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信访局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部门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部署和指导、推动全县的群众工作。
2.反映社情民意,协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制度,监督、检查有关群众利益政策的落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负责指导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
4.代表县委、县政府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交办、转办、协调群众诉求事项,负责承办上级交办诉求事项,检查督促信访事项的办理,做好统筹协调、转办、交办、督查督办、考核通报工作,正确行使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及责任追究等三项建议权。
5.负责领导包案、下访、领导接待日等联系群众工作的协调和组织;指导、处置进京到省到市非正常上访工作。
6.负责承担全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7.负责信访工作专项救助资金的调配和使用。
8.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进一步抓好基层基础建设。一是坚持落实好乡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周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本辖区的信访突出问题,听取信访工作情况汇报,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协调督导作用,推动问题得到妥善化解。二是继续开展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创建活动,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将矛盾风险解决在源头,重点人员吸附在属地,筑牢信访和群众工作的基层基础。三是加大干部交流、轮训,采取小班辅导、定点指导、业务大培训(含心理培训)等方式,切实提升基层干部解决和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
2.进一步攻坚信访积案难案。一是继续抓好“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每月定目标、定任务,挂图作战,督促责任单位依法依规推动案件化解,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二是持续开展问题楼盘、久征(拆)未安、民工工资等重点领域信访突出问题集中攻坚化解,动态排查清理,逐一落实县领导包案限期化解,确保信访突出问题不转到下年。
3.进一步做好信访保障工作。聚焦全国、全省“两会”、党的二十大、环保督查“回头看”等重要敏感时段会节,提前谋划、周密安排,进一步整合各类信息资源,加强分析研判,积极构建更高效、更便捷的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实现“三个绝不发生”,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4.进一步深化信访机制改革。一是抓紧推动信访矛盾纠纷代理平台在全县试点运行,及时优化程序,总结经验方法,并于2022年底前在全省推广。二是继续延展心理服务深度、广度和厚度,坚持每月开展“心理服务下乡”活动,将心理服务从事后疏导提前到事前干预,及早防止问题变大变强。
5.进一步构建信访法治良序。一是继续加强《信访条例》《公安部明确:公民上访32条禁令》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依法逐级维护合法权益。二是开展县委县政府聚集上访、缠访闹访、以访牟利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依法严厉打击信访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树立“无理不能取闹、有理也不能取闹”的正确导向。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仁寿县信访局部门预算包括:仁寿县信访局部门本级预算、下属事业单位仁寿县信访群众疏导调解中心。
纳入仁寿县信访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仁寿县信访局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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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仁寿县信访群众疏导调解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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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仁寿县信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仁寿县信访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512.33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98.92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一)收入预算
仁寿县信访局2022年收入预算为512.3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仁寿县信访局2022年支出预算512.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8.33万元,项目支出18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信访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512.33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98.92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5.47万元,社保保障就业支出2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7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仁寿县信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2.33万元,比2021年减少98.92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5.47万元,占86.95%;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27.1万元,占5.29%;卫生健康支出16.99万元,占3.32%;住房保障支出22.76万元,占4.44%。
具体情况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3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关石文(款)信访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445.4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室)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27.1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室)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16.99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室)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22.76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仁寿县信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8.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5.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93.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8万元,印刷费3万元,邮电费4万元,差旅费22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会议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工会经费9.89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2.7万元,其它商品服务支出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仁寿县信访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2年仁寿县信访局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比2021年减少0.8万元,减少原因是严格审批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2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1年增加0万元。单位现有公务车辆0辆。
仁寿县信访件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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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单位名称 |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合计 |
0.2 |
0 |
0 |
0 |
0 |
0.2 |
仁寿县信访局 |
0.2 |
0 |
0 |
0 |
0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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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信访局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信访局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仁寿县信访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28.33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40.18万元,下降10.9%。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紧行政运行经费;在职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信访局政府采购计划37.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74万元;实际采购37.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7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仁寿县信访局共有公务用车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 2022年度,本部门共预算资金512.33万元,总体目标是保证本部门所有机构的正常运行及项目的稳定持续发展。
2. 2022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资金184万元。项目包括信访工作经费、心理咨询社会服务、信访矛盾纠纷代理化解平台。(详见附表)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部门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