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珠嘉镇人民政府
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二、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单位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单位收支总表》
(三)《单位收入总表》
(四)《单位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仁寿县珠嘉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1.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完成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3.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等工作;
4.发展各项服务事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生、文化、科技、教育、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综合性工作,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5.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权益,取缔非法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6.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7.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8.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我镇按照上级政府部门的安排和实际工作情况,设置了11个部门岗位,分别是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治理和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财政所、民生事业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各部门岗位具体职能如下:
1.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服务;文秘信调、政务公开、会务接待、内部审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机关事务、后勤保障;目标绩效、考核管理、检查督促。
2.党建办公室
负责镇大党建工作;组织实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机关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基层党的建设,制定并实施基层组织建设规划,指导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统筹“两代表一委员”相关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制定并实施镇经济发展规划,统筹经济协调发展;负责产业发展规划及行业管理;负责辖区发展改革、科技创新、投资促进、规下工业服务管理工作,促进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统计法规,做好基础统计工作;负责村(社区)道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权限内规划、建设、自然资源、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人民防控、大数据信息化等管理工作。
4.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按照权限开展辖区内住房建设、文化市场、交通运输、物流、农业、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食品安全等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配合县级相关部门开展执法工作;辖区城市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市容市貌管理、园林绿化等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监管、检查及“河长制”相关工作;负责改善辖区生态环境质量,保障辖区环境安全。
5.社会治理办公室
负责辖区内政法、统战、信访稳定、国家安全、政治安全和反邪教、法治建设、禁毒、反暴恐、扫黑除恶、社区矫正、帮教安置、综合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特殊人群、流动人口管理和青少年教育;安全生产、消防、防震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村(社区)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6.财政所
负责辖区财政预决算、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各类专项资金、强农惠农资金补贴的支出、管理;负责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核算、监督、指导村(社区)财务工作。
7.民生事业办公室
负责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老龄、残疾人等公共服务工作;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社会团体和群众自治组织的管理工作;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8.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对进驻便民服务中心项目的综合协调服务;镇“互联网+政务服务”综合体系标准化平台运行维护工作;集中办理民政、社保、医保、就业、计生、老龄、残疾人等公共服务事项;协助开展行政审批相关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工作。
9.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推荐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检查脱贫攻坚相关工作;负责农业、畜牧业、农机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作物病虫害检测与防治、畜牧业疫情监控防疫、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农业公共信息统计,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工作。
10.农民工服务中心
负责农民工就业、培训、维权、司法援助的相关服务工作;优秀农民工推荐、返乡农民工创新就业以及相关扶持政策的宣传;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的关爱服务;农村劳动力流动监测,农民工大数据平台宣传推广及录入工作,指导村(社区)农民工服务站工作。
11.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负责意识形态、宣传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开展移风易俗,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工作;群众宣传教育、农民夜校、远程教育工作;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辖区宣传推广、舆论引导、官方媒体(平台)上信息更新维护工作,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制定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娱体育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广播电视的工程建设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心下一代等工作。
(二)珠嘉镇人民政府2023年重点工作
1.常抓不懈,持续推进党的建设
一是继续抓好思想政治建设。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珠嘉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保证。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践行“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
二是继续抓好法治建设。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严格按法定程序和权限行使职权。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把依法行政贯穿党委政府工作全过程,始终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规办事、依律履职。
三是继续抓好服务建设。要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为民谋利上,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同时,要在工作方式方法、能力素质等方面着力适应新常态。
四是继续抓好廉洁效能建设。坚持弘扬真抓实干、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把精力集中到推动工作落实上。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落实好“一岗双责”,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面前,将反腐倡廉融入党委政府各项工作,着力营造干部清正、班子清廉、政治清明的政治生态。
五是守牢意识形态阵地。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加强对党员干部群众教育引领,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积极打造新时代文明实践村阵地。
二、因地制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一是做强“一核”示范引领。以珠嘉镇县粮油现代农业园区为核心,打造“天府粮仓”丘区示范区核心区,牢牢扛起“天府粮仓”丘区示范区珠嘉镇使命,坚决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我镇的粮食目标任务,把确保粮食安全作为夯实“三农”压舱石的首要任务,扎实做好四个村(社区)6000亩高标农田的整提升整改。积极配合粮食园区,努力创建5星级园区。认真做好人居环境治理项目的规划。同时,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继续整治撂荒地,强化土地巡查监管,坚决防止土地“非粮化”和“非农化”,守住粮食安全的底线。
二是继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开展水污染、大气污染和面源污染治理,全力实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努力完成第二批600万风貌改造项目、810万交通三年提升村道项目、1800万水库移民后扶持项目工作。继续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和厕污共治工程,深化村庄清洁行动,推行环境卫生治理小微改革,大力推进村容村貌整治,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三是大力发展旅游产业。制订乡村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塑造珠嘉旅游品牌,以迎检沿线为纽带,打造棚村和花园社区民俗点。努力建设顺龙村桃花山休闲度假基地。打造棚村旅游环线,培育特色民宿3家、农家乐5家。
四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效,做好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五是大力发展其他产业。继续扶持工业企业发展,支持工业企业申规入统,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争取市政配套项目落户珠嘉,努力建设县城市政项目配套基地。
三、毫不放松,深入推进社会治理
一是深入实施基层治理提升行动,狠抓禁毒、扫黑除恶、打击新型网络犯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把防风险、保安全作为底线任务,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珠嘉。
二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项行动,持续开展平安建设,扎实筑牢安全和稳定防线。
三是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继续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四是兜牢民生底线,坚持在发展中保障民生,深入开展民生事业三年提升行动,统筹推进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养老服务、稳定就业、文化繁荣、公共环境等民生实事。持续抓好武装、档案、残疾人、妇女儿童、退役军人等工作。
二、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共有机构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2022年,珠嘉镇总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机关工人1人,其他事业编制19人。实有在职人员57人,其中:公务员31人,机关工人1人,其他事业人员25人。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仁寿县珠嘉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仁寿县珠嘉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支总预算2600.52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60.07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480.69万元。
(一)收入预算
仁寿县珠嘉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入预算为2600.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61.9万元,占67.7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62.02万元,占6.23%,上年结转676.54万元,占26.02%。
(二)支出预算
仁寿县珠嘉镇人民政府2023年支出预算2600.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1.14万元,项目支出959.3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珠嘉镇人民政府机关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2600.52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60.07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480.69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6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62.08万元,上年结转676.5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5.2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6.9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1万元,社保保障就业支出198.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0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97.08万元,农林水支出1156.3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4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仁寿县珠嘉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61.9万元,比2022年增加592.45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了“美丽乡村建设”、“危病及漫水桥项目”、“基层党建示范项目”等重点、刚性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5.24万元,占36.71%;公共安全支出6.92万元,占0.2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1万元,占0.25%;社保保障就业支出198.58万元,占8.14%;卫生健康支出43.03万元,占1.76%;节能环保支出15万元,占0.62%;城乡社区支出35万元,占1.44%;农林水支出1156.38万元,占47.42%;交通运输支出11.7万元,占0.48%;住房保障支出69.48万元,占2.8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万元,占0.04%。
具体情况为:
201(类)01(款)01(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34.2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支出。
201(类)01(款)04(项):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会议培训支出。
201(类)01(款)08(项):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1.77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调研视察等支出。
201(类)02(款)01(项):反映政协事务行政运行,2023年预算数2万元。
201(类)03(款)01(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496.55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行政运行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等日常运转支出。
201(类)03(款)02(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150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等支出。
201(类)03(款)50(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92.4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运行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支出。
201(类)06(款)01(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52.08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事务行政运行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支出。
201(类)11(款)01(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29.97万元,主要用于纪委行政运行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支出。
201(类)11(款)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之外的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办案交通差旅等支出。
201(类)29(款)01(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6万元。
201(类)29(款)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之外的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6.4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干部,关工委,妇女儿童等支出。
201(类)31(款)01(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6.4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党委行政运行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支出。
201(类)38(款)16(项):反映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等支出。
201(类)38(款)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等支出。
204(类)06(款)04(项):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6.92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司法所经费。
207(类)01(款)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目以外的其他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6.1万元,主要用其他文化和旅游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支出。
208(类)02(款)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用于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34.8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支出。
208(类)05(款)01(项):反映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1.9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离退休费。
208(类)05(款)05(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92.65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类)07(款)05(项):反映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59.55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等。
208(类)08(款)01(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的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2023年预算数为5.93万元,主要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定期抚恤金。
208(类)99(款)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3.69万元。
210(类)11(款)01(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2023年预算数为43.03万元,用于行政单位公务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211(类)03(款)02(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15万元,用于水污染治理方面的支出。
212(类)01(款)04(项):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执法经费。
212(类)03(款)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7万元,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维护方面的支出。
212(类)05(款)01(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8万元,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治理方面的支出。
213(类)01(款)04(项):反映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34.42万元,用于农林水机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方面的支出。
213(类)01(款)42(项):反映用于农村道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3万元,用于农村道路维护方面的支出。
213(类)05(款)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8.51万元,用于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等方面的支出
213(类)07(款)01(项):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性事业建设的补助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58万元,主要用于村级公益性建设的补助。
213(类)07(款)05(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2023年预算数为354.95万元,用于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工资,保险,离职村干部补助,村办公费,农村公共运行维护等方面支出。
213(类)07(款)99(项):反映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65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建设项目支出。
214(类)01(款)06(项):反映公路养护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11.7万元,主要用于道路养护维护。
221(类)02(款)01(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2023年预算数为69.48万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积金。
224(类)01(款)99(项):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1万元,用于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仁寿县珠嘉镇人民政府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41.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65.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475.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4万元,印刷费20万元,水费4.5万元,电费8万元,邮电费8万元,差旅费38万元,维修(护)费6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劳务费38万元,工会经费8.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0.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3.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万元,资本性支出2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1万元,基础设施建设3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仁寿县珠嘉镇人民政府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2023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比2022年减少1万元,主要是因为接待减少。2023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2年增加减少0.5万元,主要由于维护费减少。单位现有公务车辆1辆。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综合执法等工作开展。
仁寿县珠嘉镇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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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单位名称 |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珠嘉镇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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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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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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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珠嘉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收入162.08万元,支出162.08万元,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94.69万元,农业生产发展支出42.5万元,农村社会事业支出24.89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珠嘉镇人民政府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本单位为为综合性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项的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暂无采购计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仁寿县珠嘉镇人民政府有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单位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 2023年度,本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20个,涉及预算资金758.49万元。其中,车辆运行维护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4万元、公务交通补助项目涉及预算资金22.18万元、乡镇公共服务财力补助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200万元、村(社区)办公费涉及预算资金35万元、乡镇人大代表经费涉及预算资金1.77万元、村(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涉及预算资金63万元、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经费涉及预算资金4万元、预下达2022年第一批农村综合改革资金涉及预算资金5.5万元、工会经费涉及预算资金8.21万元、2022年第二批农村综合改革项目涉及预算资金52.5万元、2020年危病及漫水桥项目(春节前)涉及预算资金71万元、2021年基层党建示范项目(春节前)涉及预算资金24.89万元、2021年危病及漫水桥项目(春节前)涉及预算资金9.55万元、2022年交通三年提升项目奖补经费(春节前)涉及预算资金14.14万元、2022年第一批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设计费(春节前)涉及预算资金42.5万元、2022年农村厕污共治新改建(部门预算1000万元安排下达511.0936)涉及预算资金38.75万元、定额公用经费涉及预算资金137.5万元、乡镇(街道)政协工作联络委员会工作经费涉及预算资金2万元、2023年禁毒社工工作经费涉及预算资金2万元、乡镇综合执法大队运行补助涉及预算资金2万元。详见附件(十四)《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2023年度)》。
2.2023年度,本单位共预算资金2600.52万元,总体目标是保证本部门所有机构的正常运行及项目的稳定持续发展。详见附件(十五)。
十一、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单位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单位收支总表》
(三)《单位收入总表》
(四)《单位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四)《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