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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财政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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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法院
2022年02月25日  仁寿县法院
 索 引 号 1778711277/a122/2022-000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2-02-25
 发布机构 a122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仁寿县人民法院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部门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根据仁委办【2002】54号文件“中共仁寿县委办公室足球即时比分《仁寿县人民法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规定,设立仁寿县人民法院,为县委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有: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的县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执行本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应当执行的事项,执行法律规定由法院执行的行政机关的法律文书,以及仲裁机关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的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书等。  

2)通过审判、执行活动,惩办一切犯罪分子,解决民事、行政纠纷,保卫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保卫国家、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服务于经济建设,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2022年重点工作

2022年,县人民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县委“12345”发展战略部署和建设高质量发展示范县总体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全面推进一核引领、两翼并进发展战略,以规范化建设年为抓手,深入开展增强政治力、加强战斗力、提升公信力三大专项行动,不断提升司法效能,为仁寿加快建设一中心、双强县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高水平建设法院队伍。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大学习、大实践、大提升活动为抓手,持续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我省实施细则,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确保法院工作始终体现党委意图、人大意志、人民意愿。巩固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保持从严管理主基调,认真执行三非”“三个规定”“九个严禁等制度要求,确保法院队伍忠诚干净担当有为。

二是坚持服务大局,高站位履行审判职能。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严厉打击毒品和电信诈骗犯罪,严惩虚假诉讼和拒执犯罪,服务保障平安仁寿、法治仁寿建设。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加强府院联动,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司法应对,推进破产审判和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深入开展治重化积,着力防范化解房地产、金融、环保等领域重大风险,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助力高质量发展。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强化涉农纠纷调处,服务保障乡村振兴。

三是坚持司法为民,高标准满足群众需求。聚焦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妥善审理就业、教育、住房等涉群众切身利益案件,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传承发扬枫桥经验,加强诉源治理,推进跨域立案,加大普法力度,推动基层治理创新,不断降低群众维权成本。加强信息化建设,高标准建设24小时自助法院和互联网庭审系统,为群众提供更智能、更便捷的诉讼服务。

四是坚持改革创新,高质量推进公正司法。严格落实《法治仁寿建设规划(2021-2025年)》要求,认真开展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加强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深化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以政法跨部门办案平台试点为突破口,进一步提高刑事案件质量和效率。积极做好省级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管改革,强化司法后勤保障。扎实开展司法公信力提升行动,健全审判权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提升审判执行工作效能,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仁寿县人民法院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仁寿县人民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仁寿县人民法院2022年收支总预算3519.28万元,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034.02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一)收入预算

仁寿县人民法院2022年收入预算为3519.28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仁寿县人民法院2022年支出预算3519.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43.28万元,项目支出67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人民法院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3519.28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034.02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19.28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989.95万元,社保保障就业支出209.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5.7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仁寿县人民法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19.28万元,比2021减少1034.02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2989.95万元,占84.96%;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209.26万元,占5.95%;卫生健康支出144.3万元,占4.83%;住房保障支出175.78万元,占5.88%

具体情况为:

1. 204(类)05(款)01(项)2022年预算数为2351.9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办公运行经费。

2. 204(类)05(款)02(项)2022年预算数为400万元,主要用于:法院考核性绩效及执行工作经费

3. 204(类)05(款)06(项)2022年预算数为238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建设经费

4. 208(类)05(款)05(项)2022年预算数为209.2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单位部分支出

5. 210(类)11(款)01(项)2022年预算数为144.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支出

6. 221(类)02(款)01(项)2022年预算数为175.7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仁寿县人民法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43.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23.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720.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0万元,印刷费10万元,电费25万元,邮电费10万元,物业管理费22.06万元,差旅费20万元,维修(护)费25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被装购置费8万元,劳务费121.76万元, 委托业务费10万元,工会经费56.16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0.1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1.9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9.24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仁寿县人民法院202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2022仁寿县人民法院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费比2021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2022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1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23辆。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用于23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工作开展。


仁寿县人民法院 202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10


10


2

8

仁寿县人民法院

10


10


2

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人民法院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人民法院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仁寿县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20.2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58.68万元,增加8.8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按照临聘人员新增公用经费随之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因我单位2022年后勤后勤物业服务项目到期,预计在2022年继续采购后勤物业服务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仁寿县人民法院公务用车车辆23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详细描述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

我单位认真制定部门绩效目标控制预算配置。严格执行预算保障支出定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全年无截留或资金情况。准确编制预算。严格控制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 及时调整预算,严格按进度执行预算

2.详细描述部门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2022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预算资金676万元。

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员工满意度98%,后勤物业服务时长=1年,提供后勤服务频率≤24小时/天,后勤物业服务费用价格≤38万元。

汪洋人民法庭建设:群众满意度98%,工程进度达标率=100%,建设规模1030平方米,项目成本≤238万元,完工验收通过率=100%

执行工作专项经费:项目总经费50万元,群众满意度95%,执行标的额到位率≥30%,案件受理率=100%

员额法官绩效考核奖:按时发放=12个月,员工满意度≥98%,绩效考核总成本≤35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六)204(类)05(款)01(项):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04(类)05(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204(类)05(款)06(项):“两庭”建设指人民法院审判用房、人民法庭用房、刑场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以及审判庭安全监控设备购置及运行管理等支出。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仁寿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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