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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财政经费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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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政法委
2021年10月25日  仁寿县政法委
 索 引 号 1040819610/2021-12038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1-10-25
 发布机构 县政法委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2020年度四川省仁寿县委政法委部门决算

目 录

公开时间:2021年10月25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根据中共仁寿县委办公室足球即时比分《< 中共仁寿县委政法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设立中共仁寿县委政法委员会,主要职能有:有组织、指导、协调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协助管理政法领导干部;组织、指导、推动全县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县级见义勇为保护奖励基金的管理;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全县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等方面的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法学会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网格化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等。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强化意识形态、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政法队伍建设,廉政建设不断深入。二是坚持主动作为,狠抓重大风险源头防范、矛盾纠纷摸排化解、涉稳重点人员管控及涉稳问题应急处置,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三是坚持综合施策,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基层平安细胞创建、平安仁寿群众满意度提升、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社会治理稳步推进。四是坚持创新驱动,不断完善城乡基层精细治理体制机制,健全工作体系,全面提升服务品质,增强治理能力,夯实基层基础,城乡基层精细治理成效显著。五是坚持从严从实,持续全面摸核,强化衔接配合,依托现代科技,坚持深挖彻查,深化“打财断血”,突出专项整治,扫黑除恶工作成果丰硕,线索实现清仓、案件基本清结、确保逃犯清零、确保伞网清除、确保黑财清底、确保行业清源。

二、机构设置

县委政法委共有机构1个,下属单位2个,代管事业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县法学会、县社会信息管理中心、县网格化服务中心)。县委政法委内设办公室、政治安全与反邪教股、社会稳定股、基层社会治理股、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管理股、执法监督与法治股、政治部(党建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有县社会信息管理中心、县网格化服务中心;代管县法学会机关。政法委总编制33名,其中:行政编制18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14名。2020年底在职人员30名,其中:公务员19名、其他事业人员10名、机关工人1名。新增公务员2名,新增事业人员1名。

纳入仁寿县委政法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下属单位为非独立核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813.1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21.97万元,增长8.6%。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及本级政府性基金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281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98.84万元,占99.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26万元,占0.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2491.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2.22万元,占26.2%;项目支出1838.91万元,占73.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13.1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21.97万元,增长8.6%。主要变动原因是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及本级政府性基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98.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07万元,增长8%。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98.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201支出2361.99万元,占84.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支出41.63万元,占1.5%;卫生健康(210)支出23.3万元,占0.8%;节能环保(211)支出5万元,占0.2%;住房保障(221)支出44.95万元,占1.6%;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21.97万元,占11.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361.99万元完成预算89.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201)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6)行政运行(01):支出决算为540.6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一般公共服务(201)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支出决算为1821.32万元,完成预算9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支出决算为32.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支出决算为9.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卫生健康(210)公共卫生(04)重大公共卫生服务(09):支出决算为3.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卫生健康(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支出决算为19.9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节能环(211)污染防治(03)水体(02):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支出决算为44.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2.2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06.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45.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0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0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与2019年支出决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2019年支出决算数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4.0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12万元,下降2.9%。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0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97批次,68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0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基层社会治理、社会稳定、扫黑除恶等工作接待。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4.2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抗击新冠疫情防疫物资采购、设备购置等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县委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89万元,比2019年减少159.84万元,下降52.3%。主要原因是当年机关经费运行经费当年未完成支付、机关节能降耗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县委政法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7.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3.3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涉密电脑及打印设备、社会满意度测评购买服务、采购网格员网络终端服务费。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县委政法委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雪亮”工程(一期、二期、三期)项目、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奖励、司法救助、网格中心网格终端服务、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及综治中心新增工程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6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6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单位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县委政法委各项目整体完成目标任务较好,项目预算绩效评价项目自评质量高、绩效目标公开和自评公开、评价结果整改和应用结果反馈为满意。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单位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雪亮”工程(一期、二期、三期)项目、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奖励、司法救助、网格中心网格终端服务、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及综治中心新增工程项目”等6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如下:

(1)“雪亮”工程完成了39个镇(乡)平台及110个村(社区)平台、809个前端点位建设,实现资源整合,增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技术手段。

(2)通过线索核查,有力推进案件办理工作,为全县扫黑除恶工作提供奠定坚实的基础。

(3)通过司法救助,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4)提供1130台全新网格化服务终端及网络服务,每台终端正常使用,确保全县网格化服务工作圆满完成。

(5)完成县综治中心、29个镇(乡)综治中心、218个村(社区)综治中心网络维护,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提升农村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驾驭社会治安局势能力。

(6)在禾加镇、文宫镇、龙马镇、钟祥镇、文宫镇石家社区、黑龙滩镇四海社区、龙马镇永红村、朱嘉镇金光村、富加镇天贵社区、钟祥镇青石社区开展综治中心装修装饰,搭建治理平台。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雪亮”工程

预算单位

仁寿县委政法委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451万元

执行数:

1451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451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451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完成39个镇(乡)平台及110个村(社区)平台、809个前端点位建设,实现资源整合,增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技术手段

完成了39个镇(乡)平台及110个村(社区)平台、809个前端点位建设,实现资源整合,增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技术手段。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二期硬件配置情况

完成39个镇(乡)平台及110个村(社区)平台、809个前端点位建设

项目完成指标


系统故障修复响应时间

24h内完成系统故障修复

效益指标


系统正常运行时间(小时)

24小时

效益指标


系统扩展性

免费维护系统升级

满意度指标


硬件兼容性

兼容性达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奖励

预算单位

仁寿县委政法委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00万元

执行数:

10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0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00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通过线索核查,有力推进案件办理工作,为全县扫黑除恶工作提供奠定坚实的基础

通过线索核查,有力推进案件办理工作。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支出的合规性

符合线索核查奖励金支出要求。

项目完成指标


支出相符性

申请资金与支出情况相符率100%

满意度指标


发放率

审核通过发放率达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司法救助

预算单位

仁寿县委政法委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60万元

执行数:

6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6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60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通过司法救助,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通过司法救助,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发放率

申请符合发放要求的,发放率达100%

效益指标


支出率

符合发放要求的情况,审核通过支出率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网格化终端服务费

预算单位

仁寿县委政法委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45万元

执行数:

14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4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45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提供1130台网格服务终端,保证每台终端正常使用

提供1130台网格服务终端,保证每台终端正常使用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终端服务台数

1130台全新网格化服务终端及网络服务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率

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率100%

效益指标


硬件兼容性

兼容性达到100%

满意度指标


终端使用情况

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

预算单位

仁寿县委政法委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68.4万元

执行数:

68.4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68.4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68.4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完成县综治中心、30个镇(乡)综治中心、218个村(社区)综治中心网络维护

完成县综治中心、30个镇(乡)综治中心、218个村(社区)综治中心网络维护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硬件配置完成率

完成县综治中心、60个镇(乡)综治中心、218个村(社区)综治中心网络维护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率(%)

项目完成率100%

效益指标


系统正常运行率

正常运行率达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综治中心新增工程

预算单位

仁寿县委政法委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75.6万元

执行数:

75.6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75.6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75.6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对禾加镇、文宫镇、龙马镇、钟祥镇、文宫镇石家社区、黑龙滩镇四海社区、龙马镇永红村、朱嘉镇金光村、富加镇天贵社区、钟祥镇青石社区装修装饰工程

对禾加镇、文宫镇、龙马镇、钟祥镇、文宫镇石家社区、黑龙滩镇四海社区、龙马镇永红村、朱嘉镇金光村、富加镇天贵社区、钟祥镇青石社区装修装饰工程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硬件配置完成率

对禾加镇、文宫镇、龙马镇、钟祥镇、文宫镇石家社区、黑龙滩镇四海社区、龙马镇永红村、朱嘉镇金光村、富加镇天贵社区、钟祥镇青石社区硬件配置率达100%

项目完成指标


验收合格率(%)

按照合同要求验收合格

效益指标


设备利用率

设备利用率达100%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仁寿县委政法委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单位自行组织对“雪亮”工程(一期、二期、三期)项目、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奖励、司法救助、网格中心网格终端服务、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及综治中心新增工程项目等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仁寿县委政法委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201)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6) 行政运行(01): 指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201)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6)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指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箱数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指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节能环保支出(211)污染防治(03)水体(02):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201)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6)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99):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公共安全支出(204)其他公共安全支出(99)其他公共安全支出(01):指其他国家安全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国家安全方面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210)公共卫生(04)重大公共卫生服务(09):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9.公共安全(204)公安(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杜支出(234)抗疫相关支出(02)其他抗议相关支出(99):指反映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的其他抗疫相关支出。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仁寿县委政法委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县委政法委共有机构1个,下属单位2个,代管事业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县法学会、县社会信息管理中心、县网格化服务中心)。县委政法委内设办公室、政治安全与反邪教股、社会稳定股、基层社会治理股、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管理股、执法监督与法治股、政治部(党建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有县社会信息管理中心、县网格化服务中心;代管县法学会机关。政法委总编制33名,其中:行政编制18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14名。2020年底在职人员30名,其中:公务员19名、其他事业人员10名、机关工人1名。新增公务员2名,新增事业人员1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20年度,仁寿县委政法委部门财政资金收入2813.1万元,其中项目收入1838.9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20年度,仁寿县委政法委部门财政资金支出2838.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838.9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20年度,仁寿县委政法委进一步强化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做到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努力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全年预算收入2838.1万元,预算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预算金额1838.9万元。

(二)结果应用情况。

2019年度仁寿县委政法委实行绩效管理的雪亮”工程(一期、二期、三期)项目、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奖励、司法救助、网格中心网格终端服务、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及综治中心新增工程项目等6个项目涉及金额1838.9万元,各项目均严格按照管理要求积极稳步推进。

(三)结果应用情况。

2020年,县委政法委认真履职,整体完成目标任务较好,项目预算绩效评价项目自评质量100分、绩效目标公开和自评公开、评价结果整改和应用结果反馈为满意。

1.“雪亮”工程完成了39个镇(乡)平台及110个村(社区)平台、809个前端点位建设,实现资源整合,增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技术手段。

2.通过线索核查,有力推进案件办理工作,为全县扫黑除恶工作提供奠定坚实的基础。

3.通过司法救助,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4.提供1130台全新网格化服务终端及网络服务,每台终端正常使用,确保全县网格化服务工作圆满完成。

5.完成县综治中心、29个镇(乡)综治中心、218个村(社区)综治中心网络维护,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提升农村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驾驭社会治安局势能力。

6.在禾加镇、文宫镇、龙马镇、钟祥镇、文宫镇石家社区、黑龙滩镇四海社区、龙马镇永红村、朱嘉镇金光村、富加镇天贵社区、钟祥镇青石社区开展综治中心装修装饰,搭建治理平台。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0年度县委政法委绩效目标完成度高,职责履行良好,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综合绩效指标自评均满意。

(二)存在问题

无。

(三)改进建议

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严格预算编制,做到细化精确;严格落实项目经费使用管理规定,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在经费开支上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附件2

仁寿县委政法委2020年“雪亮”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5〕30号)、《关于在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中实施“雪亮”工程的指导意见》(川综治委〔2016〕10号)及市委政法委相关文件要求,我县于2016年底启动“雪亮”工程建设。一期项目概况。2017年8月21日,县委政法委委托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公开招标(项目编号:5114212017000391)确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为中标单位,2017年12月8日县委政法委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签订了一期“雪亮”工程项目合同。合同总价为1896万元,项目建设服务时间、合同期限为8年,付款方式为8年平均支付。工程涉及18个镇(乡)平台及104个村(社区)级平台、624个前端点位、104个村(社区)平台半球建设。工程项目于2018年4月全面完工。根据合同条款约定,已向中标单位支付二年运营维护费237*2=474万元。二期项目概况。2017年12月12日,县委政法委委托四川合意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5114212017100057)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为中标单位,工程涉及39个镇(乡)平台及110个村(社区)级平台半球建设、809个前端点位建设。2018年1月10日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签订了仁寿县第二期“雪亮”工程建设运营维护服务项目合同。合同总价为1918万元,项目建设服务时间、合同期限为8年,付款方式为:第一年支付40%,第二年至第六年每年支付10%,第七年至第8年每年支付5%。工程项目于2018年12月全面完工。2019年11月已支付中标单位第一年运营维护费767.2万元。三期项目概况。2018年9月28日,县委政法委委托四川兴众和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SCXZHGK2018-002号)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为中标单位,2019年6月28日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签订了三期“雪亮”工程建设运营维护项目合同,合同总价为2398万元。项目建设服务时间、合同期限为8年。付款方式为:第一年支付40%,第二年至第六年每年支付10%,第七年至第8年每年支付5%。工程涉及一个县级融合平台及18个镇(乡)平台、146个村(社区)级平台半球建设、882个前端点位建设。三期新增工程(红兵商贸城):2019年7月22日县委政法委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签订了三期“雪亮”工程运营维护项目增补点位合同,合同总价为157.522273万元。工程项目于2019年12月全面完工。根据合同条款,在采购人签署《验收结算书》后,2020年2月已支付中标单位第一年运营维护费1022.20891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我县“雪亮”工程项目已完成1个县级平台、1个县级融合平台、24个镇乡平台、212个村(社区)平台(全县行政村社区覆盖率72.4%,不含天管委辖区行政村社区)、2315个前端点位建设,建设模式均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合同期限为8年,累计投入资金6369万元(含运营维护及一次性建设资金)。

)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我县“雪亮”工程建设项目按照合同约定,每年第三季度末,由县委政法委会同县财政局对中标单位当年实施承担购买服务项目绩效情况进行评估,评估通过后支付本年度运用维护费。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一期情况。根据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纪要(仁府常〔2016〕15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定事项通知(总字〔2016〕14号)及县财政局《关于2016年“雪亮”工程项目运营服务费纳入预算的复函》(仁财行函〔2017〕1号),县财政按照采购结果通过整合上级项目资金及县财政补助资金据实保障项目金费。二期情况。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送批件1012号)收文处理笺领导批示精神:参照一期“雪亮”工程“政府设计标准,运营商投资建设,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建设,实行招标采购服务商实施建设。所需费用控制在2000万以内,资金来源渠道由县财政负责解决。三期情况。根据仁寿县2018年第四次项目委员会会议纪要(仁项目委〔2018〕4号)的议定同意实施该项目,分年度(8年)纳入财政预算。

三、项目绩效情况

雪亮工程建成以来,真正实现了“公安机关专业用、政法综治综合用、相关部门共享用、发动基层群众用”的总体目标,在社会治安、公共安全、行业管理、民生服务等领域发挥了防控治理作用,特别是疫情期间,极大地提高了村(社区)的防控能力。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奖励金

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为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建立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奖励长效机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18)1号)、《眉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眉委发(2018)6号)、《中共仁寿县委 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仁委[2018)3号),制定《仁寿县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

奖励办法中奖励对象为向县委政法委(县扫黑办)、县公安局采取实名或匿名,通过当面举报、信函、电话、网络或其它方式,举报本县辖区内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的个人。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线索举办奖励金由县财政根据单位年初部门预算申报,划拨资金给本单位,县扫黑办根据线索奖励认定条件、标准等,向县委政法委申请奖励资金,按照奖励办法拨付给奖励对象。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县扫黑办线索核查中心根据案件提供的线索情况,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当事人,根据线索奖励标准提出建议金额,由办案人员、分管领导及一把手层层审批后呈报县委政法委,由县委政法委拨付奖励款。

四、项目绩效情况

2020年度,对全县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了奖励,奖励对象均满意。

司法救助项目2020年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根据川政法《四川省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试行)、《眉山市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的规定,我县国家司法救助遵循辅助救助、公正救助、及时救助、一次性救助、属地救助原则,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进行救助。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由县财政专款资金保障,县委政法委办公室负责管理、支付,县财政局、县审计局负责监督。县级政法各部门上报司法救助请示,经县委政法委审批同意司法救助后,县委政法委将救助资金划拨给各政法部门救助主体。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司法救助金由县财政根据单位年初部门预算申报,划拨资金给本单位,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及时告知并协助其提交救助申请,由政法各单位办案人员、分管领导及一把手层层审批后呈报县委政法委,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股根据政法各单位提供的依据提出建议救助金额,由县委政法委分管领导把关后呈司法救助领导小组组长(县委政法委书记)审签。对审请司法救助金额较大的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召集相关单位进行讨论,确定救助金额。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及时告知并协助其提交救助申请,由政法各单位办案人员、分管领导及一把手层层审批后呈报县委政法委,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股根据政法各单位提供的依据提出建议救助金额,由县委政法委分管领导把关后呈司法救助领导小组组长(县委政法委书记)审签。对审请司法救助金额较大的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召集相关单位进行讨论,确定救助金额。

四、项目绩效情况

2020年度,对全县符合申报条件的司法救助对象实施司法救助,救助对象均满意。

网格终端服务费2020年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县网格中心统筹协调全县网格化服务工作;对分流指派给街道(镇、乡)、行政管理部门、公共服务单位的办理事项进行跟踪督办、考核问效;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分流指派、限时办结等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对重大事项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组织开展网格化服务工作调查研究,总结推广经验,探索创新举措;负责网格化服务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承办县网格化服务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事项。

2.该项目立项、资金申报依据是:为保障全县网格化工作的开展,同意为全县网格员提供网格终端1130台(三年更新一次)、维护费、通话费及数据传输、网格管理等内容集中打包,由县网格中心控制每年160万元内按政府采购程序组织实施,由县财政根据采购结果据实解决经费。

3.针对网格终端服务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国家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中心工作运作实际,对项目资金管理也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网格终端服务项目作为政府资金保障项目,在资金支持上,按县财政要求实行年初预算,专项经费专项使用,在电信公司严格按照合同要求保证为1130名网格员提供网格终端,保证每台终端在合同期内能正常使用,并为每台终端每月提供240分钟主叫通话、20M外网流量500M的VPN定向流量(现已自动升级),次月由电信公司提供专用发票后按合同每月付终端服务费。

4.在项目资金分配上,其主要原则是依据项目经费预算表执行,此项目为专项经费,年初预算全部细化为邮电费,全部用于邮电费。

(二)项目绩效目标。

1.网格化服务终端服务费项目:为全县1130名网格员提供网格终端1130台,保证每台终端正常使用,并为每台服务终端每月提供240分钟主叫通话、20M外网流量500M的VPN定向流量(现已自动升级),每月付终端服务费,全年共计145万元。

2.网格化服务终端服务费项目的绩效目标是为全县1130名网格员提供网格终端1130台,保证每台终端正常使用,并为每台服务终端每月提供240分钟主叫通话、20M外网流量500M的VPN定向流量(现已自动升级),此项目是一次性项目、实施结果与项目总体规划计划一致、12月31日此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达到100%。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认真听取终端使用者网格员及村、社区居民建议意见,做好自评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网格化服务终端服务费项目:年初预算资金145万元,经财政局批复下达后,全部用于网格终端服务费。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该项目年初计划145万元,全额由县财政资金支付。

2.资金到位。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资金全部到位。资金到位情况与资金计划一致,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

3.资金使用。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资金全部支付到位。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严格按合同内容支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网格终端服务费项目:为全县1130名网格员提供网格终端1130台,保证每台终端正常使用,共计支出145万元。

(二)项目管理情况。

网格终端服务费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政府采购、备案登记、项目公示等,无违法、违规记录。

(三)项目监管情况。

县网格中心对网格终端服务费项目进行了全程的监督、指导。一是规范项目公开招标程序,使公开招投标程序合法。二是督促项目正常运行,通过查看帐目,督候经费拨付;通过社情民意调查网格终端的社会效益;通过实地查看,了解中标公司执行合同情况。三是中心形成“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时监管”网格终端服务机制。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网格终端服务费项目为服务性项目,截止2020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与年初计划目标一致。

(二)项目效益情况。

网格终端服务费项目为服务性项目无经济效益;在社会效益方面使网格员配备网格手机后通更好的将收集到的工作信息传输到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并能更好的与相关职能部门互联互通,能更好的服务于群众;生态效益方面网格员能更好的传达生态相关政策、收集相关资料。可持续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评价为满意。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满意。

(二)存在的问题。

因网格终端(网格员手机)使用2年多,现在出现问题的网格终端手机比较多。

(三)相关建议。

更换终端手机。

综治中心工程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严格执行中央安排部署,深入推进社会治理能力和智慧体系现代化,2017年省委政法委将眉山市确定为全省综治中心建设试点示范点,要求全面构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精细化、动态化服务。根据市委办《关于做好2017—2019年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眉委办发电〔2017〕26号)的要求,县委政法委2018年1月25日委托四川合意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开招标(项目编号:2017SCHYZB-118号)确定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为中标单位,2018年2月22日县委政法委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签订了仁寿县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项目合同协议书。合同总价为772.8万元(公共视频联网网络服务费105.1008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17年我县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已完成县综治中心、57个镇(乡)中心、富加镇合作社区等218个村(社区)综治中心。打造了汪洋镇、富加镇、文宫镇、大化镇、龙正镇、禾加镇、龙马镇、钟祥镇8个示范镇乡,文林镇大道社区、黑龙滩镇四海社区2个市级示范社区,汪洋镇大洪社区、禾加镇共和社区、龙正镇全新社区、富加镇天贵社区、文宫镇石家社区、大化镇龙门社区、钟祥镇青石社区、珠嘉镇金光村、龙马镇永红村9个县级示范村(社区)。按照国家、省、市确定的建设标准规范化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制度上墙(每个村社区按要求制作8个制度职责牌、1个调解形象图标、2个门牌、1个综治中心公示栏),省统一部署软件接入,大调系统对接,雪亮工程视频图像汇聚对接等。村(社区)综治中心建在村(社区)民委员会,实现县、镇(乡)、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互通。

)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综治中心建设项目按照合同约定,经验收合格10日内予以支付,视频监控联网网络服务费在合同生效满一年后分三年平均支付。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仁寿县项目委员会(办公司)审批笺相关领导的批示同意实施该项目,涉及资金纳入财政专项资金及财政预算解决。

三、项目绩效情况

2018年6月县委政法委下发了足球即时比分《仁寿县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仁委政法〔2018〕25号),从总体原则、工作目标、功能定位、运行模式、建设内容、工作要求6个方面对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提出了相应要求。截止2019年底(镇乡机构改革完成后)县综治中心与县网格化服务中心完全实现一体化运行,各镇乡(街道)综治中心与社会治理和社会事务管理办一体化运行。三级综治中心接入雪亮工程视频2300余路,汇聚社会资源1500余路,接入公安天网773路。初步构建了全县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网。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政法委(本级).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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