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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财政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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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安镇人民政府
2023年02月15日  谢安镇
 索 引 号 1778711277/a211/2023-000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3-02-15
 发布机构 a211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仁寿县谢安镇人民政府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部门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一是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是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完成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三是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等工作;

四是发展各项服务事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生、文化、科技、教育、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综合性工作,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五是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权益,取缔非法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六是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谢安镇统一设置14个部门,其中: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党委政府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服务;负责文秘信调、政务公开、会务接待、内部审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机关事务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及检查督促工作。

2、党建办公室:负责大党建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制定并实施基层组织建设规划,指导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统筹“两代表一委员”相关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脱贫攻坚相关工作;负责制订并实施乡镇经济发展规划,统筹经济协调发展;负责辖区发展改革、科技创新、投资促进、规下工业服务管理工作,促进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统计法规,做好基层基础统计工作;负责大数据信息化等管理工作。

4、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按照权限开展辖区内住房建设、文化市场、交通运输、物流、农业、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食品安全等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配合县级相关部门开展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城市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市容市貌管理、园林绿化等工作。

5、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监管、检査及“河长制”相关工作;负责改善辖区生态环境质量,保障辖区环境安全。

6、社会治理和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辖区内政法、统战、信访稳定、国家安全、政治安全和反邪教、法治建设、禁毒、反暴恐、扫黑除恶、社区矫正、帮教安置、综合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特殊人群、流动人口管理和青少年教育。

7、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村(社区)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8、财政所:负责辖区财政预决算、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各类专项资金、强农惠农资金补贴的支出、管理;负责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核算、监督、指导村(社区)财务工作。

9、民生事业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老龄、残疾人等公共服务工作;负责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社会团体和群众自治组织的管理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10、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对进驻便民服务中心项目的综合协调服务;负责乡镇“互联网+政务服务”综合体系标准化平台运行维护工作。负责集中办理民政、社保、医保、就业、计生、老龄、残疾人等公共服务事项;协助开展行政审批相关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工作。

1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公室):牵头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检查指导各村(社区)乡村振兴工作,开展乡村振兴工作考核等;负责产业发展规划及行业管理;负责农业、畜牧业、农机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畜牧业疫情监控防疫、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农产品质量监测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农业公共信息统计。负责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工作。负责村(社区)道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

12、农民工服务中心:负责农民工就业、培训、维权、司法援助的相关服务工作;负责优秀农民工推荐、返乡农民工创新创业以及相关扶持政策的宣传;负责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的关爱服务;负责农村劳动力流动监测,农民工大数据平台宣传推广及录入工作,指导村(社区)农民工服务站工作。

13、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宣传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负责组织开展移风易俗,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群众宣传教育、农民夜校、远程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负责辖区宣传推广、與论引导、官方媒体(平台)上信息更新维护工作,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制定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娱体育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负责广播电视的工程建设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心下一代等工作。

14、项目推进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征收补偿安置等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协助做好项目统筹、对接、推进的相关服务工作;负责搜集、整理项目推进及投资环境的意见、建议,促进投资环境改善。负责权限内规划、建设、自然资源、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人民防空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

1、强化党建统领,进一步推进基层组织建设。

2、着力乡村振兴,进一步挖掘产业潜力。

3、深化两项改革,进一步谱写“后半篇文章”。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仁寿县谢安镇人民政府预算只包括:仁寿县谢安镇人民政府部门本级预算。

纳入仁寿县谢安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仁寿县谢安镇人民政府


2023年度,仁寿县谢安镇人民政府总编制56名,其中:行政编制30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0名、其他事业编制26名。在职人员共计56名,其中:公务员30名、机关工勤人员0名、其他事业人员26名。其他人员共计73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59人,临聘人员14人。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仁寿县谢安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和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仁寿县谢安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支总预算2223.51 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00.34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收入增加,畜牧农机转隶人员增加。

(一)收入预算

仁寿县谢安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入预算为2223.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37.36万元,占91.6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19.82万元,占5.39%;上年结转66.32万元,占2.98%。

(二)支出预算

仁寿县谢安镇人民政府2023年支出预算2223.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6.4万元,项目支出267.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谢安镇人民政府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2223.51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00.34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收入增加,畜牧农机转隶人员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37.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19.82万元;上年结转66.3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6.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1.2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06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92.82万元、农林水支出872.7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3.0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仁寿县谢安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本年收入2037.36万元,上年结转66.32万元,合计2103.68万元,比2022年增加519.93万元,主要原因是畜牧农机转隶人员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45.75万元,占34.49%;公共安全支出21.22万元,占0.9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06万元,占0.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29万元,占8.92%;卫生健康支出51.28万元,占2.33%;节能环保支出25万元,占1.12%;城乡社区支出192.82万元,占8.67%;农林水支出872.76万元,占39.25%;交通运输支出12.6万元,占0.57%;住房保障支出73.05万元,占3.2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万元,占0.27%。

具体情况为:

1. 201(类)01(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6万元,主要用于人大的基本支出。

2. 201(类)01(款)04(项)2023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3.201(类)01(款)08(项)2023年预算数为5.95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4.201(类)02(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政协的运行支出。

5.201(类)03(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631.9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五险、办公费、物业管理、差旅、水电费等日常运转支出。

7.201(类)03(款)08(项)2023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信访事务办公、接送信访人员租车费等支出。

9.201(类)06(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的运行支出。

10.201(类)11(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17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的运行支出。

11.201(类)11(款)99(项)2023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办案办公经费、交通费等支出。

12.201(类)29(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9万元,主要用于群众团体事务的基本支出。

13.201(类)29(款)99(项)2023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群众团体事务的其他方面的支出。

14.201(类)31(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45万元,主要用于党委的基本运转支出。

15.201(类)38(款)16(项)2023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16.201(类)38(款)99(项)2023年预算数为7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支出。

17.204(类)06(款)04(项)2023年预算数为21.22万元,主要用于司法调解支出。

18.207(类)01(款)99(项)2023年预算数为3.06万元,主要用于文化站建设。

19.208(类)02(款)99(项)2023年预算数为43.54万元,主要用于民政部门运行支出。

20.208(类)05(款)05(项)2023年预算数为97.3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21.208(类)07(款)05(项)2023年预算数为40.14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支出。

22.208(类)08(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13.36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支出。

23.208(类)99(款)99(项)2023年预算数为3.8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24.210(类)11(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51.8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5.211(类)03(款)02(项)2023年预算数为25万元,主要用于河流、污水等水体方面的治理与保护支出。

26.212(类)01(款)04(项)2023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城管执法人员的工资保险支出。

27.212(类)03(款)99(项)2023年预算数为35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治理公共基础设施方面的支出。

28.212(类)05(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1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治理方面的支出。

29.212(类)08(款)04(项)2023年预算数为90.1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30.212(类)08(款)15(项)2023年预算数为90.1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社会事业支出。

31.213(类)01(款)04(项)2023年预算数为124.8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支出。

32.213(类)01(款)19(项)2023年预算数为1.31万元,主要用于晚秋粮食补助支出。

33.213(类)01(款)42(项)2023年预算数为45万元,主要用于乡村道路方面的建设支出。

34.213(类)01(款)99(项)2023年预算数为5.3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农业农村支出。

35.213(类)05(款)99(项)2023年预算数为14.77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支出。

36.213(类)07(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4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综改支出。

37.213(类)07(款)05(项)2023年预算数为593.52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干部基本报酬及村级组织办公费、公共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38.213(类)07(款)99(项)2023年预算数为4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综改支出。

39.214(类)01(款)06(项)2023年预算数为12.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养护支出。

40.221(类)02(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73.0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

41.224(类)01(款)99(项)2023年预算数为6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管理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仁寿县谢安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5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09.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编外聘用人员工资、退休费等支出。公用经费454.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97万元,印刷费1万元,咨询费3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6万元,邮电费12万元,差旅费41.76万元,维修费3万元,会议费1.5万元,培训费0.38万元,公务接待费0.75万元,劳务费12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工行经费8.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8.0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5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9.59万元,资本性支出123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仁寿县谢安镇人民政府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7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2023年仁寿县谢安镇人民政府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比2022年减少0.75万元,减少原因为检查、考察接待减少。2023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2年减少0.5万元,减少原因为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思想,压缩相关支出。单位现有公务车辆1辆。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环保、安全、森林防火等工作开展。

                仁寿县谢安镇人民政府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4.75


4

4
0.75

仁寿县谢安镇人民政府

4.75

0

4

0

4

0.7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谢安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19.8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6万元,减少16.3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谢安镇人民政府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本单位为综合性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项的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度仁寿县谢安镇人民政府采购计划13.9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仁寿县谢安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车辆1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2023年度,本部门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18个,涉及预算资金778.34万元。其中,车辆运行维护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4万元、公务交通补贴项目涉及预算资金28.04万元、乡镇公共服务财力补助经费涉及预算资金200万元等,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件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2.2023年度,本部门共预算资金2223.51万元,总体目标是保证本部门所有机构的正常运行及项目的稳定持续发展。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能力,集中力量办大事,办实事。预算安排坚持“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优先保障序列,严格执行“三保支出”预算编制,坚持“过苦日子”思想,全面压减运行经费,大力压缩维修改造支出,严控政府购买服务和资产配置,加快盘活闲置资产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要求。“三公”经费预决算金额只减不增 。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部门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谢安镇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单位公开)(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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