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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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1年10月25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7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9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8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31
第四部分附件36
附件1 36
附件2 42
第五部分附表4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7
二、收入决算表47
三、支出决算表4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7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4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4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47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47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47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47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47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47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47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47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职能参照省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仁寿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城市建设、工程建设、村镇建设、住房保障、抗震设防、建筑业、住宅和房地产业、房屋装饰装修业、物业、勘察设计与中介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以及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制定相应监督管理办法;负责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统筹协调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监督,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的资金安排等;负责全县房地产行业管理和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与监督管理;负责建筑行业管理和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范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指导全县的村庄建设、小城镇建设和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公用设施维护管理,城市供排水、污水、燃气、节水、垃圾收集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履行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职能;组织编制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杆管线综合规划和实施,指导城镇杆管线和综合管廊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建设领域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组织开展城镇垃圾分类试点和资源利用工作,负责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管理;负责城市景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基层党建稳步提升。重点围绕思想建设、制度建设扎实推进党建工作。严格党员教育和管理,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坚持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全面贯彻从严管党治党工作要求,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加强党委对党建工作的指导,全面提高我局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构筑廉洁反腐防线,讲廉政党课、开展廉政谈话、组织学习党纪党规。全力督查疫情防控和上下班纪律,强化脱贫攻坚保障,开展“1+X”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圆满完成省委巡视组、县委巡察办巡察工作。
2、圆满完成各项经济指标任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0.9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0%;开工商住面积375万平方米;1-12月全县商品房销售面积277.9万㎡,同比增长80.4%,其中仁寿县本部163.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6.5%,天府新区(视高)114.7万㎡,同比增长108.5%,预计全年可完成300万㎡;建筑业总产值完成175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65亿元的100%,增幅7.8%;新(改)建公厕50座,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0%;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40.68亿元,目前累计完成投资42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3%。
3、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一是三月底前完成所有项目疫情复工复产,并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建筑施工领域无一例疑似或确诊。二是深入全县97个小区督导防疫工作,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体温测量、进出登记、小区消毒等工作,扎实筑牢社区防控重要防线。三是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了《足球即时比分< 仁寿县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仁住建发〔2020〕118号)和《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行购房补贴操作指南》。根据文件精神,2020年4月9日(含)至2020年10月8日(含)期间,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疫人员在符合补贴政策的房地产项目购买合规合法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车位的,可享受购房补贴。截至10月8日政策结束,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疫人员可申请购房补贴共计3888户,购买商品房合计备案面积25.7万㎡,共将发放补贴资金4344.33万元。
4、公园城市建设卓有成效。一是全年实施城市基础设施项目42个,总投资42亿元。其中天府仁寿大道城区段顺利竣工投入使用,怀仁大道二段、包家河公园、万达广场、长平水街、铂尔曼酒店顺利推进;天府仁寿大道城区段、龙滩大道、陵州大道等市政道路的建成通车,城区道路总长度已超过140公里,城北新城区现已形成了“三横三纵”的城市交通主骨架。二是城区配套排水管网超过300公里。县城区已配套建设了城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城南生活污水处理厂等3座现代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达到10.5万吨/天,2020年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4%。现代化供水厂4个,日供水规模21.5万吨,供水服务范围除黑龙滩和眉管委以外的区域都覆盖,约2000平方公里,服务人口130多万DN100mm—DN1200mm以上供水管网2200公里,城区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区乡达到90%。建设海绵城市理念的面积超过12万平方米。三是公园城市更加靓丽。高分通过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县城现场考核,“三城联创”打响第一枪、拿下第一城。金马河生态绿道、柏林公园、包家河实地公园等3个公园建成投用,城区建成公园达到13个,城区居民15分钟公园圈全覆盖。“花漾仁寿”“四季见花”工程顺利推进,栽植三角梅2.5万株,打造特色街区3条、点位86个。县城建成区绿地面积达1432.49公顷,绿化覆盖率39.31%。成功创建省级园林式居住小区4个、单位5个,市级园林式单位及园林式居住小区11个,县级园林式单位及园林式居住小区22个。申报省级园林村2个。强力推进县城区“明沟散排”整治二期工程,新建地下污水收集管廊39公里,整治散排点位11个。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及下属二级单位共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仁寿县规划建设执法监察大队),其他事业单位9个(仁寿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仁寿住房保障信息中心、仁寿县建筑节能服务中心、仁寿县城建档案室、仁寿县公园管理处、仁寿县市政管理所、仁寿县路灯管理所、仁寿县环境卫生管理所、仁寿县市政园林管理服务中心)。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设9个机关股室,分别为:办公室、党建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计财内控和项目管理股、公共事业股、建筑业管理股、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勘察设计与勘察设计股。
纳入住建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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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仁寿县规划建设执法监察大队 |
住建局合并账套 |
3 |
仁寿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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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仁寿住房保障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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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仁寿县建筑节能服务中心 |
住建局合并账套 |
6 |
仁寿县城建档案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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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仁寿县公园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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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仁寿县市政管理所 |
住建局合并账套 |
9 |
仁寿县路灯管理所 |
住建局合并账套 |
10 |
仁寿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
住建局合并账套 |
11 |
仁寿县市政园林管理服务中心 |
|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168569.06万元、支出总计141402.75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73057.7万元、增长76.49%,支出总计增加45891.39万元,增长48.04%。主要变动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2020年追加了天府南门公园城市债券资金、天府南门智慧城市债券资金、沱江流域生态修复资金;住房保障支出追加了棚户区改造资金和老旧小区改造资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68569.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793.18万元,占18.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7775.88万元,占81.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41402.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23.31万元,占3.1%;项目支出137079.47万元,占96.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68569.0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41402.75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73057.7万元、增长76.49%,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45891.39万元,增长48.04%。主要变动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2020年追加了天府南门公园城市债券资金、天府南门智慧城市债券资金、沱江流域生态修复资金;住房保障支出追加了棚户区改造资金和老旧小区改造资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4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3.5%。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7896.84万元,下降29.2%。主要变动原因是主要是减少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和城市建设资金支出。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44.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5.67万元,占1.7%;城乡社区(类)支出15596.14万元,占81.47%;卫生健康(类)支出165.91万元,占0.86%;节能环保(类)支出5万元,占0.03%;住房保障(类)支出2859.37万元,占14.94%;其他(类)支出192万元,占1%。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9144.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35.8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15.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62.1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8.0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支出(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86.3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支出(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1.5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389.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772.9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支出决算为5.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196.3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支出决算为505.3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726.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支出决算为1307.5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支出决算为671.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支出决算为427.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21.6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23.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90.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132.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0.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0.6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9年持平开。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9年减少4.2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列支。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0。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40.6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4.37万元,下降9.7%。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餐人员。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0.61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市政项目、农村危房建设、老旧小区改造、污水处理建设等日常检查及迎检等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82批次,355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0.6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城市建设、管理接待支出12.1万元、农村危房改造接待支出10.31万元、老旧小区改造检查6万元、污水处理建设检查8.22万元、日常工作接待3.98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22258.68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4.94万元,比2019年减少26.6万元,增长/下降3.2%。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和其他交通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住建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住建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0。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土坯房改造、保障性性安居工程、城市维护项目、城区绿化管护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相关管理规定,做到各项收支安排使用符合事业发展计划和财政政策的要求,确保了单位正常运行和重大项目的实施,较好地完成了2020年部门预算、决算编制工作, 2020年目标任务基本完成,预算执行情况较好。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7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高度重视项目评价工作的领导,开展了绩效监控工作,促进了评价具体工作的落实。对具体工作作了周密部署,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把绩效监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将其作为加强自身财务建设,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切实抓紧抓好;充分认识和发挥自身预算绩效管理作用,理顺工作机制,制定具体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好本部门的预算绩效监控工作。明确了各股室责任,确定专人,将项目绩效运行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在具体工作中,做到各相关股室的沟通、协调和联系,共同配合,促进绩效监控工作的规范、有序、顺利开展。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仁寿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土坯房改造”“2020年度第二批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仁寿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262.21万元,执行数为6519.3万元,完成预算的9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拉动经济增长的同时,提供了就业岗位,增加了住房有效供应,改善了城市人居环境,提升了城镇综合承载能力,真正做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齐头并进,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绩效思想认识不到位。在县财政组织了一系列的宣传和培训活动后,对“绩效”有了新的理解和认识。但对绩效管理的意义认识不清,尤其是对“效”的理解不够,还停留在是否按计划完成任务上,而没有将工作重点放在效益和效果方面;二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评价涉及面广,在设计能体现项目效果的个性指标和标准上存在难度,导致评价内容不够全面,不具有针对性,实际操作能力低,难以满足不同层面和不同性质的绩效评价需求;三是后续运营管理难,费用收取难。由于保障房住户家庭普遍经济收入不高,加之多为老弱病残,存在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的现象,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不能及时缴纳,将给承接主体造成非常大的经济压力。后续管理难。保障房小区内部分低收入人群文化层次普遍偏低,素质参差不齐,不服从管理,管理困难较大。清退难。个别经济收入或住房情况发生变化、已不符合享受保障性住房条件的家庭要求其退出,但实际工作执行难,有的家庭不愿配合不愿退出,因此清退工作难度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牢固树立绩效理念。围绕“科学规范、公开公正、效益优先”的基本原则,将绩效理念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结果的全过程,对预算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管理,由过去关注项目资金使用向关注项目可行性和项目效益性转变,从而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全覆盖;二是完善指标体系。加强调研、分析,结合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的职能职责和工作要求,全面梳理各项工作任务,在准确定位工作目标的基础上,除对各项考评项目的绩效目标、资金分配、财务管理、使用绩效、社会效益等涉及的指标体系进行逐项完善外,还增加部分个性化的考评指标,建立更加符合住房保障的指标评价体系;三是建议财政部门加大公租房后续管理经费的支持,包括对公租房维护费用、租住公租房人员清退的诉讼费用等,以保障公租房的后续运营管理。
(2)土坯房改造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653.72万元,执行数为1653.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群众住房安全上起到了辅助危房改造的作用,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村容村貌,对下一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意义,发现的主要问题:“五年行动”总体推进进度会逐年缓慢。一是资金保障方面,因上级未配套相应补贴资金支持改造工作,县本级配套资金支持补助标准在0.44万元-2万元之间,大部分农户只能享受到几千元补助,对提高农户改造积极性效果不明显。二是2018年、2019年改造积极性高的农户已实施,后续目标任务完成难度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由镇、村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明确改造对象及各类身份对象的补贴标准,告知对象户该资金是用于鼓励农户改造其土坯房,不是政府全额补助其建房开支。二是改造方式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结合群众需要制定改造措施,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以农户为主体推进土坯房改造工作。
(3)2020年第二批省城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932万元,执行数为1353.4万元,完成预算的7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总体环境质量的改善,都有益于人们的身心健康,减少疾病的发生,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降低医疗费用。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项目建设进度滞后,部分专项资金出现滞留,还有部分项目管理需要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加速项目专项资金拨付,防止资金形成沉淀。落实主管部门职责,督促项目建设进度加强项目前期准备工作,避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加强项目档案的管理,保证资料的完整性。
(4)城区空闲地绿化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全年预算数139.9万元,执行数139.9万元,完成预算的。通过项目实施,提升了仁寿城市品味,给仁寿城区的市民提供了一个环境优美,秩序良好的休闲场所,受到广大人民的好评。发现的主要问题:个别人员上班精神状态不佳。下一步改进措施:在今后的项目考核中,确保各项要求达到最佳。
(5)成赤高速仁寿互通区绿化景观提升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全年预算数125.1万元,执行数12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发现的主要问题:暴雨后出现土地沉降、裂缝等。下一步改进措施:在今后的项目中,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各项要求达到最佳。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项目名称 |
2019年土坯房改造 |
预算单位 |
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653.72 |
执行数: |
1653.72 |
其中-财政拨款: |
1653.72 |
其中-财政拨款: |
1653.72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改造数量3621户 |
改造数量3621户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
2020年农村土坯房改造数量 |
3621户 |
3621户 |
项目完成指标 |
|
改造后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项目完成指标 |
|
当年开工率 |
100% |
100% |
项目完成指标 |
|
当年完工率 |
100% |
100% |
项目完成指标 |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
改造后房屋在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地震中无严重损毁 |
无严重损毁 |
无严重损毁 |
生态效益指标 |
|
改造后房屋人畜分离、卫生厕所等基本卫生条件有基本保障 |
有基本保障 |
有基本保障 |
可持续指标 |
|
改造后房屋保证安全期限(≥**年) |
10 |
10 |
满意度指标 |
|
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 |
100 |
100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项目名称 |
2020年度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 |
预算单位 |
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932 |
执行数: |
1353.4 |
其中-财政拨款: |
|
其中-财政拨款: |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完成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个,完成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并试运行,完成城镇公厕6个 |
完成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并试运行,完成城镇公厕6个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
项目个数 |
7 |
6 |
项目完成指标 |
|
工程竣工合格率≥ |
100 |
100 |
项目完成指标 |
|
专项资金安排项目截至2020年末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万元) |
58328 |
56300 |
项目完成指标 |
|
2020年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 |
96 |
96 |
项目完成指标 |
|
2020年城市(县城)污水集中收集率≥ |
94 |
94 |
项目完成指标 |
|
2020年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处理的厨余垃圾占厨余垃圾清运量的比例≥ |
100 |
100 |
项目完成指标 |
|
2020年新(改)建城镇公厕(个) |
50 |
50 |
项目完成指标 |
|
2020年新(改)建城镇公厕新增厕位(个) |
500 |
520 |
项目完成指标 |
|
2020年场镇污水处理率≥ |
100 |
100 |
满意度指标 |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90 |
95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仁寿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 |
中央主管部门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地方主管部门 |
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年度资金总额: |
7262.21 |
6519.3 |
0.90 |
其中:中央补助 |
6617.21 |
5963.7 |
0.90 |
地方资金 |
645 |
555.6 |
0.86 |
其他资金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计划改造81个老旧小区,涉及户数3835户,房屋239栋,建筑面积36.55万平方米。租赁补贴发放600户,发放补贴资金120万元 |
改造87个老旧小区,涉及户数4375户,房屋231栋,建筑面积46.03万平方米。租赁补贴发放719户,发放资金141.99万元。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改造老旧小区个数 |
≥81个 |
87个 |
|
改造户数 |
≥3835户 |
4375户 |
|
改造栋数 |
≥239栋 |
231栋 |
计划调整变更 |
改造面积 |
≥36.55万㎡ |
46.03万㎡ |
|
租赁补贴发放户数 |
≥600户 |
719户 |
|
租赁补贴发放金额 |
≥120万元 |
141.99万元 |
|
质量指标 |
老旧小区竣工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
租赁补贴竣工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工程工期 |
≤18个月 |
10个月 |
|
老旧小区开工率 |
100% |
100% |
|
租赁补贴开工完工率 |
100% |
100% |
|
租赁补贴发放时间 |
按季度发放 |
按季度发放 |
|
成本指标 |
老旧小区预算内投资 |
不得超预算投资 |
达成预期 |
|
租赁补贴户均成本 |
≦3600元 |
1975元 |
|
|
|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老旧小区改造拉动投资 |
每投入1元拉动6元投资 |
达成预期 |
|
社会效益 指标 |
社会和谐稳定 |
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
达成预期 |
|
租金市场供需矛盾得到缓解 |
缓解租赁供需矛盾 |
达成预期目标 |
|
|
|
|
|
生态效益 指标 |
减少城区易涝点 |
减少城区易涝点 |
达成预期 |
|
改善区域人居环境 |
改善区域人居环境 |
达成预期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
增强城市竞争力 |
达成预期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老旧小区改造受益群众满意度 |
≥95% |
98% |
|
租赁补贴受益群众满意度 |
≥95% |
100% |
|
绩效目标申报表 |
(2020年度) |
项目名称 |
成赤高速仁寿互通区绿化景观提升项目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
主管部门 |
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实施单位 |
仁寿县市政园林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
资金情况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25.1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125.1万元 |
其他资金 |
|
总 体 目 标 |
年度目标 |
为了提升仁寿城市品质,按照仁寿县人民政府(送批件1110号)收文处理笩,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互通区进行提升打造,该项目于2020年度完成,2020年度投入资金为125.1万元。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栽植三角梅数量 |
≥4797盆 |
栽植木春菊数量 |
≥282㎡ |
栽植木芙蓉数量 |
|
|
≥25株 |
栽植红叶李250px数量 |
|
|
≥26株 |
栽植紫薇200px数量 |
|
|
≥32株 |
栽植麦冬数量 |
|
|
≥850㎡ |
种植土回(换)填 |
|
|
≥500m? |
栽植百慕大草皮 |
≥1800㎡ |
树木支撑架 |
|
|
≥83株 |
质量指标 |
展示效果验收合格率 |
≥100% |
展示效果持续率 |
≥100% |
苗木养护期内成活率 |
≥100% |
|
|
时效指标 |
资金及时拨付(从资金下达之日算起) |
≤30天 |
成本指标 |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提升打造成赤高速互通区,仁寿县连接成都高速的重要纽带 |
项目的打造使整个城市更加温馨靓丽,更好展现大美仁寿形象。 |
|
|
|
|
生态效益 指标 |
净化空气、美化环境 |
使城市整体面貌更加美观,空气清新自然。 |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苗木保持种植效果期限(不包含时令鲜花) |
≥1年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市民满意度 |
≥90% |
|
|
绩效目标申报表 |
(2020年度) |
项目名称 |
仁寿城区空闲地绿化项目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
主管部门 |
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实施单位 |
仁寿县市政园林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
资金情况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39.9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139.9万元 |
其他资金 |
|
总 体 目 标 |
年度目标 |
为补充完善城市道路绿化,推进我县创园迎检及“花漾仁寿”建设工作,切实提升仁寿城市品质,按照仁寿县人民政府送批件942号收文处理笺要求,由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实施仁寿城区空闲地绿化项目。该项目于2020年度完成,2020年度投入资金为139.9万元。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栽植紫薇数量 |
≥558株 |
栽植栾树数量 |
|
|
≥20株 |
栽植紫色三角梅球数量 |
|
|
≥455株 |
栽植红色色三角梅球数量 |
|
|
≥415株 |
栽植麦冬数量 |
|
|
≥1615㎡ |
栽植金禾女贞数量 |
|
|
≥1900㎡ |
栽植台湾二号数量 |
|
|
≥14110㎡ |
栽植丛生贴梗海棠数量 |
|
|
≥280株 |
栽植回填耕植土数量 |
|
|
≥8800m? |
栽植整理绿化用地数量 |
|
|
≥17625㎡ |
栽植安砌路缘石数量 |
|
|
≥1860m |
质量指标 |
展示效果验收合格率 |
≥100% |
展示效果持续率 |
≥100% |
苗木养护期内成活率 |
≥100% |
|
|
时效指标 |
资金及时拨付(从资金下达之日算起) |
≤30天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提升整体城市形象,美化城市环境,增加城市绿量 |
项目的打造使整个城市更加温馨靓丽,市民的心情更加舒畅。 |
生态效益 指标 |
净化空气、美化环境 |
|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苗木保持种植效果期限(不包含时令鲜花) |
≥1年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市民满意度 |
≥90% |
|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2020年第二批省城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土坯房改造项目、仁寿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根据实际我局公示了《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20年仁寿县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贴资金政策支出绩效自评的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指反映国防动员方面的支出。
10.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社会保障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3.社会保障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业年金支出。
15.社会保障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指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16.社会保障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9.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0.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1.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2.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3.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4.城乡社区(类)建筑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筑市场管理与监督(项):指反映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范的制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25.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指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26.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岀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7.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饮水、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8.城乡社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指反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用于城市道路、桥涵、公共交通、道路照明、供排水、燃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维护、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29.城乡社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指反映用污水处理费安排的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方面的支出。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本单位及下属二级单位共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仁寿县规划建设执法监察大队),其他事业单位9个(仁寿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仁寿住房保障信息中心、仁寿县建筑节能服务中心、仁寿县城建档案室、仁寿县公园管理处、仁寿县市政管理所、仁寿县路灯管理所、仁寿县环境卫生管理所、仁寿县市政园林管理服务中心)。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设9个机关股室,分别为:办公室、党建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计财内控和项目管理股、公共事业股、建筑业管理股、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勘察设计与勘察设计股。
(二)机构职能。
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仁寿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城市建设、工程建设、村镇建设、住房保障、抗震设防、建筑业、住宅和房地产业、房屋装饰装修业、物业、勘察设计与中介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以及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制定相应监督管理办法;负责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统筹协调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监督,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的资金安排等;负责全县房地产行业管理和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与监督管理;负责建筑行业管理和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范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指导全县的村庄建设、小城镇建设和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公用设施维护管理,城市供排水、污水、燃气、节水、垃圾收集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履行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职能;组织编制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杆管线综合规划和实施,指导城镇杆管线和综合管廊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建设领域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组织开展城镇垃圾分类试点和资源利用工作,负责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管理;负责城市景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
(三)人员概况。
仁寿县住建局系统核定总编制数227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1人,其他事业单位人员192人;实有人员237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机关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6人,其他事业人员204人。实有临聘人员333人(其中公益性岗位14人,汇智公司23人,未上班军转干(每月300元)2人,交警安置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县住建局预算收入168569.05万元,年初预算收入121810.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12.82万元,项目支出118197.94万元),追加预算46758.29万元。按预算分类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793.18万元,占总收入的18.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7775.87万元,占总收入的81.7%;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3612.82万元,占总收入的2.1%,项目支出164956.23万元,占总收入的97.9%。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县住建局支出141402.74万元。按支出性质分,基基本支出4341.33万元,占总收入的3.1%;项目支出137061.41万元,占总收入的96.9%。基本支出主要是在职人员,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社保支出。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城市日常维护,城市市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
(三)按支出经济分类分,工资福利支出3099.94万元,占总支出的2.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2165.87万元,占总支出的,1.5%,主要用于特种专业车油料费修理费支出、路灯电费支出、公务接待、办公费等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8.85万元,占总支出的0.1%,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抚恤金等;资本性支出135968.08万元,占总支出的96.2%,主要用于城市日常维护,城市市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情况
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科学合理编制本部门预算,提前做好情况摸底、数据收集、填报绩效目标、细化专项预算,根据定员和人员经费标准、日常公用经费定额计算确定经费预算,从严控制公用经费,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压缩公业务费。科学编制项目支出,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要求,编制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按时完成预算编制报送工作。
2、执行管理情况。
一是行政运行保障情况。我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安排,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厉行节约规范使用预算资金。收入上,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按规定使用非税收入票据并直接缴入财政专户,无隐瞒收入和其他违反国家收费管理规定的行为。在支出管理中,认真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公务卡报销、重点工作和大额支付上会集体决策等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每月与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财政预算股的对账工作,加强动态监控,保障机关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应返还额度情况。2020年,我局预算单位形成的财政应返还额度机关280.72万元,项目专户15911.79万元,保障性住房资金专户11183.38万元,住房保障信息中心项目专户11.24万元,形成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合同约定,各项目按进度分期支付,形成了财政应返还额度;二是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进度缓慢未验收,导致项目经费当年无法支付;三是上级老旧小区改项目未达到支付条件;四是跨年支付的相关费用等。
三是“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我局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的相关文件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在机关事务管理局中预算5万元,在我局未发生支出。2020年公务接待费支出7.22万元,完成预算80%。比2019年增加1.07万元。主要原因是各项检查增加。
四是依法收费情况。严格执行非税收缴管理办法,认真做好各项征缴工作,确保非税收入规范、有序,依法收缴,及时、足额缴入非税系统,2020年共计非税收入8838.74万元,其中: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基金收入7977.4万元,罚没收入861.34万元。收入已全部缴入财政专户。
(二)结果应用情况。
1.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和上级有关部门出台的财经纪律相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严格报账程序,严把票据审核关,减少现金支付。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强化内控建设,防范防控岗位风险,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运转,修改完善了《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经管理制度》,制发了《“三公”经费暨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管理制度》等制度。
2.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管理规定,根据省采购目录和财政部门预算管理要求,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将采购项目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采购前,各股室与相关单位事前沟通,做好采购政策咨询,了解相关业务规范;采购中,合理选择采购方式,确保采购流程合理合规,做好采购项目信息的公开公示工作;采购后,抓好采购项目的监管工作,严把质量关力求实效。
3.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按照财政局的相关要求,新增资产配置流程、处置审批制度等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固定资产采买、报废、调整等相关管理工作。部门资产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建资产管理卡片,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做到账实相符、账卡相符。
4.加强政府信息公开。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省住建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细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相关管理规定,做到各项收支安排使用符合事业发展计划和财政政策的要求,确保了单位正常运行和重大项目的实施,较好地完成了2020年部门预算、决算编制工作,2020年目标任务基本完成,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仍存在预算编制不够完善,个别项目进度缓慢、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等问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让预算编制更贴合实际,使项目预算与工作结合更加紧密。严格按照批复预算执行,及时将预算分解下达到各股室,并按照项目开展进度有计划申请资金及时支付。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做好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各项绩效指标的细化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件2
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20年仁寿县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贴资金政策支出绩效自评的报告
为做好2020年度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我评价工作,强化绩效理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仁寿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仁财绩〔2021〕8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基本职能。我局委托或授权县住保中心负责牵头全县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拟定我县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意见草案,负责仁寿县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备案工作,负责据实拨付财政补贴资金。
2.项目立项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既有建筑电梯增设指导意见》(川建房发[2015]422号)、眉山市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足球即时比分2019-2021年眉山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方案的通知》(眉建发[2019]85号)等文件精神,住保中心代表县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仁寿县文林镇人民政府起草《足球即时比分2019-2021年仁寿县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意见的通知》于2019年9月24日提交县政府审议,于当年9月25日经仁寿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87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当月30日向县住建局下发《仁寿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仁府定字第7号)要求以上述五部门名义印发实施。
3.财政补贴资金来源依据和资金预算。根据《足球即时比分2019-2021年仁寿县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意见的通知》第四条及第九条的相关规定由本单元或本梯号业主自筹资金为主和县级财政补贴(每部15万元)为辅的方式进行建设安装。2020年初预计既有住宅增设电梯25部,财政补贴资金为600万元(含2019年预计的15部电梯的财政补助资金225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进度情况。2020年初全面推动我县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通过融媒体、社区公告等多形式进行宣传,遵循“政府引导、业主自愿、依法合规、稳妥推进”的原则,业主自筹资金进行电梯安装,同时县财政给以每部电梯15万元的补助资金鼓励业主积极开展既有住宅增设电梯,2020年初预计全年增设电梯25部,至年底完成25部电梯增设的登记备案并开工建设,完成开工比例100%,8部电梯安装竣工并交付使用,完成竣工比例32%,于当年底发放5部电梯的财政补助,完成补助发放比例20%,另外在执行该项政策的过程中存在有8层建筑需增设电梯,按政策规定是不符合适用范围的,考虑到这类建筑是历史原因造成并将相关情况口头报告上级领导同意也将其纳入政策范围;财政预算补助资金由县财政统一管理(未实际拨付到我单位),同时根据《实施意见》和住保中心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采取据实申请,据实发放的方式进行。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0年预计全年增设电梯25部,至年底完成25部电梯增设的登记备案并开工建设,完成开工比例100%,8部电梯安装竣工并交付使用,完成竣工比例32%,于当年底发放5部电梯的财政补助,完成补助发放比例20%;年初计划既有住宅增设电梯40部(含2019年计划的15部)的财政补贴资金为600万元(含2019年15部增设电梯的财政补助资金共计225万元),至年底完成5部电梯的财政补贴发放,共计75万元,完成资金发放比例12.5%。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偏离原因。造成完成财政补贴发放比例较低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一是我县出台《2019-2021年仁寿县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意见》的时间在2019年10月下旬,临近2019年底只有2个月时间,原定2019年15部电梯增设计划不能在当年完成,只能将2019年计划完成的15部纳入2020年的计划中,这就造成2020年的计划增大;二是2020年拟全面启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时,年初武汉爆发新冠肺炎疫情,全国各地区一级响应,各行业根据防疫指挥部的要求全面停工停产,我县在疫情得到基本控制后于当年四、五月左右陆续恢复开工建设和安装,导致实际实施时间延迟和滞后;三是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基本都是在居住小区,为了减少影响居民休息,往往只能在居民出门上班或上街后才进行,使施工进度缓慢,造成建设安装周期延长。
2.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鼓励和推动既有住宅业主统一意见,启动电梯增设速度;二是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降低建设周期;三是协调相关单位,加快审核速度。
五、评价结论
县住保中心对项目的工作成果认真分析对比,项目实施工作成果基本达到预期,能顺利实现预期工作目标,完成绩效总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项目2020年度预算资金控制数600万元。按实际申请据实支付的方式,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要求支付财政补助资金。至2020年12月31日止,住保中心已按相关规定支付了7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支付的12.5%。总体评价良好。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