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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财政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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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征补中心
2023年02月15日  仁寿县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服务中心
 索 引 号 1778711277/a203/2023-00002  发布机构 a203  公开日期 2023-02-15

仁寿县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服务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部门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其他工程建设项目的统一征地工作;协助市征补中心开展市辖区范围内跨县(区)建设项目统一征地的相关服务工作。

(2)牵头拟订我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面的相关文件,编制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和资金预算方案,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负责对征收范围内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的调查登记和公示工作;做好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工作;负责组织征收补偿环节的听证工作;会同相关部门、乡镇、园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安置服务工作;负责征收补偿费用专户存储、监管与拨付以及征收补偿档案管理工作。

(3)牵头拟订我县集体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相关文件;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实施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服务工作;负责征地拆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解释及集体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档案管理工作。

(4)牵头拟订我县范围内国有土地收购相关文件;负责对全县范围内拟收购、收回国有土地和重大项目用地进行摸底、测算;负责全县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收回工作,并对收购、收回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附属设施进行拆迁补偿;负责做好已收购、收回的国有土地移交等工作。

(5)会同相关部门、乡镇、园区处置征收补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信访事项的接待、受理及调查工作,及时依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妥善处理好信访稳定问题。协助乡镇处理集体土地征地拆迁信访维稳工作。

(6)依据征收工作需要,按照相关政策规定,适时采取第三方机构社会化购买服务,负责对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指导。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重点工作

1.继续推进万达三方及其他零星片区棚改项目,及时化解棚改涉稳问题,并按工作安排启动城市更新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进一步改善城区生产生活环境。

2.积极推动市域铁路S5线、乐资高速、天眉乐高速、协鑫110KV输变电建设工程、交通三年提升工程新启动点位、“两山一河”城市森林公园改扩建工程一期等项目征拆及杆管线迁改工作,确保重大项目如期实施。

3.持续推进房票安置,并不断完善安置政策,将政府自有房源纳入安置房源,有效缓解财政压力;加快推进安置房产权办理及相关费用找补工作,推进中心城区遗留的新增“依法婚嫁、生育”人员安置工作,确保安置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持续推进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指标核算和名单审核工作,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加强民生保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仁寿县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服务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预算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

仁寿县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为162774.0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4.05万元,占0.48%;政府性基金收入162000万元,占99.52%。

(二)支出预算

仁寿县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服务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为162774.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1.05万元,项目支出16203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仁寿县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仁寿县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162774.05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361342.78万元总数减少198568.73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减少项目支出。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4.05万元,占0.48%;政府性基金收入162000万元,占99.52%。支出包括:基本支出774.05万元,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01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事业运行支出595.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1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3万元、农林水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162000万元,含城乡社区支出162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仁寿县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4.05万元,比2022年增加36.27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774.05万元,包括:基本支出741.05万元,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62万元,占比8%、卫生健康支出35.01万元,占比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事业运行支出595.75万元,占比77%、住房保障支出45万元,占比6%;项目支出33万元,含城乡社区支出33万元,占比4%。

具体情况为:

1.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60.2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本单位在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2、208(类)99(款)99(项)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3.3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本单位在编人员失业保险等。

3、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2023年预算数为35.0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本单位在编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4、212(类)01(款)02(项)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33万元,主要用于西北街办证税费、后勤物业管理支出。

5、213(类)05(款)99(项) 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等支出。

6、220(类)01(款)50(项)事业运行2023年预算数为595.7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事业运行支出。

7、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2023年预算数45.1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住房保障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仁寿县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41.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3.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67.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5万元,印刷费2万元,咨询费1.2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2.3万元,邮电费1.2万元,差旅费48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工会经费19.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它交通费用10.5万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18.8万元,资本性支出3.5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仁寿县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服务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2023年仁寿县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服务中心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持平。2023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比2022年减少,单位现有公务车辆1辆。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本单位实施征地拆迁等工作开展。

              仁寿县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服务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6

4

4
2

仁寿县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服务中心(机关)

6


4


4

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162000万元。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仁寿县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62000万元,比2022年减少19860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减少项目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当年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支出162000万元,均为项目支出162000万元,属城乡社区支出162000万元。

具体情况为:

1、212(类)08(款)01(项)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13400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支出。

2、212(类)08(款)02(项)土地开发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6000万元,主要用于国有土地收储补偿支出。

3、212(类)10(款)01(项)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2200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城乡土地征收安置补偿服务中心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仁寿县城乡土地征收安置补偿服务中心机关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2.5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2.5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是2023年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情况

部门2023年无采购计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仁寿县城乡土地征收安置补偿服务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车辆1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2023年度,本单位共预算资金162774.05万元,总体目标是保障单位干部职工人员薪酬按时足额发放,机关正常安全运转。指导实施全县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征收任务,确保县上重大项目顺利实施。对被征收对象安置做到应安尽安。保稳定,不发生大规模集体上访事件,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2.2023年度,本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11个,涉及预算资金162200.26万元。其中,车辆运行维护费涉及预算资金4万元;县级部门公共财力运行补助涉及预算资金45万元;工会经费涉及预算资金5.76万元;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涉及预算资金100000万元;安置过渡费涉及预算资金5000万元;国有土地收储涉及预算资金50000万元;全县征地拆迁工作经费涉及预算资金1000万元;西北街办证税费涉及预算资金28万元;国有土地收储(2023春节前)涉及预算资金6000万元;定额公用经费涉及预算资金112.5万元;2023年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涉及预算资金5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部门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征补中心(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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