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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财政经费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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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9日  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索 引 号 1040819610/2021-12006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1-10-19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2020年度四川省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1年10月19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起草全县市场监督管理有关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质量提升、食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大案要案、疑难案件、跨区域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5)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6)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7)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能耗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8)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9)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0)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计量行为。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协调指导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

(14)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15)负责全县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的制定,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16)负责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发展。负责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任务制定、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及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在县委组织部指导下,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17)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相关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18)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

(19)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20)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21)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制定检查制度,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22)落实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

(23)负责全县市场运行分析及集贸市场规划建设、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全县市场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各类商品市场建设,编制集贸市场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全县市场运行监测和内贸行业统计分析工作,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规范企业促销行为。

(2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职能参照省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二、机构设置

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机构1个,下属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仁寿县市场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6505.65万元、支出总计6363.72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76.19万元、支出总计减少218.12万元,收入下降1.56%、支出下降3.31%。主要变动原因一是部分人员划转到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二是厉行节约,对支出进行严格管理。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6505.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04.15万元,占89.2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1.5万元,占10.7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6363.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13.27万元,占74.06%;项目支出1650.45万元,占25.9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505.65万元、支出总计6363.72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76.19万元、支出总计减少218.12万元,收入下降1.56%、支出下降3.31%。主要变动原因是一是部分人员划转到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二是厉行节约,对支出进行严格管理。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92.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45%。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889.62万元,下降13.52%。主要变动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92.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59.98万元,占81.87%;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9.06万元,占6.31%;卫生健康支出218.48万元,占3.84%;节能环保支出10万元,占0.1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2.12万元,占0.74%;住房保障支出402.58万元,占7.07%。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692.22万元完成预算98.0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

(1)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行政运行(01):支出决算为3737.4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支出决算为490.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市场主体管理(04):支出决算为11.47万元,完成预算57.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支出根据年报实际抽检户数决定。

(4)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信息化建设(08):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药品事务(12):支出决算为0.45万元,完成预算1.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相关工作因疫情原因尚未完成。

(6)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食品安全监管(16):支出决算为288.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事业运行(50):支出决算为29.28万元,完成预算65.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场管理中心运行经费结余。

(8)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99):支出决算为5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5):支出决算为279.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06):支出决算为57.0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就业补助(07)公益性岗位补贴(05):支出决算为22.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卫生健康(类)***(款)***(项):

(1)卫生健康(210)公共卫生(04)重大公共卫生服务(09):支出决算为33.6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卫生健康(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支出决算为182.0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卫生健康(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支出决算为2.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节能环保(类)***(款)***(项):

(1)节能环保(211)污染防治(03)水体(02):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商业服务业等(类)***(款)***(项):

(1)商业服务业等(216)商业流通事务(02)其他商业流通事务(99):支出决算为42.12万元,完成预算42.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支出待下年结算。

6.住房保障(类)***(款)***(项):

(1)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02)住房公积金(01):支出决算为402.5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13.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999.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713.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6.08万元,完成预算95.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3.69万元,占83.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39万元,占16.29%。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69万元,完成预算97.1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29.61万元,下降31.74%。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车辆经费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0辆,其中:轿车22辆、越野车1辆、特种车1辆,电瓶车6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3.69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流通领域商品抽查、质量检验检疫、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39万元,完成预算91.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13.24万元,下降51.66%。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减少相关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3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55批次,123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2.39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671.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3.9万元,比2019年增加17.12万元,增长0.24%。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0.2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公示抽查支出,食品快检室建设、办公设备采购、食品抽检等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3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食品安全监管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在部门预算、支出及决算中严格遵守相关财经纪律要求,做到预算较全面准确,全年经费支出控制得当。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食品总体安全水平有所提升,公众自我保护意识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食品安全监管1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食品安全监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88.81万元,执行数为288.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提高了全县食品安全总体水平、公众自我保护意识;规范了食品经营秩序。发现的主要问题:食品抽样覆盖面还不够广泛,检测周期长。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抽样覆盖面,积极与第三方检测机构协调,尽量缩短抽样周期。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食品安全监管

预算单位

仁寿县市场监管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88.81

执行数:

288.81

其中-财政拨款:


其中-财政拨款: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完成食品抽样3500批次

完成食品抽样3500批次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食品抽验

≥3500批次

完成3500批次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抽验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食品抽验应公布信息的公布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食品监管专项工作整体完成时间

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已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落实抽检任务要求的时间和频次

符合

符合

效益指标


辖区内与项目资金相关的重大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事故发生数

0次

0

效益指标


辖区内公众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素养

逐步提高

有所提高

可持续影响指标


食品安全执法能力和监管能力

逐步提高

有所提高

满意度指标


食品安全满意度得分

≥70分

90分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食品安全监管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食品安全监管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行政运行(01):指反映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行政运行(02):指反映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行政运行(04):指反映从事市场监督管理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行政运行(08):指反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行政运行(50):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201)商贸事务(13)事业运行(50):指反映事业单位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201)知识产权事务(14)专利试点和产业化推进(06):指反映专利分类试点及实施国家专利产业化工程、扶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及产业化等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4):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208)就业补助(07)公益性岗位补贴(05):指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20.卫生健康(20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1.卫生健康(20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2):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2.节能环保(211)污染防治(03)水体(02):指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3.商业服务业等(216)涉外发展服务(0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指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4.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02)住房公积金(01):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请参照《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2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0.……。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机构1个,下属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独立财务核算事业单位1个,为仁寿县市场管理中心)。

(二)机构职能。

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起草全县市场监督管理有关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质量提升、食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大案要案、疑难案件、跨区域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5、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6、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7、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能耗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8、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9、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0、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计量行为。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协调指导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

14、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15、负责全县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的制定,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16、负责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发展。负责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任务制定、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及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在县委组织部指导下,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17、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相关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18、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

19、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20、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21、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制定检查制度,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22、落实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

23、负责全县市场运行分析及集贸市场规划建设、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全县市场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各类商品市场建设,编制集贸市场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全县市场运行监测和内贸行业统计分析工作,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规范企业促销行为。

2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总编制270名,其中:行政编制178名,机关工勤编制12名,参公及其他事业编制80名。截止20019年12月31日,实有在职人员267名,其中:公务员182名,机关工勤人员12名、参公及其他事业人员73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仁寿县市场监管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05.65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6363.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13.27万元,占74.06%;项目支出1650.45万元,占25.94%;

本年度收入与支出较上年度有较大增幅,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单位整合,人员增加,收支变动较大。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编报及分解下达

结合机构改革后人员变化及业务工作职能情况编制2020年支出细化预算,并对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切实可行的绩效考核指标。与此同时,按照相关要求,在政府工作网站对2020年机构改革后的单位预算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全局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情况及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等。

结合全局预算总体收支情况,结合我局实际,下达各市场监管所全年预算经费指标,将派出机构经费支出细化到会计经济科目。在确保机构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压缩经费支出,全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2、预算执行及控制

以股、所、队为经费报销基本核算单位,按月对全局的经费支出进行报销核算汇总,在全面了解当月经费支出的基本情况的基础上,与年初预算进行对照比较,跟踪了解全局预算指标实施进度。根据预算完成情况,安排下季度或下月预算执行控制数,确保预算执行的准确性及预决算的基本一致性。特别是各所的全年经费支出严格控制在年初预算指标体系内,不允许超支超额情况出现。与此同时,严格把控“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全局“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控制在年初预算数额内。

在对预算指标进行控制的基础上,根据各所的业务工作实际及其工作经费支出具体情况,经相关部门核实后,对经费有缺口的所进行专项经费弥补,动态调整预算经费支出。

(二)专项预算管理。

1、专项项目申报

年初预算时,由分管领导依据分管业务股室年初工作计划对分管业务工作中的专项项目进行预算项目、经费额度申报及项目支出绩效指标评价标准确定。财务股通过核实并汇总后向县财政进行专项项目申报。

2、专项项目实施及绩效考核

由各分管业务股室负责专项项目的组织实施,财务股对相关专项业务支出票据审核后,建立专项项目支出帐簿,实现专款专用。专项项目完成后,依据年初确定的定性或定量指标对该专项业务进行全面绩效评价。

(三)结果应用情况。

编制部门年度决算公开报告时,将专项项目的绩效评价情况进行了专项提报,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评价,并对反馈情况进行整改。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局在部门预算、支出及决算中严格遵守相关财经纪律要求,做到预算较全面准确,全年经费支出控制得当。专项项目支出做到专款专用,项目绩效管理基本符合项目设定预期要求。

(二)存在问题。

由于机构改革等客观因素的存在,2020年,我局在目标绩效制度、管理、考核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全年总体收支目标制定有待明确和完善。二是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及准确性有待提高。三是预算执行的控制力有待提高,特别是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经济科目支出的全年支出数把控在预算范围内。四是项目支出的绩效考核评价工作有待加强。

(三)改进建议。

一是全面提高财务从业人员专业技能,特别是提高预算编制水平,确保预算编制的全面性及可执行性。二是加强财务审核力度,全面把控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与专项业务经费支出的实施进度及实施范围。三是建立并完善专项项目绩效总体评价机制,全面提高专项项目经费的使用效率。

附件2

食品安全监管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我局为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规范食品市场经营秩序,加大安全监管力度,按照市局、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监管专项抽验检测。2020年,县财政下达我局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288.81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根据食品监管实施方案,加大食品抽样检测,抽样3500批次。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项目资金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情况。资金拨付及时到位。

2.预算执行。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预算,结合工作时效性,合理安排支出进度和支出项目,完成支出288.81万元,资金使用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项目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规范、及时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和资金安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食品安全监管专项整治及抽样工作由分管局领导牵头,食品综合协调股、食品生产流通股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辖区所积极配合。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一是在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行动中,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生产流通股共检查小灶酒生产经营者189家、各类冷链食品经营户564家;二是成功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12个,食品安全示范村(社区)29个,食品安全示范街3条,放心肉菜超市5个,食品安全示范企业5家,食品安全示范超市10个,食品安全示范餐饮店 6 家,食品安全示范小作坊 2个,食品安全示范学校3家 ,食品安全示范市场2家。三是加大抽样检测力度,2020年完成食品抽样3500个批次。

(二)项目效益情况。食品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食品总体安全水平有所提升,公众自我保护意识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食品项目多、资金总量小且投向分散,无法满足基层食品监管工作全覆盖。

(二)建议。建议加大资金投入,确保食品抽样全覆盖。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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