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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财政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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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3年03月06日 税倩 仁寿县文林镇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索 引 号 1778711277/rxsb324/2023-00001  发布机构 rxsb324  公开日期 2023-03-06

仁寿县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二、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单位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单位收支总表》

(三)《单位收入总表》

(四)《单位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仁寿县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能简介

仁寿县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于2008年7月,由原仁寿县传染病医院转型设立,为仁寿县首批成立的两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之一。是县政府举办的为辖区群众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基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全心全意为辖区居民服务是我们的宗旨,以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为主,社区健康教育、社区预防、社区保健、社区康复、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

(二)仁寿县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重点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和“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做好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和机构管理各项工作,重视和强化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大力提升中心的医疗服务水平、公共卫生服务和机构管理水平,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推动社区卫生管理向规范化、精细化转变。

二、预算单位构成

描述单位构成。仁寿县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属县卫生健康委下属行政(事业)单位,独立预算。人员共计31人,其中公务员0人,参公0人,事业人员31人。其他人员共计46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2人,临聘人员24人。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仁寿县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仁寿县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715.04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1.35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5.75万元;根据工作安排,新增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刚性基本项目支出75.6万元。

(一)收入预算

仁寿县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为715.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0.59万元,占47.63%;事业收入374.45万元,占52.37%。

(二)支出预算

仁寿县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715.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5.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340.59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0.33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5.75万元;根据工作安排,新增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刚性基本项目支出75.6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0.59万元;事业收入374.4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8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0.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3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仁寿县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0.59万元,比2022年增加10.3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工资经费、人员经费”等重点、刚性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41.8万元,占12.27%;卫生健康支出270.44万元,占79.40%;住房保障支出30.28万元,占8.33%。

具体情况为:

1.208(类)05(款)05(项)2023年预算数为37.8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208(类)08(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1.85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

3.208(类)99(款)99(项)2023年预算数为2.1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210(类)03(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246.01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建设。

5.210(类)11(款)02(项)2023年预算数为24.4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

6.221(类)02(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28.3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仁寿县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0.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5.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4.73万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4.73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仁寿县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3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比2022年持平。2023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2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3辆。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中心日常工作、体检、肺结核筛查等工作开展。

仁寿县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0

0

0

0

0

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仁寿县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比2022年预算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紧行政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仁寿县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政府采购计划预算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仁寿县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单位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2023年度,本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预算资金379.18万元。其中,工会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4.73万元,非定额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374.45万元,详见附件(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2.2023年度,本单位共预算资金715.0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0.59万元,事业收入预算374.45万元,总体目标是保证本单位的正常运行稳定持续发展。

十一、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根据单位情况进行调整。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六)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反映用于城市社区卫生机构支出。

(七)乡镇卫生院:反映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八)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死亡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 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十一)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 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 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二)住房公积金: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积金

十二、单位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单位收支总表》

(三)《单位收入总表》

(四)《单位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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