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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财政经费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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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桥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02日  板桥镇
 索 引 号 1778711277/a214/2022-000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2-11-02
 发布机构 a214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2021年度

仁寿县板桥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我镇按照上级政府部门的安排和实际工作情况,设置了11个部门岗位,分别是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治理和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财政所、民生事业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各部门岗位具体职能如下: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服务;文秘信调、政务公开、会务接待、内部审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机关事务、后勤保障;目标绩效、考核管理、检查督促。

2.党建办公室:负责镇大党建工作;组织实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机关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基层党的建设,制定并实施基层组织建设规划,指导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统筹“两代表一委员”相关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制定并实施镇经济发展规划,统筹经济协调发展;负责产业发展规划及行业管理;负责辖区发展改革、科技创新、投资促进、促进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统计法规,做好基础统计工作;负责村(社区)道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权限内规划、建设、自然资源、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人民防控、大数据信息化等管理工作。

4.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按照权限开展辖区内住房建设、文化市场、交通运输、物流、农业、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食品安全等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配合县级相关部门开展执法工作;辖区城市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市容市貌管理、园林绿化等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监管、检查及“河长制”相关工作;负责改善辖区生态环境质量,保障辖区环境安全。

5.社会治理和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内政法、统战、信访稳定、国家安全、政治安全和反邪教、法治建设、禁毒、反暴恐、扫黑除恶、社区矫正、帮教安置、综合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特殊人群、流动人口管理和青少年教育;安全生产、消防、防震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村(社区)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6.财政所:负责乡镇财政预决算、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各类专项资金、强农惠农资金补贴的支出、管理;负责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核算、监督、指导村(社区)财务工作。

7.民生事业办公室:负责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老龄、残疾人等公共服务工作;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社会团体和群众自治组织的管理工作;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8.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对进驻便民服务中心项目的综合协调服务;镇“互联网+政务服务”综合体系标准化平台运行维护工作;集中办理民政、社保、医保、就业、计生、老龄、残疾人等公共服务事项;协助开展行政审批相关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工作。

9.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推荐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检查脱贫攻坚相关工作;负责农业、畜牧业、农机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畜牧业疫情监控防疫、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农业公共信息统计,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工作。

10.农民工服务中心:负责农民工就业、培训、维权、司法援助的相关服务工作;优秀农民工推荐、返乡农民工创新就业以及相关扶持政策的宣传;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的关爱服务;农村劳动力流动监测,农民工大数据平台宣传推广及录入工作,指导村(社区)农民工服务站工作。

11.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负责意识形态、宣传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开展移风易俗,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工作;群众宣传教育、农民夜校、远程教育工作;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辖区宣传推广、舆论引导、官方媒体(平台)上信息更新维护工作,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制定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娱体育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广播电视的工程建设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心下一代等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坚定不移抓实农业生产,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1.做优做强优势产业。依托我镇“不知火”(柑桔)产业基础,推进标准化生产,产品品质不断提升。调整发展思路,从单方面抓规模扩张调整到抓品质提升,从而促进效益增加,调动橘农生产积极性;充分发挥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发展新型职业农民,树立行业标杆,以合作社或家庭农场的形式带领更多果农创新、创营、创收。截至目前全镇种植不知火16700余亩,农民增产增收效果显著。

2.狠抓粮食生猪稳产保供。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始终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对1368余亩撂荒地进行治理,加快生猪产业绿色、生态、高质量发展,通过引进德康育肥场、正大集团等龙头企业,积极发展龙头企业合作养殖户,加快提升生猪养殖标准化、规模化水平。2021年实现粮食播种面积4.7万亩,粮食总产1.8万吨,生猪出栏28500头。

坚定不移抓实民生事业,厚植幸福根基

1.抓好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坚决筑牢安全底线,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责任制”,聚焦道路安全、森林防灭火等重点行业领域,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和要求。成立信访工作联席工作组,建立信访维稳工作处置机制,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原则依法依规按时办理上级交办的信访事宜。在重点敏感时期,提前做好工作方案和部署,针对信访重点人员落实稳控方案和责任。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将问题吸附在本地,未发生进京到省集访、非访、越级访和重复访,未发生危害国家安全事件、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重大负面舆情事件。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扎实开展动态监测帮扶,认真开展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大排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集中排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回头看”工作,实现监测对象“应纳尽纳”、风险消除“应消尽消”,确保零返贫,切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1年新增监测户11户,其中边缘易致贫户7户,脱贫不稳定户4户。

3.扎实推进人居环境整治。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大力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实施农村“厕污共治”,对河道、畜禽养殖、污水处理站、农村面源污染等关键领域进行拉网式专项整治。

4.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朱家村、河口社区等6个村(社区)村道加宽(硬化)21.29公里。完成县道新彰路板桥段征地拆迁工作。维修渠道5处380米、整治堰塘9口。完成农村危房改造32户、土坯房改造52户。积极配合供电部门,做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

5.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围绕“外防输入、内筑防火墙、人物同防”,紧盯重点人群、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全面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开展疫苗接种工作,截至目前,我镇已接种25752人,接种率98.9%。

6.抓实民生工程。养老、医疗保险实现应保尽保,低保、特困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各项社会救助制度不断完善,截至目前,新增低保64人,特困供养5人,临时救助63人,为31名残疾群众适配康复健身器材。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设。

二、机构设置

仁寿县板桥镇人民政府共有机构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纳入仁寿县板桥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1.仁寿县板桥镇人民政府本级。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987.21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199.5万元),支出总计1987.21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357.46万元,减少15.2%;支出总计减少157.96万元,减少7.4%。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用于紧急购买防疫物资支出较大;2021年疫情防控取得阶段化成功,疫情防控常态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和社会保障支出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787.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84.20万元,占99.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1万元,占0.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987.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7.31万元,占69.3%;项目支出609.90万元,占30.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987.21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199.5万元),支出总计1987.21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357.46万元,减少15.2%;支出总计减少157.96万元,减少7.4%。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用于紧急购买防疫物资支出较大;2021年疫情防控取得阶段化成功,疫情防控常态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和社会保障支出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78.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9.58万元,下降5.25%。主要变动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78.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29.06万元,占36.84%;公共安全支出(类)5.69万元,占0.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9.96万元,占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1.91万元,占5.15%;卫生健康支出(类)73.4万元,占3.7%;节能环保支出(类)4.78万元,占0.24%;城乡社区支出(类)29.99万元,占1.5%;农林水支出(类)909.85万元,占46%,住房保障支出(类)73.76万元,占3.7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30.47万元,占1.5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978.87,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

201(类)01(款)01(项):支出决算为61.6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201(类)01(款)04(项):支出决算为12.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201(类)01(款)08(项):支出决算为2.8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201(类)03(款)01(项):支出决算为396.8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201(类)03(款)02(项):支出决算为61.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201(类)03(款)08(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201(类)06(款)01(项):支出决算为24.1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201(类)11(款)01(项):支出决算为30.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201(类)29(款)01(项):支出决算为28.1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201(类)29(款)99(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201(类)31(款)01(项):支出决算为81.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201(类)31(款)02(项):支出决算为2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201(类)32(款)02(项):支出决算为1.8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201(类)38(款)16(项):支出决算为0.5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2.公共安全支出

204(类)06(款)04(项):支出决算为5.6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207(类)01(款)01(项):支出决算为19.9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8(类)02(款)01(项):支出决算为13.1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208(类)05(款)05(项):支出决算为51.6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208(类)07(款)05(项):支出决算为20.0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208(类)28(款)04(项):支出决算为16.9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5.卫生健康支出

210(类)04(款)09(项):支出决算为39.2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210(类)11(款)01(项):支出决算为20.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210(类)11(款)02(项):支出决算为13.8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6.节能环保支出

211(类)03(款)02(项):支出决算为4.7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211(类)03(款)99(项):支出决算为23.8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7.城乡社区支出

212(类)05(款)01(项):支出决算为6.1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8.农林水支出

213(类)01(款)04(项):支出决算为60.2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213(类)01(款)26(项):支出决算为48.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213(类)01(款)42(项):支出决算为37.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213(类)01(款)99(项):支出决算为110.0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213(类)03(款)02(项):支出决算为3.9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213(类)03(款)14(项):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213(类)03(款)15(项):支出决算为2.5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213(类)03(款)16(项):支出决算为0.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213(类)07(款)05(项):支出决算为601.4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9.住房保障支出

221(类)02(款)01(项):支出决算为73.7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224(类)01(款)04(项):支出决算为4.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224(类)01(款)99(项):支出决算为26.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77.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04.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273.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3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53万元,占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万元,占42%。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比2020年减少2.77万元,减少52%。主要原因是例行节俭,缩减开支。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3万元。主要用于镇干部日常公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7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经费,公务接待次数减少。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33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8万元。

具体内容包括:交通局交通勘测、民政局,脱贫攻坚验收检查接待,环保督察检查,国土管理执法巡查,违章建筑强拆,征地拆迁,安全检查,疫情防控督查,人口普查交流学习等工作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3万元(包含年初结转合结余4.82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仁寿县板桥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仁寿县板桥镇人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板桥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公务出行。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第二批农村综合改革财政奖补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和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2021年板桥镇整体绩效评价报告》和《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

201(类)01(款)01(项):指反映人大事务行政运行的基本支出。

201(类)01(款)04(项):指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201(类)01(款)08(项):指反映人大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201(类)03(款)01(项):指反映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的基本支出。

201(类)03(款)02(项):指反映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的基本支出。

201(类)03(款)08(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201(类)06(款)01(项):指反映财政事务行政运行的基本支出。

201(类)11(款)01(项):指反映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的基本支出。

201(类)29(款)01(项):指反映群众团体事务行政运行的基本支出。

201(类)29(款)99(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业方面的支出。

201(类)31(款)01(项):指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基本支出。

201(类)38(款)16(项):指反映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10.公共安全(类)

204(类)06(款)04(项):指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节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相关支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费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费用等支出。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类)

207(类)01(款)01(项):指反映用于公共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文化艺术的活动、对外文化交流及旅游业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208(类)02(款)01(项):指反映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的基本支出。

208(类)05(款)05(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基本支出。

208(类)07(款)05(项):指反映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基本支出。

208(类)28(款)04(项):指反映行政单位拥军优属的基本支出。

13.卫生健康(类)

210(类)04(款)09(项):指反映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的支出。

210(类)11(款)01(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医疗的基本支出。

210(类)11(款)02(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医疗的基本支出。

14.节能环保(类)

211(类)03(款)02(项):指污染防治中水体方面的支出。

15.城乡社区(类)

212(类)03(款)99(项):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当面的支出。

212(类)05(款)01(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6.农林水(类)

213(类)01(款)04(项):指反映用于事业运行的基本支出。

213(类)01(款)26(项):指反映用于农村社会事业的基本支出。

213(类)01(款)42(项):指反映用于农村道路建设的基本支出。

213(类)01(款)99(项):指反映用于其他农业农村的基本支出。

213(类)03(款)02(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3(类)03(款)14(项):指反映防汛业务支出。

213(类)03(款)15(项):指反映抗旱业务支出。

213(类)03(款)16(项):指反映用于农村水利的基本支出。

213(类)07(款)05(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

17.住房保障(类)

221(类)02(款)01(项):指住房改革支出中住房公积金的基本支出。

18.灾害防治和其他应急管理(类)

224(类)01(款)04(项):指反映应急管理事务中灾害风险防治的基本支出。

224(类)01(款)99(项):指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

2021年板桥镇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我镇按照上级政府部门的安排和实际工作情况,设置了11个部门岗位,分别是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治理和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财政所、民生事业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二)机构职能。

仁寿县板桥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2、设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村振兴、民政、计生、文体、卫生、综治执法等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板桥镇人员情况:2021年,板桥镇总编制45名,其中:行政编制29名、其他事业编制16名。在职人员45名,其中:公务员27名、其他事业人员18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787.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84.20万元,占99.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1万元,占0.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支出总计1987.21万元。与2020年相比,支出总计减少157.96万元,减少7.4%。主要变动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及农林水方面支出增加。

按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729.0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6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7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3.63万元,农林水909.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3.7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0.47万元,其他支出4.7万元。

按经济分类科目:机关工资福利支出672.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3.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7.5万元;资本性支出492.91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板桥镇2021度预算编制基本准确,预算调整及时,基本实现预算目标。做到了统筹兼顾,有力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建设,有效保障民生促进和谐。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无违规记录等情况。

(二)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我镇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0分,部门自评质量好、自评准确。绩效目标评价情况和自评情况按要求随预算和决算公开,目标公开和自评公开情况好。按照县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库、项目库报送工作,预算编制准确。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按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国库。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行政运行经费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没有产生债务。按要求及时公开预算、决算、绩效等信息。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上报国有资产报表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并执行良好。

(三)自评质量

板桥镇部门整体支出自评质量较好、自评较准确。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1年我镇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较好。

(二)存在问题。

1.我镇部分办所缺乏财政支出绩效观念,对于绩效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未认真研究和解决,部分项目工作开展时间较晚,结算支出时间滞后。

2.预算编制还需进一步细化和明确,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有待提高,预算执行力还需加强。

(三)改进建议

1.进一步做好细化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按照预算的编制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优先保障固定性和相对刚性的支出项目,尽量压缩一般性支出费用,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2.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支出,建立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单位财务管理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无预算支出和超支现象发生。

3.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附件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按上级要求,板桥镇在板桥镇第二批农村综合改革财政奖补项目中的职能是:组织发动,尽早开工建设,确保当年任务当年建成。严格按照计划下达路线、里程、技术标准组织建设,不擅自变更项目地点及“缩水”建设。解决村道建设用地问题。对项目建设程序、质量、安全、进度和费用控制负责。严格施工自检制度,组织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未进行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将不予验收和补助。在项目开工前,对相关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资金申报依据:仁财农下达〔2021〕80号,“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按照文件要求,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所需费用由县财政据实保障。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乡村振兴示范村规模大小进行资金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仁寿县板桥镇团圆社区道路硬化长1200米,宽3米、厚0.18米,路面强度不低于C25,路基碾平夯实、堡坎。新建广场450平方米,包括场地平整、硬化、堡坎、旗台、厕所、库房等基础设施。新安装路灯30盏。项目中投资600000元。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该项目硬化公路1200米,新建广场450平米,新安装路灯30盏,该项目要求在2021年12月底前完成,2022年2月底前实现资金支付,2022年3月10日前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目标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该项目由板桥镇团圆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实施,设立项目监督小组、质量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政府由分管行业领导牵头,全过程监管,保障工程质量。项目绩效自评通过资金到位情况、资金下达情况、经济性、可行性、社会效益、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资金申报按程序进行,乡镇突出申请,报农业农村局审批,再报财政局审核,后由财政局下达指标文件。项目资金申报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该项目资金计划下达及时,与申报资金一致

2.资金到位。

该项目资金计划下达及时,计划资金与到位资金相符,资金到位及时,到位率达100%,

3.资金使用。该项目财评控制价590548元,在实际施工过程中,道路、广场基础建设、涵洞安装所需资金未在财评控制价内。有工程新增,经第三方审计,项目资金607531.35元。资金开支范围、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综合改革财政奖补项目要求实施,工程竣工后,将齐备的报账资料报财政局审核,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符合要求,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等。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改项目由板桥镇团圆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实施,设立项目监督小组、质量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政府由分管行业领导牵头,全过程监管,保障工程质量。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由县财政下达指标,由板桥镇团圆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实施。乡镇监督,乡村两级组织验收。

(二)项目管理情况。

该项目由团圆社区居民委员组织人员实行全过程管理,后期由专人负责维护,该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实施,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实施。

(三)项目监管情况。

该项目由团圆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项目监督小组、质量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政府由分管行业领导牵头,全过程监管,保障工程质量。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硬化道路1200米,新建广场450平米,新安装路灯30盏,质量符合要求。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建成后,有利于该村优质柑橘的发展,人均经济效益可提高150元/年,同时,增加群众幸福指数,亮化工程已达标,群众满意度达10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竣工后,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群众满意度达100%。

(二)存在的问题。

改项目不能满足群众需求和生产需要,全镇村社需硬化的道路还有很多,包括七一村和团圆社区两处断头路,群众愿望很强,希望有项目支持,尽快将未硬化的道路进行硬化。

(三)相关建议。

希望上级部门将类似的财政奖补项目多倾斜农业乡镇。

附表:

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实施单位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执行数:



其中:

财政拨款


其中: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2021年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板桥镇人民政府(本级)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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