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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财政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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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
2023年02月24日  仁寿县人社局
 索 引 号 1778711277/A073/2023-00030  发布机构 A073  公开日期 2023-02-24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二、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单位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单位收支总表》

(三)《单位收入总表》

(四)《单位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职能简介

县人社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成眉同城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2、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指导和推荐高校毕业生就业,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规划,提出就业资金安排计划并组织实施。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移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制定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知道督促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负责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工作。

6、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信访事项。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选拔、培养、管理工作。负责留学回国人员的相关服务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指导、监督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综合管理,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调配工作。将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

9、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办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方案,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规划并推动落实,协调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负责县域内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及相关合法权益的维护。

12、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5、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教体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体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

(2)与县农民工服务中心的职责分工。农民工培训、回引,党建,创新创业、服务等工作由县农民工服务中心负责,县人社局配合相关工作。

(二)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3年重点工作

1.做强人事人才。一是加强人才引进。根据市县统一安排部署,精准引进仁寿发展急需紧缺的综合类、教育类、卫健类优秀人才;继续做好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做好“三支一扶”招募工作。二是做优人事服务。按国家和省市工作要求,稳步推进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落实各项人才保障政策,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真正做到助力仁寿经济社会发展。三是做好人才培育。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培养造就一批爱岗敬业、技艺精湛、勇于创新、追求卓越的“仁寿名匠”。

2.和谐劳动关系。一是做好退休审批及工伤认定。积极探索创新方法,严格执行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前提下,简化审批程序,减少经办窗口,更好地做到“一站式”服务,使符合退休的参保人员随到随办理业务。切实搞好工伤认定调查取证和伤残鉴定报送工作,积极探索协商调解工作,减少工伤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二是强化劳动监察工作。大力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特别是《保障农民工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宣传,提高企业业主和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会同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等主管部门,在全县开展《保障农民工工工资支付条例》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坚持实行县级分管领导包案、单位“一把手”为责任人的负责制度,保障问题处理定人、定责、定时、定性,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三是深化调解仲裁工作。构建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推进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相互协调、有序衔接,切实提升调解仲裁质效。四是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点围绕就业领域、社保基金安全、工资支付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加强矛盾隐患排查及化解,加强分析研判化解。

3.深化党的建设。一是强化理论知识学习。系统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跟进开展专题学习培训,迅速统一思想行动共识,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在仁寿人社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将持续以明察暗访和干部作风建设作为工作党风廉政重要内容,按照各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要求,以“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为目标要求,严格以制度促行动,努力使系统党员干部都能将制度挂在嘴上、记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三是强化“温暖人社”建设。分类编制针对用人单位、个人、基层工作人员等的政策宣传资料,定期组织职工深入企业、镇村免费发放。利用好大美仁寿APP平台,全方位刊发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类政策,做好政策问答和申请流程解答。充分利用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点多面广、贴近群众的优势,将部分人社业务下沉乡镇,结合办事群众需求,做到一对一宣传。推动“温暖人社行”活动,深入园区、企业、乡镇,以“一对一、面对面”的形式了解人社政策落实情况,惠民效果,了解群众诉求,倾听群众需求,解决群众难题,从而打响“温暖人社阳光人社”品牌。

二、预算单位构成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属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下属行政单位,独立预算。人员共计111人,其中公务员31人,事业人员24人。其他人员共计56人,退休人员30人,临聘人员26人。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2132.56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06.7万元,扣除一次性安排、上级资金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338.39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305.29万元,根据工作安排,增加项目支出33.1万元。

(一)收入预算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收入预算为2132.56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支出预算2132.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3.25万元,项目支出979.3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2132.56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806.7万元,扣除一次性安排、上级资金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338.39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305.29万元,根据工作安排,增加项目支出33.1万元。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保保障就业支出2014.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22万元,农林水支出2.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5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32.56万元,比2022年增加806.7万元,扣除一次性安排、上级资金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338.39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305.29万元,根据工作安排,增加项目支出33.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4.81万元,占94.48%;卫生健康支出44.22万元,占2.07%;农林水支出2.99万元,占0.14%,住房保障支出70.54万元,占3.31%。

具体情况为:

1.208(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2023年预算数为980.0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人员劳务费等方面。

2.208(类)01(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23年预算数为753.3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开展业务的基本支出等方面。

5.208(类)01(款)99(项)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182万元,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及五险一金等方面。

6.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94.0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208(类)08(款)01(项)死亡抚恤2023年预算数为1.71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

10.208(类)99(款)99(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3.6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险缴费。

11.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2023年预算数为44.2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支出。

12.213(类)05(款)99(项)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2.99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驻村书记及队员生活补贴。

13.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2023年预算数为70.5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53.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27.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225.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7.5万元,印刷费2.5万元,邮电费5.6万元,差旅费21万元,维修(护)费11万元,租赁费4.21万元,会议费1.2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工会经费21.1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4.2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5.3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3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与2022年持平。2023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1辆。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1




1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





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25.7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6.97万元,上升8.13%。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增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暂无采购计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单位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2023年度,本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14个,涉及预算资金1205.02万元。详见附件(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2.2023年度,本单位共预算资金2132.56万元,总体目标是紧紧围绕市委“制造强市突破年”主题,坚定落实县委“制造强县攻坚年”决策和“12345”发展战略,全力稳就业保就业促就业,统筹抓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人事人才创新改革、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等主责主业,着力打造“温暖人社”,持续做好成眉同城、成渝双圈、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坚定不移从严治党,助力人社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依法处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恶意欠薪和恶意讨薪行为,确保不发生群体性讨薪事件和重大负面舆情,加强对基层专兼职调解员培训工作的统一研究部署,全力以赴建设基层劳动争议金牌调解组织,全面提高基层调解组织的建设质量和服务水平。守住社保基金安全底线。完善社保基金常态化监管机制,推行第三方审计模式,对社保基金、就业专项资金等重点领域实施专项审计。运用社保基金网络监督系统,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大监督”平台。守住人事考试安全底线。从完善管理制度、提高技防水平等多个层面综合施策,预防化解考试安全风险,确保不发生泄密、大规模作弊、徇私舞弊的恶性事件。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六)208(类)01(款)01(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208(类)01(款)02(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208(类)01(款)99(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九)208(类)05(款)05(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208(类)08(款)01(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及烈士褒扬金。

(十一)208(类)99(款)99(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方面的支出。

(十二)210(类)11(款)01(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三)213(类)05(款)99(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十四)221(类)02(款)01(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单位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单位收支总表》

(三)《单位收入总表》

(四)《单位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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