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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财政经费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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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街道办事处
2022年10月31日  普宁街道办
 索 引 号 1778711277/a207/2022-00091  发布机构 a207  公开日期 2022-10-31

2021年度

仁寿县人民政府普宁街道办事处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10月31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仁寿县人民政府普宁街道办事处成立于2019年12月11日,根据市委编办《关于进一步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眉市编发〔2020〕35号)和中共仁寿县委办公室、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足球即时比分〈中共仁寿县委普宁街道工作委员会仁寿县人民政府普宁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普宁街道机构设置情况如下。

(1)党政综合办事机构:根据主要职责,普宁街道设置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城乡建设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统计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财政所、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9个党政综合办事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武装部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服务;负责文秘信调、政务公开、会务接待、内部审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机关事务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及检查督促工作。

2.党建办公室。负责大党建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党史工作;负责机关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制定并实施基层党组织建设规划,指导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负责统筹“两代表一委员”相关工作;负责群团、关心下一代相关工作。

3.财政所。负责辖区内财政预决算、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各类专项资金、强农惠农资金补贴的支出、管理;负责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核算、监督、指导社区财务工作。

4. 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权限内规划、建设、自然资源、大数据信息化、人民防空等管理工作;负责社区道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负责产业发展规划及行业管理;负责辖区发展改革、科技创新、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服务管理工作者;牵头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脱贫攻坚、农业综合服务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统计法规,做好基层基础统计工作。

5.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负责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老龄、残疾人等公共服务工作;负责农民工服务工作;负责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社会团体和群众自治组织的管理工作;负责社区建设、居民委员会选举等工作。

6. 社会治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内政法、统战、信访稳定、国家安全、政治安全和反邪教、法治建设、禁毒、反暴恐、扫黑除恶、社区矫正、帮教安置、综合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特殊人群、流动人口管理和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

7. 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办公室。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挥,完成辖区内重大、临时、突发事件的执法工作;按照权限开展辖区内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牵头协调住房建设、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业、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等县级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8. 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自然灾害预警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赎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调查评估工作;指导社区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9. 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辖区内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监管、检查及“河长制”相关工作,改善辖区生态环境质量,保障辖区环境安全;协助环境问题来信来访的调查和污染纠纷、投诉的调解。

(2)直属公益一类股级事业机构:根据工作职责,普宁街道设置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综合文化站)、城乡统筹建设服务中心4个直属一类股级事业单位。

1. 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集中办理公共服务事项,协助开展行政审批相关服务工作,负责街道“互联网+政务服务”综合体系标准化平台的日常运行。指导社区便民服务站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2. 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城市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市容市貌管理、园林绿化等服务工作;负责开展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县城和省级生态园林县城建设工作;负责智慧城市相关服务工作。

3. 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综合文化站)。负责辖区对外宣传、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文化旅游、科普、文物保护及乡风文明培育、建设工作;负责志愿者服务、文化项目实施、文娱活动开展等相关工作;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建设、运维工作;指导社区开展文明实践工作。

4. 城乡统筹建设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征收补偿安置等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协助做好项目统筹、对接、推进的相关服务工作;负责搜集、整理项目推进及投资环境的意见、建议,促进投资环境改善。

(3)人员情况(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2021年编制数106名,其中:行政编制40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编制0名、其他事业编制66名。实际在职人员104名,其中:公务员35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2名、其他事业人员67名。因公务员退休5人 。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提高站位抓党建,旗帜鲜明夯实堡垒。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层层夯实,推进党建工作上台阶。一是深化理论武装,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夯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六中全会及省市县全会精神,全年党工委会、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学习贯彻40余次,推动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强化,党性修养不断锤炼。扎实开展党史学习主题教育,采取集中学、个人学、网络学等方式,引导广大干部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累计开展为民办实事266件次。二是强化党建引领,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坚持党工委统揽全局、“纪组宣政统”一体化的大党建工作责任制,推动党的建设由“线”向“面”转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今年3月完成机关机构改革,街道运行架构、职能职责进一步理顺。完成2个符合条件的社区党委、总支升格。创新社区服务体系,构建“便捷”“效能”“贴心”社区,加强基层战斗堡垒,创建眉山市城乡基层治理示范街道,示范打造社区党群活动中心,100%完成社区县级示范创建覆盖任务,申报创建市级示范街道,示范社区3个,示范小区6个。三是抓实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更加完善。圆满完成村社区两委干部换届工作,新任社区“两委”干部14名,从优秀后备干部、网格员中提拔任用社区专职工作者6人;新建两新党总支1个,小区党支部20个,推进党组织向企业、小区、楼栋延伸全覆盖;严格党员发展程序,新发展党员29人,转正28人。四是加强制度建设,运行机制规范稳健高效。制定出台《普宁街道机关干部年度目标绩效办法》《普宁街道社区干部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关于实施“清单制+责任制”工作的通知》等系列制度,激发干部用心谋事、用情办事、用力干事的激情,进一步营造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良好氛围,推动普宁高质量发展。五是严格执纪监督,纪律作风建设不断加强。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组织廉政学习12场次,观看廉政警示片3场次,谈心谈话109人次,廉政党课15场次,监督执纪60余次,处理信访(线索)8件次,党纪政纪处分(含立案未结)8人次,组织处理11人次,追回退赔群众资金20余万元。

(2)铆足干劲抓发展,持续推进事业攀升。一是脱贫攻坚持续巩固。建立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健全完善返贫监测帮扶机制,逐户逐人分析研判,用好用活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医疗兜底、民生保障等各类政策,实现就业405人次,坚决守住不发生返贫底线。二是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转运体系,补齐农村生活垃圾收治基础设施短板,投入资金13万余元,新建垃圾基座53座,购置分类垃圾桶250个;“厕污共治”项目顺利推进,改造提升1146户,新建200户,完工116户,乡村污水治理、卫生厕所覆盖率不断攀升。三是乡村振兴持续发力。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辖区乡村振兴总体发展规划编制。依托交通三年提升行动,投资1841.76万元,改善乡村道路14.6公里,乡村振兴基础设施短板得到有效改善。四是城乡建设持续加强。坚持以“不谈判博弈、不托人说情、不自有裁量”的3不原则,高效推进辖区征地拆迁,高质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土地征收任务。完成城市会客厅、万达周边、城南公园等城市建设等项目土地征收前期工作。完成历史遗留征而未拆房屋倒房26户。集中攻坚完成11户重难点户拆迁安置协议签订,尤其是万达项目2户,拆迁资金由最初1000余万元谈判到100余万,不但节约了财政资金,还确保万达广场如期开业。

(3)攻坚破难抓民生,不辱使命善做善成。始终持以人民为中心,抓紧抓实民生事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是疫情防控有力有效。严防死守、攻坚克难,筑牢疫情防控屏障,大数据精准排查25578人,精准管控15809人,累计接种疫苗187187针剂,原新妇幼保健院新冠疫苗接种点多次作为市县现场会参观点位,城东社区应急演练核酸采样点作为全县示范点位现场观摩。二是拆迁群众安置圆满。仅用1天时间完成长达10年的拆而未安1000余人的城南小区选房分房,得到县委主要领导充分肯定;推进商品房房票安置1100余套40余个开发企业存量收尾工作。三是城市面貌焕然一新。落地落实人大民生票决项目,辖内10个老旧小区改造全面开工建设,15个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协助拆除蓝顶子3万m?,卫片拆除2860m?,复垦复绿3000m?,植树造林20亩。四是社会保障不断完善。坚持“公开公正、应参尽参”,完成3385人被征地农民保险业务审核。成立退役军人服务超市,完成74名退役军人信息采集,普宁街道退役军人事务站作为全省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现场交流会参观点位,工作成效得到省厅领导充分肯定。

(4)精准发力抓环保,生态打底靓丽蜕变。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把握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集中力量攻克群众身边的突出环保问题,切实解决一批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老大难问题。一是强力推动问题整治。扎实推进中央、省市环保督察及“回头看”17项反馈问题整改。以第二轮环保督察为契机,深入排查环保突出问题538项,台账管理、限期销号,立行立改538项,推动辖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二是强力推进短板行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专业化管理辖区2个污水处理站,投入90余万元集中整治居民油烟及餐饮业油烟,投入420余万元实施明沟散排2、3期项目,解决长期困扰群众的50余个污水直排问题,污水收集率不断提高。投入5.6万元建设225m?生态浮床,投入10余万元修复2个污水处理站生态湿地,宝马河水质得到有效改善。三是强力推进污染防治。严格督查检查,检查各类企业230余次,下达6份整改通知书、限令停产整顿企业2家。投入100万元对已征待建工地实施打围作业,有效解决建设乱倒造成的环境污染。持续推动大气防治,出动检查车辆100余辆次,责令相关业主落实整改措施100余处、清理杂堆50余处,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700余份。

(5)致力精细抓治理,社会稳定和谐共进。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观念,层层压实责任,全面确保辖区社会稳定。一是社区精密防范。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合巡警、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安巡逻防控,发挥巡警专业巡逻防控引领,实现社区精细化治理,全面联防联控,社会平安建设满意测评稳步提高,辖区社会治理形势向好。二是矛盾精准化解。集中攻坚突破信访遗留问题化解处置,响水六坊39户群众不服市中院的判决,向省高院申请再审,经审理后,省高院均驳回再审申请;积极化解安置矛盾,提前逐人逐户开展响水2500余拆迁居民长达10年之久未安置的人员核查锁定,做实安置前基础工作,持续推进群众呼声最高、反响最为强烈的新增人口问题,按照时间节点有序高效推进,初步完成670余人信息核查;完善信访工作制度,累计接访102次,化解97件,辖区未发生进京越级上访和非正常上访事件。三是隐患精确把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聚焦建设施工、道路安全、森林防灭火、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化安全生产“一包一”监管和购买第三方专业安全咨询公司巡查指导,累计开展辖内126家企业开展专业巡查1200次,排查问题450处,指导企业整改问题450处,全力保障辖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全年未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

二、机构设置

仁寿县人民政府普宁街道办事处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4941.16万元,支出总计4941.16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减少5940.74万元,下降54.59%;支出总计减少5827.65万元,下降54.12%。主要变动原因是征地拆迁项目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4941.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70.01万元,占96.5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06万元,占1.2%;年初结转和结余113.09万元,占3.27%。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494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48.17万元,占73.8%;项目支出1292.99万元,占26.2%。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4941.16万元、支出总计4941.16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减少5940.74万元,下降54.59%;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5827.6万元,下降54.12%。主要变动原因是征地拆迁项目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83.1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16.52万元,增长14.84%。主要变动原因是农村社区转为城市社区后社区人员经费增加、社区公共运行项目资金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83.1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4.98万元,占20.3%;公共安全支出5.69万元,占0.12%;节能环保支出122.11万元,占2.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2.53万元,占1.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6.68万元,占13.24%;卫生健康支出173.03万元,占3.54%;城乡社区支出448.98万元,占9.19%;农林水支出2221.82万元,占45.5%;住房保障支出181.78万元,占3.7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5.5万元,占0.8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883.10,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支出决算为20.74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27.04万元,完成预算数10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65.27万元,完成预算数10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9.44万元,完成预算数100%;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其他纪检监察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数100%;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0.94万元,完成预算数100%;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1.55万元,完成预算是10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支出决算为5.6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2.5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2.4万元,完成预算10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支出决算为79.71万元,完成预算100%;节能环保支出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74.74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4.11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支出决算为177.42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支出决算为38.20万元,完成预算是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42.20万元,完成预算是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05.06万元,完成预算10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2.66万元,完成预算10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5.32万元,完成预算100%卫生健康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0.57万元,完成预算数10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4.67万元,完成预算10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3.74万元,完成预算100%;城乡社区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4.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支出决算为10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道路建设(项):支出决算为135.38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2.28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建设征地及移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868.67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03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决算等于预算数。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81.78万元,完成预算是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48.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73.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374.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52万元,完成预算8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审批公务接待,规范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8万元,占5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72万元,占49.5%。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万元,完成预算7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3.8万元。主要原因是划拨公务用车一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8万元。主要用于征地拆迁、脱贫攻坚、信访维稳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72万元,完成预算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29万元,下降7.3%。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公务接待标准,厉行节俭。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72万元,主要用于征地拆迁、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信访维稳等各项工作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8批次,32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7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征地拆迁、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信访维稳等各项工作。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06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仁寿县人民政府普宁街道办事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或与2020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仁寿县人民政府普宁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仁寿县人民政府普宁街道办事处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0项目(项目名称)等0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和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2021年仁寿县人民政府普宁街道办事处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和《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201(类)01(款)04(项):指反映行政单位人大会议的基本支出。

201(类)03(款)01(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1(类)03(款)02(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的基本支出。

201(类)06(款)01(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事务的基本支出。

201(类)11(款)99(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他纪检监察事务的基本支出。

201(类)29(款)99(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他群众团体事务的基本支出。

201(类)31(款)01(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党委办公厅行政运行基本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类)

204(类)06(款)04(项):指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相关支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费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费用等支出。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

207(类)01(款)99(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208(类)02(款)01(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8(类)05(款)05(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基本支出。

208(类)07(款)05(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基本支出。

208(类)28(款)04(项):指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208(类)28(款)99(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13.公共卫生(类)

210(类)04(款)09(项):指反映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的支出。

210(类)11(款)01(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医疗的基本支出。

210(类)11(款)02(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医疗的基本支出。

14.节能环保支出(类)

211(类)01(款)01(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1(类)03(款)02(项):指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

212(类)01(款)01(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2(类)01(款)99(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12(类)03(款)99(项):指反映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的基本支出。

16.卫生健康(类)

210(类)04(款)09(项):指反映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的支出。

210(类)11(款)01(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医疗的基本支出。

210(类)11(款)02(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医疗的基本支出。

17.农林水(类)

213(类)01(款)01(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3(类)01(款)26(项):指反映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213(类)02(款)42(项):指反映用于农村道路建设的基本支出。

213(类)01(款)99(项):指反映用于其他农业农村的基本支出。

213(类)03(款)14(项):指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监察、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泄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出,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213(类)03(款)16(项):指反映国家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牧区水利建设、小型水源建设、农村河塘整治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213(类)03(款)34(项):指反映水利工程建设移民、征地、拆迁等方面的支出。

213(类)05(款)99(项):指反映用于其他扶贫的基本支出。

213(类)07(款)05(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

213(类)07(款)99(项):指反映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

18.住房保障(类)

221(类)02(款)01(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灾害防治和其他应急管理类

224(类)01(款)01(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仁寿县人民政府普宁街道办事处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我街道办按照上级政府部门的安排和实际工作情况,设置了14个部门岗位。

(二)机构职能

(1)党政综合办事机构:根据主要职责,普宁街道设置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城乡建设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统计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财政所、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9个党政综合办事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武装部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服务;负责文秘信调、政务公开、会务接待、内部审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机关事务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及检查督促工作。

2.党建办公室。负责大党建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党史工作;负责机关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制定并实施基层党组织建设规划,指导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负责统筹“两代表一委员”相关工作;负责群团、关心下一代相关工作。

3.财政所。负责辖区内财政预决算、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各类专项资金、强农惠农资金补贴的支出、管理;负责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核算、监督、指导社区财务工作。

4. 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权限内规划、建设、自然资源、大数据信息化、人民防空等管理工作;负责社区道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负责产业发展规划及行业管理;负责辖区发展改革、科技创新、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服务管理工作者;牵头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脱贫攻坚、农业综合服务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统计法规,做好基层基础统计工作。

5.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负责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老龄、残疾人等公共服务工作;负责农民工服务工作;负责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社会团体和群众自治组织的管理工作;负责社区建设、居民委员会选举等工作。

6. 社会治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内政法、统战、信访稳定、国家安全、政治安全和反邪教、法治建设、禁毒、反暴恐、扫黑除恶、社区矫正、帮教安置、综合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特殊人群、流动人口管理和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

7. 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办公室。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挥,完成辖区内重大、临时、突发事件的执法工作;按照权限开展辖区内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牵头协调住房建设、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业、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等县级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8. 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自然灾害预警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赎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调查评估工作;指导社区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9. 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辖区内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监管、检查及“河长制”相关工作,改善辖区生态环境质量,保障辖区环境安全;协助环境问题来信来访的调查和污染纠纷、投诉的调解。

(2)直属公益一类股级事业机构:根据工作职责,普宁街道设置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综合文化站)、城乡统筹建设服务中心4个直属一类股级事业单位。

1. 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集中办理公共服务事项,协助开展行政审批相关服务工作,负责街道“互联网+政务服务”综合体系标准化平台的日常运行。指导社区便民服务站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2. 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城市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市容市貌管理、园林绿化等服务工作;负责开展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县城和省级生态园林县城建设工作;负责智慧城市相关服务工作。

3. 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综合文化站)。负责辖区对外宣传、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文化旅游、科普、文物保护及乡风文明培育、建设工作;负责志愿者服务、文化项目实施、文娱活动开展等相关工作;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建设、运维工作;指导社区开展文明实践工作。

4. 城乡统筹建设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征收补偿安置等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协助做好项目统筹、对接、推进的相关服务工作;负责搜集、整理项目推进及投资环境的意见、建议,促进投资环境改善。

(三)人员概况

2021年编制数106名,其中:行政编制40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编制0名、其他事业编制66名。实际在职人员104名,其中:公务员35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2名、其他事业人员67名。因公务员退休5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4941.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70.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06万元;年初财政拨款收入结转和结余113.09万元,占3.27%。按功能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预算收入994.98万元;公共安全收入5.69万元;节能环保收入122.1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收入52.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646.68万元;卫生健康收入173.03万元;城乡社区收入507.03万元;农林水收入2221.82万元;住房保障收入181.7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收入35.5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4941.16万元:按经济功能科目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92.83万元;1.基本工资330.11万元,2.津贴补贴125.2万元,3.奖金542.11万元,4.绩效工资201.46万元,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4.11万元,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7.97万元,7.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42万元,8.住房公积金181.78万元,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6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690.05万元:1.办公费176.48万元,2.印刷费16.68万元,3.水费17.6万元,4.电费28万元,5.邮电费12.8万元,6.差旅费34.9万元,7.维修费53.29万元,8.会议费8.3万元,9.培训费10万元,10.公务接待费3.72万元,11.劳务费107.82万元,12.委托业务费22.6万元,13.工会经费14.26万元,13.物业管理费33万元,14.其他交通费41.38万元,15.其他商品服务105.43万元,1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39.16万元:1.生活补助1723.72万元,2.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4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8.06万元:1.拆迁补偿58.06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1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21年评价得分为89.5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一)部门预算管理。

一、部门绩效目标已制定,目标已完成。预算配置控制较好,在职人员控制率下降,三公经费控制得较合理。

二、预算执行比较到位。支出定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全年无截留资金情况。

三、预算编制基本准确,制度执行总体较为理想。

四、支出控制严格,坚决杜绝铺张浪费,并减少不必要开支。

五、预算调整及时,与年终决算一致。执行进度顺利,预算执行完成百分之百,无违规记录。

(二)专项预算管理。

专项预算项目程序严密、规划合理、结果符合要求、分配科学、分配及时、专项预算绩效目标完成好、实施绩效完成,干部群众满意、无违规记录。

(三)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自评质量较好、部门预算收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方案执行,部门绩效目标,部门预决算均按要求及时进行了公开。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2021年部门支出整体情况较好。

(一)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有待进一步细化精准。预算编制细化不够精准,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还要进一步加强。

2.因单位全额编制,导致经费补助。主要是日常公用经费不足。

(三)改进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编制。严格预算的编制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优先保障固定性和相对刚性的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可控制空间的费用,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2.加强预算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违规支出现象发生。


附件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范本

(主管部门自评)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说明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说明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的相关情况。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在说明该项目全省资金计划的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市(州)分别说明各类资金计划情况,包括中央、省、市(州)、县(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其他渠道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等)。

2.资金到位。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全省资金到位情况。在此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市(州)统计各类资金到位情况,包括中央、省、市(州)、县(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及其他渠道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等)。将资金到位情况与资金计划进行比对,并重点围绕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性等进行评价,对未到位或到位不及时的情况作出分析说明。

3.资金使用。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全省资金支出情况。在此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市(州)统计资金支出情况,并对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进行重点分析,包括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是否合规合法、是否与预算相符,并对自评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说明。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是否及时,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等。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二)项目管理情况。结合项目特点,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等情况,如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相关规定。

(三)项目监管情况。说明项目主管部门为加强项目管理所采取的监管手段、监管程序、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及实现的效果等。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包括项目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情况,资金结余情况,违规记录等,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对截至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并进行分析说明。

(二)项目效益情况。

从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项目效益进行全面分析评价。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结合项目自身特点、评价重点及管理办法等要求,围绕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价。

(二)存在的问题。

结合自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三)相关建议。

针对项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完善的意见及有关政策性建议。

2021年本级财政安排或配套实施的50万元以上(含)部门预算项目或100万元以上(含)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实施单位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执行数:



其中:

财政拨款


其中: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附表:

(注:有两个及以上本级财政安排或配套实施的50万元以上(含)部门预算项目或100万元以上(含)专项预算项目的,需分别开展绩效目标自评并填写附表)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眉山市仁寿县人民政府普宁街道办事处.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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