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民政局(本级)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按照机构改革方案,建立仁寿县民政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能有:
1.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孤儿保障、残疾人救助和护理;
2.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流浪乞讨救助、未成年人保护、殡葬管理;
3.基层政权、区划地名、民间组织管理、社工管理、村(居)两委换届;
4.养老服务中心管理、养老服务业发展;
5.慈善捐赠。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全面落实社会救助资金发放,推进深化惠民资金“一卡通”发放政策;
2.全面推进绿色殡葬和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
3.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4.完成乡镇区划调整,村(居)两委换届,乡镇边界勘察工作;
5.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脱分攻坚兜底工作。
二、机构设置
按照机构改革方案,民政局内设机构8个,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党建办公室、规划财务股、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建设与社区治理股(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事务股(区划地名股)、养老服务股(福利慈善股)、儿童保障股。
仁寿县民政局下属二级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包括:仁寿县救助管理站、仁寿县社会救助管理中心、仁寿县民政福利管理中心、仁寿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仁寿县殡仪馆。
2019年3月按照县财政要求,仁寿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仁寿县救助管理站、仁寿县社会救助管理中心、仁寿县民政福利管理中心、仁寿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单位账户撤并至仁寿县机关账户,保留仁寿县殡仪馆账户。
2020年年末仁寿县民政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编制 50人,在职职工50人。其中:机关编制 15人,实有16人;婚姻登记处编制8人,实有8人;福利管理中心编制11人,实有11人;社会救助中心编制4人,实有4人;救助管理站编制12人,实有11人;殡仪馆编制(含殡葬执法大队)21人,实有15人;代管退休人员14人,遗属13人。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44510.75万元、支出总计41691.18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增加23622.67万元,支出增加20803.1万元,收入增长113%,支出增长99.59%。主要变动原因是养老服务业发展、最低生活保障和两残补贴提标,边界堪察以及特困人员救助及孤儿基本生活费原由财政局社保专户发放,按“一卡通”政策要求,改变为由县民政局社会救助专户发放。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44510.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287.17万元,占97.2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23.58万元,占2.7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41691.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0.55万元,占2.16%;项目支出40790.63万元,占97.8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44510.75万元、支出总计41691.18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增加23622.67万元,支出增加20803.1万元,收入增长113%,支出增长99.59%。主要变动原因是养老服务业发展、最低生活保障和两残补贴提标,边界堪察以及特困人员救助及孤儿基本生活费原由财政局社保专户发放,按“一卡通”政策要求,改变为由县民政局社会救助专户发放。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519.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9%。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0803.1万元,增长99.59%。主要变动原因是养老服务业发展、最低生活保障和两残补贴提标,边界堪察以及特困人员救助及孤儿基本生活费原由财政局社保专户发放,按“一卡通”政策要求,改变为由县民政局社会救助专户发放。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519.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401.91万元,占99.71%;210卫生健康支出44.23万元,0.11%;211节能环保支出5万元,占0.01%;221住房保障支出68.34万元,占0.17%。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1519.48万元,完成预算93.27%。其中:
1.20802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预算667.4万元,决算667.4万元,完成100%。
2.20802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预算250.34万元,决算185.34万元,完成8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婚姻登记工作相关手续在办理中,当年未能结账。
3.20802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预算28.75万元,决算28.75万元,完成100%。
4.20802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预算89.56万元,决算89.56万元,完成100%。
5.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66.12万元,决算66.12万元,完成100%。
6.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51.17万元,决算51.17万元,完成100%。
7.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算10.85万元,决算10.85万元,完成100%。
8.20807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公益性岗位补贴预算13.89万元,决算13.89万元,完成100%。
9.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预算10.94万元,决算10.94万元,完成100%。
10.2081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预算120.78万元,决算120.78万元,完成100%。
11.2081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老年福利预算6023.13万元,决算5748.26万元,完成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机构能力提升改造在施工中和按合同约定支付寿星养老服务中心机构建设资金。
12.20811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预算1945.05万元,决算1945.05万元,完成100%。
13.20819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预算4272.18万元,决算4272.18万元,完成100%。
14.2082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支出预算7225.14万元,决算7174.62万元,完成9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临时救助资金。
15.20821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预算82.17万元,决算82.17万元,完成100%。
16.20821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预算1676.23万元,决算1676.23万元,完成100%。
17.20899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0561.4万元,决算19259.10万元,完成93.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服务业发展项目在招标中。
18.2100409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预算3.84万元,决算3.84万元,完成100%。
19.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6.67万元,决算36.67万元,完成100%。
20.2101301卫生健康支出/医疗救助/城乡医疗救助预算3.72万元,决算3.72万元,完成100%。
21.2110302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水体预算5万元,决算5万元,完成100%。
22.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预算68.34万元,决算68.34万元,完成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0.5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65.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9.88万元、津贴补贴79.3万元、奖金72.12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177.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1.1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8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6.6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76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66.12万元、医疗费补助0万元、奖励金0万元、住房公积金68.3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46万元等。
日常公用经费134.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78万元、印刷费5.22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2.07万元、电费3.13万元、邮电费13.29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9.6万元、差旅费3.4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1.78万元、租赁费0.12万元、会议费2.10万元、培训费1.51万元、公务接待费3.20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3.63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35.77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9.2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2万元,完成预算106.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村届换届选举工作调研和试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0年全年未安排出国(境)活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县民政局没有公务车辆,当年也未购置车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万元,完成预算10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36万元,增长12.67%。主要原因是上级督导村居(委)换届选举和养老服务工作。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27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具体内容包括:未成年人保护交流学习0.98万元,孤儿评估儿童关爱督导0.64万元,督导村级建制调整0.23万元,督导总书记讲话0.27万元,慈善救助0.23万元,养老机构建设交流学习0.16万元,社会救助交流学习0.69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71.69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仁寿县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4.94万元,比2019年减少2.57万元,下降1.8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非生产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仁寿县民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38.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11.3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6.44万元。主要用于村级建调整办公室设备、疫情防控监控设备和殡葬用品购置,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区划地名勘界工作。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仁寿县民政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脱贫攻坚、安全检查、疫情防控、敬老院管理、项目实施、信访调查、流浪乞讨接送、外出会议、殡葬工作等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未开展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能较好的完成预算安排的各项事务和较好的按照政策标准执行,但还存在部分项目实施迟缓。改进的建议是:梳理项目结构,找准实施迟缓原因,推动项目实施。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3个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社会救助救济资金”“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3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9248.4568万元,执行数为29198.4568万元,完成预算的99.82%。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发现的主要问题:享受对象的精准识别。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村社乡镇治理,引入第三方机构评估,精准识别享受对象。
(2)社会救助救济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579.31万元,执行数为3579.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能力。发现的主要问题:评定残疾人标准。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细化残疾评定标准,进一步提高评残服务能力。
(3)养老服务业发展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817.7万元,执行数为222.345万元,完成预算的12.2%。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完善了养老服务设施,提高了养老服务质量。发现的主要问题:项目推进进度缓慢,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床位改造还在组织招标中;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还在编制方案;日间照料中心还在制定考核办法。下一步改进措施:认真分析项目结构,找准项目实施堵塞环节,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全面完成项目任务。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项目名称 |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
预算单位 |
仁寿县民政局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9248.4568 |
执行数: |
29198.4568 |
其中-财政拨款: |
29214.8968 |
其中-财政拨款: |
29164.8968 |
其它资金: |
33.56 |
其它资金: |
33.56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1.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兜底保障范围;2.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服务保障政策实现90%覆盖率;3.将符合低保、特困、孤儿对象按政策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4.流浪乞讨人员应助尽助;5.实现90%群众满意度。 |
2020年,困难群众救助紧紧围绕解决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这一主线,紧抓机遇,创新思路,圆满完成了2020年度目标任务。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农村低保兜底保障人数(人) |
13551 |
17148 |
特困人员供养政策覆盖率(%) |
≥90 |
90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覆盖率(%) |
≥90 |
90 |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覆盖率(%) |
≥95 |
95 |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保障率(%) |
≥95 |
95 |
质量指标 |
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
≥50 |
50 |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标准达标率(%) |
≥90 |
90 |
时效指标 |
救助资金发放及时率(%) |
100 |
100 |
成本指标 |
农村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元) |
≥167.62 |
181.25 |
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元/人.月) |
≥500 |
590 |
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元/人.月) |
≥750 |
820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元/月) |
380 |
450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元/月) |
570 |
630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困难群众政策知晓率(%) |
≥90 |
90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困难群众满意度(%) |
≥90 |
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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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项目名称 |
社会救助救济资金 |
预算单位 |
仁寿县民政局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579.31 |
执行数: |
3579.31 |
其中-财政拨款: |
3579.31 |
其中-财政拨款: |
3579.31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1.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生活水平,达到国家扶贫标准线;2.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生活状况,达到国家扶贫标准线,予以提高;3.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满意度达到90%;4.保障精简退职人员生活支出 5.落实绿色惠民殡葬补助政策。 |
全面完成2020年度目标任务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符合领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政策覆盖率(%) |
≥90 |
90 |
符合领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政策覆盖率(%) |
≥90 |
90 |
享受精简退职补助人数(人) |
≤223 |
223 |
殡葬服务惠民人数(人) |
≥3340 |
3342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达标率(%) |
100 |
100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达标率(%) |
100 |
100 |
时效指标 |
补助资金发放及时率(%) |
100 |
100 |
成本指标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元/人.月) |
100 |
100 |
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元/人.月) |
80 |
80 |
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元/人.月) |
50 |
50 |
精简退职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元/月) |
400 |
400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生活水平 |
达到国定扶贫标准线。 |
达到国害扶贫标准线。 |
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生活状况 |
达到国定扶贫标准线。 |
达到国定扶贫标准线。 |
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政策知晓率 |
≥90 |
9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满意度 |
≥90 |
90 |
|
精简退职人员满意度 |
≥85 |
85 |
|
满意度指标 |
|
享受殡葬补贴家属满意度 |
≥85 |
8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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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项目名称 |
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 |
预算单位 |
仁寿县民政局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817.7 |
执行数: |
222.345 |
其中-财政拨款: |
1817.7 |
其中-财政拨款: |
222.345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积极支持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增加有效范围供给,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 |
基本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床位改造(张) |
834 |
0 |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覆盖人数(人) |
25300 |
0 |
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补贴(个) |
30 |
0 |
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万元) |
据实拨付 |
42.845 |
高龄补贴(万元) |
62.09 |
62.09 |
|
质量指标 |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30 |
35 |
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发挥作用 |
显著提高 |
显著提高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增强老人幸福感。 |
效果显著 |
效果显著 |
老年人日益增加的养老服务需求 |
基本满足 |
基本满足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满意度(%) |
≥80 |
85 |
高龄老人对日间照料中心服务满意度(%) |
≥85 |
85 |
参加培训的养老服务骨干人才满意度(%) |
≥85 |
85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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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仁寿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社会救助救济资金、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仁寿县民政局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仁寿县民政局社会救助救济资金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仁寿县民政局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20802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20802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20802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指反映行政区划界线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12.20802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指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13.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情况。
14.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20807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公益性岗位补贴:指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17.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和一次性和定期抚恤以及丧葬补助费。
18.2081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指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9.2081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老年人福利:指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20.2081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殡葬:指反映财政对民政及其他部门举办的火葬场等殡仪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21.20811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指反映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22.20819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指反映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3.2082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支出:指反映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24.20821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指反映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5.20821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指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6.20899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7.2100409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指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28.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9.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0.2101301卫生健康支出/医疗救助/城乡医疗救助:指反映财政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支出。
31.2110302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水体:指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32.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仁寿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仁寿县民政局概况
(一)机构组成
仁寿县民政局属仁寿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序列局。仁寿县民政局机构包括仁寿县民政局机关,内设机构8个及5个下属事业单位。8个内设机构为:办公室、党建办公室、规划财务股、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建设与社区治理股(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事务股(区划地名)、养老服务股(福利慈善股)、儿童保障股。下属事业单位包括:仁寿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仁寿县民政福利管理中心、仁寿县救助管理站、仁寿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管理中心、仁寿县殡仪馆。2019年4月1日按照《仁寿县财政局 关于撤销相关预算单位账套的通知》(仁财预【2019】28号)精神,将仁寿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仁寿县民政福利管理中心、仁寿县救助管理站、仁寿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管理中心、仁寿县救助管理站、仁寿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管理中心账套并入民政局机关账套。仁寿县殡仪馆保留原有账套。
(二)机构职能
局机关内设机构职能:1、办公室(政策法规股),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2、党建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实施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规划财务股,主要职责: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拨付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民政统计管理机关预决算、工资、财务、资产管理工作。4、社会救助股,主要职责: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5、基层政权建设与社区治理股(社会组织管理股),主要职责: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拟订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6、社会事务股(区划地名股),主要职责:拟订全县婚姻、殡葬、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行政区早管理、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地名管理规性文件。7、养老服务股(社会慈善股),主要职责:拟订全县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残疾人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体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8、儿童保障股,主要职责: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和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下属事业单位职能:1、仁寿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2、仁寿县民政福利管理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全县敬老院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工作。3、仁寿县救助管理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全县社会救助管理工作。4、仁寿县救助管理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全县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工作。5、仁寿县殡仪馆,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全县殡葬管理工作。
(三)人员概况
截止2020年12月末,县民政局机关人员行政编制15人,实有在编在职人员16 人(其中含机关工勤1人);县民政福利管理中心编制11 人,实有在编在职人员11 人;县救助管理站编制12人,实有在编在职人员11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编 8人,实有在编在职人员8 人;县社会救助管理中心编制4人,实有在编在职人员4人;县民政局机临聘5人;代管退休人员13人;遗属14人。
二、整体支出绩效运行情况
(一)基本支出运行情况
1.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情况
基本支出主要包括人员基本支出、社会保障缴费、工作性津贴、工会经费、公务交通补贴、公益性岗位、第一支部书记、疫情防控、办公费等。
2.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1021.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93.24万元、津贴补贴78.56万元、绩效工资73.46万元、奖金157.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障缴费36.6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障缴费51.1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8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16万元、工会经费3.63万元、退休费66.12万元、生活补助24.4万元、住房公积金66.54万元、编外聘用人员工资5.17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2.6万元、办公费117.5万元、抚恤金10.9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7.48万元。
3.基本支出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支出1288.7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29.59万元、津贴补贴81.25万元、奖金72.12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383.1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5.9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8.2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7.6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1.49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抚恤金4.35万元、生活补助66.12万元、医疗费补助0万元、奖励金0万元、住房公积金81.6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46万元、办公费12.73万元、印刷费6.25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3.74万元、电费11.56万元、邮电费16.46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31.59万元、差旅费3.4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4.47万元、租赁费0.12万元、会议费2.10万元、培训费1.51万元、公务接待费3.20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7.18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35.77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9.4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等。
(二)项目支出运行情况
1.农村公益性公墓:上级资金本年预算安排94万元,结转上年度预算安排资金150万元,合计上级资金244万元;本年支出184万元,结余60万元。支出占预算安排75.4%。
2.高龄补贴(百岁老人):上级资金本年预算安排3072.2275万元,县本级本年预算1049.91万元,合计安排资金4122.1375万元。本年支出4116.535万元。结余5.6025万元。支出占预算安排99.86%。
3.残疾孤儿明天计划:上级资金本年度预算10万元,本级资金本年度预算10万元,合计安排资金20万元。本年支出3.04万元。结余16.96万元。支出占预算安排15.2%。
4.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上级资金本年预算安排268万元,合计安排资金268万元。本年支出17.18万元。结余250.82万元。支出占预算安排6.6%。
5.“4.20”芦山地震农房维修加固5%质保金:本年资金本年度预算59.67万元,合计安排资金59.67万元。本年支出59.67万元,结余0万元。支出占预算100%。
6.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本级资金本年度安排17.16万元,合计安排资金17.16万元。本年支出17.16万元,结余0万元。支出占预算100%。
7.2019-2020年行政区划调整:本级资金本年度安排19.76万元。合计安排资金19.76万元。本年支出19.76万元。结余0万元。支出占预算100%。
8.养老服务体系发展:上级资金本年度预算安排1226.11万元,合计安排资金1226.11万元。本年支出117.41万元,结余1108.7万元。支出占预算9.6%。
9.2020年民政城乡社区治理试点:上级资金本年度安排270万元,合计安排资金27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结余270万元。支出占预算0%。
10.2020年民政能力提升建设:上级资金本年度安排14万元,合计安排14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结余14万元。支出占预算0%。
11.孤儿助学:上级资金本年订安排27万元,结转上年度资金28万元,合计安排资金55万元。本年度支出35.08万元。结余19.92万元。支出占预算63.78%。
12.百镇千村.助爱牵手儿童关爱服务:上级资金本年度安排40万元,结转上年度资金40万元。合计安排资金80万元。本年支出31.57万元。结余48.43万元。支出占预算39.46%。
13.县级领导春节期间走访慰问:本级资金本年度安排81.99万元,结转上年度资金25.53万元,合计安排资金107.52万元。支出107.52万元。结余0万元。支出占预算100%。
14.婚姻登记及两癌筛查:本级资金本年度安排5万元,结转上年度资金15万元,合计安排资金20万元。本年支出15万元。支出占预算75%。
15.福康养老公寓建设补贴:本级资金本年度安排44万元,结转上年度资金-11万元,合计安排资金33万元。本年支出33万元。支出占预算100%。
16.2017年维修改造公办养老机构、新建城市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本级资金本年度安排761.36万元,上年结转-761.36万元。合计安排资金0万元。
17.2017年为困难家庭失能老人、独居老人和80周岁以上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本级资金本年度安排603.9648万元,上年结转-603.9648万元。合计安排资金0万元。
18.3个敬老院适老化改造:本级资金本年度安排236万元,结转上年度资金264万元,合计资金安排500万元。本年度支出370.3349万元。支出占预算74.07%。
19.“公建民营”敬老院入住特困对象服装费:本级资金本年度安排13.74万元,结转上年度资金-13.74万元。合计资金安排0万元。
20.2019年“公建民营”运营补贴:本级资金本年度安排48.395万元,合计安排资金48.395万元。支出占预算100%。
21.地名补录信息:本级资金本年度安排8.99万元,合计安排资金8.99万元。本年支出8.99万元。支出占预算100%。
22.公办养老机构接种流感疫苗和核酸检测:本级资金本年度安排56.556万元,合计安排资金56.556万元。本年支出19.2364万元。支出占预算34%。
23.“公建民营”2019年10月-2020年9月入住特困对象服装费:本级资金本年度安排13.62万元,合计安排资金13.62万元。本年支出13.62万元。支出占预算100%。
24.乡镇行政区划堪界:本级资金本年度安排345万元,合计安排资金345万元。本年支出69万元。结余276万元。支出占预算20%。
25.寿星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本级资金本年度安排242万元,合计安排资金242万元。本年支出96.8万元。结余145.2万元。支出占预算40%。
26.合适成年人经费:本级资金本年度安排1.2万元,合计安排资金1.2万元。支出占预算100%。
27.市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上级资金本年度安排75万元,合计安排资金75万元。本年度支出0万元。支出占预算0%。
28.县本级彩票公益金:上级资金本年度预算安排55万元,本级资金本年度预算安排209.8652万元,合计安排264.8652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支出占预算0%。
29.最低生活保障:上级资金本年度预算安排7824.687万元,本级资金本年度预算安排4272.176万元,上年结转36.4274万元。合计安排资金12133.2904万元。本年度支出12133.2904万元。支出占预算100%。
30.临时生活救助:上级资金本年度预算安排8.44万元,本级资金本年度预算安排669.77万元,上年结转33.56万元。合计安排711.77万元。本年支出661.77万元。支出占预算92.97%。
31.特困人员供养金:上级资金本年度预算安排7801.718万元,本级资金本年度预算安排1576万元,上年结转-280.705万元。合计安排9097.013万元。本年支出9097.013万元。支出占预算100%。
32.孤儿基本生活费:上级资金本年度预算安排23.155万元,本级资金本年度预算安排120.781万元,上年结转-12.176万元。合计安排资金131.76万元。本年支出131.76万元。支出占预算100%。
33.事实无人抚养孤儿资助金:本级资金本年度安排23.7236万元,合计安排23.7236万元。本年支出23.7236万元。支出占预算100%。
34.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上级资金本年度预算安排765万元,本级资金本年度预算安排1221.58万元,上年结转6.295万元。合计安排资金1992.875万元。本年支出1992.875万元。支出占预算100%。
35.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上级资金本年度预算安排595万元,本级资金本年度预算安排546.47万元,上年结转6.889万元,合计安排1148.359万元。本年支出1148.359万元。支出占预算100%。
36.精简退职:上级资金本年度预算安排53万元,本级资金本年度预算安排49.56万元,合计安排102.56万元。支出占预算100%。
37.价格临时补贴:上级资金本年度预算安排2277万元,本级资金本年度预算安排5459.8533万元,上年结转-560.9325万元。合计安排7175.9208万元。本年支出7175.4024万元。支出占预算99.99%。
38.特困人员护理费:本级资金本年度预算安排956.544万元,上年结转4.068万元,合计安排960.612万元。本年支出960.612万元。支出占预算100%。
39.特困人员丧葬费:本级资金本年度预算安排315.06万元,上年结转-103.2万元。合计安排211.86万元。本年支出211.86万元。支出占预算100%。
40.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上级资金本年预算安排50万元,合计安排5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支出占预算0%。
41.精简退职人员医疗保险:本级资金本年度预算安排3.724万元,合计安排3.724万元。本年支出3.724万元。支出占预算100%。
(二)结果应用情况。
本部门能按财政要求逐一清理本年度预算资金收入支出情况,能按照相政策和文件标准执行。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部门能较好的完成预算安排的各项事务和较好的按照政策标准执行。
(二)存存问题。
存在部份项目实施迟缓,年末结转资金较大。
(三)改进建议。
认真分析项目迟缓原因,提出解决方案,推动项目进度。
附件2
仁寿县民政局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2020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和省级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支出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19】117号)、《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0】23号)、《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川财社【2020】48号)和《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第三批)的通知》(川财社【2020】189号)共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支出专项转移支付预算1798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6806万元,省级资金1179万元。统筹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含艾滋病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困难家庭中的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及流浪人员救助补助支出和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
(二)本级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城乡低保项目情况。
安排中央资金7824.687万元,本级资金4272.176万元,共安排资金12096.863万元用于城乡低保保障支出。
2.临时生活救助项目情况
安排省级资金8.44万元,本级资金669.77万元,共安排资金678.21万元,用于临时生活救助支出。
3.特困人员供养项目情况
安排中央资金6704.313万元,省级资金1097.405万元,本级资金1280.425万元,共安排9082.143万元用于特困人员供养。
4.孤儿基本生活费
安排省级资金23.155万元,本级资金108.605万元,共安排131.76万元用于孤儿基本生活费。
5.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支出
安排省级资金50万元,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支出。
6.价格临时补贴
安排中央资金2277万元,本级资金4898.9208万元,共安排7175.9208万元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价格临时补贴支出。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0年,中央预算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安排的支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6806万元,省级预算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179万元,县本级预算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1229.8968万元,下达资金计划合计为29214.8968万元。使用上年度临时生活救助结余资金33.56万元,全年资金投入29248.4568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我县用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的支出实现支付29198.456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9.82%,其中:城乡低保实现支出12096.86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临时生活救助实现支出661.7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2.97%;特困人员供养实现支出9082.14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孤儿基本生活费实现支出131.7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支出实现支出5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价格临时补贴实现支出7175.920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及时分解下达预算资金。我们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本级预算资金在县人大批复预算后1个月内下达资金计划,中央资金和省级资金在收文后1个月内分解下达资金计划,确保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预算及时下达。
(2)加强资金管理。一是建立仁寿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资金专户,做到专户管理,专账核算,确保资金安全。二是在使用中确保对象精准,对自查中和外部审计,纪检检查出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立行立改,确保对象精准,发放到位。三是使用眉山市惠民惠农一卡通监管平台进行资金发放,做到信息公开。有效保障资金发放及时性,提高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规范性,透明度和公信度。四是及时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对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做到胸中有数。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农村低保兜底保障人数13551人,全年实际完成值17148人;特困人员供养政策覆盖率90%,全年实际完成值90%;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覆盖率90%,全年实际完成值90%;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覆盖率95%,全年实际完成值95%;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保障率95%,全年实际完成值95%。
2.质量指标: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50%,全年实际完成值50%;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标准达标率90%,全年实际完成值90%。
3.时效指标:救助资金发放及时率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4.成本指标:农村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167.62元,全年实际完成值181.25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500元,全年实际完成值590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750元,全年实际完成值820元。
(二)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80元/月,全年实际完成值450元/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70元/月,全年实际完成值630元/月;困难群众政策知晓率90%,全年实际完成值90%。
(三)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困难群众满意度90%,全年实际完成值90%。
三、下一步的打算
加强乡镇管理,确保对象的精准。
仁寿县民政局社会救助救济资金2020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省级下达社会救助救济资金安排的支出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补助的通知》(川财社〔2019〕131号)、《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0】39号)《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0】118号)共下达社会救助救济资金安排的支出专项转移支付预算1574万元,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765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95万元、精减退职人员基本生活53万元、绿色惠民殡葬53万元。
(三)本级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安排省级资金765万元,本级资金1221.58万元,共安排资金1986.58万元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安排省级资金595万元,本级资金546.47万元,共安排1141.47万元用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3.精减退职人员基本生活
安排省级资金53万元,本级资金49.56万元,共安排102.56万元用于精减退职人员基本生活。
4.绿色惠民殡葬
安排省级资金161万元,本级资金187.7万元,共安排348.7万元用于绿色惠民殡葬。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0年,省级预算下达社会救助救济安排的支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574万元,本级预算安排用于社会救助救济2005.31万元,下达资金计划合计为3579.31万元。
4.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我县用于社会救助救助济安排的支出实现支付3579.3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实现支出1986.5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现支出1141.4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精减退职人员基本生活费实现支出102.5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绿色惠民殡葬实现支出348.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5.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3)及时分解下达预算资金。我们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县级预算资金在省人大批复预算后1个月内下达资金计划,省级资金在收文后1个月内分解下达资金计划,确保了社会救助救济预算及时下达。
(4)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检查。一是建立仁寿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资金专户,做到专户管理,专账核算,确保资金安全。二是在使用中确保对象精准,对自查中和外部审计,纪检检查出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立行立改,确保对象精准,发放到位。三是使用眉山市惠民惠农一卡通监管平台进行资金发放,做到信息公开。有效保障资金发放及时性,提高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规范性,透明度和公信度。四是及时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对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做到胸中有数。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将符合领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政策覆盖率90%,全年实际完成值90%;符合领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政策覆盖率90%,全年实际完成值90%;
2.质量指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达标率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达标率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3.时效指标:补贴资金发放及时率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4.成本指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100元/月.人,全年实际完成值100元/月.人;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80元/月.人,全年实际完成值80元/月.人;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50元/月.人,全年实际完成值50元/月.人。
(二)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生活水平,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生活状况,达到国定扶贫标准线,按省市文件要求予以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政策知晓率达90%,全年实际完成值90%。
(三)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满意度90%,全年实际完成值90%。
四、下一步的打算
加强乡镇管理,确保对象的精准。
仁寿县民政局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
2020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0〕38号)文件下达资金1288.2万元(其中:一般预算1142.2万元,省级福彩公益金146万元)。
(二)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30次常务会议定事项总字〔2020〕27号仁府定字第6号, 县级配套资金529.5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0年养老服务业资金1817.7万元,按上级文件规定及我县养老服务业发展实际进行合理分配,主要用于开展六项工作,一是高家镇、曲江镇、谢安镇、北斗镇、满井镇、文林镇6个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床位改造任务834张;二是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2.53万人;三是30个城乡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补贴;四是疫情期间养老机构一次性运营补贴3341人;五是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六是高龄补贴。
目前,已完成投资222.345万元,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床位改造项目,目前正在组织招标中,其中高家镇、北斗镇养老服务中心床位改造提升项目由眉管委民政和事业局组织实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由乡镇(街道)负责实施,目前在拟定实施方案中;30个城乡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补贴待考核评分后下发。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总体绩效目标为积极支持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增加有效范围供给,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已基本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养老服务中心床位改造,目标任务834张,实际完成0张;
2.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覆盖人数 ,目标任务2.53万人,实际完成0人;
3.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补贴 ,目标任务30个,实际完成0个;
4.疫情期间养老机构一次性运营补贴 ,目标任务3341人;实际完成3341人。
5.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 ,目标任务据实补助,实际完成42.845万元。
6.高龄补助,目标任务62.09万元,实际完成62.09万元。
7.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指标为大于等于30%,实际完成为35%。
8.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满意度,指标为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值93%。
9.老年人对日间照料中心服务满意度,指标为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指标91%
10.参加培训的养老服务骨干人才满意度 ,指标为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指标92%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负面影响、项目相关程序耗时较长、项目实施主体改变等多方原因,存在项目资金拨付较慢的问题。
下一步,县民政局将吸取经验教训,更加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县各级关于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制度,加强专项资金绩效在预算编制、运行监管、项目推进等各项相关内容的管理,强化日常监管与重点监管,及时发现、解决绩效目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奋力推动完成绩效目标,发挥养老服务业专项资金作用,不断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