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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财政经费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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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滩管委会
2022年11月02日 张会 黑龙滩管委会
 索 引 号 1778711277/a218/2022-000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2-11-02
 发布机构 a218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2021年度

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管理委员会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 “眉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2006)11号”、“眉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2016)62号”规定,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为市政府的正县级派出机构。主要职能有:

1.制定风景区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2.依法制定风景区行政管理规章并实施管理。

3.负责风景区内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

4.负责风景区内水土、水质、植被保护和环境优化。

5.负责风景区内项目的立项、方案的审批和组织实施。

6.保障风景区内企业依法自主经营和合法权益。

7.负责风景区内公益事业、社会事业的发展和管理。

8.承担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职能职责。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保障景区生态环境质量安全

抓好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站)运行监管,新增日处理1600m?的一体化处理设备,新建5000 m?应急处理池,开展污水处理厂二期(日处理5000m?)提标扩能工程,有效化解黑龙滩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临近上限问题。在库区入水口杨柳区域和邱家堰片区试种落羽杉、木麻黄、水杉等,种植面积约56000㎡,消落带区域污染拦截功能初步显现。

(二)有序推进景区文旅融合高品质发展

坚持宏观统筹,提升服务意识,严守红线底线,稳妥有序推进项目建设。一是主动融入“东、彭、仁、新”一体化发展,启动编制黑龙滩镇、龙正镇、虞丞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完成初步成果编制。二是中铁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8067万元。地中海俱乐部酒店主体工程全部封顶,二次结构已完成65%,木结构进场前准备工作已完成;康养项目已启动医院概念方案设计、人才公寓一期规划方案设计;中铁双龙艺术中心已完成投资32150万元,完成一批次外装,二批次外装75%,三批次隔墙,四、五批次基础;火车来斯一期完成投入运营;功夫鱼庄、禅驿民宿入驻运营;完成横二路、富强南路、奋斗路等12条道路初设,四海大道、安康大道、和谐环路等18条道路基础设施分别完成45%、10%、25%的工程量。三是长岛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3442万元。建成5条市政道路并投用;完成市政道路三期外4号线路基;完成部分生态沟土方工程40%;地产一期总坪完成35%,二期高层土建完成80%,三期主体基本完成,四期高层完成45%;“长岛慢慢街”高品质商业街区已完成整体方案改造设计。四是天府大道眉山段(仁寿段)完成政府性投资约14631万元。

(三)坚定推动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政治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是把握意识形态主导权,筑牢思想防线,梳理完善景区意识形态责任清单,层层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抓实党史学习教育,坚定理想信仰。通过走进红色基地、到遵义干部学院、陈毅故居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开展区域党建共建活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四)有效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强化精细化社会治理,做细安全生产监管。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下属二级单位0个,内设机构9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下设事业单位2个。内设机构9个,分别为:办公室、党群工作局、旅游发展和投资服务局、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局、财政局、社会事业局、工商质监和食品药品监管局、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管局、监察审计局。下设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综合执法大队、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党务政务服务中心。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属于本级决算,纳入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无。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69160.97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16984.33万元,下降75.8%。主要变动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收入明显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69160.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16.32万元,占1.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144.32万元,占98.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69160.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6.32万元,占1.5%;项目支出68144.65万元,占98.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9160.9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16984.33万元,下降75.8%。主要变动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收入明显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6.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5%。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03.57万元,下降28%。主要变动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预算管理。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6.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03.55万元,占79%;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5.69万元,占8%;卫生健康支出36.62万元,占4%;节能环保支出4.84万元,占0.4%;住房保障支出95.95万元,占9%。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16.6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行政运行(01):支出决算为803.22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行政运行(02:支出决算为0.33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支出决算为69.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支出决算为6.5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支出决算为36.6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节能环保支出(211)污染防治(03)水体(02:支出决算为4.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支出决算为:95.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6.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48.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57.22万元、津贴补贴115.36万元、奖金159.46万元、绩效工资101.3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9.1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5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6.62万元、住房公积金95.95万元、生活补助6.67万元。

公用经费168.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万元、印刷费5.74万元、水费1.88万元、电费1.01万元、邮电费9.79万元、差旅费28.08万元、维修(护)费8.86万元、会议费0.07万元、培训费4.89万元、公务接待费2.06万元、劳务费11.54万元、工会经费8.69万元、其他交通费35.5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8.89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06万元,完成预算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履行公务、单位之间交流学习、招商引资等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务用车由县机关事务局统一管理,所需费用由县机关事务局统一预算和决算。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31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0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县的单位调研、检查工作。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189人次,共计支出2.0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生态环境厅、市政协、县人大政协、县水利局等单位来景区调研和检查工作。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144.32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景区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8.04万元,比2020年增加18.31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人员有所增加,则人员和公用经费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管委会政府资产采购支出总额28.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采购需要。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管委会共有公务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艘。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小三处”集聚点社区污水收集项目等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管理委员会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行政运行(01):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行政运行(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城乡社区支出(2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08)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01):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212)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08)土地出让业务支出(06):反应土地出让业务收入用于土地出让业务费用的开支。

16.城乡社区支出(212)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08)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99):反应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213)水利(03)其他水利支出(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2021年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内设机构9个:办公室、党群工作局、财政局、监察审计局、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局、旅游发展和投资服务局(湿地公园管理局)、社会事业局、工商质监和食品药品监管局、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管局;下设事业单位2个:景区综合执法大队、 景区党务政务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根据 “眉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2006)11号”“眉市编发(2016)62号”规定,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党工委、管委会,为市委、市政府的正县级派出机构。主要职能有:

1.制定风景区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2.依法制定风景区行政管理规章并实施管理。

3.负责风景区内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

4.负责风景区内水土、水质、植被保护和环境优化。

5.负责风景区内项目的立项、方案的审批和组织实施。

6.保障风景区内企业依法自主经营和合法权益。

7.负责风景区内公益事业、社会事业的发展和管理。

8.承担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职能职责。

办公室

负责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机要保密、综合协调、政务公开、日常会务、档案管理、督察督办、目标管理;组织起草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负责对外宣传、网站建设、网络安全等工作;负责大型会议、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负责组织党代表提案、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完成景区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群工作局

负责党建、组织人事、统战、群团、依法治区工作;负责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民族宗教、侨台、科协、关工委工作;负责“两代表一委员”联络工作;负责退协工作。完成景区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政局

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法规和各项财税政策,负责财务监督和管理;负责组织财政收入;负责各项财政预算资金的计划编制、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搞好财政综合平衡;负责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政府采购、资金管理调度、债务管理、财政绩效管理、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等工作;监督指导直管镇财政所财政业务工作。完成景区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察审计局

负责景区内审和监察工作;对管委会内设机构、直管镇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执行纪律监察、审计监督;制定景区内部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重大项目稽查、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景区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责。完成景区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局

1.规划工作。负责风景区总体规划、镇域总体规划、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景区规划环评、城镇设计的编制报批,并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和监管;统筹各类规划,并协助编制,实现多规合一;配合做好国土负责各类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初步审查、转报工作;负责水、电、气、通讯、消防、广电、防洪、防震、减灾等部门专项规划协调工作;协助建设项目的规划放线、规划验线和规划核实工作;协助“两证”办理工作;配合做好规划执法工作;负责景区规划委员会议的日常工作。

2.国土工作。牵头负责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建设用地报批、土地出让等基础业务工作;配合开展违法用地、闲置用地的清查工作;协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区域内土地资源调查及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导直管镇对辖区实施项目的林地报批工作。

3.建设工作。负责景区项目推进工作及建设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中铁项目区一级开发项目的投资备案及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景区管委会投资的重大基础设施及民生项目的建设及监管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监管工作;协助做好建设项目的建筑施工许可证等行政许可及技术审查的办理工作;配合开展建设领域行业执法工作。

4.完成景区交办的其他工作。

旅游发展和投资服务局(湿地公园管理局)

负责编制景区中长期旅游发展规划及实施;负责湿地公园、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的创建及管理工作;负责旅游经营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旅游设施的建设管理及维护工作;负责制定景区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负责经济社会指标统计、经济政策研究;负责景区项目的立项、备案和服务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考察接待、政策咨询、项目洽谈、项目初评和合同起草等工作;负责景区项目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完成景区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事业局

负责协调处理景区信访稳定工作;负责对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重点民生工程的督查督导;负责直管镇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负责对管委会研究重大民生工作督导落实;负责对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计生、民政、退役军人等民生工作加强督导,联系人民武装工作,指导直管镇民生事务工作;完成景区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商质监和食品药品监管局

负责对接承担市场监管、行政审批工作职能职责;负责景区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备案工作;负责景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景区市场秩序的巡查和监管工作;协助县级相关部门开展市场监管、文化市场、特种设备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完成景区交办的其他工作。

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管局

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负责景区生态环境功能保护、黑龙滩饮用水源保护和景区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督促黑龙滩镇各村(社区)履行属地环境监管职责并牵头实施考核;负责景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直管镇做好“三合一”场所消防管理、应急救援、减灾救灾、森林防火和地质、水旱灾害防治工作;完成景区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景区综合执法大队

负责景区内行政执法和行政委托执法;配合开展景区开发建设、资源保护、旅游市场秩序及旅游船只、禁泳禁钓的综合执法;负责景区城镇管理,牵头组织镇、村(社区)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景区控规控建的巡察监管及执法工作,督促村(社区)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并牵头实施考核;负责保洁物管公司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完成景区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景区党务政务服务中心

负责景区投诉平台及党务服务热线的受理工作;负责景区项目服务工作;负责景区法律服务工作;负责督促指导直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完成景区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概况。

根据仁委编委(2017)18号、173号文件,仁委编办(2019)79号文件,核定黑龙滩风景区总编制60名,其中:行政编制36名、事业编制21名,机关工人3名。在职人员57名,其中:公务员35名、事业人员19名、机关工人3名。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财政资金收入69160.64万元,同比减少75.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16.32万元,占1.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144.32万元,占98.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财政资金支出69160.97万元,同比减少75.8%。支出情况按功能科目划分如下:1.一般公共服务支803.55万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69万元;3.卫生健康支出36.62万元;4.节能环保支出4.84万元;5. 城乡社区支出68144.32万元;6.住房保障支出95.95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我委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及财政预算计划,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我委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得分为91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1.预算编制方面,预算编制基本准确,制度执行总体较为理想。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但仍需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2.目标管理方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基本健全,制定了工作目标与项目质量要求标准;支出报销审批手续完备,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完整;全面完成了年初工作计划,重大事项或者项目的重大调整经过了集体研究。

3. “三公”经费方面,优化了支出结构,控制了“三公”经费支出,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2.06万元,比上年减少0.31万元,减少了13%,压缩了一般性支出,坚决抵制铺张浪费行为,降低政府运行成本,从财政自身做起,合理调度财政资金,保证政府机构正常的工作运转,实现财政资金利益最大化。

4. 预算调整及时,与年终决算基本一致。执行进度顺利,预算执行完成度高,无违规记录。

(二)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自评质量较好、部门预算收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方案执行,部门绩效目标,部门预决算均按要求及时进行了公开。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1年部门支出整体情况较好。

(二)存在问题。

1.预算编制有待进一步细化精准。预算编制细化不够精准,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还要进一步加强。

2.部门公用经费支出控制情况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改进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编制。严格预算的编制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优先保障固定性和相对刚性的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可控制空间的费用,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2.加强预算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违规支出现象发生。

3.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体系,牢固树立行政成本意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4.加强学习。特别是针对《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增强预算绩效监控意识,对单位整体业务情况进行分析掌握,随着项目的变化做出对应的规划和调整,提高预算执行率和资金使用率,最大限度的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附件: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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