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
2022年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二、收支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名词解释
十一、单位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单位收支总表》
(三)《单位收入总表》
(四)《单位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简称县卫健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卫健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1、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
2、牵头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负责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
4、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
7、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8、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
9、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建立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
10、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1、组织拟订全县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2、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和科技发展规划。
13、负责县委老干部局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障工作。负责重要领导、外宾来仁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征兵、招生、招聘(录用)等体检工作。
14、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 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坚定不移抓好常态化新冠疫情防控。坚持尺度不减、力度不松,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
2.完善“两核七极多点”医疗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仁寿县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三年提升行动方案》,巩固医疗卫生领域“两项改革”成果,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完善“2+7+17+66”医疗服务体系。
3.推进“健康仁寿”建设。坚持“预防为主”疾病防控工作方针,推进“健康仁寿”17项专项行动,确保26项考核指标全面达标,持续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和防病、治病能力。
4.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加大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等重大传染病综合治理力度,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各项指标符合考核要求,切实提升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确保不发生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加强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有效遏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发生,维护社会平安稳定。
5.高效推进卫生项目建设。倒排工期、顺排工序,在确保质量、安全前提下,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县疾控中心快检测项目1月底以前开工建设;快速启动文宫、禾加、钟祥、彰加4个医疗服务次中心和项目,确保2022年内开工建设。
6.推进“一老一小”工作。一是提升托育服务能力。制定《仁寿县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2022年建成县妇保院示范性托育服务指导中心;加快托育机构建设,确保全县托位数达2700个。二是提升老龄健康服务能力。乡镇卫生院与当地养老机构有效对接100%,实现有需求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服务率达到100%;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完成黑龙滩卫生院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并投入使用。
7.加快推进国家卫生县创建工作。将创卫工作纳入全县目标绩效考核,印发《国家卫生县创建实施方案》,召开工作推进会,调整包保县级领导,常态化开展创卫包保工作。强化卫生乡镇、村(社区)、单位创建工作,加强健康教育宣传与促进,持续改善人居环境。
8.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力争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30名、紧缺人才20名,公开考试招聘其他卫生类人才60名,确保全县空编率长期保持在5%以下。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仁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仁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2年收支总预算1469.14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1546.41万元减少77.2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减少了乡村一体化管理等相关专项资金所致。
(一)收入预算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2年收入预算为1469.14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2年支出预算1469.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0.78万元,项目支出618.3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2年收支总预算为1469.14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46.41减少77.27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乡村一体化管理等相关专项资金所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69.1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469.1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包括:社保保障就业支出70.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39.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2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69.14万元,比2021年1546.41万元减少77.27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乡村一体化管理培训等专项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70.54万元,占4.8%;卫生健康支出1339.35万元,占91.2%;住房保障支出59.25万元,占4%。
具体情况为:
1.208(类)05(款)05(项)2022年预算数为70.54万元,主要用于: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2.210(类)01(款)01(项)2022年预算数为482.7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运行。
3.210(类)01(款)02(项)2022年预算数为275.2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4.210(类)01(款)99(项)2022年预算数为23.8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
5.210(类)11(款)01(项)2022年预算数为54.0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单位医疗。
6.210(类)16(款)01(项)2022年预算数为503.5万元,主要用于: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
7.221(类)02(款)01(项)2022年预算数为59.2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50.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2.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238.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万元,差旅费63.5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2.4万元,电费6万元,培训费18万元,劳务费17.55万元,工会经费8.82万元,公务接待费4.7万元,其他交通费47.6万元,会议费1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41.0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0.12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举例如下:仁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2年仁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经费比2021年减少0.1万元。
2022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用车由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统一管理。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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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单位名称 |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 |
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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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仁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是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38.22万元,比2021年预算190.2万元增加48.02万元,上升25%。主要原因是2022年财政调整公用经费预算方式,取消项目工作经费,新增县级部门公共财力运行补助公用经费基本支出预算47.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卫健局本级采购预算10.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预算10.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仁寿县卫生健康局所属公务用车车辆0辆。单位价值无1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
2022年度,仁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共预算财政资金1469.14万元。总体目标是保证本单位的正常运行及项目的稳定持续发展。
2.项目的绩效目标
2022年度,仁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预算593.36万元。详见附表十四。
(1)特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预算数355.5万元,绩效目标为保障特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2)原卫校部分职工困难补助。预算数3.86万元,绩效目标为保障原卫校退休职工困难补助。
(3)机房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费。预算数12万元,绩效目标为保障卫健局机房安全等级保护。
(4)“120”调度系统运行经费。预算数54万元,绩效目标为保障“120”调度系统运行。
(5)监审中心、爱卫办、防艾办经费。预算数20万元,绩效目标为保障监审中心、爱卫办、防艾办专项工作开展。
(6)老龄活动经费。预算数148万元,绩效目标为保障老龄组织开展活动。
十、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208(类)05(款)05(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0(类)01(款)01(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0(类)02(款)01(项):指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性医院、独立门诊、教学医院、疗养院和县医院的支出;
210(类)03(款)01(项):指用于城市社区卫生机构的支出;
210(类)03(款)02(项):指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210(类)04(款)02(项):指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210(类)04(款)08(项)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210(类)11(款)01(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土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21(类)02(款)01(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积金。
十一、单位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单位收支总表》
(三)《单位收入总表》
(四)《单位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