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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财政经费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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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10月27日  仁寿县应急管理局
 索 引 号 1778711277/A078/2022-0005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2-10-27
 发布机构 A078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2021年度

仁寿县应急管理局部门决算

目 录

公开时间:2022年10月27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仁寿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规定,设立仁寿县应急管理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有: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3、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灾害指挥部的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全县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8、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10、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下拨及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乡)政府、县直管和代管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省应急管理厅、市应急管理局做好中央和省属在仁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

14、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5、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和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6、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改局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7、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9、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坚持党建引领,锻造应急铁军,砥砺“为民守夜、保民平安”的初心使命。坚持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刻践行习近平总书记16字“训词精神”,不断砥砺为民守夜、保民平安的初心使命。一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紧紧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主题,采取“线上学+线下学”“集中学+自主学”的模式,将“三会一课”与党史教育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学习活动,召开党史专题学习会5次,组织集中学习活动3次,确保党史教育走深走实见成效。二是热烈庆祝建党一百周年。组织全体职工观看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直播,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同时,为全县庆祝建党100周年晚会顺利进行,提供坚实安全保障。三是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一岗双责”,促进“两个责任”的全程落实。通过召开局党委会8次、组织中心组学习11次、开展集中谈话1次,提醒谈话1次,组织全体职工观看《警钟长鸣》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二)打牢安全基础,护航发展大局,扛稳“防范风险、遏制事故”的政治责任。统筹好安全和发展两件大事,坚守安全红线底线,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发生。一是“三年整治”攻坚克难。纵深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标“1+3+23”的工作方案,实施集中攻坚,梳理各类共性、典型问题30余条,建立健全“两书两函”、履职登记、巡查督导等10余项长效工作机制,集中化解一批制约安全发展的瓶颈问题。全县共发出各类风险提示函30余份,罚款297.879万元,开展警示约谈79次,停产停业整顿14家,联合惩戒1家。二是“两个行动”战果丰硕。强力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和食品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县共排查企事业单位2030家次,发现隐患1020个,已整改1020个,整改率100%,排查整治数位列全市第一,有效保障了建党100周年大庆期间安全。三是“百日安全”成效初显,紧盯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化、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从9月至12月,组织开展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着力管控突出风险、整治重大隐患,切实做好中秋国庆以及元旦春节安保工作,有效遏制事故频发势头,全县共排查企业3753家次,发现隐患1386处,已整改1362处,整改率98.27%。四是“创安执法”高压监管。扎实开展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宣传月活动,持续深化“创安2021”行动,立案22起,处罚549.8万元

(三)聚力防灾减灾,聚焦民生福祉,厚植“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深厚情怀。全力以赴做好冬春防火、夏秋防汛、四季防震各项工作,打好防灾减灾救灾人民战争。一是抓好森林防灭火,全面完成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高质量承办2021年全市森林防火应急演练,建立健全“两书一函”、“三清单一承诺”机制,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和指导50余次,整治各类问题隐患130余条。二是抓好防汛抗旱,全面完成防汛抗旱职能转隶任务,全面承接防办工作,开展县级层面联合会商研判8次,发布各类预警30余次,预警信息5万余条,累积出动救援队伍142支次2215人次,紧急避险转移2244人次,安置1917人次,有序做好“8.22”等6次暴雨过程防范应对。三是抓好防震减灾,全面开展风险排查,摸排城市住房89787栋,存在隐患3486栋,农村住房172060户,存在隐患5188户,建立台账,动态整治,指导鳌峰小学、文宫中学成功创建眉山市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争取省级资金80万元,用于建设防震减灾综合能力提升建设。四是抓好冬春救助,摸排受灾人口达53059人,已上报争取救助资金1500万元(预计能到位1000万元),全面完成141户灾后农房重建和农房加固维修446户,争取拨付补助资金637.2万元。五是抓好风险普查,落实普查经费1750万元,成立8人组成的普查专班,购买普查技术支撑机构服务,聘请专业技术人员2名,全力推进普查工作,普查进度位居全市第一。

(四)强化应急保障,筑牢最后防线,构建“高效联动、反应迅速”的机制体系。紧紧围绕“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的工作思路,重塑基层应急管理组织指挥、应急队伍、物资储备三大体系。一是构建“3+19+N”组织指挥体系,实现人员半小时全部到位。聚焦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防灾减灾三大核心任务,建立县委县政府引领主导、统揽全局;县安委会、应急委、减灾委3委3办实体运行、统筹协调;19个专项指挥部和工作组专班运行、统一指挥;68个县级部门、27个乡镇(街道)、293个村(社区)、11个县属国企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全面覆盖、分工协作的“3+19+N”大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二是构建“7+N”应急队伍体系,实现队伍半小时全域覆盖。从“一主两辅”应急队伍建设着手,统筹布局,在全县风险突出、位置关键的文宫、禄加、黑龙滩、钟祥、龙正、禾加等中心场镇,新建、改建7个消防站,全面贯通“一主两辅”队伍,打造以消防为骨干,矿山救护、森林扑火为支撑,民兵、“两辅”队伍为基础,武警为依托,仁寿飞虎救援等社会救援力量为补充的“7+N”救援队伍体系,常备2000余名应急救援人员,实现应急救援处置半小时全域覆盖。三是构建打造“2+6+27+N”物资储备体系,实现物资半小时全域直达。建立2个城区县级储备库、6个区域中心储备库、27个乡镇储备库以及各县级部门、国企等单位储备库的“2+6+27+N”物资储备体系,共储备各类物资装备100万余件,统一调度、专班调用,全面实现应急物资装备半小时全域直达。2021年,先后争取财政投入4000万余元,在全市率先为应急队伍配备进口大功率高层供水消防车等先进救援装备器材,全面提升装备水平和救援能力。2021年,全县各类应急队伍共接处警1121次,处置各类险情 145起,社会救助751起,火灾扑救225起,疏散324人,抢救82人,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机构设置

仁寿县应急管理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仁寿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非独立核算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仁寿县应急指挥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

仁寿县应急局部门预算包括:仁寿县应急管理局部门本级预算(仁寿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和仁寿县应急指挥中心属于非独立核算单位)。

纳入仁寿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仁寿县应急管理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4235.72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378.85万元,下降44%。主要变动原因是关闭煤矿资金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4235.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35.7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4235.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6.4万元,占28%;项目支出3049.31万元,占7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235.7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378.85万元,下降44%。主要变动原因是关闭煤矿资金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35.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13.85万元,下降22%。主要变动原因是减少了关闭煤矿资金补助。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35.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4.9万元,占1.77%,卫生健康支出(类)33.86万元,占0.8%,住房保障支出77.68万元,占1.8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支出4049.27万元,占95.6%;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235.72,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4.8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4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机关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支出决算为13.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3.8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999.9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46.5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 灾害风险防治(项)支出决算为97.3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 安全监管(项)支出决算为135.5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85.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事务(款)消防应急救援(项)1570.4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助补助(项)7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77.6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6.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07.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79.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3.0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8.73万元,占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33万元,占8%。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3.0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12.15万元,增长29.6%。主要原因是购置应急车辆一台(按规定原应急车辆报废一台)。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4.88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应急保障用车一辆,其中越野车一辆,金额34.88万元,主要用于处置应急突发事故和日常安全监管工作。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越野车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85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检查以及突发应急事故处置,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3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59万元,下降12%。主要厉行节约,打紧开支。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33万元,要用于接待国家级、省级、市级安全生产的专项检查,以及突发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等项目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45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3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森林防火、各级安全生产检查、地震建设情况,安全生产巡查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仁寿县应急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9.35万元,比2020年增加11.54万元,增长6.8%,购置了必要的办公设备和办公大楼面积增加相应水电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仁寿县应急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79.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19.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9.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保险。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7.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仁寿县应急管理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第三方安全巡查服务、市化工企业应急救援队伍运转经费、应急车辆购置、眉山市矿山救护队运转经费、2020年房屋恢复重建资金、减灾示范社区建设、自然灾害、冬令春荒经费项目等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和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2021年仁寿县应急管理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和《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指: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支出(项)指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生产监管(项):指反映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指反映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指反映中央预算对遭受特大自然灾害地区的地方政府在安排受灾群众吃.穿.住和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经费发生困难时给予的专项补助,以及为抗御特大自然灾害而设立的中央级物质储备资金。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指反映地方预算安排受灾群众吃、穿、住等困难的救济费和发生自然灾害时的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支出,以及为抗御自然灾害而设立的地方救灾储备物资采购资金。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后重建补助(项):指反映政府预算安排用于自然灾害恢复重建的补助支出。

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支付破产或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项):指:反映用于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支付破产,改制的国有或集体企业职工安置费的支出。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仁寿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一、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仁寿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规定,设立仁寿县应急管理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有: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3、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灾害指挥部的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全县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8、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10、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下拨及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乡)政府、县直管和代管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省应急管理厅、市应急管理局做好中央和省属在仁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

14、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5、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和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6、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改局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7、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9、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机构设置

仁寿县应急管理局共有机构19个,下属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仁寿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非独立核算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仁寿县应急指挥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

(三)人员情况

仁寿县应急管理局总编制57名,其中:行政编制24名、机关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编制11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0名。在职人员46名,其中:公务员21名、机关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7名、全额拨款事业人员15名;退休人员14名,2021年末实有人数45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度预算收入总计4235.72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了3378.85万元,减少44%。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关闭烟花爆竹资金和煤矿关闭资金减少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今年财政拨款支出4235.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6.4万元,项目支出3049.32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人员经费727.9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75.5万元,对家庭和个人支出279.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84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消防车购置、眉山市矿山救护队和眉山市化工企业救援队工作经费、自然灾害救灾救济等。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情况。编制好年度预算计划,分析本单位资金构成情况,分轻,重,缓急科学合理的编制预算。并按时规范在政府网上公示,2021年仁寿县应急管理局预算收入总额4235.72万元,财政安排拨款收入4235.7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235.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6.4万元,项目支出3049.32万元。

2、执行管理情况。

(1)对本单位的基本行政运行情况保障。在日常的工作中,对照年初预算,合理有序的安排资金,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和规范的使用预算资金,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单位的车辆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职工上下班纪律制度,突发事故应急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重大事项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同时严格按预算执行,对项目资金绝不挤占,挪用,有力的保障了各项项目保质保量的按时完成。

(2)部门职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及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如下:部门职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是“控制指标”稳定向好,持续低位运行。2021年,全县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发生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10起,死亡10人;发生一般性火灾225起,无人员伤亡。全县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和事故起数控制率均在市下控制指标范围内,并保持低位运行。

二是“考核指标”稳步提升,任务圆满收官。对标对表完成市下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考核任务和部门职能目标任务,实现“6个100%”。大化、满井、青岗3个乡镇通过省级安全社区复评,大化镇水利社区以全市第一的成绩通过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验收和省级安全宣传“五进”农村示范点现场考评,各类示范试点建设通过率均为100%;全面完成纳入市、县民生工程的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任务10家,达标率100%;指导鳌峰小学、文宫中学成功创建眉山市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建成率100%;全面完成“一主两辅”队伍组建任务,应急队伍覆盖率100%;全面完成3处市级、7处县级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整治任务,整改率100%;全面完成对上争取任务,全年争取资金1695.6万元(预计),完成率130%。

三是“执法指标”稳中有进,位居全市第一。持续深化“创安2021”行动,全年安全生产领域执法共立案21起,处罚223.8万元。立案起数、处罚数均列全市第一。

四是“创新指标”质效同增,国省高度关注。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建立“3+19+N”组织指挥体系、“7+N”应急队伍体系和“2+6+N”物资储备体系,构建全域半小时黄金应急圈,打通应急管理“最后一公里”,获省市安办官微推送;创新宣传方式,设立仁寿公交“应急专线”,滚动宣传安全应急知识,打造城市“应急名片”,获省安办全省推广;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安全生产特种作业证书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证书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取得显著成效,CCTV来仁专题采访。

五是坚持党建引领,锻造应急铁军,砥砺“为民守夜、保民平安”的初心使命。坚持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刻践行习近平总书记16字“训词精神”,不断砥砺为民守夜、保民平安的初心使命。一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紧紧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主题,采取“线上学+线下学”“集中学+自主学”的模式,将“三会一课”与党史教育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学习活动,召开党史专题学习会5次,组织集中学习活动3次,确保党史教育走深走实见成效。二是热烈庆祝建党一百周年。组织全体职工观看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直播,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同时,为全县庆祝建党100周年晚会顺利进行,提供坚实安全保障。三是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一岗双责”,促进“两个责任”的全程落实。通过召开局党委会8次、组织中心组学习11次、开展集中谈话1次,提醒谈话1次,组织全体职工观看《警钟长鸣》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六是打牢安全基础,护航发展大局,扛稳“防范风险、遏制事故”的政治责任。统筹好安全和发展两件大事,坚守安全红线底线,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发生。一是“三年整治”攻坚克难。纵深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标“1+3+23”的工作方案,实施集中攻坚,梳理各类共性、典型问题30余条,建立健全“两书两函”、履职登记、巡查督导等10余项长效工作机制,集中化解一批制约安全发展的瓶颈问题。全县共发出各类风险提示函30余份,罚款297.879万元,开展警示约谈79次,停产停业整顿14家,联合惩戒1家。二是“两个行动”战果丰硕。强力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和食品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县共排查企事业单位2030家次,发现隐患1020个,已整改1020个,整改率100%,排查整治数位列全市第一,有效保障了建党100周年大庆期间安全。三是“百日安全”成效初显,紧盯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化、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从9月至12月,组织开展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着力管控突出风险、整治重大隐患,切实做好中秋国庆以及元旦春节安保工作,有效遏制事故频发势头,全县共排查企业3753家次,发现隐患1386处,已整改1362处,整改率98.27%。四是“创安执法”高压监管。扎实开展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宣传月活动,持续深化“创安2021”行动,立案22起,处罚549.8万元

七是聚力防灾减灾,聚焦民生福祉,厚植“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深厚情怀。全力以赴做好冬春防火、夏秋防汛、四季防震各项工作,打好防灾减灾救灾人民战争。一是抓好森林防灭火,全面完成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高质量承办2021年全市森林防火应急演练,建立健全“两书一函”、“三清单一承诺”机制,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和指导50余次,整治各类问题隐患130余条。二是抓好防汛抗旱,全面完成防汛抗旱职能转隶任务,全面承接防办工作,开展县级层面联合会商研判8次,发布各类预警30余次,预警信息5万余条,累积出动救援队伍142支次2215人次,紧急避险转移2244人次,安置1917人次,有序做好“8.22”等6次暴雨过程防范应对。三是抓好防震减灾,全面开展风险排查,摸排城市住房89787栋,存在隐患3486栋,农村住房172060户,存在隐患5188户,建立台账,动态整治,指导鳌峰小学、文宫中学成功创建眉山市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争取省级资金80万元,用于建设防震减灾综合能力提升建设。四是抓好冬春救助,摸排受灾人口达53059人,已上报争取救助资金1500万元(预计能到位1000万元),全面完成141户灾后农房重建和农房加固维修446户,争取拨付补助资金637.2万元。五是抓好风险普查,落实普查经费1750万元,成立8人组成的普查专班,购买普查技术支撑机构服务,聘请专业技术人员2名,全力推进普查工作,普查进度位居全市第一。

八是强化应急保障,筑牢最后防线,构建“高效联动、反应迅速”的机制体系。紧紧围绕“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的工作思路,重塑基层应急管理组织指挥、应急队伍、物资储备三大体系。一是构建“3+19+N”组织指挥体系,实现人员半小时全部到位。聚焦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防灾减灾三大核心任务,建立县委县政府引领主导、统揽全局;县安委会、应急委、减灾委3委3办实体运行、统筹协调;19个专项指挥部和工作组专班运行、统一指挥;68个县级部门、27个乡镇(街道)、293个村(社区)、11个县属国企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全面覆盖、分工协作的“3+19+N”大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二是构建“7+N”应急队伍体系,实现队伍半小时全域覆盖。从“一主两辅”应急队伍建设着手,统筹布局,在全县风险突出、位置关键的文宫、禄加、黑龙滩、钟祥、龙正、禾加等中心场镇,新建、改建7个消防站,全面贯通“一主两辅”队伍,打造以消防为骨干,矿山救护、森林扑火为支撑,民兵、“两辅”队伍为基础,武警为依托,仁寿飞虎救援等社会救援力量为补充的“7+N”救援队伍体系,常备2000余名应急救援人员,实现应急救援处置半小时全域覆盖。三是构建打造“2+6+27+N”物资储备体系,实现物资半小时全域直达。建立2个城区县级储备库、6个区域中心储备库、27个乡镇储备库以及各县级部门、国企等单位储备库的“2+6+27+N”物资储备体系,共储备各类物资装备100万余件,统一调度、专班调用,全面实现应急物资装备半小时全域直达。2021年,先后争取财政投入4000万余元,在全市率先为应急队伍配备进口大功率高层供水消防车等先进救援装备器材,全面提升装备水平和救援能力。2021年,全县各类应急队伍共接处警1121次,处置各类险情 145起,社会救助751起,火灾扑救225起,疏散324人,抢救82人,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结果应用情况

1、严格执行仁寿县应急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和上级有关部门出台的财经纪律的相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维修费等支出。按报账程序,把好票据审核,看重大事项和金额是否是经过局党组,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并根据项目资金的进度及时拨付应拨付的资金,经费的支出严格按财经纪律执行。严禁挪用,挤占专项资金。

2、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根据《政府采购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足球即时比分四川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按预算管理要求,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将采购项目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采购前,相关股室和经办人员做好采购政策咨询,了解相关业务规范,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做好汇报;采购中,严格按规定选择采购方式,确保采购流程合理合规,做好采购项目信息的公开公示工作;采购后,抓好采购项目的监管工作,严把质量关力求实效。

3、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我局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根据制度规定对实物资产进行定期清查,完善资产管理账表及有关资料,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建立健全自用资产的验收、领用、使用、保管和维护等内部管理流程,并加强内部监督。建立资产领用交回制度,落实资产使用管理责任,明确资产具体使用股室单位和责任人,确保资产安全完整。认真做好自用资产使用管理,随时检查并改善资产使用状况,减少资产的非正常损耗,做到高效节约、物尽其用,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益,防止资产使用过程中的损失和浪费。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1、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认真组织实施,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相关管理规定,做到各项收支安排使用符合事业发展计划和财政政策的要求,确保了单位正常运行和重大项目的实施,较好地完成了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和决算汇总工作,2021年目标任务基本完成,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2、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不够完善,年中追加政策性资金,和一些突发事故不可预见性(比如地质灾害治理资金,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今年的预算执行率偏低。),导致预算不够精细,其次对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不够,在今后工作中加强这方面的培训工作,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工作水平。

3、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让预算编制更贴合实际,使项目预算与工作结合更加紧密。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费用的支出,严格财务审核制度,杜绝超范围支出,严格按照批复预算执行,并按照项目开展进度有计划申请资金及时支付。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做好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各项绩效指标的细化、量化工作,用好用活各类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仁寿县应急管理局特种消防车辆装备购置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1年5月28日,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仁府定字第17号),同意县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购置多功能高层供水消防车等特种消防车辆装备的请示》。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按照相关程序购置特种消防车辆设备后移交县消防救援大队,所需资金控制在1460万元内,由县财政在2021年度应急能力提升建设一般债券中安排1200万元,不足部分在2021年度预算消防应急车辆购置经费中解决。

2021年6月30日,县采购办对县应急管理局申请采购特种消防车辆装备(预算1460万元)的申请给予了批复(仁财资采2021)393号文件)。批复同意资产配置并按政府公开招投标方式组织实施,采购结果报县政府采购办备案。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建设内容绩效目标

县应急管理局特种消防车辆装备购置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1辆水罐消防车PM220/G3、1辆高层供水消防车 ZXF5290GXFPM120/M6、1辆城市主战车(压缩空气泡沫车) ZXF5160GXFAP40/M6、1辆多功能抢险救援消防车 ZXF5131TXFJY100/M6,共4辆特种消防车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根据《仁寿县应急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仁安委〔2020〕6号文件精神,该项目资金要求用于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建设支出。

2、建设质量绩效目标

按照现行物资采购政策要求及标准,购置4辆特种消防车辆,保障灭火抢险救援工作正常开展,提升全县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经过政府公开招投标采购方式,北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成交,成交金额1329.8万元。于2021年8月31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为1329.8万元,符合县政府采购办批复采购金额控制在1460万元内的要求,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实施项目具备可行性。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此项目合同总价为1329.8万元, 2021年县财政局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总字》(仁府定字第17号),拨款1200万元到县应急局项目资金专户,用于支付特种消防车辆采购款。

2.资金使用。

根据合同约定和验收合格报告,经双方确认按照合同要求进行结算,2021年实际支出仁寿县2021年特种消防车辆项目资金1200万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实施,并严格按照文件资金管理要求支付,按照政府招标采购审批程序,采购合同签署后,项目资金由县财政拨付到县应急管理局,由县应急管理局经支付中心审核后拨付到中标单位,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该项目按程序完成招投标工作,于2021年8月31日签订采购合同,2021年11月28日到货验收合格。项目经费开支按照财经纪律和程序实施,工作顺利完成。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县应急管理局特种消防车辆装备购置项目于2021年8月31日签订采购合同,2021年11月28日到货并验收合格。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1辆泡沫消防车、1辆高层供水车、1辆城市主战车、1辆多功能抢险救援车,共4辆特种消防车辆。特种车辆按标准配备,质量合格验收达标。

(二)项目效益情况

特种消防车辆购置,进一步提升我县消防应急救援综合实战能力。具体体现在:一是高层供水车,用于高层及大跨度大空间的灭火及救人作业,使队伍在高层建筑火灾处置过程中能够有效的到达作战需要到达的高度,对灭火和救人作战行动的开展提供装备支撑。二是水罐泡沫消防车作为灭火作战的主力车型,承担的任务重,更大的载水量可有效提高在水源匮乏或市政管网供水能力不能满足火场需求时的火场用水需求,确保灭火作战行动的成功。三是多功能抢险救援车具备照明、牵引、吊升等功能,配合随车配备的器材装备,能够处理和保障各种复杂环境下的救援行动。四是城市主战消防车主要用于扑救可燃和易燃液体火灾,配备多种消防抢险救援器材,具有优秀的综合作战能力,可整车快速出动,并持续进行灭火作战。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由于该车存在的特殊性,需要国家认定的部门检验后方可开具收据,由于今年疫情原因导致交货时间延长。

(二)相关建议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9年企业安全生产第三方巡查服务项目

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19年8月7日,县应急管理局向县政府递交《关于开展第三方安全巡查工作的请示》(仁应急〔2019〕49号),项目资金控制在330万元/年以内。县政府批复意见为:同意该请示,县应急管理局按程序实施,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更上新台阶。11月25日,县财政局对县应急管理局申请采购2019年企业安全生产第三方巡查服务(预算金额330万元)的报告给予了批复(仁财采分〔2019〕429号)。批复指出按照公开招标方式(分散模式)组织实施。并将采购结果报县政府采购办备案。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服务内容绩效目标:

(1)巡查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乙方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内定期开展完成全县391家生产经营单位第三方安全巡查服务,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类企业87家,非煤矿山类企业46家,交通运输类企业(含工地)30家,水库地质灾害类巡查点位28个(含水库、地灾点),建筑施工类企业(含建筑施工在建项目)58家,工商贸其他类企业142家。根据实际可调控。

(2)巡查频次:对151家高危及重点行业企业每季度检查不少于1次(其中危化生产企业8家、城镇燃气供应企业7家、烟花爆竹企业1家、民爆物品储存企业1家,非煤矿山企业46家、交通运输企业30家、建筑施工企业58家);对240家加气、加油站企业、水库地质灾害类、工贸企业每半年检查不少于1次(其中加气、加油站企业70家、水库地质灾害类28家、工贸企业142家)

(3)安全培训教育和应急演练:在服务周期内,针对本项目乙方组织专家每年开展1次全县安全生产技术培训教育和1次应急演练。

2.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1)第一轮巡查,对151家重点企业进行全覆盖巡查,对120家一般企业进行巡查。

(2)第二轮巡查:对151家重点企业进行全覆盖巡查,对第一轮巡查剩余的一般企业进行巡查。

(3)第三轮巡查:对151家重点企业进行全覆盖巡查,对120家一般企业进行巡查。

(4)第四轮巡查:对151家重点企业进行全覆盖巡查,对第三轮巡查剩余的一般企业进行巡查。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根据招标文件2021年3月10日,我局与四川中源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续签2019年企业安全生产第三方巡查服务采购项目合同书,根据企业《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计算年度金额为285.82万元,最终商定合同总金额为285万元,符合县政府采购办批复的采购金额控制在330万元内的要求,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实施项目具备可行性。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情况。

此项目合同总价为285万元,2021年累计收到2019年第三方巡查服务项目经费135.54万元。

2.资金使用。

根据合同约定和考核情况,2021年实际支出2019年企业安全生产第三方巡查服务项目工作经费135.54万元。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实施,并严格按照文件资金管理要求支付,按照政府招标采购审批程序,采购合同签署后,项目资金由县财政拨付到县应急管理局,由县应急管理局经支付中心审核后拨付到中标单位,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巡查企业情况。

第一轮巡查具体内容为:1.巡查高危及重点行业共计146家(5个交通项目未开工);2.巡查加气、加油站企业、水库地质灾害类、工贸企业共计120家;3.建立一企一档266家;4.完成第三方须巡查服务检查方案;5.巡查报告完成266家企业安全技术巡查报告;6.完成巡查技术分析报告;7.驻点仁寿租房一套房作为工作点。

第二轮巡查具体内容为:1.巡查高危及重点行业共计146家(5个交通项目未开工);2.巡查加气、加油站企业、水库地质灾害类、工贸企业共计120家;3.建立一企一档266家;4巡查报告完成266家企业安全技术巡查报告;5.完成第二轮巡查技术报告;6.复查第一轮巡查企业266家。

第三轮巡查具体内容为:1.巡查高危及重点行业共计146家;2.巡查加气、加油站企业、水库地质灾害类、工贸企业共计120家;3.建立一企一档266家;4巡查报告完成266家企业安全技术巡查报告;5.完成第三轮专业技术分析报告。

第四轮巡查具体内容为:1.巡查高危及重点行业共计146家;2.巡查加气、加油站企业、水库地质灾害类、工贸企业共计120家;3.建立一企一档266家;4巡查报告完成266家企业安全技术巡查报告;5.完成第四轮专业技术分析报告,组织了1次安全培训、策划了1次应急演练。

2.安全培训和演练情况。第三方巡查服务机构在服务周期内安全培训完成1次,指导策划演练1次,完成项目约定次数。

3.隐患管理情况。

(1)第一轮巡查企业共计266家,共发现隐患1667项。

基础管理隐患678项,占比40.7%;现场管理隐患989占比59.3%。分别为危化品生产企业8家次共51条,危化品经营企业47家次共174条,烟花爆竹企业2家次共6条,交通运输企业25家次共83条隐患,非煤矿山企业46家次共325条,建筑施工企业58家次共405条,工贸企业73家次共592条隐患,城镇燃气企业7家次共31条隐患。

(2)第二轮巡查企业共计266家,共发现隐患1913项。

基础管理隐686项,占比35.8%;现场管理隐患1227占比64.2%。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企业38家,重大安全隐患55条。分别为危化品生产企业8家次共71条,危化品经营企业23家次共101条,烟花爆竹企业2家次共3条,交通运输企业25家次共80条隐患,非煤矿山企业46家次共349条,建筑施工企业58家次共400条,工贸企业69家次共843条隐患,镇燃气企业7家次共4条隐患,水库20家次共25条隐患,地灾8个共1条隐患。

(3)第三轮巡查企业共计266家,共发现隐患1600项。

基础管理隐患668项,占比41.8%;现场管理隐患932占比58.2%。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企业23家,重大安全事故隐患30条。分别为危化品生产企业8家次共30条,危化品经营企业47家次共202条,烟花爆竹企业2家次共7条,交通运输企业25家次共79条隐患,非煤矿山企业46家次共261条,建筑施工企业58家次共308条隐患,工贸企业73家次共679条隐患,城镇燃气企业7家次共34条隐患。

(4)第四轮巡查企业共计266家,共发现隐患1410项。

基础管理隐患620项,占比43.9%;现场管理隐患790占比56.1%。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企业13家,重大安全事故隐患15条。分别为危化品生产企业8家次共35条,危化品经营企业23家次共92条隐患,烟花爆竹企业2家次共7条,交通运输企业25家次共79条隐患,非煤矿山企业46家次共194条,建筑施工企业58家次共261条隐患,工贸企69家次共695条隐患,城镇燃气企业7家次共21条隐患。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计划情况

(1)按照《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乙方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内定期开展完成全县391家生产经营单位第三方安全巡查服务,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类企业87家,非煤矿山类企业46家,交通运输类企业(含工地)30家,水库地质灾害类巡查点位28个(含水库、地灾点),建筑施工类企业(含建筑施工在建项目)58家,工商贸其他类企业142家。

巡查频次:对151家高危及重点行业企业每季度检查不少于1次(其中危化生产企业8家、城镇燃气供应企业7家、烟花爆竹企业1家、民爆物品储存企业1家,非煤矿山企业46家、交通运输企业30家、建筑施工企业58家);对240家加气、加油站企业、水库地质灾害类、工贸企业每半年检查不少于1次(其中加气、加油站企业70家、水库地质灾害类28家、工贸企业142家)。

(3)安全培训教育和应急演练:在服务周期内,针对本项目乙方组织专家每年开展1次全县安全生产技术培训教育和1次应急演练。

2.完成情况

1.巡查企业情况。

第一轮巡查具体内容为:1.巡查高危及重点行业共计146家(5个交通项目未开工);2.巡查加气、加油站企业、水库地质灾害类、工贸企业共计120家;3.建立一企一档266家;4.完成第三方须巡查服务检查方案;5.巡查报告完成266家企业安全技术巡查报告;6.完成巡查技术分析报告;7.驻点仁寿租房一套房作为工作点;8.提供临时服务12次。

第二巡查具体内容为:1.巡查高危及重点行业共计146家(5个交通项目未开工);2.巡查加气、加油站企业、水库地质灾害类、工贸企业共计120家;3.建立一企一档266家;4巡查报告完成266家企业安全技术巡查报告;5.完成第二轮巡查技术报告;6.复查第一轮巡查企业266家;7.提供临时服务4次。

第三轮巡查具体内容为:1.巡查高危及重点行业共计146家;2.巡查加气、加油站企业、水库地质灾害类、工贸企业共计120家;3.建立一企一档266家;4巡查报告完成266家企业安全技术巡查报告;5.完成第三轮专业技术分析报告;6.提供临时服务5次。

第四轮巡查具体内容为:1.巡查高危及重点行业共计146家;2.巡查加气、加油站企业、水库地质灾害类、工贸企业共计120家;3.建立一企一档266家;4巡查报告完成266家企业安全技术巡查报告;5.完成第四轮专业技术分析报告;6.组织了1次安全培训、策划了1次应急演练;7.提供临时服务17次。

全年完成巡查高危重点行业总次数584(由于5个交通建设项目一直未开工无法巡查,故比计划少20次),占合同计划的96.68%。完成巡查加气、加油站企业、水库地质灾害类、工贸企业总次数960,占合同计划的100%,同时,提供临时服务

2.安全培训情况。第三方巡查服务机构在服务周期内安全培训完成1次2.安全培训和演练情况。第三方巡查服务机构在服务周期内安全培训完成1次,指导策划演练1次,完成项目约定次数,占计划数的100%。第三方巡查服务机构在服务期内提供了无偿临时服务38次。

3.巡查报告提交。提交4轮书面总体巡查报告。完成合同约定100%。

4.建立一企一档1064份,占合同计划98.15%。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0年全县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实现了三个下降。实施第三方安全巡查切实解决了安全监管专业力量不足的问题,持续提升了“一包一”监管责任人履职能力,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仁寿县被评为2021年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先进集体,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提供了专业支撑。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个别企业巡查不够深入。对个别专业性较强企业巡查不够深入,没有发现更深层次、专业性的问题,导致在省市现场督查过程中被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二是巡查结果运用不充分。发现问题未及时通报“一包一”监管责任人及相关领域监管部门,结果与日常监管结合不充分。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强化过程管控。建立健全跟班巡查制度,在重点领域、重点企业落实专人负责一对一全过程跟班巡查,精准识别更深层次、更专业化隐患。

2.强化结果运用。建立第三方巡查跟踪督查、执法监察联动机制常通信息,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对久拖不改的企业实行重点监管,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1年度车辆购置经费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仁寿县应急管理局按照车辆报废相关程序,申请报废应急车辆一辆,为保障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经请示政府需更换应急车辆一辆。

(二)项目绩效目标。

购置应急车辆一辆,提高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效率。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0年9月18日,县应急管理局向县政府递交《关于购买特种车辆的请示》(仁应急〔2020〕28号),项目资金控制在35万元以内。县政府批复意见为:同意该请示,县应急管理局按程序处置报废车辆并按程序购置特种车辆,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效率。11月25日,县财政局对县应急管理局申请采购特种车辆(预算金额35万元)的报告给予了批复(仁财资采〔2021〕59号)。批复指出按照公开招标方式(分散模式)组织实施。并将采购结果报县政府采购办备案。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此项目合同总价为34.88万元,2021年收到购置特种车辆项目经费34.88万元。

2.资金到位和使用。根据合同约定,2021年实际支出购置特种车辆项目经费34.88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实施,并严格按照文件资金管理要求支付,按照政府招标采购审批程序,采购合同签署后,项目资金由县财政拨付到县应急管理局,由县应急管理局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收到财政局批复,我局按采购程序购置特种车辆一辆。

四、项目绩效情况

全年总体目标为购置特种车辆1辆,提高了应急工作效率。实际购置特种车辆1辆,保质保量完成总体目标。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购置购置车辆预计完成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前,实际于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预计成本控制在35万元以内,实际成本34.88万元。完成了预算所有绩效指标值均达到预期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

(三)相关建议

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实施单位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执行数:



其中:

财政拨款


其中: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附表:

(注:有两个及以上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的,需分别开展绩效目标自评并填写附表)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应急局2021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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