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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国资金融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仁寿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精神编制完成。内容包括工作概述、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三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电子版通过仁寿县政府门户网站(www.rs.gov.cn)公开,如有疑问请与仁寿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联系(地址:仁寿县仁寿大道2段党务政务服务中心6楼;邮编:620500;联系电话:028-36222128)。
一、工作概述
2017年,县国资金融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增强国资监管信息公开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仁寿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纪委书记、副局长、总会计师任副组长,成员由国资金融局办公室、企管股、行管股、组织股、金融股中层干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资金融局办公室,负责信息的收集、管理发布和上报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严格公开程序。按照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和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有关规范,安全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内容按照“先审核后公开”原则实行“三审查”:公开内容责任股室或企业一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三审。全年未发生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和任何泄密情况。
(三)强化人员培训。为提高国资金融系统信息公开工作能力,组织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信息安全保密等相关培训,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7年,县国资金融局主动公开信息51条,其中,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2条,部门动态7条,国有企业动态42条。
(二)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本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本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相关的收费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17年为我局成为政府序列部门的第一年,也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第一年,对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对国有企业报送信息的要求还不够高,部分国有企业信息报送量偏少,导致全年信息报送量与其他政府部门相比相对较少。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及时,图片信息量少。
(二)改进措施。2018年,我局将信息报送工作列入各县属国有企业的目标考核,督查各企业及时为我局提供丰富的信息素材.同时我们将结合国资国企监管,金融环境优化等方面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多渠道多方式获取公开信息、强化培训确保公开信息有质有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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