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板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部门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镇党委、人大、政府、武装部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服务;负责文秘信调、政务公开、会务接待、内部审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机关事务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及检查督促工作。
党建办公室:负责大党建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党史工作;负责机关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制定并实施基层组织建设规划,指导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负责统筹“两代表一委员”相关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牵头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负责制定并实施经济发展规划,统筹经济协调发展;负责产业发展规划及行业管理;负责辖区发展改革、科技创新、投资促进、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服务管理工作,促进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统计法规,做好基层基础统计工作;负责村(社区)道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规划、建设、自然资源、大数据信息化、人民防空等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征收补偿安置等相关服务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按照权限开展辖区内住房建设、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食品安全等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配合县级相关部门开展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城市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市容市貌管理、园林绿化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内政法、统战、信访稳定、国家安全、政治安全和反邪教、法治建设、禁毒、反暴恐、扫黑除恶、社区矫正、帮教安置、综合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特殊人群、流动人口管理和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负责辖区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财政所:负责辖区财政预决算、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各类专项资金、强农惠农资金补贴的支出、管理;负责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核算、监督、指导村(社区)财务工作。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老龄、残疾人等公共服务工作;负责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社会团体和群众自治组织的管理工作。
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集中办理公共服务事项,协助开展行政审批相关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指导便民服务站(点)及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脱贫攻坚相关工作;负责农业、畜牧业、农机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畜牧业疫情监控防疫、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农产品质量监测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工作。
农民工服务中心:负责农民工就业、培训、维权、司法援助的相关服务工作;负责返乡农民工创新创业以及相关扶持政策的宣传;负责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的关爱服务;指导村(社区)农民工服务站工作。
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广播影视、文艺演出、群团、关心下一代等服务性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我镇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经济要稳住、疫情要防住、发展要安全”的总体要求,坚持“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工作总思路,依托县委“12345”发展战略,聚焦一条主线,不碰两条红线,守住三条底线,落实四条措施,重抓五项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
1、聚焦党的建设这条主线。切实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筑牢战斗堡垒,提升干部队伍凝聚力,增强党组织战斗力。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夯实党建根基。依托战斗英雄阳廷安,打造红色教育基地。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理论武装,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作用,做好舆论宣传和引导。
2、坚决不碰两条红线。一是树牢廉政红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围绕疫情防控、公共运行维护经费、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强化作风建设,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干部。二是严守耕地保护红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进一步盘活耕地资源,提高耕地利用效率,确保粮食应种尽种。
3、坚决守住三条底线。一是守住疫情防控底线。始终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强化宣传,做好重点人员的排查管控和重点场所的管理,提高防控执行力。二是守住安全稳定底线。围绕重点领域,定期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加强重点人员的管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做好安全稳定各项工作。三是守住生态环境保护底线。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深化实施农村垃圾分类处置,推进实施农村“厕污共治”,规范畜禽养殖,减少面源污染。
4、夯实四条措施。一是多维度学习。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等采取“线上+线下”灵活学、“集中+党员干部分享”带头学等方式,强化学习效率。二是全覆盖培训。利用干部大讲堂、镇村(社区)干部会议对全体干部进行党性教育、业务技能培训;利用“三会一课”、坝坝会等方式开展党性教育、法治思想、乡风文明、种养殖技术培训。三是全过程警示。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守底线,认真履职尽责。四是全范围治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基层治理机制,积极探索共建共治共享的新型基层治理方式,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
5、突出五个重点。一是持续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继续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进一步规范监测对象识别、退出等程序,实现监测对象“应纳尽纳”、风险消除“应消尽消”,确保零返贫。二是持续抓好项目建设。继续推进新彰路板桥段、板新路建设,启动民福村水利设施工程、民福村道路提升工程、团圆社区道路提升工程、团圆社区公共基础设施工程、民福村张家河桥梁建设工程建设,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三是持续推进园区建设。按照规划方案,逐项推进团圆社区园村一体建设,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四是持续扛起粮食安全责任。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大力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丘区示范区,落实补贴政策,提高种粮积极性,强化技术指导,提高粮食产量。五是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持续用力,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仁寿县板桥镇人民政府预算包括:板桥镇人民政府本级预算。
人员共计46人,其中公务员27人,参公0人,事业人员19人。其他人员共计42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5人,临聘人员17人。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仁寿县板桥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仁寿县板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支总预算2122.46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79.35万元,主要原因是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本年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加。
(一)收入预算
仁寿县板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入预算为2122.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78.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62.68万元,上年结转资金80.91万元。
(二)支出预算
仁寿县板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支出预算为2122.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5.21万元,项目支出367.2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板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支总预算2122.46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79.35万元,主要原因是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本年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加。
仁寿县板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入预算为2122.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78.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62.68万元,上年结转资金80.91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7.4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2.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35万元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0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5.18万元,农林水支出866.7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4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仁寿县板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959.77万元(含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91万元),比2022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16.67万元,主要原因是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本年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7.44万元,占37.12%;公共安全支出32.91万元,占1.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35万元,占8.64%;卫生健康支出4.5万元,占0.23%;节能环保支出37.06万元,占1.89%;城乡社区支出52.5万元,占2.68%;农林水支出866.78万元,占44.23%;交通运输支出8.8万元,占0.45%;住房保障支出58.44万元,占2.9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万元,占0.1%。
具体情况为:
1. 201(类)01(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5.99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事务行政运行的基本支出。
2. 201(类)01(款)04(项)2023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3.201(类)01(款)08(项)2023年预算数为1.89万元,主要用于: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4.201(类)02(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5.201(类)03(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409.1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基本支出。
6.201(类)03(款)02(项)2023年预算数为127.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项目类支出。
7.201(类)03(款)08(项)2023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支出。
8.201(类)03(款)50(项)2023年预算数为35.8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201(类)06(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5.99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事务基本支出。
10.201(类)11(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6.29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基本支出。
11.201(类)11(款)99(项)2023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
12.201(类)29(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28.12万元,主要用于:群众团体事务基本支出。
13.201(类)29(款)99(项)2023年预算数为15.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4.201(类)31(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79.24万元,主要用于:党委事务基本支出。
15.201(类)38(款)99(项)2023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6.204(类)06(款)04(项)2023年预算数为32.91万元,主要用于: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
17.208(类)02(款)99(项)2023年预算数为30.0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18.208(类)05(款)05(项)2023年预算数为77.9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19.208(类)07(款)05(项)2023年预算数为55.8万元,主要用于: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20.208(类)08(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2.47万元,主要用于: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21.208(类)99(款)99(项)2023年预算数为3.1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其他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等支出。
22.210(类)11(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37.0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纳。
23.211(类)03(款)02(项)2023年预算数为4.5万元,主要用于:污水管网维护费。
24.212(类)01(款)04(项)2023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5.212(类)03(款)99(项)2023年预算数为27.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
26.212(类)05(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等方面。
27.213(类)01(款)04(项)2023年预算数为88.07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28.213(类)01(款)19(项)2023年预算数为10.87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
29.213(类)01(款)42(项)2023年预算数为2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
30.213(类)01(款)99(项)2023年预算数为6.3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31.213(类)05(款)99(项)2023年预算数为6.26万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
32.213(类)07(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55万元,主要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支出。
33.213(类)07(款)05(项)2023年预算数为620.34万元,主要用于: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运转奖补资金。
34.213(类)07(款)99(项)2023年预算数为5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35.214(类)01(款)06(项)2023年预算数为8.8万元,主要用于:公路养护支出。
36.221(类)02(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58.4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37.224(类)01(款)99(项)2023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仁寿县板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55.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18.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468.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19万元,工会经费20.38万元,劳务费21.5万元,印刷费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培训费1万元,邮电费16万元,其他交通费21.62万元,水费2万元,公务接待1.5万元,差旅费30万元,维修(护)费3.5万元,咨询费2万元,会议费2万元,电费6万元,其他商品和福利支出96.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5.13万元,资本性支出72.5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仁寿县板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2023年仁寿县板桥镇人民政府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相比减少0.5万元。2023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2年减少0.5万元。单位现有公务车辆1辆。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板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62.68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板桥镇人民政府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本单位为综合性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项的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板桥镇政府采购计划6.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1118.4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07.86万元,固定资产379.05万元,其中:房屋9287平方米,价值257.40万元,共有车辆1辆,价值14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22个,涉及预算831.7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831.72万元。
1.2023年度,本部门共预算资金2122.46万元,总体目标是保证本部门所有机构的正常运行及项目的稳定持续发展。
2.2023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22个,涉及预算资金831.72万元。项目包括车辆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乡镇公共服务财力补助经费、村(社区)办公费、乡镇人大代表经费、村(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经费、预下达2022年第一批农村综合改革资金、工会经费、2022年第二批农村综合改革资金、板桥镇场镇建设项目、2020年基层党建示范项目(春节前)、2021年基层党建示范项目(春节前)、2021年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项目(春节前)、2021年危病及漫水桥项目(春节前)、2022年交通三年提升项目奖补经费(春节前)、河口敬老院后滑坡排危除险项目(春节前)、2020年仁寿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春节前)、定额公用经费、乡镇(街道)政协工作联络委员会工作经费、2023年禁毒社工工作经费、乡镇综合执法大队运行补助,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件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部门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