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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财政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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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
2023年02月20日  仁寿县人社局
 索 引 号 1778711277/A073/2023-00025  发布机构 A073  公开日期 2023-02-20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部门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县人社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成眉同城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2、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指导和推荐高校毕业生就业,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规划,提出就业资金安排计划并组织实施。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移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制定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知道督促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负责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工作。

6、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信访事项。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选拔、培养、管理工作。负责留学回国人员的相关服务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指导、监督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综合管理,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调配工作。将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

9、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办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方案,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规划并推动落实,协调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负责县域内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及相关合法权益的维护。

12、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5、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教体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体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

(2)与县农民工服务中心的职责分工。农民工培训、回引,党建,创新创业、服务等工作由县农民工服务中心负责,县人社局配合相关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扎实抓好县第十四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全力稳就业保就业促就业,统筹抓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人事人才创新改革、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等主责主业,着力打造“温暖人社”,持续做好疫情防控、成眉同城、成渝双圈、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坚定不移从严治党,助力人社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建设。

(一)全力稳定就业。一是在优化就业服务上持续发力。定期深入企业,了解企业用工需求,建立在仁企业用工需求台账,并通过就业仁寿微信公众号、新农通、户外LED大屏幕等渠道做好企业用工宣传;持续开展线上线下各类招聘活动,充分利用好成德眉资同城化、成渝双城经济圈和沿海城市劳务合作机会,为供需双方积极搭建服务平台,提供不断线就业服务。二是在拓展就业渠道上多点发力。实施就业岗位开发计划,发挥投资和省、市、县重点项目建设对就业的拉动作用。进一步落实稳岗返还、吸纳就业社保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创业担保贷款等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让更多企业享受政策扶持,促进企业发展,在稳定现有就业岗位基础上实现新增就业岗位。三是在统筹重点群体上重点发力。持续强化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行动,广泛收集岗位信息,加强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就业帮扶和就业见习,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作用,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拓展市场化就业渠道。四是创业带动就业上精准发力。全力推进创业奖补和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落实,用好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企业提供有利于生存、发展的服务环境和空间环境服务;进一步加大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等人员的创业扶持力度,加强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及创业政策宣传。五是在增强职业技能上全面发力。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面向企业职工、重点群体等各类城乡劳动者,整合全县各类培训资源,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努力提高劳动者的技能素质和就业能力。

(二)优化社会保障。一是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社保普法宣传,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意识。加强与税务、市场监督、财政、审计部门的协调配合,提高征缴率,减少征缴成本;二是大力防范基金风险。进一步梳理稽核内控和业务经办流程,完善社保基金稽核监管和风险防控体制机制。通过加强部门联动、健全四级基金保障机制、提升乡镇社会保险工作权重及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等方式,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社保资金的违法行为,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养老钱”、“保命钱”;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各项社会保险降费减负政策,发挥社会保障在助力疫情防控、稳定经济社会发展秩序中的重要作用。实现“一网通办”,企业办理工商登记手续时,同步完成社会保险登记,实现“零跑路,零材料”。推广社保网上服务平台,实现实体大厅与网上经办业务的深度融合,让企业足不出户办社保,提高服务质效和企业满意度;四是完善基层网点建设。深入推进社保业务下延,推动人社服务事项县域内乡镇(街道)“就近办”、“上门办”,积极构建“城市10分钟+农村5公里”人社服务圈,缩短群众办事半径;五是进一步提高退休人员待遇水平。按照国家及四川省要求,进一步提高退休人员待遇水平,让参保群众分享社会发展成果;六是提升经办服务水平。持续推动社保经办“放管服”改革,优化社保办事流程,压减业务办结时间,充分依托人社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实现“全数据共享、全服务上网、全业务用卡”,加快推进和实现“川渝通办”、“跨省通办”及“关联业务一次办”。同时,完善线上服务评价与意见收集、采集机制,以群众服务需求、诉求为导向,着力推进“温暖人社、阳光人社”建设。

(三)做强人事人才。一是加强人才引进。根据市县统一安排部署,精准引进仁寿发展急需紧缺的综合类、教育类、卫健类优秀人才;继续做好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做好“三支一扶”招募工作。二是做优人事服务。按国家和省市工作要求,稳步推进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落实各项人才保障政策,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真正做到助力仁寿经济社会发展。三是做好人才培育。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培养造就一批爱岗敬业、技艺精湛、勇于创新、追求卓越的“仁寿名匠”。

(四)和谐劳动关系。一是做好退休审批及工伤认定。积极探索创新方法,严格执行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前提下,简化审批程序,减少经办窗口,更好地做到“一站式”服务,使符合退休的参保人员随到随办理业务。切实搞好工伤认定调查取证和伤残鉴定报送工作,积极探索协商调解工作,减少工伤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二是强化劳动监察工作。大力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特别是《保障农民工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宣传,提高企业业主和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会同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等主管部门,在全县开展《保障农民工工工资支付条例》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坚持实行县级分管领导包案、单位“一把手”为责任人的负责制度,保障问题处理定人、定责、定时、定性,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三是深化调解仲裁工作。构建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推进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相互协调、有序衔接,切实提升调解仲裁质效。四是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点围绕就业领域、社保基金安全、工资支付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加强矛盾隐患排查及化解,加强分析研判化解。

(五)深化党的建设。一是强化理论知识学习。系统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跟进开展专题学习培训,迅速统一思想行动共识,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在仁寿人社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将持续以明察暗访和干部作风建设作为工作党风廉政重要内容,按照各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要求,以“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为目标要求,严格以制度促行动,努力使系统党员干部都能将制度挂在嘴上、记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三是强化“温暖人社”建设。分类编制针对用人单位、个人、基层工作人员等的政策宣传资料,定期组织职工深入企业、镇村免费发放。利用好大美仁寿APP平台,全方位刊发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类政策,做好政策问答和申请流程解答。充分利用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点多面广、贴近群众的优势,将部分人社业务下沉乡镇,结合办事群众需求,做到一对一宣传。推动“温暖人社行”活动,深入园区、企业、乡镇,以“一对一、面对面”的形式了解人社政策落实情况,惠民效果,了解群众诉求,倾听群众需求,解决群众难题,从而打响“温暖人社阳光人社”品牌。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主要包括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仁寿县就业服务中心、仁寿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仁寿县退休干部活动中心、仁寿县人才交流中心,仁寿县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有人员共计242人,其中公务员31人,参公人员59人,事业人员64人。其他人员共计88人,其中退休人员62人,临聘人员26人。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5166.77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27.45万元,扣除一次性安排、上级资金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减少722.59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一)收入预算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收入预算为5166.7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支出预算5166.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0.73万元,项目支出2386.0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5166.77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827.45万元,扣除一次性安排、上级资金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减少722.59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保保障就业支出4871.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9.49万元,农林水支出5.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9.3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66.77万元,比2022年增加827.45万元,扣除一次性安排、上级资金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减少722.59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4871.91万元,占94.29%;卫生健康支出109.49万元,占2.12%;农林水支出5.98万元,占0.12%,住房保障支出179.39万元,占3.47%。

具体情况为:

1.208(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2023年预算数为980.0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人员劳务费等方面。

2.208(类)01(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23年预算数为753.3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开展业务的基本支出等方面。

3.208(类)01(款)06(项)就业管理事务2023年预算数为598.1万元,主要用于: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业务的基本支出等方面。

4.208(类)01(款)09(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023年预算数为886.55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基本支出等方面。

5.208(类)01(款)99(项)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182万元,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及五险一金等方面。

6.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239.1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208(类)07(款)05(项)公益性岗位补贴2023年预算数为15.82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军转士官、残疾专干、农业实践生)补贴。

8.208(类)07(款)99(项)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1144.73万元,主要用于:就业创业补助。

9.208(类)08(款)01(项)死亡抚恤2023年预算数为2.74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

10.208(类)99(款)99(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69.37万元,主要用于:老失地农民政府补贴。

11.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2023年预算数为109.4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支出。

12.213(类)05(款)99(项)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5.99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驻村书记及队员生活补贴。

13.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2023年预算数为179.3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80.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79.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601.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8.05万元,印刷费6.3万元,咨询费1万元,水费0.8,电费14万,邮电费15.8万元,差旅费48.5万元,维修(护)费17万元,租赁费4.21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4.2万元,公务接待费2.3万元,劳务费47.95,工会经费64.8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2.0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6.9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35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3年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比2022年减少0.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审批,厉行节约。2023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1辆。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2.3




2.3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1





1

仁寿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0.5





0.5

仁寿县就业服务中心

0.8





0.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仁寿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仁寿县就业服务中心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01.31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4.76万元,上升2.52%。主要原因是工作量增大,办公人员增加,公用经费随之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计划6.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车辆1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2023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29个,涉及预算资金1905.62万元。详见附件(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2.2023年度,本部门共预算资金4085.04万元,总体目标是紧紧围绕市委“制造强市突破年”主题,坚定落实县委“制造强县攻坚年”决策和“12345”发展战略,全力稳就业保就业促就业,统筹抓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人事人才创新改革、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等主责主业,着力打造“温暖人社”,持续做好成眉同城、成渝双圈、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坚定不移从严治党,助力人社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抓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围绕“1+3”主导产业等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人群,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助推“制造强县”目标实现,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社保普法宣传,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意识。加强与税务、市场监督、财政、审计部门的协调配合,提高征缴率,减少征缴成本。守住劳动关系和谐底线,完善“高位推动、执法检查、依法处理、全市通报、执纪问责”制度措施。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依法处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恶意欠薪和恶意讨薪行为,确保不发生群体性讨薪事件和重大负面舆情,加强对基层专兼职调解员培训工作的统一研究部署,全力以赴建设基层劳动争议金牌调解组织,全面提高基层调解组织的建设质量和服务水平。守住社保基金安全底线。完善社保基金常态化监管机制,推行第三方审计模式,对社保基金、就业专项资金等重点领域实施专项审计。运用社保基金网络监督系统,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大监督”平台。守住人事考试安全底线。从完善管理制度、提高技防水平等多个层面综合施策,预防化解考试安全风险,确保不发生泄密、大规模作弊、徇私舞弊的恶性事件。详见附件(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六)208(类)01(款)01(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208(类)01(款)02(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208(类)01(款)06(项):指反映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208(类)01(款)09(项):指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十)208(类)01(款)99(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十一)208(类)05(款)05(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二)208(类)07(款)05(项):指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十三)208(类)07(款)99(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十四)208(类)08(款)01(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及烈士褒扬金。

(十五)208(类)99(款)99(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方面的支出。

(十六)210(类)11(款)01(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七)213(类)05(款)99(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十八)221(类)02(款)01(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部门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1)(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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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36201212  网站标识码:511421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