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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财政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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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镇人民政府
2023年02月17日  宝马镇
 索 引 号 1778711277/A023/2023-000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3-02-17
 发布机构 A023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仁寿县宝马镇人民政府

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二、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单位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单位收支总表》

(三)《单位收入总表》

(四)《单位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我镇按照上级政府部门的安排和实际工作情况,设置了11个部门岗位,分别是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治理和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财政所、民生事业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各部门岗位具体职能如下。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服务;文秘信调、政务公开、会务接待、内部审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机关事务、后勤保障;目标绩效、考核管理、检查督促。

二、党建办公室

负责镇大党建工作;组织实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机关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基层党的建设,制定并实施基层组织建设规划,指导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统筹“两代表一委员”相关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制定并实施镇经济发展规划,统筹经济协调发展;负责产业发展规划及行业管理;负责辖区发展改革、科技创新、投资促进、规下工业服务管理工作,促进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统计法规,做好基础统计工作;负责村(社区)道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权限内规划、建设、自然资源、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人民防控、大数据信息化等管理工作。

四、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按照权限开展辖区内住房建设、文化市场、交通运输、物流、农业、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食品安全等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配合县级相关部门开展执法工作;辖区城市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市容市貌管理、园林绿化等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监管、检查及“河长制”相关工作;负责改善辖区生态环境质量,保障辖区环境安全。

五、社会治理和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负责辖区内政法、统战、信访稳定、国家安全、政治安全和反邪教、法治建设、禁毒、反暴恐、扫黑除恶、社区矫正、帮教安置、综合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特殊人群、流动人口管理和青少年教育;安全生产、消防、防震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村(社区)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六、财政所

负责辖区财政预决算、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各类专项资金、强农惠农资金补贴的支出、管理;负责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核算、监督、指导村(社区)财务工作。

七、民生事业办公室

负责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老龄、残疾人等公共服务工作;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社会团体和群众自治组织的管理工作;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八、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对进驻便民服务中心项目的综合协调服务;镇“互联网+政务服务”综合体系标准化平台运行维护工作;集中办理民政、社保、医保、就业、计生、老龄、残疾人等公共服务事项;协助开展行政审批相关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工作。

九、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推荐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检查脱贫攻坚相关工作;负责农业、畜牧业、农机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作物病虫害检测与防治、畜牧业疫情监控防疫、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农业公共信息统计,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工作。

十、农民工服务中心

负责农民工就业、培训、维权、司法援助的相关服务工作;优秀农民工推荐、返乡农民工创新就业以及相关扶持政策的宣传;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的关爱服务;农村劳动力流动监测,农民工大数据平台宣传推广及录入工作,指导村(社区)农民工服务站工作。

十一、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负责意识形态、宣传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开展移风易俗,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工作;群众宣传教育、农民夜校、远程教育工作;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辖区宣传推广、舆论引导、官方媒体(平台)上信息更新维护工作,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制定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娱体育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广播电视的工程建设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心下一代等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宝马镇将继续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重要指示精神,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奋力打造党建引领、队伍强大、民生普惠、乡村振兴、社会安康的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镇,全力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常抓不懈,持续推进党的建设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筑牢理想信念。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和县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以学促知,以知促行,让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明方向、有活力、常态化、显成效。

(二)强化党建工作成效,筑牢党建堡垒。完善基层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细化落实月考核、季督察、年总评的党建工作模式,探索推行“党建+小网格”工作模式,融入中心工作、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构建党建引领、统筹推进新机制,为各项工作提供有力的基层组织保障。

(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夯实纪律规矩。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整治“四风”问题。针对审计、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切实把整改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发展的实际行动,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久久为公的恒心,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

二、多措并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一)强化学习教育提能力。以“增强本领、提升能力”为目标的,切实解决干部“本领恐慌”问题。加强业务知识、理论知识等的培训,为干部及时“充电”,不断提高干部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从严约束管理转作风。严格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要求,对干部考勤、请销假、坐班值班等进行严格要求,对因工作拖拉、工作作风漂浮的人员进行全镇通报;通过定期不定的督查检查,切实转变干部工作和生活作风。

(三)完善关怀机制激活力。改善乡镇机关办公生活条件,解决干部的后顾之忧;并及时组织干部参加健康体检,确保干部身心健康,激励干部以饱满的精神、健康的体魄投入到为人民服务中。

三、心系民众,全力改善民生福祉

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常态化做好防返贫工作,积极推动脱贫人口、监测人口、低收入人口发展产业和促进就业增收,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及时消除风险。全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5次以上,力争每一个脱贫家庭均能就业。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体解困救助机制,着力解决困难职工、贫困群众、水库移民和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的生产生活困难。加大对教育、医疗事业的支持力度,持续开展好辖区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强重点场所和重点从业管理,常态化做好外出返乡人员报备登记,严防本土病例发生。

四、因地制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一)找准宝马定位。围绕县委提出的“1522”现代工业体系、“243”现代农业体系和“333”现代服务业体系,推进工业、农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盘活现有资源,对辖区农家乐提档升级,大力发展乡村近郊旅游、农业休闲旅游。

(二)坚持项目引领。依托现有的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处理、有机肥综合利用等重大项目,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确保平稳有序高效运转,力争把宝马打造为眉山产值最高、规模最大、效益最好的废物处理、利用集中区。

(三)打造“天府粮仓”。用实际行动保证“农田就是农田”“农田必须是良田”,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才能把手里的“饭碗”端得更牢、装得更满。深刻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站在政治高度抓好田长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稳定推进宝马镇“天府粮仓”示范区规划建设,重点围绕“一核两带八片”工作思路,以洪水村农业为核心,打造“天府粮仓”示范带,探索粮经统筹,推进高质高效,形成多方参与、共建共享新局面。

(四)积极争取资金。积极争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先进镇建设和示范村建设。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开展,全力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统筹乡村建设项目、资金,加快农村公路、供水、供气、环保、电网、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

五、不言放松,持续夯实基层基础

(一)抓好民生大保障。坚持“生命至上,人民至上”原则,严格落实排查、管控、医疗服务等措施,认真执行低保、五保、残疾和临时救助等政策,统筹抓好留守儿童、妇女、关心下一代等工作,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二)力促环境大改善。维护好两个场镇的污水管网,确保场镇污水应收尽收、应处理尽处理;继续发扬央督期间工作作风,实行“一包一”责任制,抓好镇内重点企业和养殖户环境污染问题,确保环保问题不发生、不反弹;加强镇村两级环保、河长制工作巡查、排查力度,联合富加镇、普宁街道办,健全协作机制,共同守护宝马河、球溪河。

(三)加强基建稳发展。完成漫水桥建设,完成村道加宽32.7公里,乡道扩宽黑化3.7公里;推进厕污共治,改水改厕率达到95%以上。

(四)推进文明树新风。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大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助力仁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

(五)严抓安全保和谐。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一包一等责任制度,守好安全生产底线。

(六)规范信访促稳定。从严从实从细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严格纪律保证信访稳定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依法打击各类无理缠访、闹访、越级上访等行为,确保全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预算单位构成

仁寿县宝马镇人民政府本级级预算单位。人员共计65人,其中公务员30人,机关工勤1人,事业人员34人。其他人员共计59人,其中其他人员28人,退休人员25人,临聘人员6人。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仁寿县宝马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有其他收入的描述举例为: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6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1.96万元,上年结转26.05万元,均为上级资金上年结转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仁寿县宝马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支总预算1924.31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59.39万元,主要原因是畜牧转隶调入18人,退休1人,退役士兵安置2人,新录用公务员1人。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增加基本支出561.03万元,与上年相比人员经费增加492.01万元;公用经费增加69.02万元,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6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主要原因严控非必要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

仁寿县宝马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入预算为1924.31万元,仁寿县宝马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入预算为1924.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66.30万元,占96.99%;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1.96万元,占1.66%;上年结转26.05万元,占1.35%。

(二)支出预算

仁寿县宝马镇人民政府2023年支出预算1924.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5.81万元,项目支出108.5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宝马镇人民政府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924.31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59.39万元,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畜牧转隶调入18人,退休1人,退役士兵安置2人,新录用公务员1人。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增加基本支出561.03万元,与上年相比人员经费增加492.01万元;公用经费增加69.02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66.3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1.96万元;上年结转26.05万元,均为上级资金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6.5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5万元;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190.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1.96万元;农林水支出592.07;交通运输支出1.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3.2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仁寿县宝马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24.31万元,比2022年增加559.39万元,主要原因是畜牧转隶调入18人,退休1人,退役士兵安置2人,新录用公务员1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6.57万元,占48.67%;公共安全支出5.5万元,占0.29%;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190.89万元,占9.92%;卫生健康支出51.1万元,占2.66%;城乡社区支出61.96万元,占3.22%;农林水支出592.07,占30.77%;交通运输支出1.97万元,占0.10%;住房保障支出83.25万元,占4.3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万元,占0.05%。

具体情况为:

1. 201(类)01(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25.56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事务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 201(类)01(款)04(项)2023年预算数为1万元,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3.201(类)01(款)08(项)2023年预算数为6.71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4.201(类)02(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政协事务行政运行基本支出

5.201(类)03(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549.9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201(类)03(款)02(项)2023年预算数为14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201(类)03(款)50(项)2023年预算数为82.4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事业运行基本支出。

8.201(类)03(款)08(项)2023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9.201(类)06(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34.3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事务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201(类)11(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12.97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事务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201(类)11(款)99(项)2023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事务其他方面的支出。

12.201(类)29(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26万元,主要用于群众团体、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方面行政运行基本支出。

13.201(类)29(款)99(项)2023年预算数为16万元,主要用于:群众团体事物方面的支出。

14.201(类)31(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25.6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行政运行基本支出。

15.201(类)38(款)16(项)2023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16.204(类)06(款)04(项)2023年预算数为5.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基层司法调解工作支出。

17.208(类)02(款)99(项)2023年预算数为40.2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18.208(类)05(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0.9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19.208(类)05(款)05(项)2023年预算数为111.01万元,主要用于: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208(类)07(款)05(项)2023年预算数为24.32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21.208(类)08(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9.89万元,主要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22.208(类)99(款)99(项)2023年预算数为4.4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3.210(类)11(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51.1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土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212(类)05(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5.212(类)01(款)04(项)2023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6.213(类)01(款)04(项)2023年预算数为128.3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7.213(类)01(款)42(项)2023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

28.213(类)01(款)99(项)2023年预算数为8.2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撂荒地整治支出

29.213(类)05(款)99(项)2023年预算数为6.26万元,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30.213(类)07(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21.1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综合改革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支出。

31.213(类)07(款)99(项)2023年预算数为21.2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32.213(类)07(款)05(项)2023年预算数为396.89万元,主要用于: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33.214(类)01(款)06(项)2023年预算数为1.97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养护支出。

34.221(类)02(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83.2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积金。

35.224(类)01(款)99(项)2023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仁寿县宝马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15.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02.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513.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6万元,其中:村社办公费40万元、社区服务群众工作经费71万元,其他办公费15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7.2万元、邮电费10万元、差旅费46万元、维修维护费40万元、租赁费15.5万元、会议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劳务费36.5万元、委托业务费3万元、工会经费3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39万元,其中:公务交通补贴23.3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6.14万元,其中:食堂生活费50万元,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经费2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2.43万元,乡镇人大代表工作经费1.71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仁寿县宝马镇人民政府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2023年仁寿县宝马镇人民政府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比2022年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是例行节俭之风,打造节能型政府。2023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2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修(护)费减少。单位现有公务车辆2辆。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信访维稳、征地拆迁、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等工作开展。

              仁寿县宝马镇人民政府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10




8

2

仁寿县宝马镇人民政府

10




8

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宝马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支为31.9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社会事业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宝马镇人民政府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仁寿县宝马镇人民政府为综合性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项。

(二)政府采购情况

宝马镇政府采购计划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仁寿县宝马镇人民政府有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单位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2023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18个,涉及预算资金596.07万元。其中,车辆运行维护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8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3.39万元,乡镇公共服务财力补助经费200万,村(社区)办公费40万,乡镇人大代表经费1.71万元,村(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71万元,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经费2万元,预下达2022年第一批农村综合改革资金5.5万,工会经费9.9万元,2022年第二批农村综合改革资金15.65万元,2020年基层党建示范项目(春节前)13.37万元,2021年基层党建示范项目(春节前)12.5万元,2021年危病及漫水桥项目(春节前)6.09万元,2022年农村厕污共治新改建(春节前)5.34万元,定额公用经费157.63万元,乡镇(街道)政协工作联络委员会工作经费2万元,2023年禁毒社工工作经费2万元,乡镇综合执法大队运行补助20万元。详见附件(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2.2023年度仁寿县宝马镇人民政府共预算资金1924.31万元,总体目标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基调,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保障辖区安全、稳定和社会发展的有序进行。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单位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单位收支总表》

(三)《单位收入总表》

(四)《单位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宝马镇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单位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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