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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财政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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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巡?察办
2022年02月25日  仁寿县委巡察办公室
 索 引 号 1778711277/a166/2022-000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2-02-25
 发布机构 a166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中共仁寿县委巡察办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部门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根据省委办公厅《足球即时比分〈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委办[2016]26号)和市委编委《关于设置区县党委巡察工作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眉市编发[2016]28号)、《关于设立仁寿县党委巡察组备案确认的批复》(眉市编发[2016]72号)精神,经县委编委2016年第4次会议研究,设立中共仁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为县委工作部门。主要职能有:

1.负责向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年度巡察工作总结、重要情况和信息等。

2.负责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3.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

4.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5.负责对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6.配合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及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7.健全与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的联系机制,负责与其沟通协调。

8.负责上级巡视(察)组在仁寿巡视(察)的联络工作。

9.负责办理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重点工作

全年计划开展2轮常规巡察,巡察10个县级部门、10个乡镇。在巡察乡镇时通过“巡乡带村”“机动巡”“点穴巡”等方式开展对村巡察,合理统筹人员力量,做到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实现有形有效覆盖。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仁寿县委巡察办下属事业单位1个,巡察组5个均为非独立核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仁寿县委巡察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共仁寿县委巡察办2022年收支总预算476.49万元,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92.86万元,主要原因由于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82.86万元;根据工作安排,巡察组项目工作经费增加10万元。

(一)收入预算

中共仁寿县委巡察办2022年收入预算为476.4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中共仁寿县委巡察办2022年支出预算476.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6.49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中共仁寿县委巡察办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476.49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92.86万元,主要原因由于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82.86万元;根据工作安排,巡察组项目工作经费增加10万元。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7.68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32.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9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仁寿县委巡察办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6.49万元,比2021年增加92.86万元,主要原因由于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82.86万元;根据工作安排,巡察组项目工作经费增加1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7.68万元,占83.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14万元,占6.75%;卫生健康支出19.68万元,占4.13%;住房保障支出26.99万元,占5.66%

具体情况为:

1.201(类)31(款)01(项)2022年预算数为297.6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201(类)31(款)05(项)2022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专项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3.208(类)05(款)05(项)2022年预算数为32.14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210(类)11(款)01(项)2022年预算数为19.6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5.221(类)12(款)01(项)2022年预算数为26.9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中共仁寿县委巡察办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76.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6.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09.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万元,印刷费4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8万元,邮电费1.6万元,差旅费14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会议费0.9万元,培训费0.9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工会经费9.02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4.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5.8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26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中共仁寿县委巡察办202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2年中共仁寿县委巡察办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持平。2022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1年增加0万元(减少0万元)。单位现有公务车辆0辆。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中共仁寿县委巡察办202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1.5

 

 

 

 

1.5

中共仁寿县委巡察办

1.5

 

 

 

 

1.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中共仁寿县委巡察办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中共仁寿县委巡察办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中共仁寿县委巡察办机关下属1个事业单位,5个县委巡察组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9.81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41.58万元,增加60.94%。主要原因是县级部门公共财力运行补助和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单位未列采购计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中共仁寿县委巡察办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开展2轮常规巡察,巡察10个县级部门、10个乡镇; 负责对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向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巡察工作相关情况和信息等;配合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及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等。

2.中共仁寿县委巡察办2022年有1个项目设置了绩效目标,涉及预算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年度巡察办对30个单位开展日常巡察工作。具体情况见附表6: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部门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县委巡察办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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