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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财政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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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年03月02日  仁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
 索 引 号 1778711277/rxsb320/2023-000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3-03-02
 发布机构 rxsb320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仁寿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二、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单位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单位收支总表》

(三)《单位收入总表》

(四)《单位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仁寿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职能简介

仁寿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县卫健局领导和委托下,依法承担辖区内日常卫生健康监督和行政执法职责,具体负责全县传染病防治、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执业活动等监督执法;负责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消毒管理及卫生应急等监督执法;负责涉水产品、消毒产品等健康产品监督执法;负责依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行为;负责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监督协管管理、指导和督促基层机构开展卫生健康监督协管工作;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仁寿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重点工作

1.夯实全过程监管,提升监管效能

(1)强化医疗卫生监管。重点开展医疗依法执业、传染病防治、血液安全、妇幼保健、医疗美容、中医药服务、消毒卫生、餐饮具集中消毒等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医疗服务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专业、重要岗位、关键环节、高风险人员的监管;诊所已全面进入“备案时代”,重点对新设置的备案诊所依法履行45个工作日内现场核查制。

(2)强化公共卫生监管。年内,公共卫生监督工作以创建国家卫生县为重要抓手,紧紧围绕重点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监督等工作重点,切实开展“四小行业”、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等监督工作,切实贯彻卫生法律法规,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被监督单位经营行为,保障公共卫生良好秩序。

(3)强化职业卫生监管。加强矿山、建材、化工行业等重点行业用人单位的监督,提升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意识;加强放射诊疗机构监督,规范机构依法执业;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规范服务机构管理意识。

(4)强化专项整治。结合国家、省、市、县专项要求,梳理要点,细化整治方案,落准落实落细。年内,重点抓好“打非”、口腔诊疗、医疗美容服务、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等5个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卫健、市场监督、公安、检察等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推进行业秩序的维护。

(5)强化“双随机”抽查。提前介入完善执法人员、被监督单位“两库”本底清理,保证“双随机”任务的抽取;年内,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抽查任务,县制定任务开展“双随机”工作,按时保质如期完成并依法公示抽查(抽检)结果。

(6)强化投诉举报查处。规范开展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工作,建立投诉举报台账,及时处理违法违规线索,涉及群众利益的,发现有违法行为,以“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查处。

2.创新监管机制,推进信息化建设

(7)加强平台建设。深化职业卫生平台建设,以科学举措提升监管水平。在国家试点基础上,继续深化建设职业卫生标准化执法平台,改善“用人单位、检查项目、检查记录、执法文书”等版块功能,推进平台高效动态运用,提升整体职业卫生管理水平。

(8)强化平台管理。深化“四川智慧卫监”和“医疗三监管”平台管理,推进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双随机”、行政处罚、投诉举报、执法全过程记录等信息录入,并定期形成质控分析报告;强化“医废在线监管”、“医疗机构自查”、“血液安全自查”、“学校卫生自查”等工作按时保质推进。

(9)建立信用机制。依法公示行政处罚、“双随机”抽查(抽检)结果等信息,并纳入信用管理;深化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建立医疗机构校验和医务人员记分反馈机制,保障记分结果的运用;建立卫生健康行业黑名单制度,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记录、公示和预警。

3.规范行业行为,抓实宣传培训

(10)抓实行业宣传培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普法教育,强化宣传培训。重点抓实职业健康、饮用水卫生、四小“行业”、医疗美容服务、口腔诊疗服务、民营医院、公立医院等专题培训和普法宣传,突出主体责任,规避监督风险,强化行政对象法治意识。

(11)抓实行业责任目标。采取座谈会、约谈会、现场指导等举措,落实行政对象依法执业(经营)主体责任,签订依法执业(经营)承诺书,依法依规执业(经营)。

4.健全稽查机制,强化能力建设

(12)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以及行政裁量权基准等制度,定期开展案件评审、内部稽查、平台录入信息督查,探索执行卫生健康行业“首违不罚”,强化对行政执法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3)健全容错机制。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探索建立容错纠错和免责机制,切实保护执法人员的权益。

5.强化协管服务,打造仁寿品牌

(14)重视协管反馈。抓实抓细抓好协管服务,全面高质量做好协管指导,从实效上解决工作保障和“零公里”问题,快速、有效查处违法行为,保障全县人民健康。

(15)加强协管保障。继续深化全县协管工作保障,切实落实领导包片指导;规范协管巡查信息报送;及时解决基层协管难点问题;规范开展基公协管考评,推进仁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向纵深发展,将仁寿协管服务特色经验向国家、省、市推广,打造仁寿卫生健康监督协管品牌。

6.突出党建引领,深耕融合发展

(16)坚持党建引领。坚持党建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一体融合推进,构建卫生健康监督新发展格局。

(17)坚持以学促进。持续深化学党史、学思想、学讲话、学精神,通过线上学、外出学、专家授等多形式集中开展红色教育和廉政建设教育,提升干部职工思想内涵和党性修养。

(18)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抓实作风建设,提升干部职工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廉洁奉公,公正执法,以铁的纪律,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执法队伍。

二、预算单位构成

仁寿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属仁寿县卫健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独立预算。人员共计34人,其中公务员0人,参公34人,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共计17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4人,临聘人员3人。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仁寿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4.31万元,上年结转5.5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3.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34万元。仁寿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收支总预算659.88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0.77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235.2万元。

(一)收入预算

仁寿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收入预算为659.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4.31万元,占99.16%;上年结转5.57万元,占0.84%。

(二)支出预算

仁寿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支出预算659.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4.31万元,项目支出45.5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659.88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80.77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235.2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4.31万元,上年结转5.5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3.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3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仁寿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4.31万元,比2022年增加75.20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56.86万元,占8.69%;卫生健康支出558.11万元,占85.3%;住房保障支出39.34万元,占6.01%。

具体情况为:

1.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52.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208(类)08(款)01(项)死亡抚恤2023年预算数为2.3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遗属生活补助。

3.208(类)99(款)99(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2.0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

4.210(类)04(款)02(项)卫生监督机构2023年预算数为534.1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性支出、单位运转类支出。

5.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2023年预算数为23.9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6.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2023年预算数为39.3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仁寿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14.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5.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7.88万元、津贴补贴90.75万元、奖金109.1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2.4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96万元、工伤保险0.69万元、失业保险1.38万元、住房公积金39.34万元、编外聘用人员工资7.2万元、遗嘱生活补助2.35万元等支出。公用经费159.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2万元,印刷费1.2万元,水费2.5万元、电费12万元、邮电费3.31万元、物业管理费4.8万元、差旅费16.8万元、维修(护)费1.5万元、培训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4.56万元、劳务费1.2万元、工会经费15.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4.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6.93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仁寿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5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5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2023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比2022年减少3.24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紧运行经费。2023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2年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2023年工作重点,压减经费。单位现有公务车辆2辆。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医疗卫生、公共卫生、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及卫生县城创建、“双随机”抽检以及各类专项检查等工作开展。

              仁寿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12.56

0

8

0

8

4.56

仁寿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2.56

0

8

0

8

4.56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仁寿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59.1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3.76万元,增加26.92%。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仁寿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采购计划6.1万元,其中财产保险服务0.7万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1万元、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4.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仁寿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有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单位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2023年度,本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预算资金199.15万元。其中,车辆运行维护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8万元、公务交通补贴项目涉及预算资金24.06万元、县级部门公共财力运行补助项目涉及预算资金35万元、工会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4.59万元、卫生执法专项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40万元、定额公用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87.5万元。详见附件(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2.2023年度,本单位共预算资金659.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4.31万元、上年结转5.57万元。总体目标是保证单位正常运行及项目的稳定持续发展。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单位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单位收支总表》

(三)《单位收入总表》

(四)《单位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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