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部门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及编制的规定,设立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有: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扶贫开发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后期扶持的法律、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开展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全县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移民安置规划、库区开发规划;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负责扶贫、移民项目资金管理;制定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县农业综合执法;依法依规负责农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负责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组织协调、检查评比、督察指导等工作,全面负责全县城镇和乡村环境综合治理的项目推进、制度建设、宣传教育等工作。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强化园区建设,带动产业延链提能
一是高质量构建产业体系。严格落实粮食生产党政同责要求,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以撂荒耕地整治和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为重点,积极推广“粮经统筹”模式,以背水一战的态度和超常超强的力度,确保全县粮食生产“应种尽种、种满种尽”,2022年,全县粮油播种面积稳定在174.02万亩以上,粮食总产量稳定在65.41万吨以上。完善动物防疫检疫体系,依靠德康通内斯项目,全面提升生猪稳产保供能力,确保全年生猪出栏110万头以上。大力推进种业振兴行动,加快全国晚熟柑橘产业集群项目和枇杷振兴工程建设,深挖“百年梨乡”文化底蕴,重振“文宫枇杷”地标品牌,拓展花椒和梨衍生品,提质增效特色产业。二是高质量打造农业园区。按照“项目集中、资金集合、资源集约、改革集成”的原则,在珠嘉、藕塘、钟祥等三大农业园区形成“政策高地”“投资洼地”,成规模、全链条打造现代农业亮点示范。整合高标准农田、土地整理、“四好农村路”等涉农项目,畅通园区循环交通网络,提升园区能级,做大做强产业基地。以通内斯加工项目、川果智慧冷链物流中心项目为牵引,促进产业接二连三、跨二进三。依托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水发民生乡村振兴项目,实现园区“景区化”建设、“市民化”生活。2022年,力争创建五星级农业园区1个、三星级农业园区1个。三是高质量构建园村一体。各乡镇根据本地特色产业,优选1个以上优势产业片作为乡镇级园区培育对象,加强新型经营主体引进和培育,统一品类、品种和技术标准,打造现代农业产业集中区。围绕产业集中区,同步建设一个200亩以上的粮食高产创建示范片,并统筹推进道路、公交等基础设施建设、文明村镇创建、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健康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等各项工作,集中资源优势、补齐短板弱项,实现园区创建、粮食高产示范片创建和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三创”叠加、互促共赢。2022年,各乡镇创建县级以上农业园区1个、示范村1个、粮食高产示范片1个。
2、强化主体培育,激发三农内生动力
一是大力招商引资。实施“强龙计划”和“全员招商”,配强专业化招商队伍,依托中德通内斯、川果智慧冷链物流中心、晚熟柑橘研究院等项目,聚焦产业上下游,进行延链补链扩链招商;鼓励社会团体、新乡贤、中介组织开展招商,以引进项目验收后形成固定资产投资的0.2%—1%作为奖励,招引一批带动性强、品质优的高端项目和龙头项目;鼓励企业抱团落户,形成“引进一个、招来一批、带动一片”的磁场效应。2022年,力争招引龙头企业2个,到位资金2亿元。二是壮大本地主体。制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励政策,分层、分类开展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合社创建评选,壮大经营主体规模。开展“空壳社”专项清理,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引导专合社规范发展。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资源、项目、资金等各种方式入股或领办专合社、家庭农场、加工坊、产业联合体和劳务服务公司,探索“农村职业经理人”和“绩效提成”制度,鼓励村社干部兼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法人,享受同等绩效提成,提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强化标准引领和技术指南,扶持发展保鲜、储藏、分级、包装等延时类初加工,引导本地有条件的企业、经营主体为外地大型企业提供原料生产。2022年,各乡镇培育壮大1个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三是搭建综合平台。建立以仁寿铧锐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载体的仁寿县乡村振兴投资服务平台,包装农业项目、推进品牌创建、开展项目融资、参与农业开发、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等,并积极以商招商、以企招企,开展与县内外龙头企业、金融机构深度合作,确保公司实体化经营,融入市场。2022年,全面完成三大农业园区零散土地预流转、基础设施夯实和“天府仁品”区域品牌全方位宣传营销等工作。鼓励镇乡(街道)因地制宜建立产业联合社、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劳务服务公司等各类三农发展服务平台。
3、强化助民增收,推进城乡共同富裕
一是抓牢有效衔接。持续加大对27个重点帮扶村的扶持力度,在资金、政策、项目等方面给予倾斜。在坚持“四个不摘,四个不减”基础上,继续做好1528户3756人后续监测,扎实抓好责任机制、帮扶机制和返贫监测机制落实。鼓励并支持经营主体优先录用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提升工资性收入,同时在涉农资金、惠农政策上加以倾斜,增加转移性收入,提高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底数。二是抓好利益联接。结合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统筹资源要素,采取“存量盘活,增量开发”的原则,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力争2022年村集体收入实现1051万元。提高各类新型经营主体辐射带动能力,进一步完善“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模式,组建利益共同体,让农户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鼓励发展家政、养老、护理、手工等生活服务业,支持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形式灵活就业,实现农户多元化增收,缩小城乡差距。
4、强化环境提升,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一是推进环境美化。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健全农村人居环境运行管护机制。确保2022年全县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0%以上,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的行政村达8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覆盖率达97%以上。加强农房风貌管控,大力推广小果园、小菜园、小花园、小游园“四小园”建设和“拆收改栽画”五字工作法,建设“美丽仁寿·宜居乡村”27个。二是推进乡村治理。推行“党建引领+综合服务+综治保障”乡村治理机制,整合基层党建示范项目、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打造共建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2022年,成功创建县级及以上乡村治理先进镇3个、村13个。三是推进绿色发展。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农业垃圾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深化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控害,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动,保护耕地质量,不断提升全县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水平。2022年,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秸秆综合利用率、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分别达93%、93%、85%、72%以上。加快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确保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2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22个。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仁寿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19169.73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64093.08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及因体制改革片区畜牧和农机站预算不再纳入本单位。
(一)收入预算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收入预算为19169.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851.63万元,占51.39%;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9318.1万元,占48.61%)
(二)支出预算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支出预算19169.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78.23万元,项目支出14191.5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9169.73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64093.08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及因体制改革片区畜牧和农机站预算不再纳入本单位。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851.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9318.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万元,社保保障就业支出419.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7.8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318.1万元,农林水支出8771.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2.6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851.63万元,比2021年减少7613.17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及因体制改革片区畜牧和农机站预算不再纳入本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万元,占0.05%;社保保障就业支出419.77万元,占2.19%;卫生健康支出297.82万元,占1.55%;城乡社区支出9318.1万元,占48.61%;农林水支出8771.44万元,,占45.76%;住房保障支出352.61万元,占1.84%。
具体情况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纪检监察事务(1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2022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县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2年预算数为419.77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等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97.82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2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08)农业生产发展支出(14)5115.1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等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2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08)农村社会事业支出(15)3163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人居环境治理项目等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2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08)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16)40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球溪河(仁寿段)增殖放流项目等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212)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11)1000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等支出。
8.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行政运行(01)3922.03万元,主要用于:定额公用经费、县级部门公共财力运行补助、工资性支出、离退休费支出、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公务交通补贴、聘用人员经费、其他人员等支出。
9.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农业生产发展(22)203.66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小麦机播服务、2022年现代农业园区奖补项目等支出。
10.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农村社会事业(26)616.8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农村经济管理项目等支出。
11.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其他农业农村支出(99)321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生猪产业发展项目等支出。
12.农林水支出(213)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乡(05)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99)745.5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奖补项目等支出。
13.农林水支出(213)普惠金融发展支出(08)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99)1210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农业农村普惠金融发展项目等支出。
14.农林水支出(213)其他农林水支出(99)其他农林水地出(99)1752.45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2022年种植业发展项目、2022年粮食产业发展项目等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352.6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978.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08.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269.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0万元、印刷费40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23万元、邮电费35万元、物业管理费40万元、差旅费200万元、维修(护)费45万元、会议费60万元、培训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40万、劳务费35万元、工会经费52.4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4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万元。2022年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比2021年增加4.6万元,原因是职责职责转变和事业单位改革职能增加。2022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1年增加11万元,原因是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后新增加公车。单位现有公务车辆6辆。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用于6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日常工作、执法执勤检查、动物疫苗冷藏运输等等工作开展。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合计 |
76 |
|
36 |
|
36 |
40 |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
76 |
|
36 |
|
36 |
40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收入9318.1万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9318.1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仁寿县农业农村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69.67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53.33万元,下降10.77%。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紧行政运行经费及因体制改革片区畜牧和农机站预算不再纳入本单位
(二)政府采购情况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计划7358.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8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71.6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车辆6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2022年度,本部门共预算资金19169.73万元,总体目标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推进相关重点工作。详见附件(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2022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13个,涉及预算资金14167.51万元。其中,2022年粮食产业发展项目涉及预算资金537万元、2022年生猪产业发展项目涉及预算资金321万元、2022年农村经济管理项目涉及预算资金616.8万元、2022年农业农村普惠金融发展项目涉及预算资金1210万元、2022年小麦机播服务项目涉及预算资金32.5万元、2022年种植业发展项目涉及预算资金250万元、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涉及预算资金6115.1万元、2022年人居环境治理项目涉及预算资金3163万元、2022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奖补项目涉及预算资金745.5万元、2022年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涉及预算资金553.75万元、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涉及预算资金411.7万元、2022年现代农业园区奖补项目涉及预算资金171.16万元、2022年球溪河(仁寿段)增殖放流项目涉及预算资金40万元。详见附件(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一、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等。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纪检监察事务(1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经遇,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九)城乡社区支出(2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08)农业生产发展支出(14):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支出、现代种业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十)城乡社区支出(2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08)农村社会事业支出(15):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教育、农村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2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08)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16):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的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212)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11):反映从计提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中安排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支出。
(十三)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行政运行(01):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四)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农业生产发展(22):反映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支出。
(十五)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农村社会事业(26):反映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十六)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其他农业农村支出(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十七)农林水支出(213)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乡(05)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十八)农林水支出(213)普惠金融发展支出(08)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99):反映各级财政部门用于除上述方式以外的其他普惠金融发展的支出。
(十九)农林水支出(213)其他农林水支出(99)其他农林水地出(99):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部门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