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1年10月 25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占道经营、占道堆码等影响城市市容市貌行为的查处;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对随意倾倒垃圾、排放污水等影响城市环境卫生行为的查处;强制拆除县城规划区内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侵占园林绿地、损坏园林绿化设施和花草树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侵占和损坏城市市政设施、城市照明、环卫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5.行使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不符合规划要求、超出规划标准、违章搭建等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
6.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7.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城市建设、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超范围建设、工程建设废弃土管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8.行使生态环境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9.行使市场监管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协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虚假宣传、欺诈销售、非法聚集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10.行使水利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强效整治,街面秩序井然。通过日常治理与专项治理相结合的方式,我县县城规划区街面秩序得到有效维护,市民生活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城市品质得到极大提升。一是严格占道经营执法。按照定点、定岗、定人的原则,加大巡查力度,着重整治流动摊贩、坐商越界、店招乱摆乱放行为,同时站好护学岗,维持复课校园周边良好环境秩序。规范治理城区以街代市农贸市场,取缔纺织、广电、先锋、华光街和永兴路等多处“以街代市”模式,依法拆除50个占道经营亭,同时有序引导“地摊经济”摊区繁荣规范发展,及时疏散零星流动摊贩,劝导制止市民“四乱”行为,有效解决了街面脏、乱、差问题。二是严格违法违章停车执法。通过常规执法与专项行动相结合的方式,对城区乱停乱放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拖移和贴告知单处理,使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显著减少。三是严格噪音扰民执法。对城区广场噪音、夜市噪音、门市噪音进行24小时管控,通过约谈重点噪音扰民业主和发放整改通知书,做到有效降噪。2019年共治理占道经营15358起,拖移处理乱停乱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4301辆,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31053车次,处理噪音扰民1751起,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9721份。2020年1至10月共治理占道经营15000起,拖移处理乱停乱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1870 辆,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25824车次,处理噪音扰民990起,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390余份。
2.精简流程,渣土治理有方。一是强化源头管理。机构改革后,实行“一枚印章”管理,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相关标准,对于达标对象一次性发放渣土准运证,实现高效便民服务,为企业减压卸缚,狠抓污染源头整改,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监督落实“净车”上路。严格规范运渣车辆审批,2019年完成运输许可62件,2020年完成运输许可49件。二是加强城区重点项目的实时跟踪监管。对城区市政道路项目施工现场跟踪调度,实行错时管制运输,有效错开上下班高峰期,确保施工运输与交通出行两不误。三是延伸渣土执法覆盖面。按照县政府和上级管理要求,逐步向天府大道周边、文林工业园区拓展扩大纵深管理范围,全面形成高压态势,确保执法管理全覆盖,实现长效管理无特区、无禁区。四是加大处罚力度,实行一支执法队伍进行“一条龙”监管,实现从建筑工地起到堆场的无缝衔接,有效预防私拉乱倒、抛洒滴漏,进而减少国有资产流失,有效避免工程建设废弃物污染城区环境。2019年立案查处私拉乱倒案件16件,2020年立案查处私拉乱倒案件10件。2019年鑫城公司收了310余万方废弃土约6200万元处置费,是2018年的5倍;2020年鑫城公司收了260余万方废弃土约4690万元处置费。
3.卸下“面纱”,展露靓丽真颜。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群众对城区住房刚性需求的增加,我县城市建设特别是小区住房装饰装修秩序面临巨大挑战。小区住房和商业用房交房后,在小区房屋的楼顶、阳台、底楼空地上搭建现浇房、砖混房、彩钢房、玻璃房,以及在建筑物外墙的连接板上违法搭建,特别是“蓝顶子”违法违规建筑物在老城区更为“横行”,在天仁公园俯视随处可见,堪称一道“靓丽的蓝色风景线”,亦宛如一张巨大的面纱笼罩着县城规划区。此类违建侵占了公共资源且大多被用于出租、自住或堆放杂物,影响消防安全,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既损害了其他业主的公共利益,也影响了城市的整体形象,受到群众强烈反映。在县委县政府和市住建局的坚强领导和高度重视下,由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联合多个县级部门,开启“拆蓝”破冰行动,分批分类分片进行专项集中拆除。按照“两拆一增”的原则,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予以优先拆除,以此为推进全县治违拆违工作的切入口。2019年3月25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老体育馆周边违法违规建筑物予以拆除,然后逐步对群众举报的零星违法违规建筑物(汇金、汇悦、中城国际、星河湾、瑞鑫广场、麓岛、麓峰棕榈岛小区等违法违规建筑物)予以拆除,接着稳步推进大规模违法违规建筑物依法拆除专项工作,使得县城规划区建筑风貌得到极大改善。在对违法违规建筑拆除前和拆除过程中,县融媒体中心主动介入,每日接连播报拆违进度,通过“大美仁寿”设立的“拆违进行时”专题、“掌握仁寿”、LED显示屏、宣传车等多平台、多渠道广泛宣传,为拆违工作宣传造势并赢得舆论助力,有效震慑和杜绝了违法违规搭建行为,且在一定程度从根源上预防违法违规搭建行为,令部分市民纷纷自行拆除违建,维护了公共权益,保障了公共安全。2019年共制止违建行为78起,零星拆除违法违规建筑157户7271平方米;集中专项拆除老城区部分街道两侧沿线楼顶“蓝顶子”等违法违规建筑物326户约4.3万平方米。2020年共制止违建行为65起,零星拆除违法违规建筑物53户约1万平方米;集中专项拆除老城区街道两侧沿线楼顶“蓝顶子”等违法违规建筑物1200户约12.1万平方米。2019年3月至2020年12月,老城区尚未新增一处违建,成功摘掉了部分老城区的蓝色面纱,并基本恢复其原有建筑风貌,打破了新老城区泾渭分明的格局,也为下一步继续推进老城区治违拆违工作奠定了铺垫。
4.人性执法,引发深刻反响。根据执法记录仪实录,我局整理并发布的一部名为“执法人员的刚与柔”抖音作品,主要记录了执法人员帮助占道经营的耄耋妇人将其自产自销的农副产品搬至适当摊区的事迹,深受广大群众关注和称赞。该原创视频于5月21日在抖音平台上以“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账号发布,单个视频获得点赞246.5万次,38万次评论,阅读量2933.6万次,粉丝增长10万+,央视新闻新浪客服端、人民日报微信客服端、央视一套《晚间新闻》里地摊经济板块、华西都市报、今日头条、彭湃新闻、北京头条、四川交通广播、大城管、封面新闻、微眉山、大美仁寿等媒体争先报道,抖音上中国网直播、燕都视频、豫视频、智媒云、莆田广播电视台、分宜发布等大流量官方账号相继转发,视频里的执法人员在阿里巴巴天天正能量评选活动中荣获天天正能量特别奖,获赠证书及奖金。
5.全力出击,扎牢疫情“防控网”。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局干部职工立即返岗工作,不分昼夜巡查大街小巷,严格实行管控和秩序维护,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举措。连夜在公园、广场等10余处人员易聚集场所发布实行管控相关公告的宣传栏;逐户摸排城区酒店、旅店、宾馆、茶楼等,发放400余份暂停营业通知;加强巡查与管控力度,严厉整治游摊,劝散聚餐和聚集棋牌现象;强化防疫宣传,出动15辆执法宣传车流动播放和15个音箱定点播放各类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市民疫情防控的认识;认真落实包保责任,采取入户排查和电话随访结合的方式对怀仁街道八里社区排查,精准上报异地返仁线索。通过认真排查新冠传播源,切实阻断疫情传播途径,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6.统筹治理,治理成效显著。2020年1月向县政府送审《2020年依法拆除城区“蓝顶子”等违法违规建筑物的工作方案》,并获得了县政府大力支持。坚持以违法必究、惩前毖后为指导,严厉打击破坏市容市貌违法违建行为,治理成效显著,使县城规划区屋顶逐渐焕发整洁新颜,有效统一建筑风貌。一是全面完成城南建材城(原玉泉建材城)4号楼依法拆除工作,用43天时间拆除了8600多平方米违法违规建筑物。二是开展集中专项拆违行动,涉及1200户12.1万平方米违建。受疫情影响,于5月下旬至6月中旬对坝达社区先锋街至老仁富转盘、龙水河社区滨河路、先农社区富民路、城东社区坝达桥至老仁富转盘的“蓝顶子”等违法违规建筑进行依法强制拆除;7月下旬对金马桥周边的“蓝顶子”等违法违规建筑进行依法强制拆除;鉴于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考虑,8、9月份(雨季)暂停“蓝顶子”拆除工作,10月至12月对温州商贸城、春兰街、柳树街、金马路、南坛路一段、建设路二段、书院路、陵州路一段等路段的“蓝顶子”等违法违规建筑进行依法强制拆除。
二、机构设置
(一)机构设置情况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内设机构五个,下属二级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1个,属其他事业单位。
(二)人员情况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制数140人,其中:行政编制27名,参公编制32人,事业编制81人。实有在编人员112人,其中公务员19人,参公人员16人,事业人员77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279人,遗嘱补助人员3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3731.82万元,2020年度支出总计3731.82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530.22万元,下降12.44%;支出总计减少530.22万元,下降12.44%。主要变动原因是因机构改革,2019年收入包含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3-10月收入和原城市行政执法局2019年1-2月收入,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外聘用人员比城市行政执法局少,所以2020年年决算收入较2019年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3731.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51.58万元,占89.8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0.24万元,占10.1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3715.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48.94万元,占84.75%;项目支出566.82万元,占15.2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731.82万元,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731.82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530.22万元,下降12.44%;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530.22万元,下降12.44%。主要变动原因是因机构改革,2019年收入包含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3-10月收入和原城市行政执法局2019年1-2月收入,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外聘用人员比原城市行政执法局少,所以2020年收入决算较2019年收入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50.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79%。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911.3万元,下降21.38%。主要变动原因是因机构改革,2019年收入包含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3-10月收入和原城市行政执法局2019年1-2月收入,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外聘用人员比原城市行政执法局少,所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2019年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50.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9.94万元,占4.18%;卫生健康支出101.76万元,占3.04%;节能环保支出5万元,占0.15%;城乡社区支出2975.54万元,占88.80%;住房保障支出128.49万元,占3.8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350.74万元,完成预算99.97%。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7.31万元,完成预算10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13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支出决算为27.50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数为38.04万元,完成预算10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为19.88万元,完成预算100%,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为43.84万元,完成预算100%。
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支出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420.61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121.27万元,完成预算100%,城管执法(项):支出决算数为2433.66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数为128.4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48.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58.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日常公用经费1790.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履行预算管理规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9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2020年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9年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9年一致。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没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2020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务用车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一调配,我单位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与2019年一致。
3.公务接待费支出5.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5.99万元,下降50.38%。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批次减少,人数减少,支出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9万元,主要用于综合行政执法业务接待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38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5.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综合执法业务交流接待。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与2019年一致。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380.24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90.86万元,比2019年减少1012.42万元,下降36.12%。主要原因是综合行政执法局是2019年3月因机构改革成立的新单位,2019年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机关运行经费总支出包含原城市行政执法局2019年1月—2月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78.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9.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08.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1.1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50.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5.1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50.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5.18%。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仁寿大道一段和陵州路二、三段沿线顶楼违法违章建筑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自评情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自评得分93.5分。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仁寿大道一段和陵州路二、三段沿线顶楼违法违章建筑拆除项目于2020年1月开工,于2020年3月全部完工,耗时3个月,共完成拆除仁寿大道一段和陵州路二、三段沿线905户顶楼违法违章建筑,共计12.7万平米。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的任务量、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等目标均已实现。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仁寿大道一段和陵州路二、三段沿线顶楼违法违章建筑”拆除这1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仁寿大道一段和陵州路二、三段沿线顶楼违法违章建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40万元,执行数为3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不仅消除了违法违章建筑造成的消防和安全隐患,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公共安全和自身权益,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维护了城市建筑的整体风貌,提升了城市品位。发现的主要问题:因准备工作不到位,导致工程前期施工进度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建议加大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项目名称 |
仁寿大道一段和陵州路二、三段沿线顶楼违法违章建筑项目 |
预算单位 |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40 |
执行数: |
340 |
其中-财政拨款: |
340 |
其中-财政拨款: |
340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项目计划于2020年1月开工建设,2021年3月竣工验收,完成拆除仁寿大道一段和陵州路二、三段沿线所有住户顶楼违法违章建筑。 |
项目于2020年1月开工,于2020年3月全部完工,耗时3个月,共完成拆除仁寿大道一段和陵州路二、三段沿线905户顶楼违法违章建筑,共计12.7万平米。对照项目计划,所完成的任务量、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等目标均已实现。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决策 |
程序严密 |
项目设立是否经过严格评估论证,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
3分,项目设立时经过事前评估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健全完善 |
3分,项目设立时经过可行性论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健全完善 |
规划合理 |
项目规划是否符合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是否与项目年度目标一致 |
3分,项目设立时依据充分,符合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规划,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与中长期规划一致 |
3分,项目设立时依据充分,符合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规划,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与中长期规划一致 |
结果符合 |
项目实施结果是否与规划计划一致 |
3分,以项目点实施完成情况与规划计划情况进行对比 |
0.5分,项目实施结果与计划基本一致 |
项目实施 |
分配及时 |
是否按规定及时分配专项预算资金 |
3分,按规定及时分配专项预算资金 |
3分,按规定及时分配专项预算资金 |
完成结果 |
预算完成 |
项目资金拨付到具体项目(人)的情况 |
3分,项目资金拨付到人到户与资金总量的对比 |
3分,项目资金拨付及时,准确。 |
违规记录 |
项目管理是否合规 |
3分,根据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结果、绩效评价结果反映专项管理合规 |
3分,根据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结果、绩效评价结果反映专项管理合规 |
项目效果 |
符合性 |
项目实施效果是否与市委、市政府重大产业政策、规划布局、资金投向等匹配吻合 |
30分,根据项目现场评价实施效果与绩效目标进行对比,所有样本点情况综合分析政策整体吻合度高 |
30分,根据项目现场评价实施效果与绩效目标进行对比,所有样本点情况综合分析政策整体吻合度高 |
经济效益 |
利税增长率 |
项目实施单位利税增长情况 |
30分,评价年度前三年利税平均增长率 |
30分,本项目不涉及经济效益,不扣分。 |
分项个性 |
满意度 |
项目完成满意度情况 |
22分,项目完成整体满意度高 |
22分,项目完成整体满意度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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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仁寿大道一段和陵州路二、三段沿线顶楼违法违章建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仁寿大道一段和陵州路二、三段沿线顶楼违法违章建筑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7就业补助(款)05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指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10.210卫生健康(类)04公共卫生(款)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210卫生健康支出(类)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01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210卫生健康支出(类)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02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1.211节能环保支出(类)03污染防治(款)02水体(项):指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2.212城乡社区支出(类)0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01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212城乡社区支出(类)0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212城乡社区支出(类)0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04城管执法(项):指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3.221住房保障支出(类)02住房改革支出(款)01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综合行政执法局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党建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督查股、财务股;下属事业单位1个(三定方案暂未批复,为非独立核算单位)执法大队。
(二)机构职能。
(1)我单位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我单位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占道经营、占道堆码等影响城市市容市貌行为的查处;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对随意倾倒垃圾、排放污水等影响城市环境卫生行为的查处;强制拆除县城规划区内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3)我单位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侵占园林绿地、损坏园林绿化设施和花草树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4)我单位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侵占和损坏城市市政设施、城市照明、环卫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5)我单位行使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不符合规划要求、超出规划标准、违章搭建等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
(6)我单位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7)我单位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城市建设、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超范围建设、工程建设废弃土管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8)我单位行使生态环境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9)我单位行使市场监管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协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虚假宣传、欺诈销售、非法聚集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10)我单位行使水利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给我单位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截止2020年末,我单位编制140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参公编制32人,事业编制81人,年末实有在编职工112人;其中公务员19人,参公人员16人,事业人员77人,编外聘用人员279人,遗属补助人员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3731.8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95万元,占3.77%;卫生健康支出101.75万元,占2.74%;节能环保支出5万元,占0.13%;城乡社区支出3331.63万元,占89.23%;住房保障支出128.49万元,占3.4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25万元,占0.67%。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3731.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11.98万元,占86.07%;项目支出收入503.78万元,占13.50%;年末结转16.06万元,占0.43%。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情况
一是2020年我单位按预算编制通知及时编制了2020年预算,预算准确率100%;二是在部门预算时对“蓝顶子”违法违章建筑拆除项目进行了事前绩效目标设定。
2.预算执行情况
一是2020年我单位严格预算执行管理,以收定支,全年预算收入3731.82万元,全年实现支出3715.76万元,保障了人员工资,机关日常正常运行,实施仁寿县城区“蓝顶子违法违章建筑拆除项目”和“配置执法装备”等项目;二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蓝顶子违法违章建筑拆除项目”和“拖移乱停乱放摩托车和非机动车经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项目预算动态调整;三是在全年的预算执行中没有违法违规现象发生。
(二)结果应用情况。
一是将绩效评价结果和预算编制相结合;二是2019自评结果随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时同步公开;三是2020年项目绩效目标与年初预算同步公开。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自评情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自评得分93.5分。
(二)存在问题。
一是部门绩效评价意识不高,绩效评价质量有待提高;二是部门公用经费及非定额公用支出与年初预算出现部分偏离,年初预算准确率有待提高;三是项目实施进度慢。
(三)改进建议。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绩效评价意识和业务水平;二是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三是在依法按程序实施的基础上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附件2
仁寿大道一段和陵州路二、三段沿线顶楼违法违章建筑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工程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送批件1322号)收文处理笺文件精神,由四川玖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实施的拆除仁寿大道一段和陵州路二、三段沿线顶楼违法违章建筑项目,工程主要内容是拆除仁寿大道一段和陵州路二、三段沿线顶楼违法违章建筑项目。
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在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分配和使用过程中,我局严格坚持以下原则,无任何违法违规问题发生,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一是严格资金监管原则。我局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实行“专项专户,专款专用,严格监管,封闭运行”的原则。二是严格专款专用原则。我局项目资金均用于规划内确定的项目,且严格做到项目资金不能用于规划以外的项目,不得随意更改资金用途,不得任意改变或扩大资金使用范围,不得用于偿还历史债务和拖欠款,不得用于其他方面的开支等原则。三是严格专帐核算原则。我局依据《会计法》、《基本建设会计制度》等相关财务制度,建立健全资金账务体系,并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要求,严格按投资项目单独建账核算,切实做到事实清楚,票据合规,依据充分,核算及时,账务健全。四是严格资金拨付原则。我局凡是资金落实的工程项目,资金拨付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县财政预算安排分次支付的方式进行,坚持资金跟着项目建设进度走,资金进度服从工程建设进度。五是严格工程结算审计原则。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我局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工程验收、移交及结算。工程款项的支付经县审计机关审计后,我局根据审计价扣除工程质量保证金后全额支付。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主要内容是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送批件1322号)收文处理笺文件精神,由四川玖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实施的拆除仁寿大道一段和陵州路二、三段沿线顶楼违法违章建筑项目。计划实现项目于2020年1月开工建设,于2021年3月竣工验收目标。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申报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申报范围、条件、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且申报项目属于资金支持范围。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在2020年初预算拆除仁寿大道一段和陵州路二、三段沿线顶楼违法违章建筑项目专项资金计划2000万元,实际申请340万元,下达资金340万元,资金到位及时。
2.资金使用。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情况,资金开支范围、标准及支付制度等均符合相关规定,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通过自评,我局的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健全,机构设置完善,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合法合规。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我局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项目公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我局和施工单位相互合作,严把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严格按照各项相关建设程序和建筑法规施工。施工单位设置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员、安全员、资料员等现场办公人员对项目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我局派专人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等项目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并组织设计、地勘、质检、监理等。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于2020年1月开工,于2020年3月全部完工,耗时3个月,共完成拆除仁寿大道一段和陵州路二、三段沿线905户顶楼违法违章建筑,共计12.7万平米。对照项目计划,所完成的任务量、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等目标均已实现。
(二)项目效益情况。
我局完成仁寿大道一段和陵州路二、三段沿线顶楼违法违章建筑项目,不仅消除了违法违章建筑造成的消防和安全隐患,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公共安全和自身权益,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幸福度,还维护了城市建筑的整体风貌,提升了城市品位。
五、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因准备工作不到位,导致工程前期施工进度缓慢。
(二)相关建议。
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项目工程,建议加大各部门之间的协调统一工作。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