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殡仪馆
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二、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单位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单位收支总表》
(三)《单位收入总表》
(四)《单位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仁寿县殡仪馆职能简介
提供殡仪服务。殡葬礼仪服务、遗体处置服务、遗体火化、骨灰安葬安放服务、丧葬用品服务。
(二)仁寿县殡仪馆2023年重点工作
1.切实加强党对殡葬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着力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2.扎实做好以殡葬改革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做好惠民殡葬工作,推进绿色殡葬改革。
3.严格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局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预算单位构成
仁寿县殡仪馆属仁寿县民政局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独立核算。人员共计30人,其中事业人员15人,其他人员共计3人,临聘人员12人。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仁寿县殡仪馆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年结转等。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仁寿县殡仪馆2023年收支总预算758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7.87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一)收入预算
仁寿县殡仪馆2023年收入预算为7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7.66万元,占63.02%;事业收入280万元,占36.94%;上年结转0.34万元,占0.04%。
(二)支出预算
仁寿县殡仪馆2023年支出预算7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5.26万元,项目支出282.7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殡仪馆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758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7.87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7.66万元,事业收入280万元,上年结转0.3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就业支出735.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4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仁寿县殡仪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8万元,比2022年增加12.1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惠民殡葬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5.81万元,占95.36%;卫生健康支出10.72万元,占2.24%;住房保障支出11.47万元,占2.4%。
具体情况为:
1.2081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殡葬2023年预算数408.26万元,主要用于:惠民殡葬免除仁寿籍群众基本火化费和特殊遗体处理。
2.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0.86万元,主要用于:在编职工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3.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7.65万元,主要用于:在编职工职业年金缴费。
4.20807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公益岗位补贴2023年预算数为23.73万元,主要用于:公益岗位职工工资及五险一金缴费。
5.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15.3万元,主要用于:在编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6.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232023年预算数为11.47万元,主要用于:在编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7.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023年预算数为10.72万元,主要用于:在编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仁寿县殡仪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5.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5.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益性岗位补助等支出。公用经费29.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万元,电费10.9万元,工会经费1.91万元,物业管理费1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1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仁寿县殡仪馆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6万元。2023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比2022年增加16.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17.6万元。2023年无公务接待费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2年增加17.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随着殡改工作不断推进,群众环保意识提高,遗体接运火化量增加,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等方面支出增加。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费、维修、保险等主面支出,主要保障仁寿县殡仪馆遗体接运等工作开展。
仁寿县殡仪馆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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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单位名称 |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合计 |
46 |
0 |
46 |
0 |
46 |
0 |
仁寿县殡仪馆 |
46 |
0 |
46 |
0 |
46 |
0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殡仪馆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殡仪馆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未使用机关运行经费相关科目,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为零,2023年,仁寿县殡仪馆的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9.91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28万元,增加8.25%。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费增加了1.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仁寿县殡仪馆2023年政府采购计划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仁寿县殡仪馆有公务用车4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单位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2023年度,本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预算资金316.81万元。其中,县级部门公共财力运行补助项目涉及预算资金14万元,工会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1.91万元,非定额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4.5万元,惠民殡葬免除火化费用项目涉及预算资金262.4万元,特殊遗体处理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20万元,定额公用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14万元。详见附件(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2.2023年度,本单位共预算资金758万元,总体目标是:做好以殡葬改革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促进仁寿县殡葬改革工作,做好惠民殡葬工作,推进绿色殡葬改革,达到群众治丧满意度95%以上。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2081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殡葬:反映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其他社会保障支出。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07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公益岗位补贴:反映公益岗位职工工资及补贴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反映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十二、单位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单位收支总表》
(三)《单位收入总表》
(四)《单位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