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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财政经费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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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01日 林源 仁寿县医疗保障局
 索 引 号 1778711277/a170/2023-000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2-11-01
 发布机构 a170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2021年度

仁寿县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11月1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医疗保障(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政策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编制全县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的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的安全运行。

3、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和支出标准。

4、负责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采购、配送、使用等相关政策病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对药品、医用耗材采购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受理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的投诉举报。

5、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拟订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制度、费用结算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管理全县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7、负责规划实施全县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完善全县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保基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负担。

11、与县卫健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正常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参保工作超额完成市定目标。

2021年职工医保参保人数为9.23万人、居民医保参保总人数为114.27万人,超额完成市定目标。截止2022年1月17日,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入库总计84.44万人,完成目标任务95.74%。

2、落实慢病政策惠及千家万户。

全县城乡居民登记糖尿病患者25474人,高血压患者48649人,城乡居民办理门特74123人,城镇职工办理门特20862人;谈判药品申请办理3032人。

3、开展医疗救助防止返贫致贫。

今年医疗救助共60341人次,救助金额2898.52万元。

4、全面推行DRG付费方式改革。

目前我县定点医疗机构病案首页上传率为99.91%,入组率为99.01%。

5、药品集中采购政策落地落实。

先后四批药品和医疗耗材集采工作按期推进,大幅降低了价格,减轻了患者负担,提高了群众医疗保障体制改革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6、统筹推进成德眉资医保同城。

实现了异地备案省内跨统筹区通办、医保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互办、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互认,方便了办事群众,获得社会赞许。

7、便民服务环境更加优化。

借县医保中心乔迁新址契机,推行“综合柜员制”,规范窗口制度,规范员工言行,推进标准化建设,其做法被“仁寿改革”刊用推广。

8、多措并举加强基金监管。

推行现场监督检查与违规违约违法处理“查办分离”制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第三方审计;加强监督检查严管重罚,2021年共监督检查定点医药机构890家次,处罚违规医药机构601家次,追回基金317.79万元,收取违约金174.03万元。受理投诉举报件4例,调查处理参保人员重复享受待遇/骗保案件8例,追回基金10.90万元,奖励举报人1人200元。

9、紧锣密鼓抓好信息平台上线工作。

通过组建专班,挂图作战,强力推进,深入扎实做好贯标对码近30余万条,督导医院完成医保结算清单及贯标验收、测试248家次,数据治理4800余条,横向汇聚区接入经办机构81家、医院82家、药店诊所450余家,完成经办机构、两定机构的机构、人员信息赋码6200余条,历时50余天,2021年10月8日成功上线国家平台。

10、疫情防控物资得到基本保障。

按照三个月应急准备的额度,高标准搞好新冠疫情防控物资集中储备,目前储备物资种类齐全、存量充足。

二、机构设置

仁寿县医疗保障局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无纳入仁寿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491.77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250.71万元,减少68.54%。主要变动原因是疫情物资购买。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491.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83.9万元,占99.4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年初结转结余)7.87万元,占0.53%。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491.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7.19万元,占56.79%;项目支出644.58万元,占43.2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91.7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250.71万元,下降68.54%。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我单位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物资购买。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7%。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50.72万元,下降45.74%。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我单位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物资购买。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1.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9.39万元,占6.67%;卫生健康支出1327.92万元,占89.01%;住房保障支出64.47万元,占4.31%。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491.7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1.39万元,完成预算90.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支出决算为58万元,完成预算88.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部分人员去世。

3.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555.27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6.69万元,完成预算96.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

5.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714.64万元,完成预算219.29%,决算数小于/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购买物资。

6.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1.31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64.47万元,完成预算168.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7.1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7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74.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61万元,完成预算20.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接待人员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万元,下降0%。

开支内容包括:无(团组名称、出访地点、取得成效)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万元,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无。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无(具体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1万元,完成预算20.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0.48减少万元,增长/下降44.04%。主要原因是疫情接待人员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61万元,主要用于基金监管检查(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0.6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市医保开展以来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接待费0.44万元、市医保局进行DRG运行情况专项检查接待费0.13万元、眉山市医保局开展新增医疗项目价格和结构性调研接待费0.03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无。主要用于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仁寿县医疗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8.08万元,比2020年减少28.12万元,下降3.6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仁寿县医疗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仁寿县医疗保障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无,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4项目等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和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2021年仁寿县医疗保障局整体绩效评价报告》和《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指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基金监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已有科目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 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土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指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除已有科目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医疗保障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医疗保障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积金。

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指除已有科目项目外的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2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1年仁寿县医疗保障局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仁寿县医疗保障局共有机构1个,下属单位仁寿县医疗保险中心。是行政单位。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医疗保障(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政策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编制全县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的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的安全运行。

(3)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和支出标准。

(4)负责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采购、配送、使用等相关政策病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对药品、医用耗材采购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受理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的投诉举报。

(5)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拟订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制度、费用结算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管理全县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7)负责规划实施全县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完善全县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保基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负担。

(11)与县卫健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正常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三)人员概况。

仁寿县医疗保障局局办总编制8名,现有在职人员8名。下属单位仁寿县医疗保险中心总编制32名,现有在职人员31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单位本年度总收入为1491.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83.9万元,年初结余和结转7.87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总支出为1491.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7.19万元,项目支出为644.58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本单位2021年年初预算总金额为1491.77万元,实际本年度收到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1483.9万元,年初结余和结转7.87万元。总体支出1491.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7.19万元,分为人员经费支出572.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74.89万元,项目支出644.58万元。

(1)基金收支平衡。

2021年单位经费财政拨款10929985.4元,支出10681803元,累计结余287258.5元。抗疫物资专项收入38312315.2元,购买物资 38110187.9元,结余202127.3元。

2021年1-12月城镇职工医保收入 3602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4494万元,合计60518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支出23433万元,其中医保待遇支出23356万元,其他支出18万元,转移支出5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6024万元,合计59457万元;离休人员2020年财政补贴收入170万元,支出176万元,一至六级残疾军人2020年财政补贴收入430万元,支出433万元。

2021年1-12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收入93213万元,其中:个人缴费32073万元,利息收入21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0926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92478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60117万元,其他支出7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2287万元,累计滚存结余17742万元。

2021年城乡医疗救助全年资金收入4965.82万元,支出4205.33万元;全年资助参保63009人,参保金额1764.25万元;累计医疗救助共60341人次,救助金额为2898.52万元。

生育保险2021年收入 226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998万元,本年收入合计 3262万元,本年支出合计1049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2021年收入 666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1322万元,本年收入合计 7990万元,本年支出 53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 6668万元。

(2)参保工作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2021年职工医保参保人数为9.23万人、居民医保参保总人数为114.27万人,超额完成市定目标。

(3)支付方式改革稳步推进。

今年我县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行DRG按月付费。2020年1月26日起为正式运行阶段,在正式运行阶段,采取月度预付,年终清算的方式,对已出院结算数据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同时对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DRG专家组,包括医保、信息、统计、病案、临床、财务等六个方面专业人才。目前我县定点医疗机构病案首页上传率为99.91%,入组率为99.01%。

落实慢病政策惠及千家万户。

全县城乡居民登记糖尿病患者25474人,高血压患者48649人,城乡居民办理门特74123人,城镇职工办理门特20862人;谈判药品申请办理3032人。

药品集中采购政策落地落实。

先后四批药品和医疗耗材集采工作按期推进,大幅降低了价格,减轻了患者负担,提高了群众医疗保障体制改革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统筹推进成德眉资医保同城。

实现了异地备案省内跨统筹区通办、医保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互办、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互认,方便了办事群众,获得社会赞许。

(4)多措并举加强基金监管。

推行现场监督检查与违规违约违法处理“查办分离”制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第三方审计;加强监督检查严管重罚,2021年共监督检查定点医药机构890家次,处罚违规医药机构601家次,追回基金317.79万元,收取违约金174.03万元。受理投诉举报件4例,调查处理参保人员重复享受待遇/骗保案件8例,追回基金10.90万元,奖励举报人1人200元。九是紧锣密鼓抓好信息平台上线工作。通过组建专班,挂图作战,强力推进,深入扎实做好贯标对码近30余万条,督导医院完成医保结算清单及贯标验收、测试248家次,数据治理4800余条,横向汇聚区接入经办机构81家、医院82家、药店诊所450余家,完成经办机构、两定机构的机构、人员信息赋码6200余条,历时50余天,2021年10月8日成功上线国家平台。

(5)拓宽贫困患者医疗保障救助渠道。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坚决打赢脱贫总体战的要求,我局严格执行了“建档立卡精准贫困患者县域内就医住院自付比例不超过10%”的规定,极大的解决了贫困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同时,还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我县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对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按照70%的比例给予救助,救助限额达到5000元/年/人。今年医疗救助共60341人次,救助金额2898.52万元。

(6)专项资金使用到位

本单位2021年专项资金一:建国初期参加工作的退休干部门诊照顾费。该项目根据眉老发【2015】年31号文件实行,项目目标为:保障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退休干部门诊照顾费及时发放到位。2021年预算时确定建国初期参加工作退休干部人数190人,补助标准为4000元/人/年,项目预算总金额为760000元。2021年6月下达金额时由老干部局实际核定人数145人,财政局实际下达金额为580000元,在15日内上划资金到眉山市医疗保障局,并上账至145位建国初期退休干部医保个人账户中。该项目运行期间未出现违规行为,群众满意度绩效目标完成。

专项资金二:未清算失地农民参保费,财政根据实际清算情况2021年参保人数1869人,参保费280/人/年,合计523320元。总计下达资金523320元,已全部为失地农民参保并作为参保费上解至眉山市医保局,完成绩效目标。

专项资金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财政兜底资金,2021年财政总计拨款10564965.3元,已全部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医疗待遇报销。

专项资金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级配套资金,2021年全年人均县级财政补助标准45.8元/人/年,参合人数1117000人,总计51158316.6元,已由财政直接划拨至眉山市医保局。

专项资金五: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费,2021年建档立卡人数77597人,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260/人/年,补助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费50/人/年,总计25607010元。动态调整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48人,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260/人/年,补助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费50/人/年,总计138880元。所有资金均已作为参保费转至眉山市医保局。

专项资金六: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资金,2021年用于资助七类困难群体参保人数88376人,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320/人/年,总计2828.03万元。全年城乡居民医疗救助金报销金3298.52万元。所有参保资金均已上解至眉山市医疗保障局,待遇报销资金均已按时转至医院以及个人。

专项资金七:离休干部和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费用报销金额由财政根据当年实际报销情况进行拨付,2020年底离休人员结余538401.63元,2021年财政补贴收入1700000元,利息收入11884.93元,合计收入1711884.93元,2021年离休人员住院支出411219.38元、门诊支出820408.46元,总计支出1231627.84元,离休人员资金结余1018658.72元。2020年底伤残人员结余707581.36元,2021年财政补贴收入4300000元,利息收入9126.12元,合计收入4309126.12元,2021年伤残人员住院支出670229.5元、门诊支出353247.83元,总计支出4202657.33元,伤残人员资金结余814050.15元。

(二)结果应用情况。

本单位严格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相关要求进行自评,并且单位预算决算均进行公开使得部门工作透明,有效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绩效目标随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保障预算执行准确有效,并随时与财政部门进行对接。

(三)自评质量

本单位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相关评分标准对单位2021年全年绩效目标进行评价打分,其中部门预算管理40分、部门预算管理40分、绩效结果应用20分,总分100分。本单位得分95分,扣分处为绩效目标编制要素不够完整、细化量化程度不够,以及支出控制方面日常公用经费与预算偏差度过大。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单位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岗位及人员分工管理办法、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及会签制度、轮岗制度、预算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厉行节约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且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部门运行有效、工作流程有序、廉洁清明。

(二)存在问题。

因新冠疫情原因,我单位在预算支出过程中某些支出项实际支出与预算偏差较大。

(四)改进建议。

一是合理安排预算支出计划,避免超额支出的情况,以加强预算的控制,尽可能保持收支平衡,做到年底无结余资金,有效提高预算完成率。

二是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完善绩效目标的编辑,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附件2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建国初期参加工作的退休干部门诊照顾费)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国初期参加工作的退休干部门诊照顾费。该项目根据眉老发【2015】年31号文件实行,保障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退休干部门诊照顾费及时发放到位。2021年预算时确定建国初期参加工作退休干部人数190人,补助标准为4000元/人/年,项目预算总金额为760000元。2021年6月下达金额时由老干部局实际核定人数145人,财政局实际下达金额为580000元,在15日内上划资金到眉山市医疗保障局,并上账至145位建国初期退休干部医保个人账户中。

(二)项目绩效目标。

保障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退休干部门诊照顾费及时发放到位。2021年预算时确定建国初期参加工作退休干部人数190人,补助标准为4000元/人/年,项目预算总金额为760000元。2021年6月下达金额时由老干部局实际核定人数145人,财政局实际下达金额为580000元,在15日内上划资金到眉山市医疗保障局,并上账至145位建国初期退休干部医保个人账户中。该项目运行期间未出现违规行为,群众满意度绩效目标完成。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完全一致,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本单位根据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体系相关评分标准对该进行评价打分,其中部门预算管理40分、部门预算管理40分、绩效结果应用20分,总分100分。本单位得分96分,扣分处为绩效目标编制要素不够完整、细化量化程度不够。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1年预算时确定建国初期参加工作退休干部人数190人,补助标准为4000元/人/年,项目预算总金额为760000元。2021年6月下达金额时由老干部局实际核定人数145人,财政局实际下达金额为580000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2021年预算时确定建国初期参加工作退休干部人数190人,补助标准为4000元/人/年,项目预算总金额为760000元。2021年6月下达金额时由老干部局实际核定人数145人,财政局实际下达金额为580000元,在15日内上划资金到眉山市医疗保障局,并上账至145位建国初期退休干部医保个人账户中。截止评价时财政实际到位项目资金均已支出,专项资金均用于专项开支,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因实际情况与预算差异不大,主要原因人员调整。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组织管理架构及具体实施流程,主要由业务股室负责项目申报、资金申请等工作,征缴股、医审股负责进行信息核查、完善资金发放材料等工作,稽核股负责核实并将监督检查贯穿整个项目始终,财会股负责专项资金的发放。

(二)项目管理情况。

由老干部局实际核定人数145人,财政局下达金额为580000元,在15日内上划资金到眉山市医疗保障局,并上账至145位建国初期退休干部医保个人账户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

(三)项目监管情况。

财政局实际下达金额580000元,在15日内上划资金到眉山市医疗保障局,并上账至145位建国初期退休干部医保个人账户中。实际到位项目资金均已支出,专项资金均用于专项开支。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老干部局核定人数145人,财政局2021年6月下达金额580000元,在15日内上划资金到眉山市医疗保障局,并上账至145位建国初期退休干部医保个人账户中。截止评价时财政实际到位项目资金均已支出,专项资金均用于专项开支。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运行期间未出现违规行为,群众满意度绩效目标完成。因人员死亡减少,数量指标人数与预算相比有所减少。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根据眉老发【2015】年31号文件实行,保障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退休干部门诊照顾费及时发放到位。运行期间未出现违规行为,群众满意度绩效目标完成。因人员死亡减少,数量指标人数与预算相比有所减少。

(二)存在的问题。

(三)相关建议。

附件3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城乡居民医疗补助配套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县财政文件要求,我单位2021年年初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纳入年初预算。专项类项目资金总计预算58913.67万元,上级财政总计下达58913.67万元,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各级配套资金,项目目标:保证城乡居民医疗财政补助资金及时到位。绩效目标:资金时效方面规定时间内及时催促资金到位。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本单位根据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体系相关评分标准对该进行评价打分,其中部门预算管理40分、部门预算管理40分、绩效结果应用20分,总分100分。本单位得分95分,扣分处为绩效目标编制要素不够完整、细化量化程度不够。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县财政文件要求,我单位2021年年初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纳入年初预算。专项类项目资金总计预算58913.67万元,上级财政总计下达58913.67万元,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规定。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完全一致,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级配套资金,2021年全年人均中央财政补助标准464元/人/年,省级财政补助标准70.2元/人/年,参合人数1141805人,实际到达资金58913.67万元。

2.资金使用。

截止评价时财政实际到位项目资金均已支出,专项资金均用于专项开支,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因实际情况与预算差异不大,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动态调整,二是因疫情原因待遇支出减少。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专项资金严格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组织管理架构及具体实施流程,主要由业务股室负责项目申报、资金申请等工作,征缴股、医审股负责进行信息核查、完善资金发放材料等工作,稽核股负责核实并将监督检查贯穿整个项目始终,财会股负责专项资金的发放。

(二)项目管理情况。

该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

(三)项目监管情况。

截止评价时财政实际到位项目资金均已支出,专项资金均用于专项开支,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级配套资金,2021年全年人均中央财政补助标准464元/人/年,省级财政补助标准70.2元/人/年,参合人数1141805人,实际到达资金58913.67万元。已由财政直接划拨至眉山市医保局。

(二)项目效益情况。

规定时间内及时催促,保证城乡居民医疗财政补助资金及时到位,完成绩效目标。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级配套资金,2021年全年人均中央财政补助标准464元/人/年,省级财政补助标准70.2元/人/年,参合人数1141805人,实际到达资金58913.67万元,均用于专项开支,支付依据合规合法,绩效目标完成。该项目运行期间未出现违规行为,严格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二)存在的问题。

(三)相关建议。

附件4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范本

(2021年医疗救助)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资金,2021年用于资助七类困难群体参保人数88376人,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320/人/年,总计2828.03万元。全年城乡居民医疗救助金报销金3298.52万元。所有参保资金均已上解至眉山市医疗保障局,待遇报销资金均已按时转至医院以及个人,完成绩效目标。

(二)项目绩效目标。

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资金,项目目标:规范使用医疗救助专项资金,按时拨付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资金。绩效目标:时效指标资金下达后14日内拨付;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资金使用率100%;群众满意度100%。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完全一致,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本单位根据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体系相关评分标准对该进行评价打分,其中部门预算管理40分、部门预算管理40分、绩效结果应用20分,总分100分。本单位得分98分,扣分处为绩效目标编制要素不够完整、细化量化程度不够。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县财政文件要求,我单位2021年年初将城乡居民医疗救助金纳入年初预算。专项类项目资金总计预算3894.75万元,上级财政总计下达3894.75万元,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资金,2021年用于资助七类困难群体参保人数88376人,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320/人/年,财政及时到位资金总计2828.03万元。

截止评价时财政实际到位项目资金均已支出,专项资金均用于专项开支,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因实际情况与预算差异不大,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动态调整,二是因疫情原因待遇支出减少。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专项资金严格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组织管理架构及具体实施流程,主要由业务股室负责项目申报、资金申请等工作,征缴股、医审股负责进行信息核查、完善资金发放材料等工作,稽核股负责核实并将监督检查贯穿整个项目始终,财会股负责专项资金的发放。

(二)项目管理情况。

该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

(三)项目监管情况。

所有参保资金均已上解至眉山市医疗保障局,待遇报销资金均已按时转至医院以及个人。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资金,2021年用于资助七类困难群体参保人数88376人,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320/人/年,总计2828.03万元。全年城乡居民医疗救助金报销金3298.52万元。所有参保资金均已上解至眉山市医疗保障局,待遇报销资金均已按时转至医院以及个人,完成绩效目标。

(二)项目效益情况。

规范使用医疗救助专项资金,按时拨付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资金。资金下达后14日内拨付;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资金使用率100%;群众满意度10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资金,2021年用于资助七类困难群体参保人数88376人,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320/人/年,总计2828.03万元。全年城乡居民医疗救助金报销金3298.52万元。所有参保资金均已上解至眉山市医疗保障局,待遇报销资金均已按时转至医院以及个人,完成绩效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

(三)相关建议。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样.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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