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部门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 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占道经营、占道堆码等影响城市市容市貌行为的查处;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对随意倾倒垃圾、排放污水等影响城市环境卫生行为的查处;强制拆除县城规划区内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3. 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侵占园林绿地、损坏园林绿化设施和花草树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4. 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侵占和损坏城市市政设施、城市照明、环卫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5. 行使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不符合规划要求、超出规划标准、违章搭建等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
6. 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7. 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城市建设、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超范围建设、工程建设废弃土管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8. 行使生态环境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9. 行使市场监管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协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虚假宣传、欺诈销售、非法聚集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10. 行使水利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11.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重点工作
切实加强党的建设。
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发挥党组织建设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县相关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中央八项规定,严明“行政执法人员十条禁令”,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要继续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突出抓好局执法队伍宗旨教育、条规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干部队伍风险防范意识,努力打造一支作风过硬、开拓创新、廉洁高效的队伍,树立新时期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二是强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培训工作。加强执法人员的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执法行政的水平。
健全完善机构职能体系。
深入开展对机构改革后部门履职和运行情况的调研评估,进一步理顺部门之间、层级之间的职责关系。加强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交通警察大队等部门职责分工的协调统筹,理顺违章搭建、噪音治理和乱停乱放车辆整治等工作的责任链条分界点、衔接点。
继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以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深入推进城市精细管理工作。加大市容秩序执法检查、巡查力度,深入治理乱搭、乱建、乱扯、乱挂、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摆摊、乱设点等“十乱”行为,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品质,为建设经济百强县贡献力量。
加强信息化建设。
加快推进“智慧综执”项目建设,推进城市管理数据化改革。一是按照项目招标文件需求清单,逐条梳理、完善系统功能。二是通过会议培训、微信群业务沟通、现场一对一交流,详细讲解综合行政执法智慧服务平台和数字城管平台的操作使用,提高终端机使用率,逐步完善平台运行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执法实现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内设机构16个,下属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1个(县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人员共计121人,其中公务员27人,参公23人,事业人员71人。其他人员共计258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人,临聘人员255人。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3967.87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25.47万元,主要原因是仁寿县城规划区内老城区违法违规建筑拆除项目、仁寿县金马路沿线顶楼违法违规建筑拆除项目、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办公室)执法装备经费等急需支付工程款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一)收入预算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收入预算为3967.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35.87万元,占96.67%;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32.00元,占3.33%。
(二)支出预算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支出预算3967.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37.13万元,项目支出730.7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3967.87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25.47万元,主要原因是仁寿县城规划区内老城区违法违规建筑拆除项目、仁寿县金马路沿线顶楼违法违规建筑拆除项目、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办公室)执法装备经费等急需支付工程款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35.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32.0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1.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8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539.35万元,农林水支出7.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5.2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35.87万元,比2022年增加693.47万元,主要原因是仁寿县城规划区内老城区违法违规建筑拆除项目、仁寿县金马路沿线顶楼违法违规建筑拆除项目、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办公室)执法装备经费等急需支付工程款导致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1.95万元,占5.53%;卫生健康支出73.84万元,占1.92%;城乡社区支出3407.35万元,占88.82%;农林水支出7.48万元,占0.20%;住房保障支出135.24万元,占3.53%。
具体情况为:
212(类)01(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2808.61万元,主要用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工资福利支出及履行职能所需商品和服务支出。
212(类)01(款)02(项)2023年预算数为598.74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出。
208(类)08(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0.81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
208(类)05(款)05(项) 2023年预算数为180.32万元,主要用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10(类)11(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73.84万元,主要用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08(类)07(款)05(项)2023年预算数为23.73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公益性岗位补助。
221(类)02(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135.24万元,主要用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住房公积金缴费。
208(类)99(款)99(项)2023年预算数为7.09万元,主要用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213(类)05(款)99(项)2023年预算数为7.48万元,主要用于第一书记及驻村队员生活补助。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37.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21.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415.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1.20万元,电费25万元,邮电费16.80万元,物业管理费4.60万元,差旅费70万元,维修(护)费2.50万元,租赁费10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广告宣传费6万元,食堂生活费79.86万元,咨询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劳务费24万元,工会经费15.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3.2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83.8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9.20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2023年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费比2022年减少2万元,减少的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经费开支。2023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2年减少0.5万元,减少的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经费开支。单位现有公务车辆1辆。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工作开展。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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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单位名称 |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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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 |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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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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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
4.00 |
县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下属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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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132万元,相应的安排支出132万元,主要用于仁寿县城规划区内老城区违法违规建筑拆除项目、仁寿县金马路沿线顶楼违法违规建筑拆除项目费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下属事业单位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15.99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6.11万元,上升1.49%。主要原因是需付去年未结的邮电费导致预算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计划采购9.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设施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车辆1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2023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16个,涉及预算资金1146.73万元。其中,包括2023年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19万元,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办公室)执法装备经费(春节前)项目涉及预算资金88.51万元,行政执法处置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30万元,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制服采购项目(春节前)项目涉及预算资金47.45万元等。详见附件(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2.2023年度,本部门共预算资金3835.87万元,总体目标是切实加强党的建设,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健全完善机构职能体系,继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和加强信息化建设。详见附件(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部门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