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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财政经费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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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01日  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索 引 号 1778711277/A089/2022-0004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2-11-01
 发布机构 A089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2021年度

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职能简介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职能简介

(1)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起草全县市场监督管理有关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质量提升、食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大案要案、疑难案件、跨区域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5)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6)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7)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能耗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8)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9)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0)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计量行为。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协调指导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

(14)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15)负责全县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的制定,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16)负责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发展。负责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任务制定、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及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在县委组织部指导下,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17)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相关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18)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

(19)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20)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21)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制定检查制度,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22)落实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

(23)负责全县市场运行分析及集贸市场规划建设、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全县市场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各类商品市场建设,编制集贸市场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全县市场运行监测和内贸行业统计分析工作,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规范企业促销行为。

(2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贯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审批手续“一口清”,前三季度,全县新登记个体工商户5028户,完成市定全年目标任务4400户的114.27%;全县新登记民营企业1233户,完成市定全年目标任务780户的158.07%。

2.县域内市场准入环境、竞争环境、消费环境持续优化,市场秩序持续规范。着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直销行业保健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全年查处反不正当竞争案件6件,罚没金额7.11万元。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联合抽查事项48个,制定46个部门随机联查方案。加强合同格式条款监管,共办结违反合同格式条款案件10件,罚没金额1.95万元。开展平台经济领域、医疗美容机构、教育培训机构和房地产市场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查获广告宣传类案件34件,罚没金额119.66万元。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开展商标注册申请指导工作。今年商标注册量新增1151件,同期增加5%,全县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25件,专利授权量295件。培育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户(曹家梨)。围绕驰名商标、涉外商标等重点领域、重点产品,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专项整治行动,查获案件14起,罚没金额18.33万元。继续加强社会监督和教育引导,积极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开展消费教育引导2期,发布消费提示和警示3期,打造放心舒心示范单位45个,消费维权服务站60个,高效办理消费举报投诉信访3200件,通过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机制,引导企业和消费者自行和解纠纷10件。

3.成功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扎实开展元旦、春节、五一等重大时间节点,校园及周边、冷链食品、餐饮食品安全等重要领域专项整治,抽检食品2765批次,查处食品类案件250件,罚没金额103.90万元。开展中药饮片、药品网络销售、疫苗、麻精药、眼镜等药品、医械化品专项检查,抽检药品50批次,化妆品7批次,医疗器械7批次,查处药械化案件59件,罚没金额23.34万元。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侧重隐患排查和技术指导,检查电梯、重点交通工程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盛装危化品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184家次,查处特种设备案件11件,罚没金额20.50万元。开展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和定量包装检测工作,校准各类计量器具7972台次,查处质量、计量类案件共计75件,罚没金额27.45万元。依靠“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行动”“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除风险、防隐患、迎大庆百日攻坚行动”“2021年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专项执法行动,查处各类案件922件,罚没款567万余元。

4.全面抓好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截至目前,监管仓累计入仓60家次,累计入仓1167.89吨货品。累计出仓60家次,出仓1167.89吨,累计核酸采样56488份,均为阴性。省内其他地区监管仓入仁备案4109.9吨。累计检查冷库和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4676家次、药店4338家次;发放疫情告知书4000余份,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28份;停业整顿不履行防疫主体责任药店12家,排查出发热病例117例;约谈防疫措施不到位的经营单位15家;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冷链食品违规经营行为案件6件,罚没金额10.5万元;对冷链食品、环境等累计开展核酸检测18309次,其中人员8073次,环境4726次,冷链食品及包装5510次,结果均为阴性。冷链从业人员共计852人中818已接种加强针,药品经营从业人员1223人中已接种加强针769人,外卖行业从业人员419人中已接种加强针183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4756.39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749.26万元,下降26.89%。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部分人员划出单位以及减少了部分一次性项目支出。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4614.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14.46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4756.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48.83万元,占89.33%;项目支出507.56万元,占10.67%。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756.39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749.26万元,下降26.89%。主要变动原因是部分人员划出到天府新区及减少部分一次性项目经费。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26.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7%。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65.83万元,下降16.97%。主要变动原因是部分人员划出到天府新区及减少部分一次性项目经费。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26.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201)支出3737.33万元,占79.0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支出370.83万元,占7.85%;卫生健康支出(210)171.7万元,占3.6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支出57.88万元,占1.22%;住房保障支出(221)388.64万元,占8.2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726.39,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201)知识产权事务(14)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99: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行政运行(01:支出决算为3301.99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支出决算为305.93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市场主体管理(04:支出决算为8.53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信息化建设(08:支出决算为38.23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药品事务(12:支出决算为29.84万元,完成预算100%

7.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事业运行(50:支出决算为15.67万元,完成预算100%

8.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99:支出决算为17.14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支出决算为247.91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业补助(07)公益性岗位补贴(05: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抚恤(08)死亡抚恤(01:支出决算为118.92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卫生健康支出(210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支出决算为171.7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商业流通事务02)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99:支出决算为57.88万元,完成预算100%

14.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支出决算为388.6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48.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554.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694.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9.98万元,完成预算73.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和公务接待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8.21万元,占85.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77万

元,占14.72%。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8.21万元,完成预算87.7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4.52万元,增长7.1%。主要原因是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7.7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7辆、金额7.7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日常巡查、行政执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商品抽查、质量检验检疫等工作所需执法执勤用车。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0辆,其中:轿车3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0.51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日常巡查、行政执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商品抽查、质量检验检疫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77万元,完成预算78.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62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开支。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7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接洽、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230批次,10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1.77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4.54万元,比2020年减少19.36万元,下降2.71%。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行。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30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用于市场监管日常巡查、行政执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商品抽查、质量检验检疫等工作。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运行经费”项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专项经费”项目、“洪灾应急资金”项目等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201)知识产权事务(14)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99):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知识产权事务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行政运行(01):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市场主体管理(04):指反映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市场主体管理专项 工作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信息化建设(08):指反映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及 运行维护方面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药品事务(12):指反映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事业运行(50):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 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 单位。

16.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99):指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岀。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就业补助(07)公益性岗位补贴(05):指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 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抚恤(08)死亡抚恤(01):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 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0.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 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 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

2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商业流通事务(02)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99):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 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6.“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机构1个,下属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独立财务核算事业单位1个,为仁寿县市场管理中心)。

(二)机构职能。

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起草全县市场监督管理有关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质量提升、食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大案要案、疑难案件、跨区域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5、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6、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7、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能耗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8、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9、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0、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计量行为。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协调指导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

14、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15、负责全县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的制定,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16、负责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发展。负责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任务制定、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及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在县委组织部指导下,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17、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相关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18、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

19、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20、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21、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制定检查制度,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22、落实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

23、负责全县市场运行分析及集贸市场规划建设、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全县市场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各类商品市场建设,编制集贸市场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全县市场运行监测和内贸行业统计分析工作,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规范企业促销行为。

2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总编制270名,其中:行政编制178名,机关工勤编制12名,参公及其他事业编制80名。截止202112月31日,实有在职人员243名,其中:公务员179名,机关工勤人员10名、参公及其他事业人员54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仁寿县市场监管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14.46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4614.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33.16万元,占91.74%;项目支出381.3万元,占8.26%;

本年度收入与支出较上年度有较大增幅,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单位整合,人员增加,收支变动较大。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编报及分解下达

结合机构改革后人员变化及业务工作职能情况编制2021年支出细化预算,并对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切实可行的绩效考核指标。与此同时,按照相关要求,在政府工作网站对2021年机构改革后的单位预算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全局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情况及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等。

结合全局预算总体收支情况,结合我局实际,下达各市场监管所全年预算经费指标,将派出机构经费支出细化到会计经济科目。在确保机构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压缩经费支出,全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2、预算执行及控制

以股、所、队为经费报销基本核算单位,按月对全局的经费支出进行报销核算汇总,在全面了解当月经费支出的基本情况的基础上,与年初预算进行对照比较,跟踪了解全局预算指标实施进度。根据预算完成情况,安排下季度或下月预算执行控制数,确保预算执行的准确性及预决算的基本一致性。特别是各所的全年经费支出严格控制在年初预算指标体系内,不允许超支超额情况出现。与此同时,严格把控“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全局“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控制在年初预算数额内。

在对预算指标进行控制的基础上,根据各所的业务工作实际及其工作经费支出具体情况,经相关部门核实后,对经费有缺口的所进行专项经费弥补,动态调整预算经费支出。

(二)专项预算管理。

1、专项项目申报

年初预算时,由分管领导依据分管业务股室年初工作计划对分管业务工作中的专项项目进行预算项目、经费额度申报及项目支出绩效指标评价标准确定。财务股通过核实并汇总后向县财政进行专项项目申报。

2、专项项目实施及绩效考核

由各分管业务股室负责专项项目的组织实施,财务股对相关专项业务支出票据审核后,建立专项项目支出帐簿,实现专款专用。专项项目完成后,依据年初确定的定性或定量指标对该专项业务进行全面绩效评价。

(三)结果应用情况。

编制部门年度决算公开报告时,将专项项目的绩效评价情况进行了专项提报,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评价,并对反馈情况进行整改。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局在部门预算、支出及决算中严格遵守相关财经纪律要求,做到预算较全面准确,全年经费支出控制得当。专项项目支出做到专款专用,项目绩效管理基本符合项目设定预期要求。

(二)存在问题。

由于机构改革等客观因素的存在,2021年,我局在目标绩效制度、管理、考核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全年总体收支目标制定有待明确和完善。二是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及准确性有待提高。三是预算执行的控制力有待提高,特别是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经济科目支出的全年支出数把控在预算范围内。四是项目支出的绩效考核评价工作有待加强。

(三)改进建议。

一是全面提高财务从业人员专业技能,特别是提高预算编制水平,确保预算编制的全面性及可执行性。二是加强财务审核力度,全面把控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与专项业务经费支出的实施进度及实施范围。三是建立并完善专项项目绩效总体评价机制,全面提高专项项目经费的使用效率。

“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运行费用”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县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

仁寿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198.22

执行数:

108.78


其中:

财政拨款

198.22

其中:

财政拨款

108.78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

优化本地监管仓,规范监管仓建设、运行、卫生管理、人员管理、追溯管理及阳性应急处置等工作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建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

1

1


质量指标

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消毒覆盖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限

持续进行

持续进行


成本指标

成本控制

不超预算

54.88%


社会效益 指标

安全的进口冷链食品市场环境

稳中向好趋势

稳中向好


可持续影响 指标

阻断阳性进口冷链食品流入市场

长期保障

长期保障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提升公众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满意度

有所提升

有所提升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县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

仁寿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90

执行数:

90


其中:

财政拨款

63

其中:

财政拨款

63


其他资金

27

其他资金

27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民营企业走可持续的现代企业发展道路。

完成现代企业制度创建企业9户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培育企业户数

9户

9户


质量指标

企业发展战略与文化

建立及执行力提升

建立并提升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限

2021/12/31

2021/12/31


成本指标

成本控制

90万

90万


社会效益 指标

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持续向好

持续向好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民营企业对政府政策扶持满意度

有所提升

有所提升


“洪灾应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县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

仁寿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60

执行数:

60


其中:

财政拨款


其中: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对2020年“8.11”洪灾中受损的重点商贸流通企业予以补助

全部兑现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补助户数

15

15


质量指标

受损修缮

达标

已达标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限

2021.12.31

2021.12.31


成本指标

成本控制

60万

60万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商贸行业经济效益提升

逐步提升

逐步提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商贸流通企业再展活力

恢复流通

有所恢复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提升商贸流通企业对政府总体满意度

有所提升

有所提升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眉山市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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