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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财政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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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资金融局
2023年02月10日  仁寿县国资金融局
 索 引 号 1778711277/A088/2023-000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3-02-10
 发布机构 A088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仁寿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部门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面和金融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办法及相关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地方金融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县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简称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运营机构的国有资产;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管责任;参与所监管企业“三重一大”决策,按照出资人监管权力清单对所监管企业重大事项进行监管和审批;负责所监管企业政策法规、投资融资、改制重组以及对外经济合作等方面的事项。

3.负责对所监管企业目标考核和薪酬管理;规范所监管企业资产、财务管理和经济运行;研究提出所监管企业重大资产责任追究的建议和措施;承担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资产损失核销及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

4.负责所监管企业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依照法定程序对负责人进行考核、奖惩;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县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并执行和落实相关管理制度;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法制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

5.拟订全县金融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推进全县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推动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合作。

6.加强金融对外合作交流;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地方金融业规范发展,组建、培育、壮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引进境外金融机构,促进地方金融机构合理布局和金融资源优化配置,负责监管范围内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和业务指导工作;统筹推进全县企业直接融资工作;负责全县企业上市改制、上市培育和上市协调工作;统筹全县地方金融要素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推动全县地方金融要素市场建设,组织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

7.配合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驻仁寿机构做好金融监管相关工作,共享地方金融监管指标数据和金融业务发展情况,为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提供服务,协调解决地方金融业改革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参与全县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推动地方金融统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引导社会融资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研究拟订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

8.依据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和中央、省、市金融管理部门制定的规则,负责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加强对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地方权益类交易场所、大宗商品类交易场所的风险监测与行为监管。

9.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服务,促进金融中介服务业发展,参与拟订促进与金融业密切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政策、规划并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加强对相关金融行业协会的工作指导和监督;维护地方金融秩序;牵头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

10.牵头处置非法集资,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其他非法金融活动,推进全县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机制建设;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配合县级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国有金融资本布局方案;参与、指导全县金融人才资源培育和队伍建设工作。推进全县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协助各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措施;牵头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对有关负责人的业绩考核;协助各行业主管部门引导相关企业统筹规划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企业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和落实应急救援预案。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有关职责分工。县国资金融局负责对融资租赁、典当等行业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二)2023年重点工作

1.持续深化国企改革。一是建立县属国企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机制,推动企业工资总额由“政府核定”向“市场决定”转变,健全国企职工工资与经济效益同向联动、能增能减的机制,充分调动职工创效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面向市场选聘外部董事,重点围绕工程建设、投融资等领域的专业人才到两大集团任外部董事,促进、完善公司战略决策和控制、监督公司经理层,带动国企健康发展。三是继续推行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签订岗位聘任协议和目标责任书,明确经理层任期时限和年度及任期的经营目标,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做为绩效考评和任免职的重要依据。

2.加快推进项目建设。2023年县属国企实施项目84个,总投资134.4亿元,2023年计划投资45.3亿元。其中:自建自营项目36个,计划投资25.3亿元,国企做业主的政府性投资项目48个,计划投资20亿元。加快标准化厂房、瑞都仁兴府、县城区三污二期等项目建设进度,力争2023年年底全部建成并投用,城市会客厅、健康管理中心、城南湿地公园等项目达到形象进度,确保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任务。

3.推动市场转型步伐。一是鼓励县属国企参与市场化竞争,通过国资系统外公开招标取得中标项目10个以上。二是快速启动红阳村等9个灰岩矿区的开采加工销售工作,加快李桥万达机砖厂的收购和技改进度,推进中央厨房等投营一体项目快速竣工运营,形成稳定现金流和经营利润,助推县属国企实现市场化真转型、转好型。三是全力拓宽国企业务范围,创造条件,灵活机制,争取利用3年时间将仁寿县鑫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提升至一级。

4.强化对外投资管理。一是加强已投资项目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现已投资的信利(仁寿)、天府江东、首创水务等16个项目,履行好股东职责,确保被投资企业健康良性发展,力争2023年度16户被投资企业实现营业收入83亿元。二是快速推进既定项目合作,助推重大项目快速投产。加快推进协鑫锂电、华锡半导体等6个已定项目的投资进度,助推项目快速建成投产,快速驶上疫情后经济复苏快车道。三是鼓励县属国企与央企、省属国企、市属国企、民营企业建立多方合作关系,大力投资可实现正常经营性收入行业,进一步拓宽业务范围和县外市场,切实提高抗风险能力,助力我县引入一批龙头企业。

5.全力推动融资工作。一是抓国企融资,依托已通过AA+评级的仁寿城投集团和AA评级的鑫龙环境集团两个主体,全力推动融资工作,力争2023年县属国有企业融资100亿元以上,抢抓各类债券发行机遇,推进10亿元小公募、15亿元的私募债、15亿元中票、10亿元PPN和10亿元企业债等债券发行,力争2023年发行18亿元以上。二是抓资本市场发展,继续跟踪对接山立建筑、金汇食品等有上市挂牌意愿的企业,确保全年2家企业在天府股交中心挂牌,完成规范化改制3家。

6.搭建银企对接平台。一是充分运用“政银企”对接与沟通机制,强化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小微企业、制造业、房地产按揭、项目贷等实体经济及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持续提升制造业贷款占比,充分利用“一产一单”、“金融顾问”把脉问诊的作用,破解企业融资难。引导各金融机构通过差异化的产品功能和增值服务等多方面拓展存款增长。二是强化与四川银行、泸州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接沟通,力争年内新增1家金融机构入驻。三是加大与保险公司、县级相关部门对接联动,加强保险产品宣传,积极协助推进政策性保险和农业保险,力争政府性保障项目和国企自建自营项目建筑工地意外保险、农民工工资履约保证保险在县级保险公司参保,提高保费收入。

7.推动地方金融组织健康发展。一是持续推进融资担保公司与省再担保公司合作,协调银行与志诚担保公司进行分险,优化“政银担”合作模式。二是推进小额贷款公司按照小额分散的原则合法合规经营,引导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深化县域地区的普惠金融服务,更好地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三是做好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的动态经营监管、风险识别和预警工作,指导地方金融组织按照规定范围经营业务,严格开展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推动地方金融组织健康发展。

8.打造良好的金融环境。一是继续全方位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继续开展扫黑除恶、“防非处非”等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各阶层增强诚信意识。二是继续强化风险监测和排查。联合相关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重点行业监测和排查工作,提高风险预警和管控能力。三是强化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防控。全面落实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金融风险防范主体责任、政府属地责任、县级部门协助责任、金融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完善金融风险处置机制及应急预案,构建上下联动的金融监管机制,确保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不良率控制在4%以内。

9.强化审计监督作用。一是加强对省委第四巡视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对剩余未整改完成的16笔对外借款,8笔对外担保事项,督促县属国有企业适时了解借款企业和被担保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积极与对方单位协商,提前清收对外借款和解决担保责任。二是协助审计局对2022年县属国有企业24个自营建设项目进行审计复核和开展县属国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三是聘请社会审计机构对2023年将完工的25个自营项目开展审核工作。四是对2022年复核的20个项目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跟踪督促企业积极整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仁寿县国资金融局部门预算属部门本级预算,无下属二级单位预算。人员共计36人,其中公务员23人,参公0人,事业人员13人。其他人员共计3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人,临聘人员2人。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仁寿县国资金融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金融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仁寿县国资金融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18950.16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94132.44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县属国企注资补助支出。

(一)收入预算

仁寿县国资金融局2023年收入预算为9475.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75.08万元,占11.3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8400万元,占88.65%。

(二)支出预算

仁寿县国资金融局2023年支出预算9475.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6.75万元,项目支出8828.3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国资及融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8950.16万元(有非财政拨款的请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描述,如教体局、卫健局,此项只描述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94132.44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对县属国企注资补助支出。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75.0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8400万元。支出包括:社保保障就业支出60.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47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41.31万元,金融支出406.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84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仁寿县国资金融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75.08万元,比2022年增加267.7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并新增预算基础绩效奖资金,及预算2022年应支未支的全域污水补贴资金及稳保贷贴息资金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社保保障就业支出60.38万元,占5.61%;卫生健康支出23.47万元,占2.1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41.31万元,占50.35%;金融支出406.33万元,占37.8%;住房保障支出43.6万元,占4.06%;具体情况为:

1.208(类)05(款)05(项)2022年预算数为58.1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208(类)99(款)99项)2022年预算数为2.2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210(类)11(款)01(项)2022年预算数为23.4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经费支出。

4. 215(类)07(款)01(项)2022年预算数为541.3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支出。

5.217(类)99(款)99(项)2022年预算数为406.33万元,主要用于:金融方面的项目支出。

6.221(类)02(款)01(项)2022年预算数为43.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仁寿县国资金融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46.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46.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万元,印刷费5万元,咨询费2.8万元,手续费0.5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7.5万元,邮电费11.3万元,物业管理费4.2万元, 差旅费11.5万元,维修(护)费1.5万元,会议费2.5万元,培训费0.6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劳务费0.5万元,工会经费1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万元, 公务交通补贴18.55万元,食堂生活费15万元,广告宣传费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5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仁寿县国资金融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3年仁寿县国资金融局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比2022年减少0.6万元,主要原因是节俭开支,压缩支出。2023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单位与2022年一样,无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仁寿县国资金融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3

0

0

0

0

3


仁寿县国资金融局(机关)

3

0

0

0

0

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国资及融局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国资金融局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8400万元,支出840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仁寿县国资金融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46.0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7.33万元,上升5.28%。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县国资金融局2023年无政府采购计划,只计划办公设备电脑打印购置5.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仁寿县国资金融局所属各预算单位无公务用车车。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2023年度,本部门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10个,涉及预算资金8974.39万元。其中,公务交通补贴项目涉及预算资金18.55万元,县级部门公共财力运行补助项目涉及预算资金35万元,工会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5万元,2023年地震保险保费补贴项目涉及预算资金125万元,中小微企业稳保贷贴息资金(春节前)项目涉及预算资金188.63万元,2020年全域污水处理贷款贴息资金(春节前)项目涉及预算资金92.7万元,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涉及预算资金8400万元,定额公用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87.5万元,2023年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12万元,2023年县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10万元。详见附件(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2.2023年度,本部门共预算资金9475.08万元,总体目标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推进国企改革、协调金融工作及其他重点发展相关工作。详见附件(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部门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仁寿县国资金融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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