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四川省仁寿县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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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1年10 月20 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7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9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9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1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1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2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34
第四部分 附件43
附件1 43
附件2 49
第五部分 附表7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80
二、收入决算表81
三、支出决算表8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83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8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85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86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87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88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89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90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91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92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93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及编制的规定,设立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有: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扶贫开发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后期扶持的法律、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开展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全县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移民安置规划、库区开发规划;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负责扶贫、移民项目资金管理;制定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县农业综合执法;依法依规负责农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负责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组织协调、检查评比、督察指导等工作,全面负责全县城镇和乡村环境综合治理的项目推进、制度建设、宣传教育等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农业经济繁荣稳定。
1、粮食生产再获丰收,创新推进“立体种养”、“带状复合”、代耕代种、行间套种等六种模式,粮食播种173.3万亩、产量65.03万吨,粮食总产稳居全省前五位。新增扩种1.708万亩,完成全市63%的目标任务,并在全市率先禁止耕地“非粮化”流转,积极编制出台粮食生产激励措施,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全县建成高标准农田84.66万亩,占全市总面积的43%。粮油园区成功创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是全省“两主体、四中心”最完善的园区,全省三大粮食园区中丘陵地区代表。
2、生猪产能全面恢复,坚持“抓大不放小”,德康100万头生猪代养场累计开工468个单元,投产161个单元;建设种猪场4个,总规模达3万头;建成单个存栏1.5万头的育肥场3个,年出栏育肥猪9000头。通过“个企联建”、“共享联建”方式升级改造大中型空栏养殖场35个,2020年出栏生猪91.72万头,全市排名第一,超全省平均1个百分点、全市6.6个百分点。
3、特色产业持续领航,全县晚熟柑橘种植面积达30万亩、全省第一。晚熟柑橘产业成功纳入全国柑橘产业集群规划,成为全国唯一晚熟柑橘产业集群建设区,成渝双城经济圈柑橘产业发展重点县,并稳居全省5个晚熟柑橘产业集群项目县中第一县、核心县位置;四川晚熟柑橘研究院项目落户仁寿,成功引进山东水发、国开金融等大型工商资本,拟投资30亿元,建设全省、全国第一个晚熟柑桔期货交易市场和三次产业融合的乡村振兴示范项目;持续推进“枇杷振兴工程”,被评为第二批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文宫枇杷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获批第二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全县“味在眉山”销售收入突破200亿大关,达205.87亿元。
二是脱贫攻坚顺利收官。圆满完成全市一半脱贫任务,26620户77597名贫困人口全部稳定脱贫。
三是农村面貌焕然一新。成功创建省级、市级乡村振兴先进镇4个、示范村28个,省级、市级乡村治理示范镇4个、示范村17个,省市示范村镇创建个数均名列全市第一。在全市、全省率先实现“厕所革命”和“污水治理”全域推进、同步建设,完成“厕污共治”15.8万户,完成全市80%以上目标任务,治理总数全省第一。配齐配足全县300个村(社区)垃圾分类治理设施设备,完成目标任务的375%,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达100%。生活垃圾环保发电厂项目机组正式运行,将彻底解决垃圾填埋、臭气熏天的历史性问题。投资1.2亿元的畜禽粪污资源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有序实施,36个规模养殖场全面开工建设。
四是品牌战略取得突破。全县农产品生产准入、安全追溯、质量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农产品检测中心成功获得“双认证”,正式开启仁寿县农产品定量检测工作,实现农产品检测从外送检测到自主检测;农产品质量安全省级例行监测抽检合格率达99.2%,无一件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顺利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资格复审。新发展有机食品3个、绿色食品3个、无公害食品3个, “三品一标”总量达63个,张三芝麻糕、温师傅花生酥荣获“2020年中国农产品百强标志性品牌”,本土农产品品牌力竞争力迈上新台阶。
五是发展后劲更加有力。全年争取中央省级资金5.3亿元,争取额度取得历史性突破;成功包装高标准农田地方政府专项债券7700万元。返乡创业空前繁荣,成功申报省级家庭农场5家,省级龙头企业1家,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32人。全县土地流转面积达49.98万亩。全省农村改革实验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顺利通过省市考核验收。
二、机构设置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二级单位58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6个,其他事业单位52个。
纳入仁寿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15个片区农牧站
2. 14个片区农机站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74041.66万元,支出总计51656.55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3457.56万元,增长22.21%,支出总计减少8927.55万元,减少14.74%。收入主要变动原因是乡村振兴、农业及畜牧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项目资金投入增加,支出主要变动原因是压减开支、厉行节约以及项目正在实施,未达到支付条件。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74041.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545万元,占85.8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496.66万元,占14.1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51656.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81.98万元,占29.97%;项目支出36174.57万元,占70.0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4041.66万元、支出总计51565.55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3457.56万元,增长22.21%,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8927.55万元,减少14.74%。收入主要变动原因是乡村振兴、农业及畜牧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项目资金投入增加,支出主要变动原因是压减开支、厉行节约以及项目正在实施,未达到支付条件。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698.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4%。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7555.65万元,减少13.93%。主要变动原因是政府基金预算投入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698.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19.43万元,占3.04%;卫生健康支出(类)703.49万元,占1.51%;节能环保支出(类)240.66万元,占0.52%;农林水支出(类)43242.88万元,占92.6%;住房保障支出(类)1092万元,占2.3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6698.45万元,完成预算26.51%。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行政单位离退休(01):支出决算为20.5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支出决算为1081.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支出决算为111.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就业补助(07)公益性岗位补贴(05):支出决算为49.0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抚恤(08)死亡抚恤(01):支出决算为151.4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抚恤(08)伤残抚恤(02):支出决算为5.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卫生健康支出(210)公共卫生(04)重大公共卫生服务(09):支出决算为31.8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支出决算为253.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支出决算为418.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节能环保支出(211)其他节能环保支出(99)其他节能环保支出(01):支出决算为240.66万元,完成预算7.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正在实施,未达到支付条件。
11.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行政运行(01):支出决算为5058.0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支出决算为1140.64万元,完成预算90.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正在实施,未达到支付条件。
13.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事业运行(04):支出决算为7240.8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病虫害控制(08):支出决算为687.12万元,完成预算79.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项目正在实施,未达到支付条件。
15.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农产品质量安全(09):支出决算为111.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11):支出决算为20.5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农业生产发展(22):支出决算为4513.8万元,完成预算52.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正在实施,未达到支付条件。
18.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农村合作经济(24):支出决算为733.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9.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农产品加工与促销(25):支出决算为1141.5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农村社会事业(26):支出决算为5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农田建设(53):支出决算为292.33万元,完成预算75.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正在实施,未达到支付条件。
22.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其他农业农村支出(99):支出决算为3301.54万元,完成预算40.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正在实施,未达到支付条件。
23.农林水支出(213)扶贫(0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支出决算为99.77万元,完成预算99.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正在实施,未达到支付条件。
24.农林水支出(213)扶贫(05)农村基础设施建设(04):支出决算为1493.35万元,完成预算93.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正在实施,未达到支付条件。
25.农林水支出(213)扶贫(05)社会发展(06):支出决算为227.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6.农林水支出(213)扶贫(05)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07):支出决算为359.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7.农林水支出(213)扶贫(05)其他扶贫支出(99):支出决算为14168.4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8.农林水支出(213)农村综合改革(07)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99):支出决算为8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9.农林水支出(213)目标价络补贴(09)其他目标价络补贴(99):支出决算为850.26万元,完成预算96.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正在实施,未达到支付条件。
30.农林水支出(213)其他农林水支出(99)其他农林水支出(99):支出决算为1139.2万元,完成预算26.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正在实施,未达到支付条件。
31.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支出决算为10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481.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77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704.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1.41万元,完成预算25.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减了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4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5.2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未安排出国(境)活动。
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车辆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安排。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无主要用途。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3辆、其他车型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畜牧、扶贫、农机、城乡综合治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4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32.89万元,下降60.57%。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减了开支。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1.4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18批次,214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1.4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国内各地相关部门来仁寿学习考察、上级领导调研、指导工作等接待费。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无主要用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4958.1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04.77万元,比2019年增加508.12万元,增长42.46%。主要原因是单位职能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6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0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5.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64.3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畜牧业、乡村振兴、城乡综合治理等等项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6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台,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开展业务活动的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推进枇杷产业振兴项目、仁寿德康100万头生猪养殖项目、2020年度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项目、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安排,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规范使用预算资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无隐瞒收入和其他违反国家收费管理规定的行为,认真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重点工作和大额支付上会集体决策等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动态监控,保障我单位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资金计划、到位及时,资金拨付率高。项目财务管理良好,项目组织实施有序,基本达成项目预算目标,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推进枇杷产业振兴项目”、“仁寿德康100万头生猪养殖项目”、“2020年度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项目”、“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9.55万元,执行数为69.55万元,完成预算的77.67%。通过项目实施,全面推动开展农产品合格证及追溯示范县建设工作,鼓励企业认真开展合格证及追溯工作,推动落实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提高农户安全、规范使用农药、肥料等投入品的意识,引导农户科学种植;全面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的业务水平和基本能力,增强农业生产企业的责任感,提高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体意识。
(2)推进枇杷产业振兴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77.28万元,执行数为377.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促进枇杷产业规模化、规范化、标准化种植,提升枇杷产业的现代种植水平。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要求高,很多散户难以接受。二是部分散户枇杷管理积极性低,给示范片效果巩固带来困难。三是今年频繁的低温霜冻灾害,严重挫伤了枇杷种植户的积极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大力培育、引进业主,形成以业主为主体的枇杷种植基地。有利于统一技术操作规程,创造巩固品牌,更有利于网络销售。二是加强枇杷种植重点村、社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争取项目资金解决电力、道路、水利等突出问题。三是大力度扶持业主,建立小规模的枇杷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努力达到绿色食品相关的要求。四是建立完善的营销平台,促进枇杷销售,增强枇杷价值。五是建议新发展枇杷,应选择海拔450米高度以上。六是加强枇杷种植大户保险力度,提高保险费财政补助比例。
(3)仁寿德康100万头生猪养殖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402万元,执行数为2980万元,完成预算的87.6%。通过项目实施,新增畜牧产值15.6亿元,提供超过1000个就业岗位,解决生猪保供问题、解决全县人民吃猪肉的问题,发现的主要问题:项目用地选址难。我县能适用于生猪养殖的非基本农田的设施农业用地极少,造成项目选址十分困难,这是迟滞项目推进的主要问题。德康公司技术服务能力严重不足。一是代养场建设指导不到位,设计不合理,造成建设返工、重复建设,拉大了建设成本。二是生产指导服务不及时,专业能力不足,造成部分代养场生产受影响,拉低代养成绩。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改进代养模式,调整为推广德康专业育肥家庭农场。
(4)2020年度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28.1万元,执行数为32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确保我县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防控形势稳定,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有效稳定生猪生产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5)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4374.97万元,执行数为14370.53万元,完成预算的99.97%。通过项目实施,提高耕地使用者保护耕地地力的积极性,积极引导耕地使用者在耕地使用中不改变用途,通过广泛宣传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残膜回收行动,有效地保护耕地地力,确保耕地地力不下降,发现的主要问题: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具体负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人员不固定,变动性大,新人不熟悉业务,影响工作进度。个别对象信息错误,反馈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未及时修改完善基础信息上报,影响兑付进度。部分农户无法联系,或外省社保卡,不能成功兑付。。下一步改进措施: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要相对固定具体负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人员,县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对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兑付银行要及时反馈打款信息,已便及时查找未成功兑付的原因,修改完善补贴信息后及时兑付。建议社保部门提出解决外省社保卡兑付补贴资金的办法。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项目名称 |
2020年农产品质量监管项目 |
预算单位 |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89.55万 |
执行数: |
69.55万 |
其中-财政拨款: |
89.55万 |
其中-财政拨款: |
69.55万 |
其它资金: |
无 |
其它资金: |
无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资格复审建立31个检测室;“一图”“二书”“三员”“四定”等相关制度上墙;2.10家开具合格证优秀企业(项目实施企业除外);3.农业标准化生产建设:主要技术上墙27个镇(乡全覆盖);4.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500人次。 |
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资格复审建立31个检测室;“一图”“二书”“三员”“四定”等相关制度上墙; 2.农业标准化生产建设:主要技术上墙27个镇(乡全覆盖)。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建立31个检测室;“一图”“二书”“三员”“四定”等相关制度上墙;培训500人次;追溯优秀企业10个。 |
完成建立31个检测室和制度上墙,建立10家追溯优秀企业,培训农产品质量相关人员500人次。 |
完成建立31个检测室和制度上墙。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350天 |
资金及时拨付 |
验收后15天内支付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建成31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阵地 |
建成31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阵地 |
建成31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阵地 |
满意度指标 |
|
|
群众满意度≥90% |
98%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项目名称 |
2020年推进枇杷产业振兴项目 |
预算单位 |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77.28 |
执行数: |
377.28 |
其中-财政拨款: |
377.28 |
其中-财政拨款: |
377.28 |
其它资金: |
无 |
其它资金: |
无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1. 枇杷老果园改造4735.3亩。 2. 新栽植枇杷30亩。 3. 引进新品种5个。 4.2019年和2020年与省农科院园艺所开展技术合作,协议约定。 . |
1. 枇杷老果园改造4376亩。 2. 新栽植枇杷30亩。 3.引进新品种5个。 4.2019年和2020年与省农科院园艺所开展技术合作,协议约定,技术合作9.9万元/年。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枇杷老果园改造 |
4735.3亩 |
枇杷老果园改造4735.3亩 |
枇杷老果园改造4376亩 |
项目完成指标 |
新栽植枇杷 |
30亩 |
新栽植枇杷30亩 |
新栽植枇杷30亩 |
项目完成指标 |
引进新品种 |
5个 |
引进新品种5个 |
引进新品种5个 |
项目完成指标 |
与中柑所开展技术合作 |
2年 |
与省农科院园艺所开展技术合作,协议约定2年。 |
与省农科院园艺所开展技术合作,协议约定2年,9.9万元/年。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
可生产优质枇杷360万斤以上,实现产值2500万元以上,亩平增收500元(与原产业亩平收入相比) |
可生产优质枇杷360万斤以上,实现产值2500万元以上,亩平增收500元(与原产业亩平收入相比)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
有效促进枇杷产业规模化、规范化、标准化种植,提升枇杷产业的现代种植水平 |
有效促进枇杷产业规模化、规范化、标准化种植,提升枇杷产业的现代种植水平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 |
|
可减少了肥料使用量30%、农药的使用量40% |
可减少了肥料使用量30%、农药的使用量40%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项目名称 |
仁寿德康100万头生猪养殖暨屠宰加工项目(养殖项目) |
预算单位 |
仁寿县财政局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402 |
执行数: |
2980 |
其中-财政拨款: |
3402 |
其中-财政拨款: |
2980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补助170个单元德康生猪代养场。 |
项目验收补助149个单元德康生猪代养场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500个 |
完成500个单元代养场建设 |
实际完成并验收补助149个单元代养场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99% |
建成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到位率≧99% |
建成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到位率100%%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350天 |
资金及时拨付:≦350天 |
验收后15天内支付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20万元/单元 |
补助政策标准:为每个家庭农场提供20万元/个单元的补贴。 |
按标准执行 |
项目完成指标 |
|
|
|
|
…… |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新增畜牧产值15.6亿元,年提供代养费1.8亿元。 |
完成149个单元,新增产值4.65亿元,可年提供代养费0.54亿元。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
提供1000个就业岗位,新增生猪出栏62.5万头。 |
149个单元可提供298个就业岗位,新增生猪出栏18.625万头。 |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实行以种定养,种养结合,每个单元改善120亩土地土壤结构,500个单元可改善60000亩土地。 |
149个单元可改善土地17880亩。 |
满意度指标 |
|
|
群众满意度:≧90% |
95%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项目名称 |
中央财政动物防疫补助经费 |
预算单位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28.1 |
执行数: |
328.1 |
其中-财政拨款: |
328.1 |
其中-财政拨款: |
328.1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实现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应免密度达90%以上,免疫抗体抽检合格率达70%以上,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100%,完成“先打后补”试点,实现养殖环节病死畜禽100%无害化处理。 |
实现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应免密度达100%,免疫抗体抽检合格率达100%,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100%,完成“先打后补”试点99个,实现养殖环节病死畜禽100%无害化处理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 |
≥90% |
100% |
项目完成指标 |
强制扑杀补助头数(头、只) |
0 |
100% |
项目完成指标 |
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头数 |
发放2019年3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万元 |
发放补助经费125万元,15232头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中央财政补助经费使用率 |
100% |
100% |
项目完成指标 |
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 |
100% |
100% |
免疫质量和免疫效果(除布病外其他病种的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 |
≥70% |
100% |
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等优先防治病种防治工作 |
疫情保持平稳 |
100% |
包虫病防治工作 |
疫情稳中有降 |
100% |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
无 |
100% |
生态效益指标 |
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 |
无 |
100%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像满意度指标 |
养殖场(户)满意率 |
≥90% |
100%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项目名称 |
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
预算单位 |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4374.972584 |
执行数: |
14370.53 |
其中-财政拨款: |
14374.972584 |
其中-财政拨款: |
14370.53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完成338842户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兑付。 |
完成337056户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兑付。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数量指标指标 |
|
|
完成338842户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兑付。 |
完成337056户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兑付。 |
质量指标 |
|
|
建立镇乡(街道)、县农业、县财政、县社保、县支付中心和承办银行等部门的协调机制;全县每个镇乡(街道)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和资金进行了张榜公示;落实率100%。 |
全面完成 |
时效指标 |
|
|
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通过“眉山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发放。 |
补贴资金成功兑付率99.8%。 |
满意度指标 |
|
|
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
群众满意度100%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仁寿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推进枇杷产业振兴项目、仁寿德康100万头生猪养殖项目、2020年度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项目、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各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行政单位离退休(01):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工年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就业补助(07)公益性岗位补贴(05):指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抚恤(08)死亡抚恤(01):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抚恤(08)伤残抚恤(02):指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22)移民补助(01):指反映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安排的直接发放给大中型农村移民的补助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22)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02):指反映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安排用于扶持大中型水库移民生产生活的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建设、产业发展项目支出等。
17.卫生健康支出(210)公共卫生(04)重大公共卫生服务(09):指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0.节能环保支出(211)污染防治(03)水体(02):指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此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1.节能环保支出(211)其他节能环保支出(99)其他节能环保支出(01):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2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08)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01):指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23.城乡社区支出(2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08)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04):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饮水、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4.城乡社区支出(2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08)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99):指反映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用于其他支出。
25.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行政运行(01):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6.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7.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事业运行(04):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实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病虫害控制(08):指指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农产品质量安全(09):指反映用于农产品及其投入品的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30.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11):指反映用于农业农村统计调查与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布,以及农业自然资源调查与农业区划等方面的支出。
31.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农业生产发展(22):指反映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支出。
32.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农村合作经济(24):指反映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土地承包管理、宅基地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33.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农产品加工与促销(25):指反映用于促进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国内外大型农产品展示、交易、产销衔接、开拓国内外农产品市场及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34.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农村社会事业(26):指反映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35.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35):指反映用于农业耕地保护、修复与建设,草原草场改良、利用及建设,渔业水产及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36.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农田建设(53):指反映用于农国建设和田间水利相关工程建设的支出。
37.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其他农业农村支出(99):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38.农林水支出(213)水利(03)抗旱(15):指反映抗旱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旱情监测及报旱预案编制修订,抗旱物资购置管护,抗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以及对各级抗旱服务组织的补助等。
39.农林水支出(213)扶贫(0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0.农林水支出(213)扶贫(05)农村基础设施建设(04):指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41.农林水支出(213)扶贫(05)社会发展(06):指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卫生健康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42.农林水支出(213)扶贫(05)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07):指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扶贫贷款的奖补和贴息支出。
43.农林水支出(213)扶贫(05)其他扶贫支出(99):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44.农林水支出(213)农村综合改革(07)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99):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45.农林水支出(213)目标价络补贴(09)其他目标价络补贴(99):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农产品目标价格补贴支出。
46.农林水支出(213)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支出(66)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01):指反映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用于改善库区及移民安置区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建设、产业发展项目支出。
47.农林水支出(213)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支出(66)其他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99):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
48.农林水支出(213)其他农林水支出(99)其他农林水支出(99):指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4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商业流通事务(02)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99):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50.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1.其他支出(229)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60)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99):指反映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52.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234)基础设施建设(01)其他基础设施建设(99):指反映抗疫物别国债资金安排的其他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53、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234)抗疫相关支出(02)其他抗疫相关支出(99):指反映抗疫物别国债资金安排的其他抗疫相关支出。
5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因合并调整设内设机构22个股(室)直属25个事业站(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9个,即15个片区农牧站, 14个片区农机站。
(二)机构职能。
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及编制的规定,设立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有: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扶贫开发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后期扶持的法律、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开展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全县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移民安置规划、库区开发规划;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负责扶贫、移民项目资金管理;制定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县农业综合执法;依法依规负责农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三)人员概况。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编制共计1087人,其中机关行政及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151名,局事业编制230名,下属单位编制706名。实有人员共计1018人,其中:机关行政及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134人,机关事业人员231人,下属单位人员65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总收入74041.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81.98万元,项目支出58559.68万元;年初预算数77103.92万元,预算调整数即决算数74041.66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为51656.55万元,结转下年使用22385.11万元。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正常运转以及承担专项项目工作等。其中:基本支出15481.98万元,项目支出36174.57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部门绩效目标制定及目标完成情况。我单位根据本部门各项目的要求和实施方案,科学的设定绩效目标,在已完成的项目中绩效目标完成良好。
2、预算编制情况。仁寿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按照财政要求及时、准确、真实、完整编制预算,同时将预算信息在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开。2020年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收入预算总额为77103.92万元,且全部为当年财政收入。其中:人员支出9941.1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504.5万元,项目支出65658.28万元。
3、执行进度情况。
一是行政运行保障情况,我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安排,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规范使用预算资金。在收入管理中,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无隐瞒收入和其他违反国家收费管理规定的行为。在支出管理中,认真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公务卡报销、重点工作和大额支付上会集体决策等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动态监控,保障我单位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财政应返还额度情况。我局形成的财政应返还额度23039.4万元,形成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合同约定,各项目按进度分期支付,形成了财政应返还额度;二是个别项目进度缓慢,导致项目经费当年无法支付。
三是“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2020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接待20.78万元,完成预算的24.69%。三公经费总支出未超预算支出。
4、支出控制及预算完成情况。我局坚持财经纪律,严控“三公”经费,严格集中支付。但2020年部门基本支出出现应使用未使用公务卡结算支出情况。2020年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应使用未使用公务卡结算支出57.21万元。主要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费、电费、会议费、培训费、水费、维修(护)费、印刷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租赁费。
5、违规记录情况。仁寿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无违规记录情况。
(二)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部门绩效管理实施,按时将绩效目标、自评进行公开,并严格按照财政资金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规范财政资金支出使用范围,确保财政资金和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和专项资金的作用,保障了全县农牧业全面发展,提高了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促进了农业农村增产增收和县域经的快整发展。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单位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按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内控管理制度,对项目专项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户核算,会计核算较为规范。严格按照县财政局统一要求对预算信息进行公开,并经人大审核。在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制度;在项目经费的使用上,在保证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的同时,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原则;三公经费总支出未超预算支出。总体评价较好。
(二)存在问题。
1、2020年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应使用未使用公务卡结算支出57.21万元。主要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费、电费、会议费、培训费、水费、维修(护)费、印刷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租赁费。
2、部分项目施工进度缓慢。项目的季节性导致部分项目错过实施季节;方案的反复修改导致部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
(三)改进建议。
1、进一步深化行政经费管理,提高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切实减少公务支出中的现金提取和使用,规范和加强公务支出管理,要根据公务卡改革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等制度的要求,规范财务报销和会计核算程序。
2、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对施工进度迟缓的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对无法实施的项目进行变更,对已开工的项目,加强施工组织,保质保量在规定的时间内完工、验收并实现支付。
附件2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2020年绩效
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仁府办发〔2018〕46号文件精神,结合2020年省、市安排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资格复审、开展四川省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示范县建设工作、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培训等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资格复审56.2万元;四川省试行试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示范县建设10万元;农业标准化生产建设13.35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10万元。
2.项目绩效目标。确保省级农产品监管示范县资格复审通过;全面推动开展农产品合格证及追溯示范县建设工作,鼓励企业认真开展合格证及追溯工作,推动落实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提高农户安全、规范使用农药、肥料等投入品的意识,引导农户科学种植;全面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的业务水平和基本能力,增强农业生产企业的责任感,提高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体意识。
3.项目申报的相符性。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自评由农业农村局牵头,相关企业或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实施,主要通过资料审查、现场核实、现场验收等方式进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仁府办发〔2018〕46号文件精神,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共同制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使用方案,并报县政府审核同意。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资金计划及到位。项目总资金为89.55万元,项目资金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资金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资格复审56.2万元、农业标准化生产建设13.35万元已全部完成,资金拨付率100%;四川省试行试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示范县建设10万元因企业未达到考核标准未奖励;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10万元因疫情原因未实施。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严格按照项目要求使用,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支付,保证了项目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高度重视,责任明确。设立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工作。严把采购关。仔细对比采用竞价采购的方式购买操作简便、快速,结果准确的农残快检仪。严把验收关。项目完工后由计财股、办公室及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对阵地建设相关设备、制度上墙牌进行验收,确保项目质量,按时完成。
四、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完成情况。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资格复审56.2万元、农业标准化生产建设13.35万元已全部完成,资金拨付率100%;四川省试行试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示范县建设10万元因企业未达到考核标准未奖励;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10万元因疫情原因未实施。
2.项目效益情况。
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管理制度健全,制定了相关领导小组管理制度,相关资金管理制度科学规范,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报账,财务一致,凭证合法有效,资金走向清洗,总账、明细账、凭证管理规范。
(二)存在的问题。
1.受疫情影响,难以召开大型会议用于培训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及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计划用于培训的费用难以支出。
2.部分生产经营主体电脑操作能力不强,导致主体入驻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并常态化录入产品信息困难,致使企业未达到考核标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考核奖励资金未能实现拨付。
(三)相关建议。
建议与市场监管部门有效联动,严格落实农产品进入市场查验合格证制度,倒逼生产经营主体自主进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并开具农产品合格证。
推进枇杷产业振兴项目2020年绩效
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单位职能。县农业农村局是枇杷产业振兴项目的牵头部门,起到牵头揽总作用,细化工作举措,优化配齐工作队伍,积极争取上级项目和技术支持,督促镇乡工作落实到位;实施乡镇政府为实施主体,镇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强化责任、细化措施,确保项目落地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2019年仁寿县人民政府送批件672号。
3.资金管理及支持条件。该项目严格按照县财政局和县农业农村局相关管理办法执行,主要支持重点乡镇的业主、农户的枇杷产业老果园改造、技术研发、品种选育等枇杷产业提升工程。
4.资金分配的原则等。直接奖补实施主体。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一是枇杷老果园改造350.08万元。文宫镇利群村、打谷村、池家村、桂湾村、协力村等5个村26个社申报面积4735.3亩,实际验收合格4376亩。参照去年补助标准800元/亩,需兑现奖补资金350.08万元。二是新栽植枇杷2.4万元。文宫镇利群村新栽植枇杷30亩,实际验收合格30亩,参照去年补助标准800元/亩,需兑现奖补资金2.4万元。三是品种引进5万元。古佛互惠枇杷专业合作社引进新品种5个,补助标准1万元/个,需兑现奖补资金5万元。四是技术合作费用19.8万元。2019年和2020年与省农科院园艺所开展技术合作,协议约定,技术合作9.9万元/年,需兑现奖补资金19.8万元。
2.项目绩效目标。项目严格按照方案规定和申报计划完成了绩效目标。
3.项目申报的相符性。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自评由农业农村局牵头,乡镇配合的方式进行,主要通过资料审查、现场核实、业主座谈等方式进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实施严格按照业主果农申请、村社初核、乡镇审核、县局审批的方式实施。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该项目预算申报资金377.28万元,批复资金377.28万元,在县本级年初预算乡村振兴枇杷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377.28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一是实行“专款专用、专人专户”管理制度。二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三是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建设要求,制定了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扎实的实施方案,切实做到“认识、领导、人员、经费”四到位,有序推进各项目标实施。四是严格按照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要求,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项目建设过程中,农业农村局牵头进行规划设计,技术指导,乡镇具体督促落实,业主果农具体实施。
1.重视到位。成立了专门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落实了牵头人、责任人,为项目实施的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领导保证,确保了项目实施的力度和深度。
2.责任到位。定期到文宫镇实地查看,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制定具体的项目实施目标,并将具体目标实施面积、技术规范、时间节点、工作要求、工作纪律、工作考核、工作督查的各个环节,责任到点、责任到人、责任到时,确保项目有序高效开展。同时对资金规范使用提出要求,做到专款专用,统一拨付。
3.措施到位。精心选点,结合自身实际,重点选择了枇杷园比较郁闭、群众积极性较高、枇杷种植相对集中的区域作为项目实施区。严格要求,严格按照枇杷老果园改造要求、大力实施精细化作业,适度疏株、科学修建、开沟排湿。多措并举,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用专业队或者协会组织的方式进行统一间伐和粗剪,群众自己完成后期的打药、施肥和简单的调稍细剪。业主和部分有技术、劳力的群众则由自己按照技术要求和相关流程完成枇杷“提质增效”具体工作。
4.验收到位。项目完工后由各乡镇组织进行初步验收,合格后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县果树站组织3人以上队伍进行验收,确保了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于2020年6月启动实施,11月已全部完成。2020年12月验收完成并提交兑现资金的请示,2021年1月将资金全部拨付。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一是项目区直接效益。改造枇杷老果园2548亩可生产优质枇杷360万斤以上,实现产值2500万元以上,亩平增收500元(与原产业亩平收入相比);二是项目区辐射效益。通过实施枇杷标准示范园2548亩、新栽植枇杷728亩以及枇杷试验基地150亩可带动提高周围2万亩枇杷种植户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增加产量2000万斤,增加收益2亿元。
2.社会效益。通过项目建设,可有效促进枇杷产业规模化、规范化、标准化种植,提升枇杷产业的现代种植水平。通过实施间伐疏株、整形修剪、绿色防控、防病治虫、重施有机肥、配方施肥等综合手段,可改变枇杷传统管理缺陷,提高了生产管理水平,增加产量提升品质,形成仁寿枇杷产业的集群优势,擦亮仁寿枇杷金字招牌,从塑仁寿枇杷产业辉煌,助力乡村战略振兴。
3.生态效益。通过实施间伐疏株、整形修剪、绿色防控、防病治虫、重施有机肥、配方施肥等综合手段,可减少了肥料使用量30%、农药的使用量40%,不仅控制了种植户高毒高残药品的投放,提高枇杷的安全性,也降低对土壤、质地的破坏,保护了当地产区的生态环境,提升农产品品质,为实现枇杷业绿色高产高效起到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一是公平性。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实施原则,确保了符合政策的新型经营主体能充分享受政策红利;二是务实性。政策资金投入主要为解决仁寿农业产业中标准不高、设施薄弱、劳动力短缺等产业发展短板,夯实了产业发展基础,提高了产业发展水平,增强产业发展后劲;三是高效性。项目实施后,不仅降低了新型经营主体农资成本、劳动力成本,也提高农产品产量、质量,更节约用水、保护了土壤、增强了农产品安全性。
(二)存在的问题。
1.疏株要求达到每亩28株内,很多散户难以接受。
2.部分散户枇杷管理积极性低,给示范片效果巩固带来困难。
3.今年频繁的低温霜冻灾害,严重挫伤了枇杷种植户的积极性。
(三)相关建议。
1.大力培育、引进业主,形成以业主为主体的枇杷种植基地。有利于统一技术操作规程,创造巩固品牌,更有利于网络销售。
2.加强枇杷种植重点村、社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争取项目资金解决电力、道路、水利等突出问题。
3.大力度扶持业主,建立小规模的枇杷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努力达到绿色食品相关的要求。
4.建立完善的营销平台,促进枇杷销售,增强枇杷价值。
5.建议新发展枇杷,应选择海拔450米高度以上。
6.加强枇杷种植大户保险力度,提高保险费财政补助比例。
仁寿德康100万头生猪养殖项目
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简介
2018年11月,仁寿县政府与德康集团在眉山泡博会上签订《100万头生猪养殖暨屠宰肉食品加工项目合作协议》,项目约定新建祖代种猪场1座,约定2019-2021年期间,全县新建800个单元德康生猪代养场(2号家庭农场),新增母猪4万头,新增年出栏能力100万头。2020年1月15日县政府会议确定新建富加、禾加、汪洋三座种猪场(仁府阅〔2020〕6号)。养殖项目建设分三期完成,其中2018年为宣传动员期。第一期:2019年12月31日前建成家庭农场300个单元,同时启动祖代种猪场建设。第二期:2020年12月31日前再建成家庭农场300个单元,并建成祖代种猪场。第三期:2021年12月31日前再建成家庭农场200个单元。该项目属于农业养殖类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推进。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2018年11月13日《100万头生猪养殖暨屠宰肉食品加工项目合作协议》、2018年12月29日仁寿县人民政府(送阅件1510号)。
3.资金支持项目的条件、范围、方式:按照《100万头生猪养殖暨屠宰肉食品加工项目合作协议》和仁寿县人民政府(送阅件1510号)的规定,凡在仁寿县内与德康公司合作签订生猪代养协议的业主,按照德康公司设计建成生猪代养场(以德康公司正式验收表为准),经农业农村局审核验收后,每个单元给予业主20万元的财政补助。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20年建成500个单元的家庭农场,每个单元财政补助20万元。补助政策标准:为每个家庭农场提供20万元/个单元的补贴。新增畜牧产值15.6亿元,年提供代养费1.8亿元。实行以种定养,种养结合,每个单元改善120亩土地土壤结构,500个单元可改善60000亩土地。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在每年终了,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德康项目推进的种养办根据项目完成情况,按照评分法、比率分值法等对项目进行自评,得分97.5分。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德康项目工期安排,县财政根据《100万头生猪养殖暨屠宰肉食品加工项目合作协议》和2018年县政府(送阅件1510号)批示文件予以预算资金和下达资金文件。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0年农业农村局向县财政预算申报仁寿德康生猪代养场项目170个单元补助资金3400万元。
2.资金到位。县财政2019年5月下达德康项目补助资金500万元,12月下达340万元,2020年下达德康项目奖补资金2562万元,共计下达资金3402万元。其中市财政奖励资金162万元,县本级资金3240万元。
3.资金使用。按照仁寿县政府与德康集团签订的《100万头生猪养殖暨屠宰肉食品加工项目合作协议》约定:仁寿县财政为德康在仁寿发展的家庭农场提供20万元/单元的补贴或项目支持,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给家庭农场主。
2019年5月由县农业农村局与曲江镇政府等单位对仁寿县卓阳农牧有限公司自繁自养2号家庭农场一期工程25个单元进行了合格验收,兑现支付25个单元补助资金500万元。
2020年1月到12月底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了许晓峰、代雅兰等56户124个单元,兑现补助资金2480万元。
截止2020年12月底共计兑现奖补资金2980万元,2020年结余资金422万元,结转2021年继续使用。资金下达使用率87.6%。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德康养殖项目财政资金支出属于奖补类,其兑现程序为:德康公司与家庭农场主签订代养协议,采用“公司+家庭农场”模式 ,由德康公司提供图纸和修建规范要求,项目业主出资修建代养场,竣工后由德康公司进行工程验收,农业农村局种养办收到德康公司验收报告后,组织人员对该代养场进行项目验收并签字,验收合格后收集相关项目资料,经手人、种养办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局长签字后交由局财审股予以兑现补助报账,并及时将补助款支付到业主银行账户。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2019年1月,县上成立“仁寿县德康100万头生猪养殖暨屠宰肉食品加工项目推进领导小组”(仁府办函〔2018〕145号),组长: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杨红兵任,副组长:县政府副县长毛超英,成员单位:县委农工办、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交通局、县环保局、县农牧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规划局、县投促局、县审计局、国网仁寿供电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牧局,农牧局设立专门机构(种养办)负责德康项目实施推进,各成员单位落实专人推进德康项目,各乡镇落实乡镇长、分管乡镇长、1名工作人员主抓德康项目(仁府阅〔2019〕23号)。
(二)项目管理情况。2019年3月26日县委办、县政府办下达全县2019年德康项目代养场建设任务(仁委办〔2019〕18号);2020年2月10日,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仁委办〔2020〕6号文件,将德康代养场2020年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具体落实(仁农发〔2020〕8号)。
(三)项目监管情况。将德康项目纳入2019年、2020年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及挂图作战项目(仁府办函〔2019〕15号、仁委办〔2020〕6号、仁委办〔2019〕66号)。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德康种猪场建设情况。(1)慈航镇大塘村5000头祖代种猪场于2020年2月底建成,4月完成引种5000头,到2020年底已产仔20000余头。(2)富加镇互建村5000头商品猪扩繁场已于2020年10月底全部完成,11月已移交给德康公司,12月底已引种母猪3800余头。(3)汪洋镇永胜村15000头商品猪扩繁场主体工程2020年12月底完工,预计2021年4月份开始关猪。(4)禾加镇中岭村5000头商品猪扩繁场主体工程2020年12月底完工,预计2021年4月份开始关猪。
2.德康代养场建设。截止2020年底德康2号代养场累计开工156户468个单元,建成57户149个单元。
3.德康专业育肥场建设。2020年德康公司自主投资在仁寿县建设专业育肥场3座,即虞丞乡同意村、乐群村、龙正镇中咀村各1座年出栏3万头规模的育肥场。同意村育肥场主体工程已完工,中咀村育肥场正在建设,预计2021年4月建成投产,乐群村育肥场正在建设,预计2021年5月底建成投产。
4.德康代养场任务完成情况。按照市上建设折算标准,全县已累计开工和建成德康种猪场和扩繁场3万头母猪规模,折算300个单元代养场;开工德康生猪育肥场虞丞乡同意村、乐群村、龙正镇中咀村等3座,每个育肥场折算为代养场24个单元,共折算开工72个单元、完工24个单元;在建和建成德康2号代养场156户468个单元。全县合计德康代养场开工840个单元,完工473个单元(含2号家庭农场149个单元、种猪场折算300个单元、同意村育肥场24个单元)。
按照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到2020年末应建成1座2500头祖代种猪场、600个单元代养场。实际项目建成慈航镇5000头祖代1座,富加镇5000头父母代种猪场1座,主体完工禾加镇5000头种猪场、汪洋镇15000头种猪场;实际验收代养场149个单元。比照2020年项目任务,开工800个单元任务实际完成840个单元,完成105%,完工473个单元,完成78.83%。
(二)项目效益情况。
德康项目产能情况分析。建成和在建种猪场、商品猪扩繁场,存栏母猪3万头,年生猪产能72万头;建成和在建德康2号家庭农场468个单元,存栏母猪2.34万头,年生猪产能56万头。两项合计德康项目已经形成新增生猪产能128万头。
经济效益:全县新建德康代养场,每个单元投资100万元,财政补助20万元,财政投入乘数达到了5。项目建成后,全县新增生猪出栏128万头,按每头生猪3000元计算,可年新增畜牧业产值38.4亿元;按每头生猪300元代新养费计算,德康公司每年可向仁寿县业主提供代养费3.84亿元。
1.社会效益项目。完成能100%解决生猪保供、解决全县人民吃猪肉的问题;项目提供约2000个就业岗位;打造传承家业,不离土不离乡,在家就能奔小康。
2.生态效益。德康100万头生猪养殖项目实行以种定养,种养结合的原则推进,每个单元配套100亩土地,生猪的排泄粪污作为有机肥代替化肥,可改善土地土壤结构,800个单元可改善80000亩土地。
3.可持续效益。项目签约10年,10后可根据双方需求续签。
4.服务对象满意度。根据对149户完工验收的业主进行10%的抽样调查,对德康项目实施的满意度达到了95%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0年是项目实施挤进的第二年,按照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到2020年末应建成1座2500头祖代种猪场、600个单元代养场。实际项目建成慈航镇5000头祖代1座,富加镇5000头父母代种猪场1座,主体完工禾加镇5000头种猪场、汪洋镇15000头种猪场;实际验收代养场149个单元。比照2020年项目任务,开工800个单元任务实际完成840个单元,完成105%,完工473个单元,完成78.83%。按照此进度,基本能完成项目达到德康项目新增100万头生猪产能的目标,为仁寿县生猪稳产保供,促进生猪养殖业健康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1.项目用地选址难。我县能适用于生猪养殖的非基本农田的设施农业用地极少,造成项目选址十分困难,这是迟滞项目推进的主要问题。
2.德康公司技术服务能力严重不足。一是代养场建设指导不到位,设计不合理,造成建设返工、重复建设,拉大了建设成本。二是生产指导服务不及时,专业能力不足,造成部分代养场生产受影响,拉低代养成绩。
(三)相关建议。
1.稳定生猪发展规模。我县德康项目目前已经基本形成年新增生猪128万头的产能,加上其他形式发展的生猪养殖,我县生猪年出栏已经达到了200万头的环保警戒线。再扩大发展规模,将对全县面源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造成不可估量的压力,应稳定和控制发展规模。
2.转变德康推广模式,由推广德康自繁自养的2号家庭农场,调整为推广德康专业育肥的1号家庭农场。目前发展的2号家庭农场468个单元,猪源由代养场自繁自养解决。慈航镇富加镇汪洋镇禾加镇等4座存栏母猪3万头的种猪场,年产能72万头,除选种3万头,德康自建的虞丞乡龙正镇3座专业育肥场年出栏9万头外,尚有60万头仔猪需要育肥场来育肥消纳。否则,德康公司就会把这60万头仔猪外调,我县就成了德康的仔猪繁育基地了。因此,建议推广240栋年出栏生猪2500头的德康1号代养场(每栋标准化智能化圈舍1250平方米、全进全出,每批次存栏生猪1250头,配套相应的粪污处理设施及150亩种植用地实施种养结合消纳粪污),让仁寿的种猪场生产的仔猪由仁寿县育肥出栏,确保我县生猪稳产保供任务。推广1号家庭农场实施代养,在投资、用地、环保等方面,更优于德康自建大规模(存栏1.5万头,年出栏3万头)的专业育肥场。
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项目
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笔资金属于中央财政动物防疫补助经费,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0〕10号)和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财农〔2020〕85号),抓紧拨付资金,按规定统筹用好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组织实施好动物防疫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2020年仁寿县共获得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强制免疫资金328.1万元,实际到位328.1万元,按项目建设内容支出328.1万元。项目用于实现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资金用于实现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应免密度达90%以上,免疫抗体抽检合格率达70%以上,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100%,完成“先打后补”试点,实现养殖环节病死畜禽100%无害化处理。以及进一步加强我县非洲猪瘟和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结合绩效目标设定的要求以及我县畜禽防控和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部署,设立了“数量、质量、”等方面7个产出指标,“社会、生态”等方面4个效益指标和1个满意度指标。
3、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2020年仁寿县共获得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强制免疫资金328.1万元,实际到位328.1万元,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下达动物防疫补助经费的要求,组织实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该笔资金由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小组进行自评,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细则,采用限时办结制度和首问责制度,通过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项目运行监控。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笔资金属于中央财政动物防疫补助经费,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0〕10号)和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财农〔2020〕85号),抓紧拨付资金,按规定统筹用好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组织实施好动物防疫工作。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资金计划及到位。2019年12月,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的通知》(川财农〔2019〕202号),文件落实中央动物防疫补助经费,仁寿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根据文件要求,制定了项目实施计划文件,累计落实资金359.72万元,其中强制免疫资金328.1万元、无害化处理资金31.62万元,同时明确绩效目标任务。2020年仁寿县共获得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强制免疫资金328.1万元,实际到位328.1万元,按项目建设内容支出328.1万元。
资金使用。该笔资金分别于2020年5月、9月实施并完成,主要用于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开展实施动物强制免疫计划、购买防疫社会化服务、采购动物疫病防控检测试剂和实验耗材,以及国家确定的重点动物疫病开展强制免疫、免疫效果检测、监测评价、“先打后补”人员防护措施。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下达动物防疫补助经费的要求,组织实施动物防疫工作,资金支付合规合法,支付资金与财政下达资金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仁寿县政府采购及拨付程序进行支出,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项目资金无挤占、挪用等现象发生,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由各县财政部门通过支付中心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场、养殖户、散养户、集中处理运营单位。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我县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文件规定的总体绩效目标任务,有效开展实施动物强制免疫计划、购买防疫社会化服务、采购动物疫病防控检测试剂和实验耗材,以及国家确定的重点动物疫病开展强制免疫、免疫效果检测、监测评价、“先打后补”人员防护措施,以及足额发放养殖环节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总体绩效目标全部按要求完成。
畜禽免疫情况。全年共免疫注射猪口蹄疫112万头次,免疫密度100%;猪瘟112万头次,免疫密度100%;牛羊口蹄疫16万头次,免疫密度100%、禽流感1100万羽次,免疫密度100%;小反刍兽疫13万只次,免疫密度100%;犬狂犬病47万只次,限养区免疫密度100%,农村免疫密度100%。重大动物应免密度达100%。
免疫抗体监测情况。全年随机抽样采集猪血清2978份,检测猪瘟和猪O型口蹄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分别为84.67%和86.25%;采集牛羊血清1104份,检测牛羊O型口蹄疫免疫抗体合格率为90.30%;采集禽类血清600份,检测H5、H7亚型禽流感免疫抗体合格率分别为81.56%、92.30%;采集羊血清844份检测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为85.6%。免疫抗体平均合格率达85%。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实现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应免密度达100%,免疫抗体抽检合格率达100%,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100%,完成“先打后补”试点场99个,实现养殖环节病死畜禽100%无害化处理。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未发生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无大规模随意抛弃病畜禽事件,顺利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保障了畜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质量指标。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猪瘟检测均按国家标准规定检测规程开展,未发现检测结果出现偏差的情况,结果均准确。
时效指标。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小反刍兽疫,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均按规定及时有效开展,未发生逾期情况。
成本指标。动物疫病防控检测试剂和实验耗材均在政采云进行采购,检测成本低于年初预判价格。
(二)项目效益情况。
经济效益。我县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防控形势稳定,畜禽价格低于全国同期水平。
社会效益。我县有效开展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等疫病防控工作,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有效稳定生猪生产工作,确保仁寿县生猪产能大县的金子招牌。
生态效益。我县严厉打击病死猪随意丢弃行为,并建立病死动物无害化集中收集处理体制,未发因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而造成环境污染的事件。
可持续影响。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等防控形势稳定,检疫、检测、监测、流调、运输车辆消毒和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按要求有序持续开展。
满意度。项目实施严格按照仁寿县政府采购及拨付程序进行支出,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项目资金无挤占、挪用等现象发生,足额发放养殖环节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实现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应免密度达100%,实现养殖环节病死畜禽100%无害化处理。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未发生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无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场、养殖户、散养户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项目管理制度健全,制定了相关领导小组管理制度,相关资金管理制度科学规范,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报账,财务一致,凭证合法有效,资金走向清洗,总账、明细账、凭证管理规范。
(二)存在的问题。
我县是生猪调出大县,常年生猪存栏约90万头,2020年,我县把恢复生猪发展放在突出地位,一是新建1座常年存栏5000头的祖代种猪场,3座共常年存栏2.5万头的父母代种猪场;二是建设年存栏母猪50头、出栏生猪1200头的家庭农场800个单元和年出栏育肥猪2200头的育肥场17栋。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可年新增存栏母猪6.5万头、出栏育肥猪160万头产能,力争全县生猪产能达200万头以上。
截至目前,由于生猪产能上升,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购置经费、消毒物资购置经费、强制免疫效果监测经费、防疫物资及耗材购置经费、购买防疫社会化服务经费、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经费都相应增大,中央财政动物防疫补助经费比较吃紧。
(三)相关建议。
为进一步探索创新“先打后补”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补助机制,发挥财政补助政策对动物防疫工作的促进作用,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养殖场依法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全面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恳请市、县政府和财政局同意在原资金渠道内增大我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投入。
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绩效
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职能。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审核确认和汇总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面积﹐补贴资金兑付、政策宣传和解释等。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93197号)下达我县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43718400元,上年结余31325.84元,合计143749725.84元,全部用于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现。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03373号)文件要求,制定《仁寿县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现方案》,报县政府审批,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20次常务议同意实施。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建立资金监管制度。一是公开公示。项目实施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二是专户管理。县财政局将资金下达至县农业农村局项目资金专户,县农业农村局按“专人专管、专款专用”的原则管理使用。三是资金拨付。资金通过“眉山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生成打款文件,兑付银行次日内批量发放到补贴对象“补保卡”账户。
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辖区内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需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
资金支持方式。现金直补。
4.资金分配的原则。根据当年上级下达我县项目总资金和核实上报面积测算补贴标准。做到全县补贴标准统一。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辖区内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只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就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6月30日前完成补贴发放;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补贴对象的满意度≥90%。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一是对照项目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开展自评,操作程序规范,没有发现违规违纪行为;二是政策宣传到位,群众满意度高;三是补贴资金兑付成功率99.8%。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省上下达我县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43718400元,上年结余31325.84元,合计143749725.84元。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20次常务议同意实施方案。财政已将补贴资金划拨到我局账户。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1.资金计划。省上下达我县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43718400元,上年结余31325.84元,合计143749725.84元。无其他资金。2.资金到位。资金全部到位。3.资金使用。已兑付资金14347.41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组织架构:成立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任副组长,宣传、财政、农业农村、审计、国资金融、相关银行、镇乡(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补贴相关工作。实施流程:核实补贴面积—公示补贴面积—下达补贴标准—补贴资金核算到户—公示补贴资金—兑现补贴资金—建齐补贴信息档案。
(二)项目管理情况。以镇乡(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为主体,对项目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三)项目监管情况。县乡两级按项目要求对补贴面积进行抽查核实;补贴资金通过眉山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阳光发放。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最终应兑付补贴户数338720户,补贴面积1005494.94亩,应兑付补贴资金14370.53万元,补贴资金结余资金4.44万元。目前,已成功兑付补贴户数338082户,成功兑付补贴资金14347.41万元;因信息不完整或信息错误等原因尚有638户,补贴资金23.12万元。现正在加紧核实相关信息,待信息核实准确后予以发放。
(二)项目效益情况。通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提高耕地使用者保护耕地地力的积极性,积极引导耕地使用者在耕地使用中不改变用途,通过政策宣传,提高农民保护耕地地力的自学性,确保耕地地力不下降。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群众满意度95%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项目实施总体良好,程序规范,监管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具体负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人员不固定,变动性大,新人不熟悉业务,影响工作进度。个别对象信息错误,反馈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未及时修改完善基础信息上报,影响兑付进度。部分农户无法联系,或外省社保卡,不能成功兑付。
(三)相关建议。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要相对固定具体负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人员,县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对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兑付银行要及时反馈打款信息,已便及时查找未成功兑付的原因,修改完善补贴信息后及时兑付。建议社保部门提出解决外省社保卡兑付补贴资金的办法。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