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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财政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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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精神卫生保健院
2023年03月07日  仁寿县精神卫生保健院
 索 引 号 1778711277/rxsb377/2023-00002  发布机构 rxsb377  公开日期 2023-03-07

仁寿县精神卫生保健院

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二、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单位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单位收支总表》

(三)《单位收入总表》

(四)《单位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仁寿县精神卫生保健院职能简介

仁寿县精神卫生保健院是全县唯一一家公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提供精神卫生医疗、预防和康复服务,为全县精神卫生专业指导机构(县精防办),指导开展重精筛查、诊断和随访管理工作。

(二)仁寿县精神卫生保健院2023年重点工作

1、加强医政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能力。

2、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提升基本卫生服务水平。

3、大力抓好思想政治教育,提高职工思想道德素质。

4、统筹抓好其他工作达标二级乙等专科医院。

二、预算单位构成

仁寿县精神卫生保健院属仁寿县卫健局部门下属行政(事业)单位,独立预算。人员共计167人,其中,事业人员 67人,退休人员33人,临聘62人,借调 3人,公益性岗位 1人,返聘 1人。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仁寿县精神卫生保健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9.13万元,事业收入2371.68万元,上年结转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资金52.2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48.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16万元。仁寿县精神卫生保健院2023年收支总预算3493.09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2933.65增加了559.44万元,主要原因是1、项目支出的增加:2022年年初预算县精保院特殊、流浪、重症精神病人治疗项目、精神病医院编外人员补助项目已由主管局预算,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病人长效针剂救治费为2022年追加预算资金,本单位未列入2022年初预算。2、人员经费的增加。工资、五险一金的增加。

(一)收入预算

仁寿县精神卫生保健院2023年收入预算为3493.09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9.13万元,占30.61%;2、事业收入2371.68万元,占67.90%,3、上年结转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资金52.28万元,占1.49%。

(二)支出预算

仁寿县精神卫生保健院2023年支出预算3493.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64.81万元,项目支出428.2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精神卫生保健院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121.41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36.65增加了484.76万元,主要原因是1、项目支出的增加:2022年年初预算县精保院特殊、流浪、重症精神病人治疗项目、精神病医院编外人员补助项目已由主管局预算,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病人长效针剂救治费为2022年追加预算资金,本单位未列入年初预算。2、人员经费的增加,工资、五险一金的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9.13万元、事业收入2371.68万元、上年结转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病人长效针剂救治费52.28万元。支出包括:社保保障就业支出87.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48.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1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仁寿县精神卫生保健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21.41万元,比2022年636.65万元增加484.7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了1、项目支出的增加:2022年年初预算县精保院特殊、流浪、重症精神病人治疗项目、精神病医院编外人员补助项目已由主管局预算,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病人长效针剂救治费为2022年追加预算资金,本单位未列入年初预算。2、人员经费的增加,工资、五险一金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1121.41万元,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87.94万元,占7.84%;卫生健康支出977.31万元,占87.15%;住房保障支出56.16万元,占5.01%。

具体情况为:

1、2100404精神卫生机构支出498.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

2、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52.28万元。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病人长效针剂救治费。

3、2080705公益性岗位补助7.91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性人员支出。

4、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的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5、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4.8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350万元。主要用于:县精保院特殊、流浪、重症精神病人治疗项目。

7、2100205精神病医院26万元。主要用于:精神病医院编外人员补助。

8、2210201住房公积金56.1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

9、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50.2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10、2080801死亡抚恤0.9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的遗属补助。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仁寿县精神卫生保健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93.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83.77万元,主要包括:工资479.5万元、津贴补贴9.30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4.21万元、基本养老保险74.88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0.23万元,住房公积金56.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49万元。公用经费9.36万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9.36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仁寿县精神卫生保健院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3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持平。

               仁寿县精神卫生保健院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0

0

0

0

0

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精神卫生保健院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精神卫生保健院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仁寿县精神卫生保健院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仁寿县精神卫生保健院2023年采购计划。

2023年,精保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8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57万元。(用于食堂服务、安保服务、保洁服务、医院信息化建设)。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仁寿县县精神卫生保健院有车2辆,其中:救护车1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单位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2023年度,本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预算资金2022.04万元。其中,1、工会经费涉及预算资金9.36万元;2、非定额日常公用经费1636.68万元;3、编外人员补助26万元;4、县精保院特殊、流浪、重症精神病人治疗费350万元。详见附件(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2、2023年度,本单位共预算资金3493.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69.13万元,其他资金2371.68万元,上年结转52.28万元,总体目标是保证本单位正常运行及项目的稳定持续发展,持续推进医疗改革、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动健康仁寿建设,加强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大幅提升全民健康素养和人均预期寿命。

十一、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根据单位情况进行调整。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单位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单位收支总表》

(三)《单位收入总表》

(四)《单位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报表2023(仁寿县精神卫生保健院)(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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