况。

3.3应急报告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建立粮食市场异常波动应急报告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部门(单位)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1)发生洪涝、地震、干旱以及其他重大自然灾害,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

(2)发生重大传染性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引发公众恐慌,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

(3)其他引发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情况。

4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4.1.1等级划分

粮食应急响应等级从低到高分为:三级、二级、一级三个级别。一级响应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组织指挥应对;二级响应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组织指挥应对;三级响应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牵头组织指导协调或者具体组织应对。

4.1.2应急响应条件

4.1.2.1三级响应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三级响应。

(1)1—4个乡镇或县城出现粮食脱销断档、供应中断的情形;

(2)1—4个乡镇或县城出现粮食价格大幅上涨,较大范围群众集中抢购的情形;

4.1.2.2二级响应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二级响应。

(1)5—8个乡镇出现粮食脱销断档、供应中断的情形;

(2)5—8个乡镇出现粮食价格大幅上涨,较大范围群众集中抢购的情形;

4.1.2.3一级响应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级响应。

(1)9个以上乡镇出现粮食脱销断档、供应中断的情形。

(2)9个以上乡镇出现粮食价格大幅上涨,较大范围群众集中抢购的情形。

4.1.3应急响应程序

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时,县指挥部立即研判形势,做出评估和级别判断,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启动粮食应急响应建议,迅速作出应急响应,并向市粮食应急指挥机构报告。

启动一级响应,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决定;启动二级响应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决定并报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启动三级响应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决定。

4.2应急处置

4.2.1信息报送

出现较大以上粮食应急状态时,县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有关信息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有关情况,采取措施对应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并及时向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县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记录并反映有关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应急响应级别;

(2)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品种、数量、质量、库存成本、销售价格;

  1. 动用县级储备粮的资金安排、补贴来源;

  2. 动用县级储备粮的使用安排和运输保障;

    (5)其他配套措施。

    4.2.2处置措施

    县政府批准启动粮食应急预案后,县指挥部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各成员单位接到指挥部启动预案的通报后,其主要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按照本单位职责,迅速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1)召开应急工作会商会,作出应急工作部署;

    (2)启动粮食市场监测日报告制度,实时监测粮食生产、加工、库存、流通、消费、价格,分析供求形势;

    (3)适时启动粮食应急加工、供应系统,组织开展粮食质量检验、监管,确保应急粮食的加工和供应;

    (4)适时适量动用投放县级粮食储备,一次动用县级储备粮数量在1000吨以下的,经县政府授权,县指挥部可直接下达动用命令;

    (5)根据需要,实施政府储备粮加工,增加成品粮库存,满足应急保障需要;

    (6)在县级储备粮源出现紧张状态时,县指挥部应请示县政府向市政府申请动用市级储备粮;

    (7)必要时,执行粮食经营者最低最高库存量政策;

    (8)必要时,可以依法采取价格干预措施;

    (9)必要时,依法征用粮食经营者粮食,依法征用仓储设施、场地、交通工具以及保障粮食供应的物资;

    (10)必要时,实施粮食限量销售和供应等应急措施;

    (11)加强粮食市场监管,依法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粮价、非法加工和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卫生标准的粮食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

    (12)其他必要措施。

    4.2.3信息发布

    县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粮食应急信息发布工作,按照公开、透明、及时、准确的原则,回应社会关切,缓解紧张情绪,合理引导预期。

    4.2.4应急结束

    粮食应急状态消除后,县指挥部向县人民政府提出终止粮食应急预案的建议,经批准后,及时终止实施应急措施,恢复正常秩序。

5后期处置

5.1恢复和重建

5.1.1储备粮补库

县级储备粮食应急动用后,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研究提出补库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单位)适时下达补库计划,及时恢复储备粮库存数量,原则上应在12个月内完成等量补库。

5.1.2应急能力恢复

根据应急状态下粮食的需求和动用情况,相关部门采取促进粮食生产、增加粮食收购、加强县外粮食采购调入、强化应急网点和仓储设施建设等措施,及时恢复应对粮食应急状态的能力。

5.2应急经费清算

由县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对按程序报批应急动用的粮食发生的合理支出进行审核,并及时进行清算。

5.3责任追究

对在粮食应急工作中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情况,应急处置不力,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4应急处置效果评估

县人民政府和粮食应急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对应急处置的效果进行评估、总结,对应急预案执行中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粮食应急预案和相关政策。

6保障措施

6.1粮食储备保障

严格落实地方粮食储备规模,健全完善储备管理和轮换机制,确保储备常储常新,优化储备布局和品种结构,适当提高口粮品种的储备比例。严格落实应急成品粮油储备规模,确保成品粮油储备不低于县政府规定数量。

6.2应急网络保障

6.2.1建立健全粮食应急加工网络

按照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的原则,根据应急加工的需要,将交通便利、设施较好且具备较强加工能力的粮油加工企业,作为政府定点应急加工指定企业,承担应急粮食的加工任务。

6.2.2建立和完善粮食应急供应网络

根据城镇居民生活和城乡救济的需要,完善粮食应急销售和发放网络。选择信誉好的粮食企业、“放心粮油”供应点、连锁超市、商场及其他粮食零售企业承担应急粮食供应任务。

6.2.3建立粮食应急储运网络

根据粮食储备、加工设施、供应网点的布局,科学规划,提前确定好运输线路、储存地点、运输工具等,确保应急粮食运输。进入粮食应急状态后,对应急粮食优先安排计划、优先运输。有关职能部门(单位)确保应急粮食运输畅通。

6.2.4强化粮食应急企业管理

县级粮食和储备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与指定的应急加工和供应企业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随时掌握企业的动态。应急加工和供应指定企业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粮食应急预案启动后,指定的应急加工和供应企业必须服从统一安排和调度,保证应急粮食的加工和供应。

6.3基础设施保障

依托粮食储备库、粮食经营企业、粮食园区等,统筹整合加工、储运、配送、供应等资源,加强粮食应急保障中心建设,提高县域应急保障能力。

6.4资金人员保障

粮食应急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加强人员和设施的配备建设,有针对性开展学习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队伍应急实战能力。

6.5信息化保障

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加强本部门(单位)信息化建设,发挥综合应急调度作用,在应急状态下实现粮食统一调度、重大信息统一发布、关键指令实时下达、各组织协调联动、发展趋势科学预判。

7附则

7.1以上、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

7.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7.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仁寿县粮食应急预案(2016年修订)》(仁府办发〔2016〕27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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