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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财政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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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机关
2022年03月07日  仁寿县人社局
 索 引 号 1778711277/A073/2022-0003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2-03-07
 发布机构 A073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2022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职能简介

(二)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2年重点工作

二、收支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名词解释

十一、部门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单位收支总表》

(三)《单位收入总表》

(四)《单位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职能简介

县人社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成眉同城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2.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得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指导和推荐高校毕业生就业,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规划,提出就业资金安排计划并组织实施。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移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制定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知道督促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负责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工作。

6.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信访事项。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选拔、培养、管理工作。负责留学回国人员的相关服务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指导、监督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综合管理,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调配工作。将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

9.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办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方案,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规划并推动落实,协调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负责县域内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及相关合法权益的维护。

12.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2年重点工作

1.强力招才引智。一是加强人才引进。精准引进仁寿发展急需紧缺的优秀人才。继续做好三支一扶招募,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二是做优人事服务。落实人才补助政策,及时兑现发放高层次优秀人才安家费补助等补贴,让优秀人才引得进,留得住。推进专技人才信息系统建设,做好年度统计,基本锁定人员信息,提升服务效能。三是强化人才培育。大力实施工匠培育工程,有效提升技能人才水平。

2.做好根治欠薪。一是加强宣传指导,督促用工单位贯彻落实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进一步压实属地政府、行业主管和项目主管部门责任,强化监督检察,排查欠薪隐患,化解欠薪纠纷。二是全力抓好各重点项目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处置,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严厉打击惩处,对拒不整改,涉嫌犯罪的依法严厉打击并实施联合惩戒,形成强力威慑。三是做好省考、国考迎检工作,全面展现我县治欠保支工作成效,确保在省考和国考中取得好成绩。

3.强化队伍管理。一是巩固深化人社系统治理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开展好业务大提升,作风大整顿,形象大提升活动,持续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认真落实为群众办实事十项行动,持续开展领导干部走流程干部暗访调研,深入推进系统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切实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二是持续推进关联事项打包办、高频事项提速办、更多事项简便办,大力推动跨省办”“就近办”“上门办”“一卡办”“免申即办等便民举措,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打造温暖人社 阳光人社品牌。三是扎实开展服务办事好差评,加强服务工作监测,实现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的全覆盖。扩面实施政策流程看得懂算得清,推广使用经办服务电子地图等服务手段,增进群众对政策的理解掌握。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2年收支总预算1325.86万元,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43.77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一)收入预算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2年收入预算为1325.86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2年支出预算1325.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7.96万元,项目支出477.9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325.86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543.77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0.78元,卫生和健康支出43.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3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25.86万元,比2021年减少543.77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0.78万元,占92.83%;卫生和健康支出43.73万元,占3.30%;住房保障支出51.35万元,占3.87%

具体情况为:

1.208(类)01(款)01(项)2022年预算数为562.9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人员劳务费等方面。

2.208(类)01(款)02(项)2022年预算数为377.7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开展业务的基本支出等方面。

3.208(类)01(款)99(项)2022年预算数为228.9万元,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及五险一金等方面。

4.208(类)05(款)05(项)2022年预算数为61.1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210(类)11(款)01(项)2022年预算数为43.7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支出。

6.221(类)02(款)01(项)2022年预算数为51.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47.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39.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208.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2.00万元,印刷费2.10万元,水费1.40万元,电费7.00万元,邮电费5.30万元,差旅费11.00万元,维修(护)费5.00万元,租赁费2.85万元,会议费1.20万元,培训费1.5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工会经费19.64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6.2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0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6.2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2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7.30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2022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比2021年减少1.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审批,厉行节约。2022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1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1辆。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1




1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1.00





1.00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08.7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51.17万元,增长32.4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运行经费增长。

(二)政府采购情况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政府采购计划11.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有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2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2022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325.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7.96万元,项目支出477.90万元,总体目标是保证本部门所有机构的正常运行及项目的稳定持续发展。

2.2022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预算443.9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443.90万元。项目包括三支一扶大学生补贴(县级配套)、退休人员集体活动及管理费、事业人员专项管理经费、劳动维权经费、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工作经费,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项目支出绩效表》(附件十四)。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六)208(类)01(款)01(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208(类)01(款)02(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208(类)01(款)99(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九)208(类)05(款)05(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210(类)11(款)01(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一)221(类)02(款)01(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积金。

十一、部门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单位收入总表》

(四)《单位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表》

 

附件【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单位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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