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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财政经费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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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资金融局
2022年10月31日  仁寿县国资金融局
 索 引 号 1778711277/A088/2022-0005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2-10-31
 发布机构 A088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2021年度

仁寿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10月31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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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财政经费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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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资金融局
2022年10月31日  仁寿县国资金融局
 索 引 号 1778711277/A088/2022-0005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2-10-31
 发布机构 A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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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仁寿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10月31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面和金融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办法及相关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地方金融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县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简称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运营机构的国有资产;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管责任;参与所监管企业“三重一大”决策,按照出资人监管权力清单对所监管企业重大事项进行监管和审批;负责所监管企业政策法规、投资融资、改制重组以及对外经济合作等方面的事项。

3.负责对所监管企业目标考核和薪酬管理;规范所监管企业资产、财务管理和经济运行;研究提出所监管企业重大资产责任追究的建议和措施;承担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资产损失核销及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

4.负责所监管企业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依照法定程序对负责人进行考核、奖惩;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县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并执行和落实相关管理制度;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法制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

5.拟订全县金融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推进全县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推动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合作。

6.加强金融对外合作交流;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地方金融业规范发展,组建、培育、壮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引进境外金融机构,促进地方金融机构合理布局和金融资源优化配置,负责监管范围内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和业务指导工作;统筹推进全县企业直接融资工作;负责全县企业上市改制、上市培育和上市协调工作;统筹全县地方金融要素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推动全县地方金融要素市场建设,组织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

7.配合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驻仁寿机构做好金融监管相关工作,共享地方金融监管指标数据和金融业务发展情况,为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提供服务,协调解决地方金融业改革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参与全县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推动地方金融统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引导社会融资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研究拟订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

8.依据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和中央、省、市金融管理部门制定的规则,负责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加强对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地方权益类交易场所、大宗商品类交易场所的风险监测与行为监管。

9.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服务,促进金融中介服务业发展,参与拟订促进与金融业密切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政策、规划并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加强对相关金融行业协会的工作指导和监督;维护地方金融秩序;牵头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

10.牵头处置非法集资,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其他非法金融活动,推进全县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机制建设;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配合县级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国有金融资本布局方案;参与、指导全县金融人才资源培育和队伍建设工作。推进全县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协助各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措施;牵头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对有关负责人的业绩考核;协助各行业主管部门引导相关企业统筹规划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企业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和落实应急救援预案。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有关职责分工。县国资金融局负责对融资租赁、典当等行业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强化政治引领,狠抓国资国企党建促进经济发展。

强化党建主体责任。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理论学习,制定《仁寿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党委中心组2021年学习计划》,集中深入学习贯彻“四史”宣传教育,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省委第十一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眉山市委第四届十六次、十八次全会精神,县委十三届二十次全会、十四届一次会议等会议精神。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一是根据《仁寿县纪委监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要求,制定了《2021年县国资金融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并与企业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二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强化落实。三是强化“四风”整治。对国有企业重要岗位、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进行不定期督察,重点查处庸懒散浮拖、收受红包礼金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问题。联合纪检组加大违规处罚力度。筑牢宣传思想文化建设。一是加强舆论引导,强化正面宣传。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制定《意识形态年度工作计划》,把意识形态纳入县属国企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列入“一岗双责”工作清单,与生产经营同安排、同部署。三是突出政治导向,狠抓思想建设。强化班子队伍建设。一是根据第三轮国企改革需要,适时调整优化党组织设置,在结合岗位实际需要和全覆盖书面征求个人意愿的基础上,进行清理和规范,按相关程序和有关规定予以整改落实。为集团化改革运行奠定基础,加强了对参股企业的管理。

2.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成效明显,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果。狠抓提质增效,国有经济保持稳中有进良好发展态势。截至2021年12月末,县属国企资产总额443.68亿元,同比增长5.67%;总负债180.32亿元,同比增长9.29%;实现营业收入35.44亿元,同比增长15.44%;实现利润总额3.75亿元,同比增长6.53%;上缴税金2.11亿元,同比增长80.89%,向上争取资金到位1476.94余万元,超过全年向上争取资金目标约936万元,向上争取资金到位1476.94余万元,目标任务540万元,完成率达273%。高位启动推动第三轮改革,推行管资本为主的监管方式充分激发国有企业发展活力。出台了《仁寿县属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启动县属国企第三轮改革。一是抓好顶层设计,完善制度体系出台了实施意见及管理办法、配套制度,对加强国资监管、防控债务风险、规范对外借款担保等进一步明确细化,形成“1+N”制度体系。二是强化重组整合,实施集团化改造。进一步优化县属国有企业重组整合,构建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四川仁寿鑫龙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两个集团以及独立运行的仁寿县志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架构,形成“2+N+N”管理体系。是优化布局结构,明确功能定位。仁寿发展集团重点向市政、能源、建筑建材、文旅、新农业、产业园区打造、智慧城市数字化经济等重点领域延伸产业链条。鑫龙水务集团立足民生环保,全力提质增效。狠抓项目建设,增强发展后劲。一是截止2021年12月末,县属国有企业共计实施项目108个,总投资227.48亿元,其中已完工的项目19个,在建46个。督促县属国有企业加快推进城市会客厅、藕塘5个片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仁寿经济开发区配套建设项目、仁寿县党校EPC项目等4个项目建设,全力冲刺挂图作战目标任务。二是推进固投任务和向上争取。截止2021年12月底,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任务45亿元。向上争取资金到位1476.94余万元,完成率达273%。强化国企监管,确保规范推进。一是规范采购行为。进一步规范了县属国有企业采购行为,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二是紧抓安全环保。按照安全、环保考核办法,与县属国有企业“一企一策”签订安全责任清单和环保责任清单,将安全、环保工作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增强安全意识,防范安全风险。三是保障民工工资。抓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督促县属国有企业按规定做好民工工资实名制管理工作,顺利通过国家和省市的相关考核工作。四是落实巡视巡察审计整改任务。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抓到底”的包干负责整改工作机制,建立问题台账,对照问题督促企业进行认真整改,在规定时限前整改完毕,切实抓好整改工作。

3.金融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助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突破。金融指标完成情况。一是情况。截至12月末,县内金融机构存款余额897.07亿元,新增存款43.41亿元,增长5.08%;贷款余额603.15亿元,新增贷款114.3亿元,增长23.38%。二是保费收入全市已调整考核口径,按全市平均数考核,截至12月末实现保费收入14.5亿元。三是国企情况截至12月末,县属国企签约到位融资88.595亿元。积极开展银政企对接加强对地方金融监管。引导企业挂牌上市,推进金融扶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对重点领域风险排查处置持续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

4.其余工作完成情况。狠抓信访稳定工作。截至12月末共处理通过“12345平台”“仁寿有奖爆料”和相关部门派发信访838件,除包案化解案件“红星路南延线禄加镇拆迁问题”尚在协调处理过程中,其余所有信访均妥善回复完毕,未出现遗留问题。全年未出现系统内人员进京到省集访、非访、越级访。狠抓城乡基层精细治理我局城乡基层精细治理工作联系文宫镇李家沟村1组和文林街道陵州路社区民心巷10号。目前针对李家沟村1组产业发展不佳等问题,已联系相关部门正在协商相应的方案,并给予李家沟村委会1万元作为精细治理工作经费。针对陵州路社区民心巷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受阻等问题,已同社区与住保中心、鑫城公司进行协调,目前小区改造已基本结束,后续扫尾工作按进度完善。抓政务公开工作。全年共通过“大美仁寿”和县政府官方网站公开信息705篇,其中“大美仁寿”发布信息599篇,政府官方网站发布信息106篇,均完成目标任务。狠抓统计工作。一是每月11日前形成企业财务快报,上报市国资委;二是每月15日前收集各企业财务报表并对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做好经济运行分析;三是在2022年3月份完成2021年度年报。坚持三产统计月报告制,敦促仁发展集团和产投公司每月20日前如实申报三产统计表报;五是统计了2019年、2020年国有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情况,并上报市人社局。狠抓创文工作。一是联合县内各银行建设20个省级文明城市实地考察点位。结合“全国低碳日”“节能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开展“绿色出行”倡议宣传活动。国资金融局副局长郭国富定期对包保社区创文工作开展常态化排查整治。联合包保社区开展“创文进社区”主题活动,为营造全民动员,齐心协力,共创文明城市的良好氛围奠定基础。狠抓创卫工作。联合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开展了“世界无烟日”“爱国卫生月”等主题活动。认真组织爱国卫生月活动,开展春、秋两季灭鼠、灭蟑和夏季蚊蝇的投药行动。狠抓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县疫情指挥部要求,及时对全系统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指导和督察,全面完成了疫苗接种工作,确保了疫情防控工作落地落实。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正科级行政单位,下设正科级事业单位1个。设5个股室:办公室、党建办公室(人事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股、企业监审股、金融管理股;年末编制数33个,临聘2个,实有人数35人。

无纳入县国资金融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18144.24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减少145926.38万元,下降57.22%,支出减少140273.67万元,下降56.26%。主要变动原因是对企业政策性补助及注资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03407.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758.39万元,占31.6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248.64万元,占60.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400万元,占8.1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09059.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7.66万元,占0.52%;项目支出108492.09万元,占99.4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8144.24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5926.38万元,下降57.22%,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40273.67万元,下降56.26%。主要变动原因是对企业政策性补助及注资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160.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0.4%。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1063.76万元,增长1481.66%。主要变动原因是对企业补助及注资减少基金补助。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160.3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201)支出4.37万元,占0.0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支出47.52万元,占0.14%;卫生健康支出21021.09万元,占0.0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15)24781.57万元,占74.73%;金融支出(217)8259.18万元,占24.91%;住房保障支出(221)46.58万元,占0.1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3160.31万元,完成预算6266.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201)纪检监察事务(11)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支出决算为4.37万元,完成预算100%,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 行政单位离退休(01): 支出决算为1.83万元,完成预算100%,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 支出决算为39.69万元,完成预算100%,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社会保障和就业(208)企业改革补助(06)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99)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100%,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卫生健康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支出决算为21.09万元,完成预算100%,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5)制造业(02)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07):支出决算为240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5)国有资产监管(07)行政运行(01):支出决算为48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5)国有资产监管(0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支出决算为254.3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5)国有资产监管(07)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99):支出决算为43.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金融支出(217)金融部门监管支出(02) 金融部门其他监管支出(99):支出决算为25.41万元,完成预算100%,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金融支出(217)金融发展支出(03)其他金融发展支出(99):支出决算为1050.1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金融支出(217)其他金融支出(99)其他金融支出(99):支出决算为7183.59万元,完成预算100%,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支出决算为46.5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8.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94.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0年决算相比无增减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0年决算相比无增减变化。

3.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2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节俭开支。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3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相关单位交流学习、调研、上级来人来访。

外事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248.64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0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县国资金融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05万元,比2020年减少40.79万元,下降30.25%,与2021年预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县国资金融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县国资金融局无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地震巨灾保险补贴、仁寿县金融机构考核奖励项目等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和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2021年县国资金融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和《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201)纪检监察事务(1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 行政单位离退休(01):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企业改革补助(06)机关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99):指反映财政用于去也改革发展方面的补助。

13.卫生健康(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务单位)基本医疗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城乡社区支出(2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08)土地开发支出(02):指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2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08) 城市建设支出(03):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2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08)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99):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1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5)智朝业(02)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07):指用于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智朝业方面的支出;

1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5)国有资产监管(07)行政运行(01):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5)国有资产监管(0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5)国有资产管理(07)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99):指其他用于国有资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21.金融支出(217)金融部门监管支出(02)金融部门其他监管支出(99):指金融部门其他用于监管方面的支出。

22.金融支出(217)金融发展支出(03)其他金融发展支出(99):指反映其他用于金融发展方面的支出。

23.金融支出(217)其他金融支出(99)其他金融支出(99):指其他用于金融方面的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23)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02)其他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99):指反映用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其他解决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支出。

2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2021年县国资金融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本单位为正科级行政单位,设6个股室:办公室、党建办公室(人事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股、企业监审股、金融管理股、机关党委。

(二)机构职能。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仁寿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规定,设立仁寿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有:

1.贯彻执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面和金融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办法及相关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地方金融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县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简称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运营机构的国有资产;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管责任;参与所监管企业“三重一大”决策,按照出资人监管权力清单对所监管企业重大事项进行监管和审批;负责所监管企业政策法规、投资融资、改制重组以及对外经济合作等方面的事项。

3.负责对所监管企业目标考核和薪酬管理;规范所监管企业资产、财务管理和经济运行;研究提出所监管企业重大资产责任追究的建议和措施;承担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资产损失核销及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

4.负责所监管企业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依照法定程序对负责人进行考核、奖惩;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县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并执行和落实相关管理制度;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法制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

5.拟订全县金融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推进全县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推动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合作。

6.加强金融对外合作交流;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地方金融业规范发展,组建、培育、壮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引进境外金融机构,促进地方金融机构合理布局和金融资源优化配置,负责监管范围内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和业务指导工作;统筹推进全县企业直接融资工作;负责全县企业上市改制、上市培育和上市协调工作;统筹全县地方金融要素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推动全县地方金融要素市场建设,组织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

7.配合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驻仁寿机构做好金融监管相关工作,共享地方金融监管指标数据和金融业务发展情况,为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提供服务,协调解决地方金融业改革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参与全县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推动地方金融统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引导社会融资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研究拟订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

8.依据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和中央、省、市金融管理部门制定的规则,负责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加强对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地方权益类交易场所、大宗商品类交易场所的风险监测与行为监管。

9.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服务,促进金融中介服务业发展,参与拟订促进与金融业密切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政策、规划并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加强对相关金融行业协会的工作指导和监督;维护地方金融秩序;牵头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

10.牵头处置非法集资,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其他非法金融活动,推进全县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机制建设;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配合县级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国有金融资本布局方案;参与、指导全县金融人才资源培育和队伍建设工作。推进全县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协助各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措施;牵头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对有关负责人的业绩考核;协助各行业主管部门引导相关企业统筹规划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企业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和落实应急救援预案。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有关职责分工。县国资金融局负责对融资租赁、典当等行业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三)人员概况。仁寿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总编制33名,其中:行政编制22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1名。在职人员33名,其中:公务员22名、全额拨款事业人员11名、临聘人员2名,2021年末实有人数35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21年度财政资金收入103407.0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1603.84万元,降低59.45%,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对国有企业注资及对企业补助。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21年度财政资金支出103407.03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1603.84万元,降低59.45%,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对国有企业注资及对企业补助。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绩效目标编制要素基本完整,绩效指标达到细化量化;目标基本完成;按照新的职能职责和预算编制要求,科学合理的编制预算,在日常的工作中,对照年初预算,合理有序的安排资金,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和规范的使用预算资金国资金融局除单位年初预算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外,其他资金属对国有企业注资及补助款,财政根据资金需求下达并按财政要求时间及时拨付,2021年县国资金融局预算收入总额103407.03万元,财政安排拨款收入103407.0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3407.0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98.3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9.31万元,专项支出102839.38万元;支出严格控制;无预算动态调整;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执行进度及完成情况与时间进度基本匹配,企业注资及补助款无时间进度执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拨付,无违规记录。

(二)结果应用情况

1.国资金融局项目资金基本属注资及补贴款,理解为项目资金是与基本支出的区别,绩效评价指标与其无实质评价意义,自评质量达不到正真需要的评价要求。

2.绩效评价目标做到了目标公开及自评公开。

3.评价结果及运用,严格执行仁寿县应急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和上级有关部门出台的财经纪律的相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维修费等支出。按报账程序,把好票据审核,看重大事项和金额是否是经过局党组,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并根据项目资金的进度及时拨付应拨付的资金,经费的支出严格按财经纪律执行。严禁挪用,挤占专项资金,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根据《政府采购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足球即时比分四川省2018-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按预算管理要求,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将采购项目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采购前,相关股室和经办人员做好采购政策咨询,了解相关业务规范,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做好汇报;采购中,严格按规定选择采购方式,确保采购流程合理合规,做好采购项目信息的公开公示工作;采购后,抓好采购项目的监管工作,严把质量关力求实效。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我局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根据制度规定对实物资产进行定期清查,完善资产管理账表及有关资料,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建立健全自用资产的验收、领用、使用、保管和维护等内部管理流程,并加强内部监督。建立资产领用交回制度,落实资产使用管理责任,明确资产具体使用股室单位和责任人,确保资产安全完整。认真做好自用资产使用管理,随时检查并改善资产使用状况,减少资产的非正常损耗,做到高效节约、物尽其用,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益,防止资产使用过程中的损失和浪费。

(三)自评质量。我局根据资金下达要求及时支付,所有项目资金在本单位属于过渡支付,无实质项目资金意义,整体绩效评价基本完成。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认真组织实施,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相关管理规定,做到各项收支安排使用符合事业发展计划和财政政策的要求,确保了单位正常运行和重大项目的实施,较好地完成了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和决算汇总工作,2020年目标任务基本完成,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二)存在问题。1、预算编制不够完善,年中追加政策性资金,和一些突发事故不可预见性,导致预算不够精细,其次对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不够,在今后工作中加强这方面的培训工作,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工作水平。

(三)改进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让预算编制更贴合实际,使项目预算与工作结合更加紧密。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费用的支出,严格财务审核制度,杜绝超范围支出,严格按照批复预算执行,并按照项目开展进度有计划申请资金及时支付。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做好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各项绩效指标的细化、量化工作,用好用活各类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件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1年地震巨灾保险政策)

一、财政政策基本情况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足球即时比分四川省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7〕97 号)和《眉山市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实施方案》(眉府办函〔2017〕119号)文件要求,城乡居民按照基本保额参保时,由投保人个人承担40%的保费支出,各级财政提供60%的保费补贴(其中:省级和市〔区〕级财政,扩权强县试点县财政各承担30%保费)。农村散居特困人员、城市散居特困人员、城乡低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涉及的基本保额参保保费由财政全额承担,即省级和市(区)级财政,扩权强县试点县财政各承担50%。投保居民可参考房屋市场价值,根据需要与保险机构协商确定保险金额,超出基本保额以外的参保保费,由投保人个人承担。

2021年度共承保地震巨灾保险64747户,保费2413432元,其中财政补贴2403911.4元、居民自费9520.6元。按承保区域划分:

1.县本级承担部分。县本级涉及的27个乡镇共承保城乡居民地震巨灾保险54620户,保费合计2033688元,其中,城乡居民自费9520.6元,财政应补贴2024167.4元。按人员类型:“三类人员”(农村散居特困人员、城市散居特困人员、城乡低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共承保53941户,保费2009927元;一般户共承保679户,保费23761元。

2.天府新区承担部分。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涉及视高街道办、高家镇、贵平镇、龙马镇、北斗镇,“三类人员”共承保10127户,保费379744元。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现场评价抽样选点情况。我局逐一对各乡镇(街道)报送的参保花名册人数以及补贴标准进行了复核,符合政策相关条件。

(二)政策总体评价。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愿参保、财政支持、保障民生”的原则,根据《眉山市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实施方案》(眉府办函〔2017〕119号)文件精神,组织实施。

三、政策绩效情况

(一)政策设计

1.目标科学。政策目标明确合理,支持范围与政策规划匹配,目标设定与客观需求一致。

2.项目协同。政策专项间制度机制顶层设计不存在缺陷或缺失,统筹协调、互为补充,无交叉重复的情况。

3.对象全面。政策实施对象覆盖全面。

4.标准合理。政策标准制定合理协调,是考虑对象、区域、环境、经济发展等因素设定政策标准。

(二)政策执行

1.实施对象精准。政策实施对象识别精准,不同项目实施对象协调衔接,精准契合;实施对象与政策预期匹配。

2.政策调整及时。政策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动态调整及时准确,合理可行。

3.执行机制同向。政策专项实施过程中方式方法同向,是不存在明显存在相悖或不合理。

(三)政策效果

民生保障类。分配方法制定、分配要素设定、基础数据应用、测算依据选取等科学合理,分配结果公平合理,充分考虑地域条件、经济条件等。政策实施对象中不存在明显不合理的排他性规定等,政策实施后相关受益群体的整体满意。

四、存在问题:无

五、相关建议:无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财政政策基本情况

1.我局配合县财政局编制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经政府审定后由财政局安排支出预算资金,由我局划解至各企业。

2.根据我局与财政局共同会商,形成方案报政府审定后实施。

3.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主要解决县政府已审定的事项支出、专项安排事项和支持企业发展等三方面。

4.资金分配除政府已审定事项和专项安排事项以外,主要根据各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上缴比例安排用于支持县属国有企业做强优做大。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支出。

2.项目应实现促进实现国有企业良性健康发展,促进国企经营效益增长。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采用部门自评方式,由县国资金融局相关股室配合共同完成自评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由县财政局、县国资金融共同会商,形成资金安排方案,报县财政审核后实施,实施过程中不进行预算调整。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在支出安排经县政府审核后,由县财政局安排支出预算至国资金融局,由国资金融局按照即定计划全额拨付至各国有企业。

2.资金到位。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资金已到位8400万元,占计划的100%,资金到位率100%,并及时拨付到位。

3.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资金已支出8400万元,以“其他国有资本注入”形式全额注资至各企业,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并及时有效,支付范围在审定的范围内,支付标准按照即定的分配标准进行拨付,目前已全额拨付,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安排相一致。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的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能够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在县委县政府即定的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上缴任务安排数的基础上,由县财政局、县国资金融局共同会商形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方案,其中集中30%用于补充政府公共预算支出外,其余全额用于增加县属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支持企业发展。

(二)项目管理情况。各企业能够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

(三)项目监管情况。县国资金融局每月收集各企业的财务运行情况,分析年初即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各项任务推进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当前面临的困难,协助各企业制定各项举措,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目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已全部安排完成,已安排资金8400万元及时拨付至各企业,拨付进度100%,使用进度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状大了企业资产规模,为企业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促进了县属国企业健康良性发展,为县属国有企做强做优做大提供了有力保障。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总体运行良好,从分配方案至企业具体实施,全过程实行封闭运行,管理到位,无资金挪支现象,拨付及时,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有生动力。

(二)存在的问题

目前该项目不存问题。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金融机构考核奖励政策)

一、财政政策基本情况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足球即时比分仁寿县金融机构考核办法的通知》(仁府发〔2018〕25号)文件精神,由县国资金融局、县财政局分别在当年7月和次年1月,对新增贷款、余额存贷比、新增存贷比、新增贷款完成比例等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前3名的银行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工作经费;若存贷款指标名列全市前两位,分别奖励仁寿银保监管组、县人民银行20万元工作经费;完成县委、县政府金融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奖励县国资金融管理服务中心30万元工作经费。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依照《仁寿县人民政府足球即时比分仁寿县金融机构考核办法的通知》(仁府发〔2018〕25号)文件精神,根据县人民银行2019年12月报表,和眉山市金融工作局对全市各区县存贷款通报数据,逐项进行考核打分汇总,报县财政局核实后,向县政府申报该项目资金。由县国资金融局、县财政局根据考核情况报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20次常务会审议同意奖励金融机构和管理机构工作经费150万元。

三、政策绩效情况

(一)政策设计

1.目标科学。政策目标明确合理,支持范围与政策规划匹配,目标设定与客观需求一致。

2.项目协同。政策专项间制度机制顶层设计基本合理,统筹协调、互为补充,无交叉重复的情况。

3.对象全面。考核对象为县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县级金融监管机构,政策实施对象覆盖全面。

4.标准合理。政策标准制定合理,考虑仁寿县实际情况设定政策标准。

(二)政策执行

1.实施对象精准。实施对象为县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县级金融监管机构,政策实施对象识别精准;实施对象与政策预期匹配。

2.政策调整及时。根据县人民银行2019年12月报表,和眉山市金融工作局对全市各区县存贷款通报数据,对相关指标进行自评,政策根据实际情况考核,合理可行。

3.执行机制同向。政策专项实施过程中方式方法同向,根据所有金融机构完成指标进行考核评分,不存在明显不合理情况。

(三)政策效果

1.产业发展类。2019年度,全县新增贷款75.34亿元,完成市下达我县54亿元目标任务的139%,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全县46.5亿元目标任务的162%;2019年度全县金融机构新增存款全市排位第2名,新增贷款全市排位第2名,贷款增速排位全市第2名,有效调动了银行信贷投放的积极性,加快推动仁寿县域经济发展。

四、存在问题无

五、相关建议:此项目经费实属奖励工作经费,建议不纳入绩效评价。

附表: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仁寿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163101001

实施单位

县国资金融局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8400

执行数:

8400


其中:

财政拨款

8400

其中:

财政拨款

8400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壮大县属国有企业资产规模,提升国企经营实力

财政及时拨付资金,国企资产规模增加,保障企业经营能力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国企总资产规模

500亿

500亿


时效指标

经营利润上缴时间

2021年6月底

2021年6月底


成本指标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8400万元

8400万元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利润增长率

≥10%

≥10%


地震巨灾保险补贴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仁寿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163101001

实施单位

县国资金融局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156

执行数:

101.21


其中:

财政拨款

156

其中:

财政拨款

101.21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完善我县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的综合能力。助力精准扶贫,为农村散居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贫困残疾人等特殊优抚群体提供基本保障的地震巨灾保险保障,防止“因灾返贫”现象发生。

提供地震巨灾保险保障,提高减灾综合能力。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农村及城镇居民住房基本保障额

2万元/5万元/户



时效指标

参保群众保险保障时间

1年

1年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农村散居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贫困残疾人补贴比例

100%

≥10%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参保群众服务满意度

≥95%

≥95%


仁寿县金融机构考核奖励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仁寿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163101001

实施单位

县国资金融局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150

执行数:

150


其中:

财政拨款

150

其中:

财政拨款

150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调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投放的积极性,加快推动我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完成预期绩效指标,奖励工作经费150万元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全县贷款不良率

≤5%

≤5%


质量指标

存贷款指标全市排名

全市前2名

全市前2名


时效指标

金融机构考核数据

2020年

1年


成本指标

新增贷款、余额存贷比、新增存贷比、新增贷款完成情况、支持县委县政府重大项目综合评分前三名分别奖励

150万元

150万元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全县存款、贷款增长率

≥5%、≥10%

≥10%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金融机构满意度

≥95%

≥95%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县国资金融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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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36201212  网站标识码:511421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