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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财政经费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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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2年07月13日  仁寿县公安交警大队
 索 引 号 1778711277/a141/2022-000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2-07-13
 发布机构 a141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仁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0年单位决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和公安机关道路交通管理政策法律规章等;

(2)维护管理全县道路交通秩序,依法纠正、处罚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3)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4)全县机动车注册、变更登记以及驾驶员管理工作;

(5)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仁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局党委、市局交警支队的坚强领导下,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厅一三五七发展战略,扎实开展教育整顿工作。全警紧紧围绕“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发展”主线,狠抓各项专项行动,有力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态势持续平稳。

2020年,我大队共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44.52万起,其中查处无证驾驶4677起,酒驾违法 1678 起,醉驾30起,毒驾2起,客运车辆超员51起,货车超载1323起,非法改拼装1343起,超速行驶76241起,暂扣驾驶证1162个,拘留36 人。共办理机动车新注册登记16608辆,机动车转移过户登记 7908 辆,抵押变更登记4608辆,注销机动车 3588辆、核发检验合格标志53508辆,补发牌证3768个,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业务11772笔,增驾1764笔,补换证业务26340笔,非机动车注册登记400余辆。

二、机构设置

仁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无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设有1个车管所和17个中队共18个部门。

无纳入仁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县财政年初预算我单位经费3821.33万元,决算数支出6636.82万元,结转1096.74万元。较2019年财政年初预算减少了27.48万元,是因为人员较上年减少了。

2020年财政共在执行中追加我单位经费3912.23万元,主要新增了红绿灯建设、违停抓拍系统、电子眼运维费、城市护栏、标线、交通事故车辆检测和尸体检测等项目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7733.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33.5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6636.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92.72万元,占66.19%;项目支出2244.1万元,占33.8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733.56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1187.18万元,下降13.31%。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636.82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87.18万元,下降13.31%。主要变动原因是缩减公用经费开支,减少项目建设支出。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33.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87.18万元,下降13.31%。主要变动原因是缩减公用经费开支,减少项目建设支出。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36.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5683.51万元,占85.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9万元,占2.89%;卫生健康支出100.32万元,占1.51%;交通运输支出433.92万元,占6.54%;住房保障支出227.17万元,占3.4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636.82万元,完成预算85.82%。其中:

1.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2094.99万元,完成预算68.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项目户部分项目未在当年完成付款。

2.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特别业务(项)支出决算为3469.76万元,完成预算100%。

3. 公共安全(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8.77万元,完成预算48.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户部分项目未在当年完成付款。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3.13万元,完成预算91.52%。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00.32万元,完成预算100%。

6.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支出决算为433.92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27.17万元,万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92.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66.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626.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3.1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2.05万元,占99.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6万元,占0.65%。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支出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2.0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增加43.05万元,增长36.18%。主要原因是增加新购车辆费用。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40.34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3辆,其中:执法执勤车3辆、金额40.34万元,主要用于公安业务工作执法执勤活动。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0辆,其中:执法执勤车辆3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1.71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74万元,增长23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接待的人数。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活动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9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0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检查、部门检查、公务往来事项等所发生的费用。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仁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78.32万元,比2019年减少2945.32万元,下降61.06%。主要原因是缩减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仁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仁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共有车辆30辆,其中:执法执勤车辆30辆,主要用于执法办案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项目”等1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433.92万元,执行数为433.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减少了路面涉重点车辆的事故发生率,持续统筹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项目

预算单位

仁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433.92

执行数:

433.92

其中-财政拨款:

433.92

其中-财政拨款:

433.92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1、县道安办日常工作经费30万元/年

2、三个治超点交通安全设施维护费及购置费30万元/年

3、人员经费82人,工作3.6万元/人/年+考核费0.96万元/人/年=373.92万元。

4、查处违法货车2000余辆

1、全年控制经费433.92万元

2、查处违法货车2500余量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经费控制在433.92万元内

≤433.92万元

1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查处违法货车2000余辆

查处违法货车2000余辆

2500辆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群众安全感

增强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群众是否满意

满意

满意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仁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1.公共安全(204)公安(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 公共安全(204)公安(02)特别业务(21):指反映公安机关开展特别业务工作的相关支出。

3. 公共安全(204)其他公共安全支出(02)其他公共安全支出(99):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206)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反映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 交通运输支出(214)公路水路运输(01)公路运输管理(12):反映公路运输管理支出和公路路政管理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列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请参照《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仁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仁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无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设有1个车管所和17个中队共18个部门。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和公安机关道路交通管理政策法律规章等;

(2)维护管理全县道路交通秩序,依法纠正、处罚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3)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4)全县机动车注册、变更登记以及驾驶员管理工作;

(5)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三)人员概况。

仁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编制隶属于仁寿县公安局。2020年在编在职人员137名,临聘人员166人。其中:公务员80名,行政工人5名,其他事业人员20名,退休人员1名,另外向乡镇和养路段借调32人。比上年减少了11人,因工作原因人员有增减。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县财政年初预算我单位经费3821.33万元,决算数支出6636.82万元,结转1096.74万元。较2019年财政年初预算减少了27.48万元,是因为人员较上年减少了。

2020年财政共在执行中追加我单位经费3912.23万元,主要新增了红绿灯建设、违停抓拍系统、电子眼运维费、城市护栏、标线、交通事故车辆检测和尸体检测等项目经费。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共支出6636.82万元,比上年减少了25.60%,年末支出结转1096.74万元。基本支出4433.06万元,比上年减少了41.06%,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554.74万元,因为人员减少了;公用经费支出1878.32万元,比上年降低了61.06%,是因为人员减少且缩减了公用经费支出。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20年,仁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同时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得到提升。

(二)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对2020年仁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预算管理等内容的绩效自评,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为财政部门预算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

(二)存在问题。

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项目存在部分差异,需进一步严格执行、完善。

(三)改进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定期做好预算支出财务分析,为做好整体支出评价工作奠定

附件2

仁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2020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项目

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情况的报告

按照县财政局的要求,现将我队2020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根据省人民政府川府发【2013】60号和县人民政府(仁府发【2014】1号)《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的通知》要求,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仁府办函【2013】198号)成立了“仁寿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管大队。2020年,县人民政府进一步完善了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协调机制,调整保持县道安委、县道安办,并继续从公安、应急管理、交通、农机等部门抽调专人集中办公,办公室仍然设在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将其作为政府常设议事协调机构,统筹力量和资源,持续统筹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作为综合整治工作中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重点工作的重要参与单位。由于县道安办作为临时协调机构,未单独设立财金专户,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经费由县财政局在执行中据实保障下达给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统筹管理支付。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关于公开招标购买公路治超劳动服务的请示》(仁公交警【2020】11号)及县政府领导批示(仁寿县人民政府收文处理笺一送批件752号);县道安办《关于持续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请示》(仁道安办【2019】1号) 及县政府领导批示(仁寿县人民政府收文处理笺一送批件57号)。

根据省、市、县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及工作需要,结合我县实际,将2020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经费分为:劳务人员经费(含工资、工作绩效考核)和公用经费(含固定治超点办公设备、监控设备、交安设施建设、维护、宣传、办公耗材等)将资金全部投入到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中,切实有效保障道安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2020年,仁财行下达【2020】79号拨付2020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经费433.92万元。主要用于公路治超购买劳动服务人员工资、工作考核,国道213线八里站治超点、满井站治超点和国道351线宝马站治超点的监控设备、交安设施建设维护、各交警中队货车整治宣传、车辆燃油、维护等以及道安办日常工作经费。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治超方面,确保全县国道213线八里站、满井站和国道351线宝马站等治超点开展固定治超工作,确保重点货运源头开展源头治超工作,加强货车“双超”治理工作;治超工作人员工作经费(含工资、执勤服、保险金等)按每人每年36000元的标准和每月800元考核经费(含生活补助、工作考核、差旅费等)纳入财政预算子以保障。2020年总计发放治超人员工资 2507120元,执勤绩效考核经费721120元。公用经费(含办公、宣传、固定检测站交安设施、设备及维护、各交警中队货车整治、省道安办挂牌整治路段和执勤服装等费用)支出1053447.3元。办公设备的采购均按程序统一报国资局和政府采购办审批后购置。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我队严格按照申报内容进行项目实施,实施内容与申报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申报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该项目资金按照申报要求,县财政局按指标管理文号(仁财行下达【2020】79号)解决了2020年道安治理经费433.92万元,我队按照财务规定每月据实支付路面治超工作和道安办日常工作,资金到位情况与资金计划比为100%,并且资金到位及时。项目资金实际支出4281687.3元,资金开支范围、标准均按照“实施方案”执行支付进度按照项目进度按合同进行,确保了项目顺利实施。此项目支出依据合规合法,支付金额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队有健全的项目财务管理制度,成立了以大队长、教导员为组长,分管道安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综合中队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为成员的财务监督小组。通过财务监督管理小组对每笔资金支出进行监督管理,确保了此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也确保了财务处理得当、处理及时和会计核算的规范合理。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中,在每个涉及此项目的环节,通过县道安办、综合中队以及大队支委会“一事一议”的方式来组织实施项目。在财评结果的基础上,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对项目进行实施。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日常监管、进度监督以及协调项目涉及的有关问题。就购买公路治超劳动服务事宜专门说明:2020年,我队向县人民政府请示公开招标购买公路治超劳动服务事宜。具体为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关于公开招标购买公路治超劳动服务的请示》(仁公交警【2020】11号)及县政府领导批示(仁寿县人民政府收文处理笺一送批件752号)。县财政局出具复核报告(《县财政局关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申请公开招标购买公路治超劳动服务的复核报告》仁财行【2020】55号)。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作为业主,严格按照公开招标程序采购公路治超劳动服务,所需资金纳入年预算。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完成对国道213线八里站、满井站和国道351线宝马站三个治超点的人员及经费保障完成对道安办日常工作经费的保障。实际投资额和任务量相符,完成目标任务。按照项目计划目标,项目质量达到质量目标。现经过运行,各治超点及道安办皆运行良好,得到了省市道安办的高度评价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0年,全县共查处货车货车超限超载违法1323起(其中百吨王25起)、非法拼改装1343起,拆除加装拦板货车1350辆次,集中约谈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35家次,治超工作得到有序推进。通过对治超点人员、交安设施等方面的保障,全县主干道维持网格化管理,管控力度进一步加大,货车超限超載、非法拼改装等违法率明显下降,减少了对公路等设施的损坏,确保了人民财产安全。

四、问题及建议

按照省、市、县人民政府的安排和市道安办的要求以及我县实际情况继续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支持和保障,将所需经费继续纳入财政年初预算。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本级).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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