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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财政经费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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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11月02日  仁寿县检察院
 索 引 号 1778711277/a155/2022-00003  发布机构 a155  公开日期 2022-11-02

2021年度

仁寿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11月2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附件2

附表1

附表2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县两级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川编办发〔2019〕135号)文件精神,仁寿县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能有:

一是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二是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三是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四是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五是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六是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进行法律监督;

七是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八是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聚焦大局大势,以高质量服务扛起检察担当。提前介入涉黑案件1件,批捕25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4人,不捕2人,不诉3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2人。严厉打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扰乱市场秩序等犯罪,批捕15人、起诉23人。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为15名经济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2.3万元。

二是聚焦民声民意,以高质量发展展现检察作为。有力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有序融入市域社会治理。2021年,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253件368人,起诉454件720人。二是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共受理来信来访90件,接待群众113人,一直保持了到省进京零上访。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47次,提供法律咨询5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册。

三是聚焦主责主业,以高质量监督践行检察职责。依法监督立案11件、撤案10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1件,依法追究漏捕漏犯合计41人。发现判决结果中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错误,并提出抗诉4件,抗诉意见采纳率达100%。对审判活动提出检察建议11件,对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13件,检察建议采纳率100%。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7件,立案77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案件74件。

四是聚焦真抓真管,以高质量建设提升检察素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把好意识形态“阵地关”。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岗位练兵12次,参加各类培训530人次。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检察实务探讨等11次,省级以上媒体采用稿件71篇,“两微一端一网”推送检察信息7832条,原创禁毒宣传作品《远离毒品》,荣获全省检察机关禁毒“云端微普法”优秀作品奖。

二、机构设置

仁寿县人民检察院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2115.8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345.72万元)、支出2115.85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减少4961.19万元,下降70%。支出减少4615.47万元下降68.6%。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财政下拨两房建设资金共计4950.04万元。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397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2115.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70.13万元,占84%;上年结转结余345.72万元,占1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67EC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2115.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9.54万元,占77.5%;项目支出476.31万元,占22.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564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2115.8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345.72万元)、支出2115.8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961.19万元,下降70%。支出减少4615.47万元下降68.6%。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财政下拨两房建设资金共计4950.04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5B43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15.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54.58万元,增长20%。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C59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15.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支出1.69万元,占0.1%;公共安全支出(204支出1809.1万元,占8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支出115.6万元,占5.5%;卫生健康支出210支出58.7万元,占2.7%;节能环保支出211支出10万元,占0.5%;住房保障支出221支出120.77万元,占5.7%。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C59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115.8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组织事务(3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公共安全支出(204检察(04)行政运行(01:支出决算为1344.4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公共安全支出(204检察(04)一般行政事务管理(02支出决算为206.6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公共安全支出(204其他公共安全支出(99)其他公共安全支出(99:支出决算为25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支出决算为88.0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99: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社会保障和就业(208)就业补助(07)公益性岗位补贴(05:支出决算7.8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抚恤08死亡抚恤01:支出决算19.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支出决算为5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节能环保支出(211)污染防治(03)水体(02):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支出决算为120.7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39.5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16.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22.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0.16万元,完成预算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79万元,占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38万元,占17%。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5A8C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

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79万元,完成预算8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32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7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办案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38万元,完成预算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39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3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2批次,51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3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案件研讨、相关单位交流学习、调研、上级来人来访。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仁寿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2.78万元,比2020年减少38.22万元,下降8.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仁寿县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6万元。主要用于车辆更新及物业服务。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6.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仁寿县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检察文化建设项目和仁寿县法警训练场及控申接待中心工程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201)组织事务(3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204)检察(04)行政运行(01):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公共安全支出(204)检察(04)一般行政事务管理(02):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就业补助(07)公益性岗位补贴(05):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抚恤(08)死亡抚恤(01):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及丧葬补助费;

17.卫生健康支出(210)公共卫生(04)重大公共卫生服务(09):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节能环保支出(211)污染防治(03)水体(02):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治理、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护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一

2021年仁寿县人民检察院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仁寿县人民检察院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内设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生态环境资源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

(二)机构职能。

根据《仁寿县委办公室关于转发<仁寿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县级机关机构改革“三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仁委办〔2002〕3号)文件规定,仁寿县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能有:

一是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二是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三是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四是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五是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六是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进行法律监督;

七是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八是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人员概况。

县检察院总编制67名,其中:单位政法专项编制65名,事业编制2名。实有人员71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制66人,工人5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仁寿县人民检察院部门财政资金收入2115.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70.13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仁寿县人民检察院部门财政资金支出2115.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80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8.7万、住房保障支出120.7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支出10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度,仁寿县人民检察院基本支出及部门运行经费1639.5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机关日常运行,开展检查联络、分级保护运维等工作。

我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制度、预算管理制度、收支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按照县财政的要求及时组织财务人员进行预算的编制,按照先有预算再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控制支出,并对本年度相应用款及时做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证相符,及时上报相关报表。年度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结果,没有在预算管理方面出现违纪违规问题。

(二)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仁寿县人民检察院整体支出自评准确率较好。县检察院绩效目标按财政局要求公开,按要求随同预算公开。按县财政局要求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和自行组织的评价情况向社会公开,按要求随同决算公开,按规定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应用绩效结果报告。县检察院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各环节流程初步构建了事前、事中、事后三位一体的部门整体全闭环绩效管理机制,绩效管理工作质量和部门履职用财能力明显提高。

(三)自评质量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的评价情况,县检察院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无不良记录及违规违纪行为,我院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总分值100分,实得94.5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县检察院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无不良记录及违规违纪行为。

(二)存在问题。

在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中,由于部分科室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没有完全树立起来,有的预算科室对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和各项指标的理解、认识不到位,导致项目绩效目标不够明确、不够细化、不够亮化、缺乏可衡量性。

(三)改进建议。

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严格编制年初预算和计划,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

附件二

检察文化建设项目2021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仁寿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为提高检察机关的整体形象,更好的宣传检察机关职能,实施检察文化建设的项目。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本项目由仁发改【2017】509号批准建设,前期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考察、数据分析等方式确定预算金额并向县政府申请资金。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严格按照发改立项及政府批复,充分进行实地考察及需求论证制定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以绩效目标为导向,重点向工程项目倾斜资金,充分考虑其宣传价值及实用性,兼顾美观。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检察文化建设工程,含检察院大厅文化包装、楼道文化包装、标准导视系统、室外公共区域检察官文化、检察院大门形象设计(含岗亭)、围墙文化建设等内容。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项目具体绩效目标为提升形象,宣传职能。2018年7月进行公开招标,9月开始建设,2019年12月完成建设、竣工并验收。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根据前期考察和实际建设过程,此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考察、数据分析、听取相关报告的方式,开展项目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检察文化建设项目为年初预算项目,执行中下达。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该项目由检察院年初制定项目计划,预算通知单下达后按预算指标开展工作,相关费用支出后向县财政申请资金拨付,由县财政据实保障。

2.资金到位。

项目资金由县财政据实保障,资金及时到位、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资金拨付到位及时。

3.资金使用。

县级预算资金为执行中下达,使用后向县财政申请拨付。2021年检察文化建设实际支出0万元,原因是工程项目审计报告还未出,无法支付尾款。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党组会议定事项、文件规定规范支出,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院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2021年我院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在项目验收合格后向审计局提交相关审计资料,严格按照审计流程对项目进行审计。

)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完成采购、项目公示、安装验收。未达标的,不得支付费用。

(二)项目监管情况。

成立了专门的检察文化建设小组和采购领导小组,定期对项目情况进行跟进并汇报,院纪检部门也定期对采购情况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对于乙方不合格的地方及时反馈并责令整改,确保按进度、按要求推进项目的实施。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在项目验收合格后向审计局提交相关审计资料,严格按照审计流程对项目进行审计。

(二)项目效益情况。

检察文化建设项目社会效益方面旨在提高检察机关的整体形象,更好的宣传检察机关职能。满意度效益上,提高干警参与度,干警满意度达90%以上并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推行。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目标为提升形象、宣传智能。目标科学,支持范围与政策规划一致,目标设定与客观需求一致。先后按要求进行了招投标并完成了工程建设部分,项目绩效实现较好。在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结果,没有在专项预算管理方面出现违纪违规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附表一、检察文化建设项目自评表

主管部门及代码


实施单位

仁寿县人民检察院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120

执行数:

0

其中:

财政拨款


其中: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提升形象,宣传职能。

提升形象,宣传职能。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形象提升

提高检察机关的整体形象

提高检察机关的整体形象

社会效益

职能宣传

更好的宣传检察机关职能

更好的宣传检察机关职能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群众满意度

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推行

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推行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干警满意度

提高干警参与度,干警满意度达90%以上

提高干警参与度,干警满意度达90%以上

附表二、法警训练场及控申接待中心建设工程项目自评表

主管部门及代码


实施单位

仁寿县人民检察院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83

执行数:

49.5

其中:

财政拨款


其中: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法警训练场及控申接待中心建设,保障建成后正常使用

已正式投入使用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质量指标

按时投入使用率

达100%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检察基础设施完善率

≥95%

10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98%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眉山市仁寿县人民检察院.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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