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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财政经费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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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
2021年10月25日  县法院
 索 引 号 1040819610/2021-12035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1-10-25
 发布机构 县法院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2020年度

四川省仁寿县人民法院

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1年10 月25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11

第二部分2020年度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2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9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9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9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24

第四部分附件27

附件127

第五部分附表3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仁委办【2002】54号文件“中共仁寿县委办公室足球即时比分《仁寿县人民法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规定,设立仁寿县人民法院,为县委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有: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的县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执行本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应当执行的事项,执行法律规定由法院执行的行政机关的法律文书,以及仲裁机关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的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书等。

(2)通过审判、执行活动,惩办一切犯罪分子,解决民事、行政纠纷,保卫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保卫国家、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服务于经济建设,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在县委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县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提升审判执行工作效能,为全县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案件审理更加公正高效。全年受理案件10787件,审执结案件10694件,案件受理数、办结数均居全市法院第一。案件平均审理时间和案件改发率、服判息诉率、执行到位率等审判核心指标位列全市法院前茅,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不断提升。

——司法公开更加广泛深入。全年召开新闻通气会2次,直播案件庭审2598件,公布裁判文书10931份,直播量排名全市法院第一,裁判文书上网率连续三年保持100%。联合中央电视台和中国长安网开展涉黑案件庭审直播,抖音、今日头条等16个国内知名平台同步播放,超过900万人次在线观看。

——队伍建设更加坚强有力。全年共有15个集体、34名个人获得县级以上表彰,涌现出全省法院集体三等功、全省法院先进个人等一批先进典型。法官司法能力不断提升,有3件文书荣获全市法院“十佳裁判文书”,有1件庭审荣获全市法院“十佳庭审”,有1件案件入选全省法院首批涉疫情典型案例。

一、狠抓执法办案,服务全县发展大局

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年初一组建工作专班,成立党员防疫先锋队,院领导带头到2个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值班值守,共计派出干警4000余人次,服务留观人员600余人,工作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视察肯定,黑龙滩驻点服务队被表彰为全县抗击疫情先进集体。联合发布严厉打击危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通告,依法从快从严审结相关案件4件6人,王雷非法阻碍疫情防控人员正常履职被判处刑罚,是全省首例审结的涉疫情防控犯罪案件,受到央视新闻、人民法院报等媒体广泛报道。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妥善化解民商纠纷,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5346件,审结5306件。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审结金融类案件138件,帮助金融机构清收债权1.09亿元。成立破产案件评审委员会,以公开竞争方式选择破产管理人,有效提升破产案件审理效率,全年审结企业破产案件3件。制定执行办案工作指引,依法慎用查封等强制措施,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司法导向,在809件涉借贷合同纠纷中,依法规制高利行为,努力降低社会融资成本。

积极推进平安建设。严厉打击各类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419件,审结411件。决胜扫黑除恶收官战,审结涉黑涉恶案件4件64人,审结“九类案件”①35件218人,“酒霸”齐远东、“阎王”彭晓等一批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被依法严惩,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9件10人,洪雅县委原常委、副县长杨曲冰受贿687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依法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审结绑架、“两抢一盗”等犯罪案件79件127人。着力净化社会风气,审结“黄赌毒”案件94件253人,办结公安部督办的李庆华等涉赌案,50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4个月至拘役4个月不等刑罚。

二、践行为民宗旨,优化司法产品供给

切实加强诉源治理。配合县“两办”制定诉源治理实施意见,党政主导的矛盾纠纷综合治理大格局得到进一步巩固。坚持把非诉解纷机制挺在前面,委派、指导、邀请、联合非诉组织调处纠纷1773件,针对征收补偿费用分配问题,向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提出8个方面司法建议并得到有效落实,全年进入诉讼案件仅有2件。强化与非诉组织的衔接配合,与四川天府商事调解中心达成战略合作,成为全市首家引进第三方专业商事调解机构的基层法院。积极开展诉源治理示范创建,指导黑龙滩镇大坝社区、青岗乡汤家村等11个社区(村)成功入选全市首批诉源治理示范社区(村)。

高效服务群众诉讼。积极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诉服中心系统集成诉讼辅导、登记立案、诉调对接、简案速裁、信访接待、事务办理、法治宣传、信息服务等8项职能,切实便利群众诉讼,有效减轻群众诉累。深化线上诉讼服务平台应用,网上立案3973件、云端开庭(调解)542件、线上采取执行措施3456次,有效提升群众诉讼体验。积极推进跨域立案,帮助当事人办理省内外其他法院立案业务71件,有效减少群众诉讼成本。强化司法救助,为困难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33.5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8.8万元,有效提升群众获得感。

持续攻坚执行难题。加大执行力度,全年受理执行案件4934件,执结案件4895件,执行到位金额7.54亿元,同比分别上升5.34%、8.27%、185.6%。健全执行机制,制定指挥中心管理、资产处置、案款支付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巩固深化“三分”执行模式②,相关经验做法被市委《眉山要情》刊载,受到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完善执行设施,投资80万元升级改造执行指挥中心,不断提升执行监管、指挥调度、分析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强化执行联动,在县委领导下召开全县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加强与27家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增强执行震慑,公布失信被执行人1780人次,限制高消费2103人次,司法拘留19人次,判处拒执犯罪1件2人。

三、深化改革创新,促进工作效能提升

深化综合配套改革。完善院庭长办案机制,充分发挥院庭长示范、引领作用,院庭长办结案件6570件,占比61.44%。强化院庭长监督管理,依法对787件“四类案件”③进行重点监管,占受理案件总数7.3%。发挥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在新型、疑难、复杂案件中的把关作用,有效统一裁判尺度,案件改发率仅0.96%。加强司法民主,保障162名人民陪审员履行审判职责,参审各类案件646件。深化家事审判改革,依法支持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申请撤销王某监护人资格,入选眉山市第二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在全市率先启动民商事类型化办案改革,以案由识别繁简、组建团队,并配套建立送达组,实现案件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简案平均审理时间同比下降11.02天,审判效率大幅提升。积极探索示范诉讼和示范调解机制,在金塘印象等涉众涉稳案件中选择少量案件进行示范诉讼,带动同类大批案件得到高效处理。深入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准确把握认罪认罚从宽适用范围,办结相关案件352件,平均审理时间37.45天。巩固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成果,推动难案精执、简案速执,有效提升执行案件质效。

强化制度规范建设。贯彻落实县委“制度建设年”决策部署,对法院制度规范进行全面梳理,新建制度23项,调整更新8项,废止废除4项,基本形成了一套管人管事、管案管权的制度体系,有效提升法院精细化管理水平。认真接受省法院财务审计,对反馈意见逐项梳理、逐个落实,不断增强财务标准化管理能力,诉讼费清收工作受到市中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加强保密机要工作科学规范管理,作为全省中基层法院和仁寿县唯一代表顺利通过省国家保密局专项检查。

四、加强队伍建设,巩固法院发展根基

全力配合巡视巡察。充分认识巡视巡察的重要意义,始终站在讲政治、守规矩、负责任的高度,全力配合做好“政治体检”。坚持不回避、不遮掩,对照党章党规和巡视巡察要求,全面查摆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管党治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扎实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对巡视巡察反馈和自查发现的31个问题,坚持台账式管理、项目式推进、销号式整改,确保整改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取得成果。

重拳锤炼司法作风。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过“两个坚持”④专题教育、“三个以案”⑤警示教育、“三个规定”⑥专项整治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提升干警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脱贫攻坚战场、抗击疫情前沿、审判执行一线培养干警斗争精神、服务意识和实干作风,受到群众点赞和认可。深入开展队伍作风教育整顿,聚焦会议纪律、庭审纪律、学习纪律等方面问题,开展督察通报13次,对13个部门、59名干警提出批评意见和整改要求。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主动或配合查处违纪违法干警6人。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定期报告法院工作,根据审议意见及时加强和改进工作。主动接受政协监督,坚持把“切实解决执行难”等重点工作置于政协民主监督之下,认真听取意见建议。主动接受代表委员监督,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参加会议等100余人次,高质量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见面率、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主动接受检察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7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市级以上媒体投稿95篇,开展送法进学校、进企业、进村社68次。

二、机构设置

仁寿县人民法院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5427.3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增加746.7万元,增长15.95%。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项目资金收入。2020年度支出总计5298.86万元。与2019年相比,支出增加618.26万元,增长13.21%。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项目资金支出。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542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07.3万元,占99.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万元,占0.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5298.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27.86万元,占68.46%;项目支出1671万元,占31.5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427.3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增加746.7万元,增长15.95%。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项目资金收入。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298.86万元。与2019年相比,支出增加618.26万元,增长13.21%。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项目资金支出。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0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726.7万元,增长15.53%。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项目资金支出。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78.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类)4719.17万元,占总支出89.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99.55万元,占总收入3.78%。卫生健康支出(类)117.41万元,占总支出2.22%。节能环保支出(类)10万元,占总支出0.19%。住房保障支出229.73万元,占总支出4.35%。其他支出3万元,占总支出0.05%。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278.86万元完成预算97.62%。其中:

1.公共安全204(类)05(款)01(项):支出决算为3079.1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公共安全204(类)05(款)02(项):支出决算为573.3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公共安全204(类)05(款)05(项):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公共安全204(类)05(款)06(项):支出决算为422.29万元,完成预算96.17%%,决算数少于预算数的原因为项目未完工,结转到下一年,待项目完工后支付。

5.公共安全204(类)05(款)99(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公共安全204(类)99(款)01(项):支出决算为534.37万元,完成预算87.46%,决算数少于预算数的原因为项目未完工,结转到下一年,待项目完工后支付。

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2(项):支出决算为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5(项):支出决算为169.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6(项):支出决算为23.1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7(款)05(项):支出决算为4.4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卫生健康210(类)04(款)09(项):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卫生健康210(类)11(款)01(项):支出决算为109.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农林水211(类)03(款)02(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住房保障221(类)02(款)01(项):支出决算为229.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其他支出229(类)99(款)01(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7.89%,决算数少于预算数的原因为项目未完工,结转到下一年,待项目完工后支付。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27.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40.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99.1万元、津贴补贴965.84万元、奖金793.69万元、绩效工资9.9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9.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3.1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缴费109.4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1.52万元、抚恤金15.48万元、生活补助61.84万元等。

日常公用经费587.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4.35万元、印刷费25.85万元、水费1.54万元、电费1.47万元、邮电费0.6万元、差旅费29.94万元、维修(护)费24.77万元、培训费1.82万元、公务接待费5.8万元、被装购置费0.84万元、劳务费148.34万元、委托业务费11.87万元、工会经费66.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14万元、其他交通费8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7.05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0.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4.4万元,占90.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8万元,占9.63%。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9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65.83万元,下降54.7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及上年度未支付完全。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9.85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金额29.85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执法用车。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5辆,其中:轿车18辆、越野车2辆、载客汽车5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4.55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5.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3.2万元,增长122.39%。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支付。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8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51批次,48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5.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相关单位办公办案支出。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仁寿县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7.67万元,比2019年减少106.14万元,下降15.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仁寿县人民法院采购支出总额59.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9.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仁寿县人民法院资产总计3396.0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44.31万元,固定资产2851.71万元,其中:房屋21778.7(平方米),价值1564.47万元。共有车辆25辆,价值193.77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其他固定资产价值1093.47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仁寿县人民法院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20年评价得分为93分。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钟祥法庭建设”“富加法庭建设”“汪洋法庭建设”“执行指挥中心扩建”“中型审判庭、档案室及涉案物品场所建设”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钟祥法庭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12.82万元,执行数为212.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钟祥法庭正常使用,推动了法庭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了职能保障,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2)富加法庭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98.571万元,执行数为81.7581万元,完成预算的82.94%。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基层法院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了职能保障,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3)汪洋法庭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89万元,执行数为77.371万元,完成预算的40.94%。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基层法院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了职能保障,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发现的主要问题:执行数太低。下一步改进措施:按照合同约定,按施工进度付款,将加强施工进度管理。

(4)执行指挥中心扩建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1万元,执行数为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基层法院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了职能保障,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5)中型审判庭、档案室及涉案物品场所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40.53万元,执行数为340.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基层法院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了职能保障,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钟祥法庭建设

预算单位

仁寿县人民法院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12.82万元

执行数:

212.82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12.82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12.82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钟祥法庭正常使用,推动了法庭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了职能保障,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钟祥法庭正常使用,推动了法庭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了职能保障,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1030平方米

建筑面积1030平方米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完工验收通过率

100%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建筑利用率

98%

98%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社会群众满意度

98%

98%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富加法庭建设

预算单位

仁寿县人民法院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98.571万元

执行数:

81.7581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98.571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81.7581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推动了法庭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了职能保障,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推动了法庭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了职能保障,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1030平方米

建筑面积1030平方米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完工验收通过率

100%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建筑利用率

98%

98%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社会群众满意度

98%

98%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汪洋法庭建设

预算单位

仁寿县人民法院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89万元

执行数:

77.371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其中-财政拨款:

0万元


其它资金:

中央资金151万元。省级资金38万元。

其它资金:

中央资金74.371万元。省级资金3万元。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基层法院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了职能保障,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保障基层法院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了职能保障,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1030平方米

建筑面积1030平方米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工程进度达标率

100%

10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可行研究规范性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社会群众满意度

98%

98%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执行指挥中心扩建

预算单位

仁寿县人民法院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1万元

执行数:

21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1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1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由仅有35平方米扩建为不低于80平方米建筑面积。同时满足执行事务集约办理,执行管理,执行保障等工作需要

由仅有35平方米扩建为不低于80平方米建筑面积。同时满足执行事务集约办理,执行管理,执行保障等工作需要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建设规模

由仅有35平方米扩建为不低于80平方米建筑面积

由仅有35平方米扩建为不低于80平方米建筑面积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完工验收通过率

100%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建筑利用率

98%

98%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社会群众满意度

98%

98%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中型审判庭、档案室及涉案物品场所建设

预算单位

仁寿县人民法院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40.53万元

执行数:

340.53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40.53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40.53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推动了基层法院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了职能保障,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推动了基层法院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了职能保障,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建设规模

占地面积600平方米,建设面积1500平方米

占地面积600平方米,建设面积1500平方米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工程进度达标率

100%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建筑利用率

98%

98%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社会群众满意度

98%

98%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仁寿县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钟祥法庭建设”“富加法庭建设”“汪洋法庭建设”“执行指挥中心扩建”“中型审判庭、档案室及涉案物品场所建设”等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钟祥法庭建设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富加法庭建设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汪洋法庭建设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执行指挥中心扩建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中型审判庭、档案室及涉案物品场所建设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公共安全204(类)05(款)01(项):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 公共安全204(类)05(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 公共安全204(类)05(款)05(项):案件执行指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执行活动和对各种非诉执行活动的支出。

12. 公共安全204(类)05(款)06(项):“两庭”建设指人民法院审判用房、人民法庭用房、刑场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以及审判庭安全监控设备购置及运行管理等支出。

13. 公共安全204(类)05(款)99(项):其他法院支出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法院方面的支出。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5(项):公益性岗位补贴指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补贴支出。

1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 住房保障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234)抗疫相关支出(02)其他抗疫相关支出:指反映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的其他抗疫相关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仁寿县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我单位共有10个内设机构。行政管理机构3个,分别是:综合办公室、政治部(督察室)、司法行政装各办公室。审判业务机构7个: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家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且设立司法警察大队1个,派出人民法庭7个,包括龙马、龙正、富加、钟祥、汪洋、视高、文宫法庭。

(二)机构职能。

根据仁委办【2002】54号文件“中共仁寿县委办公室足球即时比分《仁寿县人民法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规定,设立仁寿县人民法院,为县委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有: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的县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执行本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应当执行的事项,执行法律规定由法院执行的行政机关的法律文书,以及仲裁机关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的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书等。

(2)通过审判、执行活动,惩办一切犯罪分子,解决民事、行政纠纷,保卫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保卫国家、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服务于经济建设,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人员概况。

仁寿县人民法院总编制数162人,其中政法公务员编151人,事业4人,工勤7人。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150人,其中政法公务员编142人,事业编制4人,工勤人员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仁寿县人民法院财政收入合计542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0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收入4809.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199.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收入117.4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收入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9.73万元,其他支出收入38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收入2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仁寿县人民法院财政资金支出合计5298.86万元。

按功能科目分:公共安全支出4719.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7.4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9.73万元,其他支出3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20万元。

按经济功能科目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40.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314.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07.7万元;资本性支出936.42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20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20年评价得分为93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一)部门预算管理。

一.部门绩效目标已制定,目标已完成。预算配置控制较好,在职人员控制率下降,三公经费较上年略有所下降。

二.预算执行比较到位。支出定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全年无截留或资金情况。

三.预算编制基本准确,制度执行总体较为理想。

四.支出控制严格,特别是“三公”经费总体控制较好,较本单位预算和上年决算有小幅下降,“三公”经费控制率百分之百。

五.预算调整及时调整,与年终决算一致。执行进度顺利,预算执行完成百分之百,无违规记录。

(二)专项预算管理。

专项预算项目程序严密、规划合理、结果符合要求、分配科学、分配及时、专项预算绩效目标完成好、实施绩效完成,干部群众满意、无违规记录。

(三)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自评质量较好、部门预算收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方案执行,部门绩效目标,部门预决算均按要求及时进行了公开。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0年部门支出整体情况较好。

(二)存在问题。

预算编制有待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还要进一步加强。

(三)改进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编制。严格预算的编制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优先保障固定性和相对刚性的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可控制空间的费用,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2.加强预算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单位财务广利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发生。

  1. 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及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附件2

    仁寿县人民法院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审查并确定投资项目的工程概预(结)算。

    ?.监督检查该项目的管理,并对发现的问题做出处理。

    ④.审批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参加项目竣工验收。

  2. 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钟祥法庭建设项目:仁寿县2017年第一次项目委员会会议、仁发改【2017】303号、仁发改【2018】695号。

    富加法庭建设项目:仁发改【2015】534号。

    汪洋法庭建设项目:仁寿县2019年第四次项目委员会会议、仁发改(2019)177号、仁发改(2020)77号。

    执行指挥中心扩建项目:县政府对关于申请执行指挥中心扩建资金的请示的批复,仁财行【2019】92号。

    中型审判庭、档案室及涉案物品场所建设项目:仁寿县2017年第二次项目委员会会议,仁发改(2017)553号、仁发改(2018)465号。

  3. 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仁寿县人民法院严格按照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参照工程合同约定,支付资金。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1)新建仁寿县人民法院钟祥人民法庭审判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

    (2)新建仁寿县人民法院富加人民法庭审判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

    (3)新建仁寿县人民法院汪洋人民法庭审判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

    (4)执行指挥中心扩建。

    (5)新建中型审判庭、档案室及涉案物品场所用房及附属设施。

  4. 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1. 钟祥人民法庭总用地面积399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30平方米(其中审判业务用房530平方米,其余500平方米为业务附属用房)。按合同约定,按照施工进度付款,项目基本完成主体工程施工。

  2. 富加人民法庭总建筑面积1030平方米,按合同约定,按照施工进度付款,项目基本完成主体工程施工。

  3. 汪洋人民法庭总建筑面积1030平方米。按合同约定,按照施工进度付款,项目刚开始施工。

  4. 执行指挥中心扩建,由仅有35平方米扩建为不低于80平方米建筑面积。同时满足执行事务集约办理,执行管理,执行保障等工作需要。项目已完工。

  5. 新建中型审判庭、档案室及涉案物品场所用房及附属设施,总用地面积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按合同约定,按照施工进度付款,项目正在施工。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我单位组织成立以刘健超党务副院长为组长,司法行政装备办公室主任田露为副组长,司法行政装备办公室成员徐俪娟、肖琳虹为组员的绩效自评小组,根据该项目绩效目标开展自评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1.钟祥法庭建设在年初预算是进行项目申报,财政局按照仁财行下达【2020】5号文件下发指标。本项目没有进行预算调整。

    2.富加法庭建设在年初预算是进行项目申报,财政局按照仁财行下达【2020】77号文件下发指标。本项目没有进行预算调整。

    3.汪洋法庭建设在年初预算是进行项目申报,财政局按照仁财建下达【2020】167号及仁财建下达132号文件下发指标。本项目没有进行预算调整。

    4.执行指挥中心扩建项目在年初预算是进行项目申报,财政局按照仁财行下达【2020】112号文件下发指标。本项目没有进行预算调整。

    5.中型审判庭、档案室及涉案物品场所建设项目在年初预算是进行项目申报,财政局按照仁财行下达【2020】154号文件下发指标。本项目没有进行预算调整。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钟祥法庭建设:县财政资金212.82万元。

    富加法庭建设:县财政资金98.571万元。

    汪洋法庭建设:中央专项资金151万元,省级专项资金38万元。

    执行指挥中心扩建:县财政资金21万元。

    中型审判庭、档案室及涉案物品场所建设:县财政资金340.53万元。

  6. 资金到位。

    钟祥法庭建设:项目资金在2020年1月17号到位。到位及时。

    富加法庭建设:项目资金在2020年6月23号到位。到位及时。

    汪洋法庭建设:中央专项资金151万元在2020年7月27号到位,省级专项资金38万元在2020年9月7号到位。到位及时。

    执行指挥中心扩建:项目资金在2020年8月18号到位。到位及时。

    中型审判庭、档案室及涉案物品场所建设:项目资金在2020年10月21号到位。到位及时。

  1. 资金使用。

    项目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方式进行支付,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及有效,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2. 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均按照挂图作战的方式施工,项目分别由业主方、监理公司、施工方、设计方、地勘公司共同完成。

    (二)项目管理情况。

    各项目严格执行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1. 项目监管情况。

    本院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连同监理公司,合规、合法对项目进行监管。各项目均有序开展。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钟祥法庭建设截止年底已基本完成施工,群众满意度较高,资金拨付及时。

    富加法庭建设项目截止年底已基本完成施工,群众满意度较高,资金拨付及时。

    汪洋法庭建设截止年底完成施工前期工作,群众满意度较高,资金拨付及时。

    执行指挥中心扩建截止年底已完成施工,群众满意度较高,资金拨付及时。

    中型审判庭、档案室及涉案物品场所建设截止年底正在施工过程中,群众满意度较高,资金拨付及时。

    (二)项目效益情况。

    钟祥法庭建设项目保障钟祥法庭正常使用,推动了法庭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了职能保障,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富加法庭建设项目保障富加法庭正常使用,推动了法庭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了职能保障,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汪洋法庭建设推动了法庭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了职能保障,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执行指挥中心扩建同时满足执行事务集约办理,执行管理,执行保障等工作需要,加强了职能保障,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中型审判庭、档案室及涉案物品场所建设,推动了基层法院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了职能保障,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院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明确,决策依据充分,资金分配科学合理,项目管理较规范,项目完成良好,基本达到预期效果。

    (二)存在的问题。

    项目绩效管理意识不强。

    (三)相关建议。

    1.深化制度建设,健全管理体系。结合实际,推动绩效评价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体制。

    2.完善信息平台,推进信息管理。对接财政一体化信息系统,逐步完善,加大信息系统应用水平,通过提取绩效编制、预算执行等情况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加强运行。

    3.加大管控力度,提升管理水平。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人民法院(本级).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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