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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财政经费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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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10月26日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索 引 号 1778711277/A069/2022-00021  发布机构 A069  公开日期 2022-10-26

2021年度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10月26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 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占道经营、占道堆码等影响城市市容市貌行为的查处;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对随意倾倒垃圾、排放污水等影响城市环境卫生行为的查处;强制拆除县城规划区内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侵占园林绿地、损坏园林绿化设施和花草树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侵占和损坏城市市政设施、城市照明、环卫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5.行使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不符合规划要求、超出规划标准、违章搭建等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

6.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7.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城市建设、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超范围建设、工程建设废弃土管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8.行使生态环境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9.行使市场监管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协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虚假宣传、欺诈销售、非法聚集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10.行使水利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严格规范城市秩序。规范城区商铺占道经营,及时疏导流动商贩;查处城区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行为,确保畅通有序;加强侵占和损坏园林绿化及设施、市政道路及设施、照明设施、环卫设施等违法行为的查处,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制止“乱吐、乱扔、乱倒、乱便溺”等不文明行为,全面打造良好的人居环境。(2021年完成常态化整治市容市貌和街面秩序。按照“严管重罚、文明执法、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着重整治占道经营行为,及时疏导流动摊贩,同时合理设置临时疏导区,对新南街、网贸港自发形成的便民夜市进行管理督促,有序引导“地摊经济”繁荣规范发展,全年共整治店外经营3500余处,占道经营摊点14000余个,占道堆放1200余处,整治流动摊点1340余处。对城区乱停乱放的非机动车实行拖移和对人行道上乱停的机动车进行贴告知单处理,全年代为清除违规停放的电瓶车、摩托车5538辆,贴单违规停放机动车22889辆,已全部移交交警大队处理;确保交通畅通有序。整治噪音扰民,通过对城区“划片包干”、定时巡查、劝导等措施,强力整治夜市烧烤摊、广场舞、餐馆、商超促销等易制造噪音领域,对全城区噪音扰民现象宣传教育1500起,下达整改通知书470余份。改善市容环境,对餐饮行业集中街道的市容市貌进行综合治理,以城区主干道和窗口区域为重点,清除占道落地灯箱、残破广告标语300余块、强制拆除乱悬乱挂布标200余条维护校园周边秩序;安排校园岗在上、下学高峰期对幼儿园、中小学校进行综合疏导、周边整治,尤其加强中、高考期间对市容市貌的监管,协助县公安局处理阻碍执法8起,妨碍公务7起,教育警告14人,行政拘留1人。执法人员日常宣传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制止“乱吐、乱扔、乱倒、乱便溺”等不文明行为,查处乱停乱放4起、占道经营5起、故意破坏环境卫生3起、破坏市政设施1起,全面打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2.全面提升城市品质。按照“两拆一增”原则,依法拆除“蓝顶子”等违建20余万平方米,打击新增违建行为,提升城市品质。(2021年完成县城规划区域内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占用公共资源、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章建筑整改、拆除面积约24万平方米,其中引导居民自行整改面积约5万平米;拆除共计拆除面积约19万平方米(蓝顶子1600余处,约18万平方米;零星拆除130余处,约1万平方米),处理违法违章建筑案件2起,收罚没款346.8万元。)

3.抓好执法改革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文件,推进部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理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组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推动“一支队伍管执法”。(2021年完成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设立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联动办公室,围绕“一支队伍管执法”的目标,从以下几方面狠抓实干。设立工作机构,以“一镇一局”模式为基础,协助乡镇完成阵地、制度等相关建设,目前12个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和12个执法办公室已完成挂牌,其余乡镇也在逐步设立完善中,基本实现了全县各乡镇执法机构全覆盖。组建工作队伍,由各乡镇统一指挥调度,通过整合乡镇、县级部门派驻机构、县级部门下派的执法人员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现有工作人员共228名,其中在编人员80名(公务员28名,事业人员52名),持证人员31名。完善工作机制,通过拟定《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协作运行办法》《仁寿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等制度及《2021年度执法人员综合业务素质提升培训方案》等方案,初步建立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基础,加快实现乡镇(街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打造

示范乡镇,在全县一盘棋的框架下,积极鼓励各乡镇契合自身实际,大胆创新、积极探索改革模式,其中富加分局建立天网智慧信息中心,且并入了富加镇应急指挥中心,整合执法资源联勤联动,大幅提高执法效率,增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硬实力。创新管理实行“片区抱团、轮流坐庄”模式,盘活片区执法资源,大力推进改革向前。)

4.加强工程建筑弃土管理。严格建渣管理,开展24小时巡查,规范废弃土运输,及时查处抛洒滴漏、私拉乱倒等违法行为,严防建筑施工扬尘污染。(2021年完成渣土管理改革,渣土工作20人轮班,实行24小时巡查,与我局信息中心网上巡查相结合,规范废弃土运输,及时查处抛洒滴漏、私拉乱倒等违法行为,严防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全县渣土监察日渐向好。强化源头管理,由改革前7个部门管理审批变为实行“一枚印章”管理,严格规范运渣车辆审批,共完成渣土审批75件,查处各渣土违法案件7起,收罚没款25.7万元;鑫城公司收弃土200万方,弃土费3600万元。加强城区重点项目的实时跟踪监管,采取错时管制运输,确保施工运输与交通出行两不误。延伸渣土执法覆盖面到城区附近乡镇,实现长效管理无特区、无禁区。)

5.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强化金马河流域河长制,每月至少开展1次联合巡查,规范河道沿线垃圾站、农贸市场等,治理整改污水直排,防止流域污染,切实打造岸绿水清生态环境。(2021年完成金马河治理工作,共计日常巡河102次,发现生活直排水18处,整治直排水18处,发现向河道倾倒生活垃圾4处,处理向河道倾倒垃圾8起,发现并处理粪便污染金马河2起,处理完成信访案件1起和有奖报料5起,并对2020年“三创”期间打围工作进行收尾及补修。每季度召开1次工作联系会,不定时召开河长制协调会、现场办公会、培训会,坚持每月至少一次联合巡查。积极开展“保护母亲河”宣传教育活动,更换宣传公示栏5个,印发传单1万份、宣传扇1万份。通过整治及宣传,金马河全年水质为四类,完成县河长办规定任务,目前金马河水质为三类,处于历史以来最好状态。)

二、机构设置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内设机构16个,分别是办公室、党建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督查股、财务股、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联动办公室、人事教育股、综合协调股、特勤股、夜市管理股、行政执法一股、行政执法二股、行政执法三股、行政执法四股、行政执法五股、行政执法六股;下属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1个, 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更名为县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为非独立核算单位,更名相关事宜待市委编办批复后另行发文明确),县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协调服务股、应急机动服务股、夜市管理执法服务股、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一股、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二股、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三股、综合行政执法服务四股、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五股、综合行政执法服务六股、信访接待室、指挥调度股、案件受理股、技术保障股。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4349.27万元,支出4349.27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增加617.45万元,增长16.55%,支出增加617.45万元,增长16.55%。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加大了“蓝顶子”违法违章建筑拆除,相应的增加了拆除费用,项目支出增加;二是编外聘用人员待遇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433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09.51万元,占85.6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3.69万元,占14.3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4349.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28.4万元,占81.13%;项目支出820.87万元,占18.8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4349.27万元,财政拨款支出4349.2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17.45万元,增长16.55%,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17.45万元,增长16.55%。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加大了“蓝顶子”违法违章建筑拆除,相应的增加了拆除费用,项目支出增加;二是编外聘用人员待遇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10.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31%。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59.62万元,增长10.73%。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加大了“蓝顶子”违法违章建筑拆除,相应的增加了拆除费用,项目支出增加;二是编外聘用人员待遇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10.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3.73万元,占3.87%;卫生健康支出69.75万元,占1.88%;节能环保支出1.80万元,占0.05%;城乡社区支出3327.51万元,占89.68%;住房保障支出167.57万元,占4.5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710.35,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2.教育(类)***(款)***(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3.科学技术(类)***(款)***(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2.12万元,完成预算10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72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支出决算为17.88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为69.75万元,完成预算100%。

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支出决算数为1.80万元,完成预算100%。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2754.53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181.95万元,完成预算100%,城管执法(项):支出决算数为391.03万元,完成预算100%。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数为167.57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2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71.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057.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61万元,完成预算93.5%,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履行预算管理规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6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0年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0年一致。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没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2021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务用车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一调配,我单位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与2020年一致。

3.公务接待费支出5.61万元,完成预算9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29万元,下降4.92%。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批次减少,人数减少,支出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61万元,主要用于综合行政执法业务接待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36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5.6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综合执法业务交流接待。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与2020年一致。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3.69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57.34万元,比2020年增加266.48万元,增长14.8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编外聘用人员待遇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15.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66.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2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15.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9.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03%。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仁寿县金马路等沿线顶楼违法违规建筑拆除项目、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新办公场所维修项目、仁寿县城规划区内老城区违法违规建筑拆除项目、仁寿县成赤高速(仁寿东)出口处“仁者寿”标识牌亮化升级项目、仁寿县城规划区内已征待建地块打围项目等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和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2021年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和《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7就业补助(款)05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指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10.210卫生健康(类)04公共卫生(款)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210卫生健康支出(类)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01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210卫生健康支出(类)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02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1.211节能环保支出(类)03污染防治(款)02水体(项):指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2.212城乡社区支出(类)0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01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212城乡社区支出(类)0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212城乡社区支出(类)0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04城管执法(项):指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3.221住房保障支出(类)02住房改革支出(款)01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

2021年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内设机构16个,分别是办公室、党建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督查股、财务股、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联动办公室、人事教育股、综合协调股、特勤股、夜市管理股、行政执法一股、行政执法二股、行政执法三股、行政执法四股、行政执法五股、行政执法六股;下属事业单位1个, 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更名为县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为非独立核算单位,更名相关事宜待市委编办批复后另行发文明确),县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协调服务股、应急机动服务股、夜市管理执法服务股、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一股、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二股、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三股、综合行政执法服务四股、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五股、综合行政执法服务六股、信访接待室、指挥调度股、案件受理股、技术保障股。

(二)机构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 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占道经营、占道堆码等影响城市市容市貌行为的查处;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对随意倾倒垃圾、排放污水等影响城市环境卫生行为的查处;强制拆除县城规划区内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3. 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侵占园林绿地、损坏园林绿化设施和花草树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4. 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侵占和损坏城市市政设施、城市照明、环卫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5. 行使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不符合规划要求、超出规划标准、违章搭建等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

6. 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7. 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城市建设、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超范围建设、工程建设废弃土管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8. 行使生态环境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9. 行使市场监管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协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虚假宣传、欺诈销售、非法聚集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10. 行使水利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11.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截止2021年末,我单位编制140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参公编制32人,事业编制81人,年末实有在编职工119人;其中公务员27人,参公人员17人,事业人员75人,编外聘用人员283人,遗属补助人员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4349.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09.51万元,占85.2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3.69万元,占14.34%;年初结转和结余16.07万元,占0.37%。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4349.27万元,按支出性质分类,其中基本支出3528.40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471.06万元,公用经费2057.34万元),占81.13%;项目支出收入820.87万元(包括仁寿县金马路等沿线顶楼违法违规建筑拆除项目493.48万元,仁寿县成赤高速(仁寿东)出口处“仁者寿”标识牌亮化升级项目28.40万元,仁寿县城规划区内已征待建地块打围项目32.69万元,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新办公场所维修项目81.90万元,仁寿县城规划区内老城区违法违规建筑拆除项目184.40万元),占18.87%。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1.预算编制情况

一是2021年我单位按预算编制通知及时编制了2021年预算,预算准确率100%;二是在部门预算时对“蓝顶子”违法违章建筑拆除项目进行了事前绩效目标设定。

2.预算执行情况

一是2021年我单位严格执行预算管理,以收定支,全年预算收入4349.27万元,全年实现支出4349.27万元,不仅保障了人员工资福利,机关正常运行,还实施仁寿县城区“蓝顶子”违法违章建筑拆除项目、仁寿县成赤高速(仁寿东)出口处“仁者寿”标识牌亮化升级项目和仁寿县城规划区内已征待建地块打围等项目;二是在全年的预算执行过程中没有违法违规现象发生。

(二)结果应用情况。

一是将绩效评价结果和预算编制相结合;二是2021自评结果随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时同步公开;三是2021年项目绩效目标与年初预算同步公开。

(三)自评质量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自评情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自评得分84分,绩效评价质量仍然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自评情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自评得分84分。

(二)存在问题。

一是部门绩效评价意识不高,绩效评价质量有待提高;二是部门支出与年初预算出现部分偏离,年初预算准确率有待提高。

(三)改进建议。

一是加强财务股人员业务学习,提高绩效评价意识和业务水平;二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

附件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2020年03月31日《仁寿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文件精神,由四川慧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实施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仁寿县金马路等沿线顶楼违法违规建筑拆除项目,工程主要内容是拆除仁寿县金马路等沿线顶楼违法违规建筑项目。

在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分配和使用过程中,我局严格坚持以下原则,无任何违法违规问题发生,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一是严格资金监管原则。我局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实行“专项专户,专款专用,严格监管,封闭运行”的原则。二是严格专款专用原则。我局项目资金均用于规划内确定的项目,且严格做到项目资金不能用于规划以外的项目,不得随意更改资金用途,不得任意改变或扩大资金使用范围,不得用于偿还历史债务和拖欠款,不得用于其他方面的开支等原则。三是严格专帐核算原则。我局依据《会计法》、《基本建设会计制度》等相关财务制度,建立健全资金账务体系,并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要求,严格按照投资项目单独建账核算,切实做到事实清楚,票据合规,依据充分,核算及时,账务健全。四是严格资金拨付原则。我局凡是资金落实的工程项目,资金拨付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县财政预算安排分次支付的方式进行,坚持资金跟着项目建设进度走,资金进度服从工程建设进度。五是严格工程结算审计原则。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我局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工程验收、移交及结算。工程款项的支付经县审计机关审计后,我局根据审计价扣除工程质量保证金后全额支付。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主要内容是根据2020年03月31日《仁寿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文件精神,由四川慧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实施的仁寿县金马路等沿线顶楼违法违规建筑拆除项目。计划实现项目于2020年07月20日开工建设,于2021年07月20日竣工验收,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66天。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首先由业务股室经办人员、财务人员共同草拟自评报告,分别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阅后再报送。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申报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申报范围、条件、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且申报项目属于资金支持范围。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在2021年初预算拆除仁寿县金马路等沿线顶楼违法违规建筑项目,实际申请493.48万元,下达资金493.48万元,资金到位及时。

2.资金到位。

本项目实际申请493.48万元,下达资金493.48万元,资金到位及时。

3.资金使用。

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情况,资金开支范围、标准及支付制度等均符合相关规定,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通过自评,我局的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健全,机构设置完善,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合法合规。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我局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我局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项目公示。项目开工前,先与施工单位召开会议,确定项目实施流程及项目主要负责监管的人员。

(二)项目管理情况。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我局和施工单位相互合作,严把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严格按照各项相关建设程序和建筑法规管理施工进程等。

(三)项目监管情况。

施工单位设置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员、安全员、资料员等现场办公人员对项目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我局派专人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等项目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等。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于2020年7月20日开工,于2021年3月10日全部完工,实际工期233日历天,共完成拆除仁寿县金马路等沿线顶楼违法违规建筑,共计20.2万平方米。对照项目计划,所完成的任务量、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等目标均已实现。

(二)项目效益情况。

我局完成仁寿县金马路等沿线顶楼违法违规建筑拆除项目,不仅消除了违法违章建筑造成的消防和安全隐患,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公共安全和自身权益,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幸福度,还维护了城市建筑的整体风貌,提升了城市品位。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自评情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自评得分97.5分。

(二)存在的问题。

项目管理方面未聘请监理;对项目竣工结算把关不严,存在竣工结算工程量高估冒算问题。

(三)相关建议。

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项目工程,建议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确保项目建设合规合法,并加强项目建设全程管理,强化对项目参建各方的监督管理,从而确保项目竣工结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项目名称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新办公场所维修项目


主管部门及代码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138001

实施单位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81.9

执行数:

81.9


其中:

财政拨款

81.9

其中:

财政拨款

81.9


其他资金

0

其他资金

0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对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新办公场所进行维修建设

完成新办公场所的维修建设,提升了执法局的整体形象和风貌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合同工期

45天

60天


成本指标

金额

81.90万元

81.90万元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生态效益 指标

水电能源节约率

100%

100%


可持续影响指标

工程持续发挥作用的期限

10年

10年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群众满意度

100%

100%


附表:


项目名称

仁寿县城规划区内老城区违法违规建筑拆除项目

主管部门及代码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138001

实施单位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184.40

执行数:

184.40

其中:

财政拨款

184.40

其中:

财政拨款

184.40

其他资金

0

其他资金

0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对仁寿县城规划区内老城区违法违规建筑进行拆除

完成老城区违法违规建筑的拆除,消除安全隐患,维护城市建筑的整体风貌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合同工期

212天

212天

成本指标

金额

184.40万元

184.40万元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生态效益 指标

水电能源节约率

100%

100%

可持续影响指标

工程持续发挥作用的期限

1年

1年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群众满意度

100%

100%


项目名称

仁寿县成赤高速(仁寿东)出口处“仁者寿”标识牌亮化升级项目

主管部门及代码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138001

实施单位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28.40

执行数:

28.40

其中:

财政拨款

28.40

其中:

财政拨款

28.40

其他资金

0

其他资金

0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对仁寿县成赤高速(仁寿东)出口处“仁者寿”标识牌进行亮化升级

完成了对“仁者寿”标识牌亮化升级,提升了高速公路的整体形象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标识牌亮化升级的数量

1个

1个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合同工期

11天

56天

成本指标

金额

28.4万元

28.4万元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生态效益 指标

水电能源节约率

100%

10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标识牌持续发挥作用的期限

1年

1年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群众满意度

100%

100%


项目名称

仁寿县城规划区内已征待建地块打围项目

主管部门及代码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138001

实施单位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32.69

执行数:

32.69

其中:

财政拨款

32.69

其中:

财政拨款

32.69

其他资金

0

其他资金

0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对仁寿县城规划区内已征待建地块进行打围建设

完成已征待建地块的打围建设,提升了城市的整体风貌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工程量

4715平方米

4715平方米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合同工期

90天

32天

成本指标

金额

32.7万元

32.7万元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生态效益 指标

水电能源节约率

100%

100%

可持续影响指标

工程持续发挥作用的期限

2年

2年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群众满意度

100%

100%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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