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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财政经费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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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飞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5日  宝飞镇
 索 引 号 1778711277/A005/2022-000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2-10-25
 发布机构 A005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2021年度

仁寿县宝飞镇人民政府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仁寿县宝飞镇人民政府为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及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1年,我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带领全镇人民,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全面实施南联空间发展战略,建设繁荣生态和谐宝飞”这一思路,群策群力,上下同心,各项工作均保持良好发展态势,为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保障我镇经济社区事业平稳运行,预算执行情况好于预期,圆满完成镇二十届人大会议批准的年度预算。

2021年度收入总计3767.89万元、支出总计4038.96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498.27万元,下降11.68%;支出总计增加43.87万元,上升1.1%。

1. 夯基固本,经济运行整体平稳。

2021年,宝飞镇地区生产总值实现85122万元,增长9.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达20615元,增长1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4.62亿元,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做好农业结构调整,打好粮食稳产基础。2021年全镇粮食播种面积58400万亩,其中小春播种面积18818亩,大春39582亩;粮食总产2.45万吨以上,生猪出栏3.62万头以上。

2.夯实基础设施建设

新建提灌站4座,维修提灌站3座;渠系整治3公里;整治病险水库1座,保障了农业生产用水。王家桥和矮子桥重建工程项目已全面完工,在方便群众出行的同时,保障了通行安全。宝飞场镇、鹤立场镇、凤陵场镇未接入污水主管网的住户全部接入污水主管网,进一步提升了我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3.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围绕农民富裕打好“主动仗”, 进一步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投入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5万元,完成养殖羊4只、猪648头、小家禽8940只,涉及村(社)6个,脱贫户297户、监测帮扶对象户11户,脱贫户(含监测帮扶对象)人均纯收入提高500元以上。

二、机构设置

(1)党政办公室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党务、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群团、文书档案、保密、依法行政、机关安全保卫、督查督办、目标绩效管理、后勤服务等职责。

(2)纪委办公室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相关事务。

(3)财政所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本级财政收支预算管理工作、监督财政资金使用、落实强农惠农补贴政策、乡镇政府财政集中支付、国有资产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负责审计、监督、指导、检查村社财务工作和统计调查工作。

(4)村镇规划建设和土地管理办公室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组织编制乡村建设规划,并负责实施规划管理;负责林地、承包地、宅基地等国土管理工作;负责国土资源保护、新农村建设及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等工作。

(5)、社会事业管理办公室(挂劳动和社会保障所牌子)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科技、卫生、计生、民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残疾人保障、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

(6)综治维稳群众工作办公室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辖区内社会稳定、防邪、综合治理及人民调解工作;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处理信访事项;负责分析、研判信访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整改方案和建议;负责处理突发重大事件。

(7)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挂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按权限和程序做好辖区内安全生产、质量监督等相关安全监管工作。负责辖区环保工作。

(8)产业发展办公室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及行业管理、统计工作;负责脱贫攻坚、工业、农技、农机、农村能源、林业、水利、畜牧等工作。

(9)乡村振兴办公室(挂土地流转中心、农业服务中心牌子)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宣传乡村振兴相关方针政策;制定全镇乡村振兴发展规划;切实推进全镇乡村振兴工作;做好对外衔接、对上汇报;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宣传、管理和服务。

(10)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文教、群众文化、群众体育、广播电视等相关工作。

本单位2021年独立编制机构为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与2020年对比无变化。

3.人员情况。

经核算,至2021年年末,本单位总编制人数71名,其中:行政编制39名,机关工人3名,事业编制29名;在职人员71名,其中:行政编制39名,机关工人3名,事业编制29名。与2020年年末75人的编制数对比,谢潇,陈玲莉,谢雨罡,石茂陶,毛智敏,陈星宇,姜道学同志调出宝飞镇,黄淑群同志退休,辜奎,罗教员,秦琴,董柱强同志入职宝飞镇。总共增加编制人数4人,减少编制人数8人。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3767.89万元、支出总计4038.96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498.27万元,下降11.68%;支出总计增加43.87万元,上升1.1%主要变动原因是,支出上升原因为人员增加,导致运行经费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3767.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27.69万元,占98.9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20万元,占1.0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4038.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6.56万元,占53.15%;项目支出1892.40万元,占46.8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3767.89万元、支出总计4038.96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498.27万元,下降11.68%;支出总计增加43.87万元,上升1.1%。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支出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65.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7%。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18.66万元,增长8.74%。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支出增加以及相关项目开支。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65.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33.09万元,占23.53%;公共安全(类)支出4.36万元,占0.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2.31万元,占13.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6.77万元,占7.99%;节能环保(类)支出108.19万元,占2.74%;城乡社区(类)支出127.90万元,占3.23%;农林水(类)支出2126.11万元,占53.62%;卫生健康支出136.70万元,占3.45%;住房保障类)支出123.3万元,占3.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6.49万元,占0.9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965.2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7.8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 支出决算为25.0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 支出决算为2.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83.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02.5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35.9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31.1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2.2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 支出决算为0.2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75.7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52.8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0.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58.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 支出决算为4.3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 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52.3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70.5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8.2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5.9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8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支出决算为19.6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38.7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支出决算为2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78.3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7.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1.1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支出决算为108.1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7.9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69.1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支出决算为12.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支出决算为204.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道路建设(项):支出决算为491.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4.0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6.7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支出决算为7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支出决算为8.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55.4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003.5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2.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23.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3.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6.4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46.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30.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16.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15万元,完成预算55.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较新,运行维护支出较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89万元,占77.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26万元,占22.27%。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89万元,完成预算74.1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3.53万元,增长80.96%。主要原因是公务出行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无。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89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农业技术指导、环保督察、疫情防控督查、地质灾害排危、村级建制调整、人大会议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6万元,完成预算29.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87万元,增长62.59%。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数与批次的增加,导致接待费用增高。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26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地质灾害排危等(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28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26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无(具体项目)。主要用于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74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宝飞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7.5万元,比2020年减少7.5万元,下降4.0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日常办公过程中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宝飞镇人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14.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70.6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矮子桥,王家桥重建,尖石村便民桥修建,鹤立社区基层党群服务中心修建,富汪路沿线环境整治,敬老院适老化改造等项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70.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1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宝飞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公务出行。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宝飞镇王家桥重建工程,宝飞镇尖石村便民桥项目,宝飞镇矮子桥重建工程,宝飞镇鹤立社区基层党建示范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和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2021年宝飞镇整体绩效评价报告》和《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12.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反映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指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岗位补贴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指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3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2.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3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5.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36.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37.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38.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39.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40.农林水(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1.农林水(类)水利(款)防汛(项):指反映防汛业务支出。

42.农林水(类)水利(款)抗旱(项):指反映抗旱业务支出。

43.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设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44.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4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

2021年宝飞镇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1、党政办公室

2、纪委办公室

3、财政所

4、村镇规划建设和土地管理办公室

5、社会事业管理办公室(挂劳动和社会保障所牌子)

6、综治维稳群众工作办公室

7、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挂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8、产业发展办公室

9、乡村振兴办公室(挂土地流转中心、农业服务中心牌子)

10、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1、党政办公室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党务、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群团、文书档案、保密、依法行政、机关安全保卫、督查督办、目标绩效管理、后勤服务等职责。

2、纪委办公室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相关事务。

3、财政所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本级财政收支预算管理工作、监督财政资金使用、落实强农惠农补贴政策、乡镇政府财政集中支付、国有资产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负责审计、监督、指导、检查村社财务工作和统计调查工作。

4、村镇规划建设和土地管理办公室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组织编制乡村建设规划,并负责实施规划管理;负责林地、承包地、宅基地等国土管理工作;负责国土资源保护、新农村建设及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等工作。

5、社会事业管理办公室(挂劳动和社会保障所牌子)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科技、卫生、计生、民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残疾人保障、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

6、综治维稳群众工作办公室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辖区内社会稳定、防邪、综合治理及人民调解工作;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处理信访事项;负责分析、研判信访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整改方案和建议;负责处理突发重大事件。

7、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挂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按权限和程序做好辖区内安全生产、质量监督等相关安全监管工作。负责辖区环保工作。

8、产业发展办公室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及行业管理、统计工作;负责脱贫攻坚、工业、农技、农机、农村能源、林业、水利、畜牧等工作。

9、乡村振兴办公室(挂土地流转中心、农业服务中心牌子)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宣传乡村振兴相关方针政策;制定全镇乡村振兴发展规划;切实推进全镇乡村振兴工作;做好对外衔接、对上汇报;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宣传、管理和服务。

10、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文教、群众文化、群众体育、广播电视等相关工作。

(三)人员概况。

经核算,至2021年年末,本单位总编制人数71名,其中:行政编制39名,机关工人3名,事业编制29名;在职人员71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全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767.89万元,收入总计减少498.27万元,下降11.68%;占年初预算的147.12%。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0.20万元,相比上年减少341.86万元,同比减少89.71%,占年初预算的5.91%。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65.23万元,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18.66万元,增长8.74%。。基金预算支出实现73.74万元,相比上年减少274.79万元,同比减少21.16%。利用上年结余资金,收支实现平衡。支出情况按功能科目划分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33.09万元;

2. 公共安全(类)支出4.36万元;

3.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2.31万元;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6.77万元;

5. 节能环保(类)支出108.19万元;

6. 城乡社区(类)支出127.90万元;

7. 农林水(类)支出2126.11万元;

8. 卫生健康支出136.70万元;

9. 住房保障(类)支出123.3万元;

10.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6.49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涉及到有专项预算的部门,专项预算项目自评报告作为附件报送;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作为附表报送)

(一)部门预算管理。

本部门(单位)2021年绩效目标是在保证“三保”的前提下,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对乡镇乡村振兴开局即是冲刺的要求,建设镇容整洁、乡风文明的新宝飞。基于2021年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内,本部门(单位)2021年绩效目标基本完成。

本部门(单位)构筑多层监管防线,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实行县级报帐提款制,做好支出控制;本部门(单位)积极与县财政沟通协调,及时进行预算动态调整,保证资金及时有效地实现支出; 本部门(单位)的重大事项或者项目的重大调整均经过了集体研究。

根据本部门(单位)2021年的决算数据,本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进度为100%,预算完成情况良好,无违规记录。

(二)专项预算管理。

对于专项预算项目,本部门(单位)制定了程序严密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严格遵循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的管理原则。资金管理分配科学、分配及时,专项资金的申报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的要求进行,专项资金实效良好。专项预算绩效目标、实施绩效完成情况良好、无违规记录。

(三)结果应用情况。

本部门(单位)2021年绩效评价自评质量良好,2021年年初绩效目标在县政府网站有效公开,自评结果2021年同样在县政府网站有效公开。同时,本部门(单位)对各方反馈的评价结果意见和建议进行了深入调查了解并整改,最终将整改结果在县政府网站公示。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目前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运行良好。通过全面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本部门(单位)强化了财政支出绩效理念,科学合理地编制了年度预算,切实发挥了财政资金资源配置作用,逐步建立了以科学理财为基础,以精细化管理为手段,以评价结果为导向,以实施过程为监管对象的预算管理体系。2021年本部门(单位)支出绩效的综合评价得分为92.7分,评定等次为优秀。

(二)存在问题。

通过此次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一方面是档案资料归档不及时全面;另一方面是预算编制细化程度还有提升空间。

(三)改进建议。

一方面是提升财政所工作人员专业水平,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从而提高预算细化的程度。

另一方面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财政支出改革的特点,不断更新管理思路。同时创新管理手段,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


附件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1年宝飞镇矮子桥重建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按照文件要求,宝飞镇矮子桥重建工程重建项目中的职能是:细化预算,严格按县政府审定金额,细化项目预算,确保项目发挥长期效益。组织发动,尽早开工重建,确保建设任务完成。严格标准,参与项目监管,监管资金使用,确保重建工程达标。项目建设完成后,组织力量进行全面验收,申请县财政、水利等部门进行联合检查。落实维护,重建工程完成后,及时明确管护责任人和管护责任,确保工程持续发挥效益。

2. 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县政府对《关于审定全县村道危(病)及漫水桥立项投资的请示》的批复文件等相关文件要求,实施此项目,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97.7412万元。其中,工程费建设费用 275.7643万元。资金由县财政据实解决。

3. 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制定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按工程程序要求支付勘察费、设计费、项目工程款、监理费等。按照“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的原则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落实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做好资金拨付。

2.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采用分期付款,施工合同签订后支付10%启动资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根据工程实际完成情况和财评、审计结果,据实支付资金。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无质量问题支付3%质保金。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该项目于2020年10月29 日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研究全县村道危(病)及漫水桥重建加固推进工作的会议纪要》(仁府阅(2020) 143号)批准实施。该项目于 2020年10月29 日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研究全县村道危(病)及漫水桥重建加固推进工作的会议纪要》(仁府阅(2020) 143号)批准实施。建设地址:仁寿县宝飞镇李家坝至浦家坝乡道。建设规模:拆除原旧桥,移位重新修建一座新桥,桥梁全长 65.44米。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97.7412万元。其中,工程费建设费用 275.7643万元。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项目应在预算控制价和一定时间内完成,应达到相应的社会效益目标,解除危桥安全隐患,改善桥梁交通情况,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宝飞镇矮子桥重建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说明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通过资金到位情况、资金下达情况、经济性、可行性、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说明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的相关情况。

根据县政府对《关于审定全县村道危(病)及漫水桥立项投资的请示》的批复文件等相关文件要求,宝飞镇该项目预算资金397.74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在说明该项目全省资金计划的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市(州)分别说明各类资金计划情况,包括中央、省、市(州)、县(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其他渠道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等)。

宝飞镇该项目无其他渠道资金,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在预算控制价内据实解决。

2.资金到位。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全省资金到位情况。在此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市(州)统计各类资金到位情况,包括中央、省、市(州)、县(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及其他渠道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等)。将资金到位情况与资金计划进行比对,并重点围绕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性等进行评价,对未到位或到位不及时的情况作出分析说明。

宝飞镇该项目已竣工验收合格,已财评完成,支付进度款70%,剩余部分待审计后支付,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性都较好。

3.资金使用。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全省资金支出情况。在此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市(州)统计资金支出情况,并对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进行重点分析,包括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是否合规合法、是否与预算相符,并对自评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说明。

宝飞镇该项目资金使用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都较好,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是否及时,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等。

宝飞镇该项目实施单位财务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按照县政府对《关于审定全县村道危(病)及漫水桥立项投资的请示》的批复文件等相关文件精神,以宝飞镇为实施主体,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施工单位。

(二)项目管理情况。结合项目特点,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等情况,如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相关规定。

宝飞镇矮子桥重建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并对施工单位进行公示,严格通过采购的各项程序,严格项目管理。

(三)项目监管情况。说明项目主管部门为加强项目管理所采取的监管手段、监管程序、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及实现的效果等。

宝飞镇为加强项目监管,由经发办牵头负责项目实施,党委会定期研究推进情况,及时解决施工中各项问题,确保尽快保质保量完成项目。财政所牵头负责资金支付,报账资料等工作,经发办牵头负责项目实施中的监管和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包括项目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情况,资金结余情况,违规记录等,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对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并进行分析说明。

宝飞镇该项目在预定期限内完成对工程清单上要求内容的建设,在预算成本内完成,无违规记录。现已全部完成工程清单的建设,符合质量标准,初步验收合格,资金未完成全部支付,待审计后支付剩余部分。

(二)项目效益情况。

从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项目效益进行全面分析评价。

该项目属于民生工程,产生的经济效益方面较少。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能够带来很好的社会效益,改善桥梁交通情况,保障群众安全,方便群众出行,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结合项目自身特点、评价重点及管理办法等要求,围绕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价。

宝飞镇矮子桥重建项目整体实施规范合理,实施过程严格按照各项程序执行,符合法规政策,能够根据施工中实际情况实施建设,总体评价结论较好,群众满意度较好。

(二)存在的问题。

结合自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三)相关建议。

针对项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完善的意见及有关政策性建议。

无。


附件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1年宝飞镇鹤立社区基层党建示范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仁寿县宝飞镇鹤立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占地面积195.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299.76平方米,设计范围为主体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安装工程。项目地址位于仁寿县宝飞镇鹤立社区鹤形村4组。该项目采购实施计划于2020年12月,于2021年3月21日开公,2021年8月6日竣工验收。总花费740000元。

(二)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按照文件要求,宝飞镇鹤立社区基层党建示范项目中的职能是:细化预算,严格按县政府审定金额,细化项目预算,确保项目发挥长期效益。及时明确管护责任人和管护责任,确保工程持续发挥效益。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实施此项目,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74万元。资金由县财政据实解决。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制定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按照“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的原则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落实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做好资金拨付。

3.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采用分期付款,施工合同签订后支付10%启动资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根据工程实际完成情况和财评、审计结果,据实支付资金。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无质量问题支付3%质保金。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本项目为仁寿县宝飞镇鹤立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占地面积195.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299.76平方米,设计范围为主体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安装工程。项目地址位于仁寿县宝飞镇鹤立社区鹤形村4组。该项目采购实施计划于2020年12月,于2021年3月21日开公,2021年8月6日竣工验收。总花费740000元。

3.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项目应在预算控制价和一定时间内完成,应达到相应的社会效益目标,提升鹤立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的效果,提高群众满意度。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宝飞镇鹤立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说明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通过资金到位情况、资金下达情况、经济性、可行性、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说明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的相关情况。

根据县政府对《仁寿县宝飞镇鹤立社区基层党建示范项目最高预算控制价评审结果的报告》(仁投审{2020}421号)文,预算控制金额为75.63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在说明该项目全省资金计划的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市(州)分别说明各类资金计划情况,包括中央、省、市(州)、县(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其他渠道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等)。

宝飞镇该项目无其他渠道资金,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在预算控制价内据实解决。

2.资金到位。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全省资金到位情况。在此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市(州)统计各类资金到位情况,包括中央、省、市(州)、县(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及其他渠道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等)。将资金到位情况与资金计划进行比对,并重点围绕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性等进行评价,对未到位或到位不及时的情况作出分析说明。

宝飞镇该项目已竣工验收合格,已财评完成,支付进度款70%,剩余部分待审计后支付,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性都较好。

3.资金使用。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全省资金支出情况。在此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市(州)统计资金支出情况,并对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进行重点分析,包括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是否合规合法、是否与预算相符,并对自评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说明。

宝飞镇该项目资金使用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都较好,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是否及时,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等。

宝飞镇该项目实施单位财务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以宝飞镇为实施主体,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施工单位。

二)项目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特点,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等情况,如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相关规定。

宝飞镇鹤立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并对施工单位进行公示,严格通过采购的各项程序,严格项目管理。

(三)项目监管情况。

说明项目主管部门为加强项目管理所采取的监管手段、监管程序、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及实现的效果等。

宝飞镇为加强项目监管,由经发办牵头负责项目实施,党委会定期研究推进情况,及时解决施工中各项问题,确保尽快保质保量完成项目。财政所牵头负责资金支付,报账资料等工作,经发办牵头负责项目实施中的监管和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包括项目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情况,资金结余情况,违规记录等,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对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并进行分析说明。

宝飞镇该项目在预定期限内完成对工程清单上要求内容的建设,在预算成本内完成,无违规记录。现已全部完成工程清单的建设,符合质量标准,初步验收合格,资金未完成全部支付,待审计后支付剩余部分。

(二)项目效益情况。

从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项目效益进行全面分析评价。

该项目属于民生工程,产生的经济效益方面较少。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能够带来很好的社会效益,方便群众办事,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结合项目自身特点、评价重点及管理办法等要求,围绕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价。

宝飞镇鹤立社区基层党建示范项目整体实施规范合理,实施过程严格按照各项程序执行,符合法规政策,能够根据施工中实际情况实施建设,总体评价结论较好,群众满意度较好。

(二)存在的问题。

结合自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三)相关建议。

针对项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完善的意见及有关政策性建议。


附件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1年宝飞镇王家桥重建工程)

(四)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按照文件要求,宝飞镇王家桥重建工程重建项目中的职能是:细化预算,严格按县政府审定金额,细化项目预算,确保项目发挥长期效益。组织发动,尽早开工重建,确保建设任务完成。严格标准,参与项目监管,监管资金使用,确保重建工程达标。项目建设完成后,组织力量进行全面验收,申请县财政、水利等部门进行联合检查。落实维护,重建工程完成后,及时明确管护责任人和管护责任,确保工程持续发挥效益。

4. 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县政府对《关于审定全县村道危(病)及漫水桥立项投资的请示》的批复文件等相关文件要求,实施此项目,宝飞镇该项目预算资金386.57万元,资金由县财政据实解决。

5. 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制定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按工程程序要求支付勘察费、设计费、项目工程款、监理费等。按照“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的原则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落实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做好资金拨付。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采用分期付款,施工合同签订后支付10%启动资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根据工程实际完成情况和财评、审计结果,据实支付资金。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无质量问题支付3%质保金。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该项目于2020年10月29 日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研究全县村道危(病)及漫水桥重建加固推进工作的会议纪要》(仁府阅(2020) 143号)批准实施。建设地址:仁寿县宝飞镇王家桥。建设规模:在原桥桥址处重新修建一座新桥,桥梁全长70.04米。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86.57万元。其中,工程费建设费用280.015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6.5545万元,资金来源为对上争取及县级补助资金。

4.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项目应在预算控制价和一定时间内完成,应达到相应的社会效益目标,解除危桥安全隐患,改善桥梁交通情况,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宝飞镇王家桥重建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说明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通过资金到位情况、资金下达情况、经济性、可行性、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说明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的相关情况。

根据县政府对《关于审定全县村道危(病)及漫水桥立项投资的请示》的批复文件等相关文件要求,宝飞镇该项目预算资金386.57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在说明该项目全省资金计划的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市(州)分别说明各类资金计划情况,包括中央、省、市(州)、县(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其他渠道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等)。

宝飞镇该项目无其他渠道资金,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在预算控制价内据实解决。

2.资金到位。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全省资金到位情况。在此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市(州)统计各类资金到位情况,包括中央、省、市(州)、县(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及其他渠道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等)。将资金到位情况与资金计划进行比对,并重点围绕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性等进行评价,对未到位或到位不及时的情况作出分析说明。

宝飞镇该项目已竣工验收合格,已财评完成,支付进度款70%,剩余部分待审计后支付,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性都较好。

3.资金使用。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全省资金支出情况。在此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市(州)统计资金支出情况,并对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进行重点分析,包括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是否合规合法、是否与预算相符,并对自评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说明。

宝飞镇该项目资金使用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都较好,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是否及时,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等。

宝飞镇该项目实施单位财务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四)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按照县政府对《关于审定全县村道危(病)及漫水桥立项投资的请示》的批复文件等相关文件精神,以宝飞镇为实施主体,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施工单位。

(五)项目管理情况。结合项目特点,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等情况,如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相关规定。

宝飞镇王家桥重建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并对施工单位进行公示,严格通过采购的各项程序,严格项目管理。

(六)项目监管情况。说明项目主管部门为加强项目管理所采取的监管手段、监管程序、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及实现的效果等。

宝飞镇为加强项目监管,由经发办牵头负责项目实施,党委会定期研究推进情况,及时解决施工中各项问题,确保尽快保质保量完成项目。财政所牵头负责资金支付,报账资料等工作,经发办牵头负责项目实施中的监管和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包括项目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情况,资金结余情况,违规记录等,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对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并进行分析说明。

宝飞镇该项目在预定期限内完成对工程清单上要求内容的建设,在预算成本内完成,无违规记录。现已全部完成工程清单的建设,符合质量标准,初步验收合格,资金未完成全部支付,待审计后支付剩余部分。

(二)项目效益情况。

从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项目效益进行全面分析评价。

该项目属于民生工程,产生的经济效益方面较少。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能够带来很好的社会效益,改善桥梁交通情况,保障群众安全,方便群众出行,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结合项目自身特点、评价重点及管理办法等要求,围绕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价。

宝飞镇王家桥重建项目整体实施规范合理,实施过程严格按照各项程序执行,符合法规政策,能够根据施工中实际情况实施建设,总体评价结论较好,群众满意度较好。

(二)存在的问题。

结合自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三)相关建议。

针对项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完善的意见及有关政策性建议。

附表:

2021年本级财政安排或配套实施的50万元以上(含)部门预算项目或100万元以上(含)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实施单位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执行数:


其中:

财政拨款


其中: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决算附件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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