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公安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部门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仁寿县公安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规定,设立仁寿县公安局。仁寿县公安局是负责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的、不同于一般行政机关的、具有武装性质的政府组成部门,具有侦查破案和社会管理的职能。主要工作有:打击和防范各种刑事犯罪,实施治安行政管理,为社会、人民群众提供求助便民服务;依法侦破各类刑事案件,查处各类治安灾害事故、负责大型活动安全保卫;依法对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集会、游行等实施治安行政管理;依法管理交通、车辆、驾驶员;组织实施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组织开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和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谋划好、落实好2023年公安工作,是仁寿公安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实践,是把握大局大势,奋力担当作为的具体落实。2023年,县局的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眉调研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锚定省厅“一三五七”、市局党委“五大导向、五大警务、五大机制”部署和县委“12345”发展战略,坚持在继承中发扬,在发扬中创新,在创新中突破,一以贯之推进县局“1136”工作思路,一张蓝图绘到底,全力推动仁寿公安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仁寿、法治仁寿。
一以贯之坚持一条主线。经过一年探索实践,充分证明,坚持“团结务实凝警心、履职尽责强担当、苦干实干争一流”这条主线,是我们凝心聚力谋发展,踔厉奋发谱新篇,务实笃行开新局的前提保证。2023年,我们必须团结务实凝警心。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政治任务,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从根本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以团结务实为出发点,以凝聚最强警心为落角点,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净化政治生态,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为实现公安工作跨越发展凝聚仁寿公安磅礴力量。2023年,我们必须履职尽责强担当。主动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与新冠疫情相互交织,政治经济、社会民生等领域面临的风险与挑战,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心,理顺工作体制机制,发扬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勇于斗争、巧于斗争,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主动担当作为,肩负起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使命。2023年,我们必须苦干实干争一流。 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把苦干实干作为干事创业风向标,厚植实干精神,鼓足实干劲头,让苦干成为优良作风,实干成为行动自觉,时刻牢记公安机关职责使命任务,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尽其力,奋力推进“1136”落地落实,打造一批“样板田”,形成一批“标杆地”,争做新进代公安工作排头兵和领头雁。
一以贯之锚定一个目标。“争当表率、争做示范,勇当高质量发展领路者,构建高效能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体系”目标,既符合新时代公安机关使命任务,又符合仁寿县基层社会治理实际,是历届局党委长期探索实践的结果。2023年,我们要咬定高质量发展目标。坚定不移走改革强警之路,按照做精机关、做优警种、做强基层、做实基础思路,深化机构改革,优化职能配置,规范机构设置,优化力量资源配置,盘活现有警力资源,提升警务运行效能。坚定不移走科技兴警之路,以实战为导向,深入推进“平安仁寿”三期,推动智慧公安再上新台阶。坚定不移走夯基固本之路,着眼《派出所工作“三年攻坚计划”》,有计划有步骤推进派出所改扩建和两队一室改革,整体推动派出所建设再上新台阶。2023年,我们要聚焦社会治理现代化。以构建高效能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体系为目标,牢固树立“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理念,结合县情因地制宜,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体系。着力打造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实现职能部门和社会各归其位、各担其责,群众力量更加积极参与维护稳定、打击犯罪、治安防控、安全监管等社会治理各个环节,筑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铜墙铁壁、构建打击违法犯罪的天罗地网,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社会治理命运共同体。
一以贯之做实三件大事。“防风险、保稳定、护发展”三件大事既是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履行新时代公安机关使命任务的具体落实,也是省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抓改革、促发展”主线在仁寿公安的具体落地。坚决防住风险。(略)。坚决维护稳定。(略)。坚决护航发展。抢抓 “成渝双城经济圈”重要战略,发挥好公安职能作用,不断推出便利政策措施,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加大严打整治力度,以最安全的政治环境、最稳定的社会环境、最公正的法治环境,最优质的服务环境,在争创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高质量发展示范县的光荣使命中展现公安担当作为。
一以贯之强化六个抓手。 “改革强警、科技兴警、基层基础、打防管控、规范执法、队伍建设”6个抓手,是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间,仁寿公安跨越发展宏伟蓝图落地落实的根本保障。只有坚持每个阶段,对各抓手目标任务和实现路径进行总结复盘、筑固修正,才能始终强化各项抓手,实现公安工作质效提升。强化改革强警。围绕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仁寿公安事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和深层次问题。按照“做精机关、做优警种、做强基层、做实基础”思路,持续深入推进大部门、大警种改革,“情指行”一体化警务运行机制,“放管服”改革,优化力量资源配置,盘活现有警力编制,提升警务运行效能,打造具有仁寿公安特色的现代警务管理体制机制。强化科技兴警。坚持向科技要警力,向信息化要战斗力 ,以实战为导向,总结完善“智慧警务—平安仁寿”二期项目,稳步推进“智慧警务—平安仁寿”三期项目建设,深化信息化“建、管、用”,突出“用”,2023年运用“智慧警务—平安仁寿”在智慧“情指行”应用、智慧网安应用、治安防控智能应用、内部管理智能应用等方面展现战果和能力,着力打造仁寿公安特色的智慧警力新高地。强化基层基础。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标准化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大抓基层、大抓基础导向,围绕实现“基础牢、出事少、治安好、党和人民满意”的总体目标,持续深化《仁寿县全面推进公安派出所高质量建设“三年攻坚计划”的实施方案》,加力推进 “两队一室”改革、派出所改扩建,全力争创全国、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强化打防管控。坚持严打整治方针,做实主责主业,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着力提升打击能力水平,强化手段技术支撑,优化联防联控机制,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盗窃等民生案件和大要案件,提升打防能力水平,提升打击质效,2023年着力实现刑事案件发案数下降、侦破数上升,群众满意度上升等“两升一降”目标。强化规范执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盯执法能力和水平建设,开展全警培训轮训、法制练兵、普法宣传,完善执法办案场所建设,推进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衔接,线上监督、线下监督相补充的执法办案监督体系,全面整治执法突出问题,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着力提升全警执法规范化能力水平。强化队伍建设。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坚持更高标准、落实更严要求。充分发挥 “关键少数”表率作用,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廉政建设,落实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继续推进“常态考察、轮岗交流、选人用人、担当激励”四项机制,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筑牢廉政风险防线、提升各级领导班子素质,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活力,锻造“四个铁一般”队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仁寿县公安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公安局本级、交警大队、看守所、禁毒大队)。人员共计537人,其中公务员441人,参公25人,事业人员71人。其他人员共计564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临聘人员564人。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仁寿县公安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仁寿县公安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28969.36万元,比2022年27679.3万元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290.0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757.12万元、武装突击车及水炮车的购置280万元等。
(一)收入预算
仁寿县公安局2023年收入预算为28969.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567.54万元,占88.2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644.7万元,占9.13%,上年结转757.12万元,占2.61%。
(二)支出预算
仁寿县公安局2023年支出预算28969.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71.09万元,项目支出7098.2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公安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28969.36万元,比2022年27679.3万元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290.0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757.12万元、武装突击车及水炮车的购置280万元等。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567.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644.7万元、上年结转757.12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3248.64万元,社保保障就业支出1533.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52.4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644.7万元、农林水支出4.49万,住房保障支出985.1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仁寿县公安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324.6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757.12万元),比2022年27679.3万元减少1354.64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部分项目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仁寿县公安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6324.6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3248.64万元,占88.32%;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1533.99万元,占5.83%;卫生健康支出423.93万元,占2.10%;农林水支出4.49万元,占0.02%;住房保障支出985.14万元,占3.7%。
1. 公共安全公安(204)公安(02)行政运行(01): 2023年预算数为1398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运行的基本支出。
2.公共安全公安(204)公安(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 2023年预算数为1448.2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3年预算数为1313.5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公共安全公安(204)公安(02)特别业务(21):2023年预算数为7313.9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开展特别业务活动的相关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023年预算数为552.4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公共安全公安(204)其他公共公安支出(99)其他公共安全支出(99): 2023年预算数为169.2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其他用于公共安全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 2023年预算数为53.2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农林水支出(213)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05)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99): 2023年预算数为4.4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3年预算数为985.14万元,主要用于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抚恤(08)死亡抚恤(01): 2023年预算数为13.1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及烈士褒扬金。
11.公共安全公安(204)强制隔离戒毒(0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 2023年预算数为42.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就业补助(07)公益性岗位补助(05): 2023年预算数为154.1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与岗位补贴支出。
13.公共安全公安(204)公安(02)执法办案(20): 2023年预算数为29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相关活动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仁寿县公安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871.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475.07万元(其中公安局13695.78万元,禁毒大队627万,看守所870.97万元,交警大队3281.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3396.02万元(其中公安局2613.16万元,禁毒大队0万,看守所202.84万元,交警大队580.03万元),主要包括:(公安局本级及禁毒大队公用经费合计2613.16万元)办公费195万元,差旅费120万元,印刷费30万元,水费25万元,会议费25万元,培训费10万元,委托业务费199.5万元,租赁费70万元,电费190万元,劳务费15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万元,工会费91.17万元,邮电费150万元,其他交通费403.99万元,维修费(护)费84.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648.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80.5万元。(交警大队公用经费合计580.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0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35万元,邮电费30万元,物业管理费20万元,差旅费20万元,维修维护费15万元,租赁费10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专用材料费5万元,被装购置费5万元,劳务费10万元,委托业务费4万元,工会经费20.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公务交通补贴67.5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万元,广告宣传费10万元,食堂生活费169.42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65.7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31万元。(看守所公用经费合计202.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万元,水费10万元,电费10万元,邮电费1.5万元,物业管理费6万元,差旅费22.6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工会经费32.66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80.9万元,其他交通费25.18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仁寿县公安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1万元(其中公安局本级140万元、交警大队1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0万元。2023年仁寿县公安局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经费比2022年15万元减少4万元,同比减少26.67%主要原因是2023年继续压减“三公”经费。2023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2年209万元减少69万元,同比减少33%。单位现有公务车辆132辆。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万元,用于13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等。
仁寿县公安局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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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单位名称 |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合计 |
151 |
0 |
140 |
0 |
140 |
11 |
本级(机关) |
140 |
0 |
130 |
0 |
130 |
10 |
禁毒大队 |
0 |
0 |
0 |
0 |
0 |
0 |
看守所 |
0 |
0 |
0 |
0 |
0 |
0 |
交警大队 |
11 |
0 |
10 |
0 |
10 |
1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收入2644.7万元和支出2644.7万元(其中公安局本级1150万元,交警大队1494.7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公安局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仁寿县公安局下属机关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396.02万元,比2022年3556.31万元预算减少160.29万元,减少4.51%。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仁寿县公安局机关单位政府采购计划 767.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81万元(其中交警大队5.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81.95万元(其中禁毒大队219.95万元,交警大队38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仁寿县公安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车辆132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2023年度,本部门(单位) 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50个,涉及预算资金9737.17万元。其中,天网工程项目1000万元、一村一警务助理项目420万元、仁寿县特殊人群康复(救助)中心运行经费440万元、道路交通整治办专项经费433.92万元、电子眼设备运维服务及控制系统维修项目626万元等。详见附件 (十四) 《项目绩效目标表》。
2.2023年度,本部门(单位) 共预算资金28212.24万元,总体目标是仁寿县局在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下,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体民辅警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以建设高质量发展示范县眉山城市副中心为目标,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引领,以“护旗”系列专项行动为载体,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抓手,强化政治引领、基础支撑、改革助力,全力以赴“战疫情、防风险、保平安、护发展”,有力维护了全县政治大局稳定、社会治安平稳、人民群众安宁。详见附件(十五)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部门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