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民政局(本级)
2022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二、收支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名词解释
十一、单位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单位收支总表》
(三)《单位收入总表》
(四)《单位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按照机构改革方案,设立仁寿县民政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能有:
1、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2、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执法监督。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3、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助、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管理、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乡镇、村(社区)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撤销、变更,以及乡镇人民政府驻地迁移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6、拟订全县婚姻登记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8、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城乡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
10、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未成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全县儿童收养登记工作。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协助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负责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养老服务、社会福利、救助管理、殡葬服务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强化基层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众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会公共服务平台。
按照机构改革方案,民政局内设机构8个,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党建办公室、规划财务股、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建设与社区治理股(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事务股(区划地名股))、养老服务股(福利慈善股)、儿童保障股组成。下属事业单位5个,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4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包括:仁寿县救助管理站、仁寿县社会救助管理中心、仁寿县民政福利管理中心、仁寿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仁寿县殡仪馆。
(二)2022年重点工作
2022年民政局重点工作主要包括:
1.打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攻坚战。
2.打好创新城乡基层社区治理攻坚战。
3.打好全国未保示范县创建攻坚战。
4.做好党建工作,抓实对上争取。
5.做好乡村振兴,抓实民生保障。
6.做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抓实未成年人保护。
7.做好社会事务,抓实新旧公墓管理。
8.做好慈善工作。
9.做好疫情防控,抓好安全生产。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仁寿县民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仁寿县民政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16036.38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2331.3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列上级提前下达资金部分。
(一)收入预算
仁寿县民政局2022年收入预算为16036.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036.38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
仁寿县民政局2022年支出预算16036.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9.38万元,项目支出1520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民政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6036.38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2331.3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列上级提前下达资金部分。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036.38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37.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1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仁寿县民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036.38万元,比2021年12331.3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编制未列上级提前下达资金部分。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37.95万元,占99.38%;卫生健康支出46.28万元,占0.28%;住房保障支出52.15万元,占0.34%。
1.20802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396.3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运转和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20802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66.08万元。主要用于:两改办工作、未成年人保护、县级领导走访慰问。
3.20802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2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地名标牌日常维护。
4.20802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839万元,主要用于: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项目、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婚姻登记对象服务。
5.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单位离退休57.4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代管退休人员退休费。
6.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2.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2081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老年福利1884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补贴。
8.20810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养老服务1284万元。主要用于: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和运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9.20811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残疾人生活护理补贴2674万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0.20819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6855万元。主要用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临时生活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11.20821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500万元。主要用于:特困人员丧葬费和护理费。
12.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6.2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13.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2.1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仁寿县民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29.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4.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215.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3.40万元,印刷费10万元,咨询费4.5万元,水费3.30万元,电费4.90万元,邮电费12.80万元,物业管理费15.70万元,差旅费10万元,维修维(护)费4.20万元,租赁费0.5万元,会议费1.5万元,培训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3.5万元,劳务费1.5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17.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6.8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4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仁寿县民政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0万元。2022年仁寿县民政局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费比2021年增加0.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筹备全国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县工作接待。2022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1年增加9.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要求将民政局2辆车辆列入公务用车。单位现有公务车辆2辆。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仁寿县救助管理站、仁寿县婚姻登记处、仁寿县民政福利管理中心、仁寿县社会救助管理中心、仁寿县殡仪馆等工作开展。
仁寿县民政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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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单位名称 |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合计 |
1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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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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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3.50 |
仁寿县民政局 |
1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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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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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 |
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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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民政局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民政局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仁寿县民政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15.08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2.92万元,下降5.6%。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紧行政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仁寿县民政局政府采购计划913.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4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仁寿县民政局资产总计24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4.2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98.1万元,无形资产2.04万元。仁寿县民政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下属事业单位福利管理中心车辆1辆,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仁寿县民政局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
2022年度,本单位共预算资金16036.38万元,总体目标是保证本单位所有机构的正常运行及项目的稳定持续发展。。
2.仁寿县民政局部门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2022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有14个,涉及预算1520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5201万元(详见附表十四)。分列如下:
(1)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及运营经费。项目预算784万元,项目成本小于784万元。保障敬老院正常运行。
(2)两改办工作经费。项目预算30万元,项目成本小于30万元。保障两改办正常运行。
(3)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项目预算340万元,项目成本小于340万元。推进社会工作站建设,整合民政服务,培训社工人才。
(4)特困人员丧葬费和护理费。项目预算1500万元,项目成本小于1500万元。按政策标准执行特困人员丧葬费和护理费并及时发放。
(5)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资金。项目预算430万元,项目成本小于430万元。按标准进行及时发放。
(6)社会救助救济县级配套资金。项目预算2674万元,项目成本小于2674万元。按政策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并按标准及时发放。
(7)困难群众救助县级配套资金。项目预算6855万元,项目成本小于6855万元。按政策保障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生活救助,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并按标准及时发放。
(8)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预算39万元,项目成本小于39万元。有序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民政对象精准,发放资金准确,有利于民政政策公正、公平。
(9)全县地名标牌日常维护。项目预算20万元,项目成本小于20万元。整治“大、洋、怪”地名标牌。
(10)高龄津贴。项目预算1884万元,项目成本小于1884万元。将符合条件的老人全部纳入高龄津贴,并按标准及时发放。
(11)养老服务体系资金。项目预算500万元,项目成本小于500万元。提高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提高老年人的幸福感。
(12)未成年人专项经费。项目预算15万元,项目成本小于15万元。提高社会对未成年人的关注度和知晓率。
(13)春节县级领导慰问活动。项目预算100万元,项目成本小于100万元。将党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心中。
(14)婚姻登记对象服务费。项目预算30万元,项目成本小于30万元。婚姻档案标准化管理,更加方便群众办理婚姻登记业务。
十、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20802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802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802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指反映行政区划界线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20802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指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081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老年福利:指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2081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殡葬:指反映财政对民政及其他部门举办的火葬场等殡仪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等。
2081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指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20819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指反映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082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指反映用于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20821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指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082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指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一单位预算报表(见附表)
(一)、报表封面
(二)、《单位收支总表》
(三)、《单位收入总表》
(四)、《单位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