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即时比分

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2020-04-01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040818465/2020-8907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0-04-01
 发布机构  仁寿县人民政府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仁府发〔2020〕2号   


各镇乡(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四川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19〕33号)和《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眉府发〔2020〕4号)精神,结合仁寿实际,现就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准确把握人口普查的目的和要求   

(一)普查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将全面查清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内容。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三)普查安排。一是准备阶段(2020年3月—2020年10月):组建各级普查机构,制定工作计划,开展普查试点,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开展普查宣传,选聘培训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普查区域划分和制图,进行户口整顿、开展摸底等。二是普查登记阶段(2020年11月—12月):普查员开展入户登记,进行比对复查,开展数据质量抽查等。三是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2021年1月—2022年12月):普查数据数据处理、评估、汇总,发布主要数据公报,普查资料开发利用等。   

(四)普查要求。全县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扎实做好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二、依法普查,全面精准反映我县人口发展状况   

(一)严肃普查纪律。全县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把依法普查贯穿到人口普查工作全过程。人口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对任何部门和单位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人口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向任何机构、单位或个人进行泄露、出售。   

(二)强化质量管控。全县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全国人口普查方案,紧紧围绕数据质量这一核心要求开展工作。全县各乡镇(街道)要压实普查工作责任,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制定行之有效的办法严格实行质量控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普查工作检查和质量抽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三)严惩违法行为。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对普查中发现应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由统计机构按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并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   

三、强化领导,稳步推进人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全县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   

(一)成立普查机构。县政府成立仁寿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研究协调解决人口普查工作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和工作协调。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二)明确部门职责。全县各乡镇(街道)普查机构要研究制定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分工,优化完善协作机制,合力推进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的“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管统计就要管数据质量的要求”认真履行人口普查职责,及时准确提供基础信息资料和行政记录资料,全程参与并保障人口普查数据质量。对因工作不力影响全县人口普查工作进度和质量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落实普查人员。全县各乡镇(街道)普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落实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并积极参加人口普查工作相关培训,按要求完成人口普查各项工作。普查工作中,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原则上不变动,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需报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登记。   

(四)广泛宣传动员。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人口普查宣传的组织策划和实施工作,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及网站、新媒体平台等作用,广泛深入宣传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各乡镇(街道)普查机构要做好相应宣传工作,要积极上报辖区内人口普查先进事迹和典型事例,传递人口普查正能量、带动社会大效应。   

(五)保障普查经费。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本次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县财政局根据我县普查对象数量和工作难易程度切实保障普查经费,做到按时拨付、足额到位。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要厉行节约,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杜绝浪费和违规使用。   

附件:1.仁寿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仁寿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仁寿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30日   

附件1   

仁寿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王  岳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毛自林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成  员:李  静 县委办公室主任   

杨  斌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志明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明峰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宗局局长   

邓光友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郑  燕 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刘  强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白先锋 县民政局局长   

李学辉 县司法局局长   

张  峰 县财政局局长   

张  瑜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辜文超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魏正良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赖利军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谢艳华 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局长   

温晓燕 县大数据科技信息化局局长   

袁  兵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唐建彬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王锡权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陈友岚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学军 县统计局局长   

段真龙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廖  毅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王继伟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谢统阳 武警仁寿中队队长   

王晓飞 县人武部政工科干事   

蒋  劲 国网仁寿县供电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统计局局长张学军兼任。   

 

附件2   

仁寿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县级有关部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按照各部门的职责,具体分工如下。   

县统计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开展普查的各项工作。   

县委宣传部(县新闻办)负责普查的宣传工作,包括网上网下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的统筹安排;制定舆情应急处置预案,负责人口普查相关舆情的监测和处理,协调互联网有关宣传。   

县委统战部负责协调我县少数民族乡镇、村的普查登记工作;负责普查中涉台人员相关政策的协调工作。   

县委外办负责普查中涉及港、澳和外籍人员相关政策的协调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协调普查方案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工作。   

县大数据科技信息化局负责协调三大运营商做好普查的宣传工作。   

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协调在校学生信息提供及普查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在仁高校配合做好在校学生等人群的普查登记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户口整顿工作,指导各级公安机关提供户口整顿相关资料;负责开展普查登记信息与户籍行政记录的比对工作;协助配合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做好行政区划方面的协调配合工作;协助提供死亡人口火化相关行政记录。   

县司法局负责协助监狱强戒人员的普查登记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普查经费的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及监督普查经费使用管理。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开展普查登记信息与参加社保人员行政记录比对工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提供第三次国土调查形成的数字化地理影像资料;协助开展普查区域划分和绘图。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协调物业等单位配合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协助做好农村地区的普查工作。   

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协助做好普查的宣传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为普查登记信息与卫生健康相关行政记录的比对工作提供数据支撑;负责提供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死亡人口等相关行政记录;协助配合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提供全县退役军人相关数据;协助配合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对县内消防救援人员,以及下属消防管理未移交地方的离退休人员的普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宣传动员工作。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协调配合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协调县管集中住宅区的普查登记工作。   

县医疗保障局负责开展普查登记信息与参加医保人员行政记录比对工作。   

武警仁寿中队负责县内驻仁武装警察部队人员以及武警管理未移交地方的离退休人员的普查、汇总。   

县人民武装部负责对县内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以及军队管理未移交地方的离退休人员的普查、汇总。   

国网仁寿县供电公司为普查登记信息与居民用电相关行政记录的比对工作提供数据支撑;负责提供调查期间居民用电量等相关记录。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