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部门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简称县卫健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卫健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1、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
2、牵头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负责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
4、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
7、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8、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
9、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建立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
10、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1、组织拟订全县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2、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和科技发展规划。
13、负责县委老干部局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障工作。负责重要领导、外宾来仁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征兵、招生、招聘(录用)等体检工作。
14、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 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坚定不移抓好常态化新冠疫情防控。坚持尺度不减、力度不松,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
2.完善“两核七极多点”医疗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仁寿县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三年提升行动方案》,巩固医疗卫生领域“两项改革”成果,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完善“2+7+17+66”医疗服务体系。
3.推进“健康仁寿”建设。坚持“预防为主”疾病防控工作方针,推进“健康仁寿”17项专项行动,确保26项考核指标全面达标,持续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和防病、治病能力。
4.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加大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等重大传染病综合治理力度,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各项指标符合考核要求,切实提升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确保不发生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加强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有效遏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发生,维护社会平安稳定。
5.高效推进卫生项目建设。倒排工期、顺排工序,在确保质量、安全前提下,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县疾控中心快检测项目1月底以前开工建设;快速启动文宫、禾加、钟祥、彰加4个医疗服务次中心和项目,确保2022年内开工建设。
6.推进“一老一小”工作。一是提升托育服务能力。制定《仁寿县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2022年建成县妇保院示范性托育服务指导中心;加快托育机构建设,确保全县托位数达2700个。二是提升老龄健康服务能力。乡镇卫生院与当地养老机构有效对接100%,实现有需求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服务率达到100%;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完成黑龙滩卫生院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并投入使用。
7.加快推进国家卫生县创建工作。将创卫工作纳入全县目标绩效考核,印发《国家卫生县创建实施方案》,召开工作推进会,调整包保县级领导,常态化开展创卫包保工作。强化卫生乡镇、村(社区)、单位创建工作,加强健康教育宣传与促进,持续改善人居环境。
8.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力争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30名、紧缺人才20名,公开考试招聘其他卫生类人才60名,确保全县空编率长期保持在5%以下。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8个。主要包括:(见附表)
序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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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仁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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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仁寿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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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仁寿县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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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仁寿县医疗质量发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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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仁寿县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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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仁寿县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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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仁寿县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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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仁寿县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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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仁寿县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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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仁寿县中医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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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仁寿县妇幼保健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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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仁寿县精神卫生保健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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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仁寿县宝飞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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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仁寿县慈航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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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仁寿县第二人民医院(富加中心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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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仁寿县汪洋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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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仁寿县钟祥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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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仁寿县宝马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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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仁寿县始建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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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仁寿县汪洋镇松峰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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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仁寿县满井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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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仁寿县龙正镇洪峰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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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仁寿县彰加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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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仁寿县龙正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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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仁寿县汪洋镇涂家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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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仁寿县禾加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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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仁寿县禾加镇双堡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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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仁寿县板桥镇河口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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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仁寿县板桥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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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仁寿县新店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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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仁寿县新店镇中农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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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仁寿县钟祥镇合兴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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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仁寿县禄加镇天峨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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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仁寿县黑龙滩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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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仁寿县文宫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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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仁寿县珠嘉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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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仁寿县汪洋镇四公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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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仁寿县曹家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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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仁寿县文林镇卫生院 (仁寿县城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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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仁寿县谢安镇鸭池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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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仁寿县禄加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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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仁寿县虞丞乡景贤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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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仁寿县文宫镇古佛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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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仁寿县禾加镇识经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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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仁寿县虞丞乡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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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仁寿县满井镇兆嘉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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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仁寿县藕塘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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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仁寿县大化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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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仁寿县文宫镇板燕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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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仁寿县文宫镇元通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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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仁寿县谢安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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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仁寿县方家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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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仁寿县藕塘镇石咀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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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仁寿县藕塘镇农旺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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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仁寿县青岗乡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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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仁寿县富加镇玉龙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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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仁寿县彰加镇促进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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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仁寿县方家镇曲江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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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仁寿县宝飞镇凤陵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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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仁寿县卫生健康局及下属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仁寿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176894.08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208212.04万元减少31317.96万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卫健局下属医疗单位业务收入下降,成本支出下降和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所致。
(一)收入预算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及下属单位2022年收入预算为176894.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971.58万元,占14.68%;事业收入150922.5万元,占85.32%。
(二)支出预算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及下属单位2022年支出预算176894.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468.82万元,项目支出9425.2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及下属单位2022年收支总预算为176894.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25971.58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9279.98减少13308.4万元,主要原因是是减少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专项资金、上年度结转本年度使用资金和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971.58万元,事业收入150922.5万元。支出176894.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5971.5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包括:社保保障就业支出2230.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138.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01.8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及下属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971.58万元,比2021年28578.83万元减少2607.25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专项资金和上年度结转本年度使用资金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2230.81万元,占8.6%;卫生健康支出22138.91万元,占85.2%;住房保障支出1,601.86万元,占6.2%。
具体情况为:
1. 208(类)05(款)02(项)2022年预算数为7.3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休生活费。
2.208(类)05(款)05(项)2022年预算数为1651.2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08(类)05(款)07(项)2022年预算数为7.86万元,主要用于: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4.208(类)08(款)01(项)2022年预算数为10.62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
5.210(类)01(款)01(项)2022年预算数为482.7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运行。
6.210(类)01(款)02(项)2022年预算数为275.2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7.210(类)01(款)02(项)2022年预算数为563.8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
8.210(类)02(款)06(项)2022年预算数为426.8万元,主要用于:妇幼保健医院人员经费。
9.210(类)02(款)99(项)2022年预算数为91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公立医院支出。
10.210(类)03(款)01(项)2022年预算数为838.61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社区卫生机构支出。
11.210(类)03(款)02(项)2022年预算数为7649.44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支出。
12.210(类)03(款)99(项)2022年预算数为12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
13.210(类)04(款)01(项)2022年预算数为1419.88万元,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
14.210(类)04(款)02(项)2022年预算数为503.77万元,主要用于:卫生监督机构机构支出。
15.210(类)04(款)04(项)2022年预算数为461.79万元,主要用于:精神卫生机构机构支出。
16.210(类)04(款)08(项)2022年预算数为95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17.210(类)04(款)09(项)2022年预算数为479.62万元,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18.210(类)07(款)99(项)2022年预算数为85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19.210(类)11(款)01(项)2022年预算数为74.7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20.210(类)11(款)02(项)2022年预算数为1365.4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1.210(类)16(款)01(项)2022年预算数为503.5万元,主要用于: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
22.210(类)99(款)99(项)2022年预算数为3719.8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23.221(类)02(款)01(项)2022年预算数为1601.8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及下属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546.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700.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845.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3.92万元,差旅费115万元,印刷费7.6万元,水费10.5万元,电费26.3万元,邮电费20.8万元,物业管理费19.6万元,维修费23.5万元,培训费22.5万元,劳务费43.55万元,工会经费63.45万元,公务接待费1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5万元,其他交通费73.58万元,会议费15.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247.1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4.63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及下属单位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0.5万元。2022年仁寿县卫生健康局及下属单位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经费比2021年增加4.7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新增预算单位仁寿县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服务中心(预算接待费5万元),扣除该因素,公务接待费同口径实际预算下降0.3万元。
2022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1年增加54.5万元,增加的原因是疫情防控县疾控中心、县卫生健康监督大队车辆费用大幅增加所致。仁寿县卫生健康局及下属单位现有公务车辆72辆,卫健系统下属单位车辆大部分属医院救护车和基层医疗单位的专用车辆,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属于差额单位,车辆费用在自有资金中列支,本次预算主要是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大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5万元,用于14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县疾控中心、县卫生健康监督大队等工作开展。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及下属单位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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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单位名称 |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合计 |
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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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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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 |
22.5 |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机关) |
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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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 |
7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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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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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 |
17.8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及下属单位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及下属单位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仁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是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38.22万元,比2021年预算190.2万元增加48.02万元,上升25%。主要原因是2022年财政调整公用经费预算方式,取消项目工作经费,新增县级部门公共财力运行补助公用经费基本支出预算47.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卫健系统政府采购预算33464.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预算24242.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预算1528.2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预算7692.9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仁寿县卫生健康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车辆72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32套。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51台件,共计21251.19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
2022年度,仁寿县卫生健康局及下属单位共预算财政资金25971.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16,546.31万元,项目支出9425.26万元,共涉及项目37个。总体目标是保证本部门所有机构的正常运行及项目的稳定持续发展。详见附件十五。
2.项目的绩效目标
2022年度,仁寿县卫生健康局及下属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37个,涉及预算9360.26万元。详见附件十四。
(1)特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预算数355.5万元,绩效目标为保障特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2)原卫校部分职工困难补助。预算数3.86万元,绩效目标为保障原卫校退休职工困难补助。
(3)机房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费。预算数12万元,绩效目标为保障卫健局机房安全等级保护。
(4)“120”调度系统运行经费。预算数54万元,绩效目标为保障“120”调度系统运行。
(5)监审中心、爱卫办、防艾办经费。预算数20万元,绩效目标为保障监审中心、爱卫办、防艾办专项工作开展。
(6)老龄活动经费。预算数148万元,绩效目标为保障老龄组织开展活动。
(7)村卫生室补助。预算数120万元,绩效目标为保障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工作。
(8)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实施基本药物补助。预算数419万元,绩效目标为保障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9)县级医院实施药品零加成补助。预算数650万元,绩效目标为保障县级医院实施药品零加成工作。
(10)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预算数600万元,绩效目标为保障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11)县精保院特殊、流浪、重症精神病人治疗费补助。预算数350万元,绩效目标为保障特殊、流浪、重症精神病人治疗费。
(12)计划生育专项补助资金。预算数855万元,绩效目标为保障计划生育各种政策兑现。
(13)卫生系统援藏人员补助。预算数15.28万元,绩效目标为保障卫生系统援藏人员补助兑现。
(14)2021年预防性健康体检业务费。预算数200万元,绩效目标为保障2021年免费预防性健康体检业务开展。
(15)免费婚前检查县级配套。预算数80万元,绩效目标为保障免费婚前检查工作的开展。
(16)农村妇女两癌筛查成本费。预算数65万元,绩效目标为保障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工作实施。
(17)免费婚检及农村妇女两癌筛查服务费。预算数12万元,绩效目标为保障免费婚检及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工作实施。
(18)传染病防治经费。预算数10万元,绩效目标为保障传染病防治工作实施。
(19)县医院业务补助经费。预算数250万元,绩效目标为保障县医院传染病防治和三无病人的治疗经费。
(20)洪峰乡卫生院门诊住院楼维修改造项目。预算数48万元,绩效目标为保障洪峰乡卫生院门诊住院楼维修改造项目完成。
(21)文宫医院方舱实验室配套设施建设。预算数150万元,绩效目标为保障文宫医院方舱实验室配套设施建设。
(22)疫情防控CT购置租赁费。预算数295万元,绩效目标为保障疫情防控工作落实。
(23)县乡疫情网络运行维护费。预算数30万元,绩效目标为保障县乡疫情网络运行维护。
(24)精保院编外临聘人员补助。预算数26万元,绩效目标为保障精保院精神病防治工作开展。
(25)县医院征兵体检补助。预算数12万元,绩效目标为保障仁寿县征兵工作开展。
(26)公共卫生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项目(特别国债调整)。预算数350万元,绩效目标为保障公共卫生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
(27)医疗改革激励专项资金。预算数1400万元,绩效目标为保障医疗改革工作实施。
(28)卫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数1500万元,绩效目标为保障医疗卫生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
(29)卫生检测成本费用及黑龙滩水质监测经费。预算数20万元,绩效目标为保障卫生检测成本费用及黑龙滩水质监测工作开展。
(30)重大传染病防治经费。预算数65万元,绩效目标为保障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
(31)艾滋病防治经费。预算数350万元,绩效目标为保障艾滋病防治工作实施。
(32)编外人员保障经费。预算数80万元,绩效目标为保障县疾控中心工作运行。
(33)新冠核酸检测快检车租赁费。预算数64.62万元,绩效目标为保障新冠核酸检测快检工作开展。
(34)卫生执法专项经费。预算数40万元,绩效目标为保障卫生执法工作的实施。
(35)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预算数160万元,绩效目标为保障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
(36)病媒生物防制专项经费。预算数350万元,绩效目标为保障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开展。
(37)创卫专项经费。预算数200万元,绩效目标为保障仁寿县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开展。
十一、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208(类)05(款)05(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0(类)01(款)01(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0(类)02(款)01(项):指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性医院、独立门诊、教学医院、疗养院和县医院的支出;
210(类)03(款)01(项):指用于城市社区卫生机构的支出;
210(类)03(款)02(项):指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210(类)04(款)02(项):指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210(类)04(款)08(项)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210(类)11(款)01(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土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21(类)02(款)01(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积金。
十二、部门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