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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财政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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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广旅
2022年02月25日  仁寿县文广旅局
 索 引 号 1778711277/A071/2022-000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2-02-25
 发布机构 A071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仁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部门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拟订全县文化事业、广播电视事业、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文物及博物馆事业和文化、广播电视、旅游等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推动全县文化事业、广播电视事业、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文物和博物馆事业、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活动和文物保护与考古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文化、广播电视、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统筹推进全县文旅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负责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代表仁寿县签订对外文化和旅游合作协定,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仁寿优秀传统文化和优质旅游产品走出去。

指导、协调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行业技术标准,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负责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旅游系统及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对文化旅游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一是党建引领凝聚发展合力,学思践悟,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强基固本,夯实基层党组织基础;正风肃纪,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二是文旅融合发展持续推进,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文化下乡活动,持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各项文化事业,开展文旅品牌建设工作。

三是深入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村村响工程,提升公共服务效能,扎实开展广播电视民生实事工程,确保了全年安全播出和意识形态安全,高效推进广播电视事业健康发展。

四是深入推进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工作,进一步丰富仁寿县博物馆藏品数量和种类,积极与省市对接,申报一批上级文物补助资金。

五是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文化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与公安、市监等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全面整治旅游市场存在突出问题,提升全县文旅市场服务水平。

六是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加强A级旅游景区游客防疫分流疏导机制建设,督导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加强疫情防控巡查,持续推进文化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加强针疫苗接种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仁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下属二级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主要包括:仁寿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仁寿县文化馆、仁寿县图书馆、仁寿县文物管理中心。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仁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仁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2344.26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040.89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人员减少、项目减少。

(一)收入预算

仁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2年收入预算为2344.26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仁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2年支出预算2344.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4.92万元,项目支出1189.3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2344.26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040.89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人员减少、项目减少。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支出2107.74万元,社保保障就业支出74.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8.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8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仁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44.26万元,比2021年减少2040.89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文物文化作品征集”等项目,第三产业服务中心机构改革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支出2107.74万元,占90%;社保保障就业支出74.79万元,占3.2%;卫生健康支出98.91万元,占4.2%;住房保障支出62.82万元,占2.6%。

具体情况为:

1. 207(类)01(款)01(项)2022年预算数为808.7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社保保障支出。

2. 207(类)01(款)02(项)2022年预算数为51.48万元,主要用于:离休、遗属人员补助及后勤物业管理支出。

3. 207(类)01(款)04(项)2022年预算数为83.2万元,主要用于:图书馆项目支出。

4. 207(类)01(款)09(项)2022年预算数为292.6万元,主要用于:大舞台人员基本工资、五险一金、群众文化活动等支出。

5. 207(类)01(款)10(项)2022年预算数为9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项目支出。

6. 207(类)01(款)99(项)2022年预算数为37.15万元,主要用于:编外人员工资及其他文化和旅游项目支出。

7.207(类)02(款)04(项)2022年预算数为175.5万元,主要用于:文物保护项目支出。

8. 207(类)02(款)99(项)2022年预算数为452.3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文物项目支出。

9. 207(类)08(款)99(项)2022年预算数为116.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广播电视项目支出。

10. 208(类)05(款)05(项)2022年预算数为74.7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1. 210(类)11(款)01(项)2022年预算数为98.9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障缴费支出。

12. 221(类)02(款)01(项)2022年预算数为62.8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仁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54.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85.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252.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6.1万元,印刷费20万元,咨询费3万元,水费3.5万元,电费18.5万元,邮电费12万元,差旅费25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10万元,工会经费9.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其他交通费57.5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2万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1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9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仁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万元。2022年仁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比2021年减少5.5万元,压减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1年减少5.5万元,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单位现有公务车辆1辆。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及文物保护等工作开展。

仁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14.5


4.5


4.5

10

仁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14.5


4.5


4.5

1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仁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35.68万元,比2021年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增加18.04万元。主要原因是定额公用经费比2021年预算减少10万元,下降6%,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紧行政运行经费;增加县级部门公共财力运行补助51.2万元,以保障部门机关基本运行。

(二)政府采购情况

仁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2年政府采购计划487.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74.3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3.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仁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车辆1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

县文广旅局坚持以文化强县为目标,切实履行部门职责,深入推进文旅融合发展、文化繁荣工程、广播电视户户通、村村响工程、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等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在县财政的有力保障下,全面完成2022年度目标任务。

2.部门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宣传文旅专项项目。项目完成指标:产出指标,指标值送文化下乡活动场次达全年200场,任务完成100%;成本指标,指标值项目资金控制在700万元内;效益指标,核心价值观宣传及全县文化产业发展水平效果较好;满意度指标,指标值群众满意度90%。

大舞台经费项目。项目完成指标:产出指标,指标值送文化下乡活动频次达100场次,任务完成100%;成本指标,指标值文化活动开支经费控制在82万元内;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丰富群众文娱活动效果好;满意度指标,指标值群众满意度达90%。

石鲁艺术馆展陈装修项目。项目完成指标:数量指标,指标值艺术普及活动次数达20次/年;成本指标,指标值石鲁艺术馆展陈装修经费控制在83万元内;时效指标,指标值展陈装修服务时长控制在1年内;满意度指标,指标值群众满意度达90%。

黑龙滩博物馆展陈设计项目。项目完成指标:数量指标,指标值博物馆年均参观人数达1000人;成本指标,指标值黑龙滩博物馆展陈设计费用控制在59万元内;时效指标,指标值设计项目时限控制在1年内;满意度指标,指标值群众满意度达90%。

仁寿博物馆展陈设计项目。项目完成指标:数量指标,指标值项目设计个数1个;成本指标,指标值项目设计合同价格控制在116万元内;时效指标,指标值项目设计期限在1年内,满意度指标,指标值服务群众满意度达90%。

黑龙滩陈列馆展陈装修项目。项目完成指标:数量指标,指标值艺术普及活动次数达10次/年;成本指标,指标值黑龙滩陈列馆展陈设计装修费用控制在在114.34万元内;时效指标,指标值装修项目完成时限为1年;满意度指标,指标值群众满意度达100%。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部门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报表(文广旅).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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