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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视高镇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仁寿县视高镇人民政府编制。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仁寿县视高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仁寿县视高镇河心街125号;邮编:620564;联系电话:028-36069001)
一、概述
2017年,我镇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断推进乡镇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在电子政务建设工作中以“互联网+政务”为指引,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原则,围绕“行为规范、运转安全、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目标,依法、规范强力推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提高公开的积极性、公开信息的数量和质量,打造阳光透明基层政府,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尽最大努力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争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2017年,全镇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条,接到依申请公开0件,办结率100%。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良好:一是机构、人员、设施、制度落实到位;二是公开的力度只增不减,镇基本情况、机构人员、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三是公开的深度广度拓展,紧贴公众需求和社会关切,主动向社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回应群众关注热点信息计20次(篇)。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及时发布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各类信息,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积极利用政务微信,在时效性、访问的便捷性方面下苦功夫,花大力气做视高镇微信公众号“视高党群”,争做仁寿县信息公开的排头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在政府行政中产生的政府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外,都依法及时予以公开。确定为主动公开的信息,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政府开展的重要工作都在开始实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更是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理由予以答复。
2.突出重点,回应热点问题
2017年度,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均以相关规定为遵循,突出重点,主动回应热点。在公开的60多条信息中,涉及精准扶贫、民生的信息16条,占比全年公开信息约25.4%;涉及社会文化教育的信息6条,占比全年公开信息约9.5%;涉及政府机关重要活动的,占比全年公开信息约50%;涉及相关总结、报告等重要文件的信息占比全年公开信息约15%。
3.丰富信息公开的表现形式
在吸收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取得的成效的基础上,2017年度我镇发布的公开信息大部分都配有图片进行说明,用文字表达,用图片配合文字说明,图文并茂,增强了可读性、生动性,方面公众阅读理解。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需要进一步加强。2017年政府工作繁重,主要精力花在中心工作上,但是仍然在信息公开方面的重视程度较强,因此,2018年的政府信息公开需要继续坚持和加强。
2.公开信息的数量有待大幅提升。在公开的信息上数量全年不足一百条,从量上讲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
3.业务人员的操作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2017年公开了大量的信息,涉及的方面比较多,同时,在信息公开网站上生成的报表显示主要以工作动态为主,反映出在系统操作方面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镇上下领导干部的依法公开行政信息的法律意识,提高自觉性、主动性,以更大的热情、更高的重视程度组织开展此项工作。二是提升广大领导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挖掘出更多的政府公开信息,提高思想认识,拓宽渠道,把“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落到实处。三是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一方面争取向上级请求、向外联系为业务人员争取培训提高业务水平的学习机会,另一方面鼓励业务人员自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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