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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完善企业法人治理推动县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2019-07-05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040819400/2020-7363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9-07-05
 发布机构  仁寿县人民政府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仁府发〔2019〕24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按照省、市有关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工作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县委“五五三”总体战略和“五三一”发展战略,推动县属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    

根据中央、省、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要求,按照“盘活存量、优化布局、集中优势、集团发展”的原则,积极推进国资监管机构以管资本为主的职能转变,建立“国资监管机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国有企业”管理模式,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合理调配县内国有资源,大力推进重组整合,完善公司治理,做强主业,做大公司。    

(一)加强公司业务整合。    

按照“专业分工、集团发展、形成合力、做强做大”要求,进一步重构现有国有企业架构,优化企业业务经营范围。    

1.优化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业务。    

对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寿发展集团”)业务进行整合,将四川仁寿鑫龙水务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龙水务公司”)及其子公司从仁寿发展集团剥离,单独设立。    

(1)调整仁寿腾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更名组建四川采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调整后公司业务经营范围为:旅游项目投资运营;文化旅游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康养项目投资建设运营;景区土地开发、经营;文化旅游、艺术交流、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的活动组织及策划咨询、会展会务服务等活动;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与设计;花卉、园艺作物种植、销售;园林绿化养护与管理;县人民政府授权的其他经营活动。    

(2)重组仁寿县鑫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鑫城建设公司”)业务板块。县属国有企业做大1家具有市政、道路、房建等施工资质和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市政、道路等项目今后全部由鑫城建设公司组织实施,逐步做大公司主业,提升公司资质,增强市场竞争力。鑫城建设公司下设的仁寿县兴鑫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四川鑫鸿恒瑞置业有限公司继续保留。今后根据公司发展情况,组建鑫城建设集团公司。    

(3)新组建仁寿汇智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由仁寿发展集团出资组建,经营范围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派遣服务;全县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人员招聘和人才测评;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培训;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存储和发布;全县人力资源信息库建设及管理;全县人才市场业务推广和拓展,开展人才咨询和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及城市经营管理;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授权委托开展的其他业务。    

(4)新组建小贷公司。通过仁寿发展集团收购或直接出资组建国有独资小贷公司,积极扩展金融业务板块。    

(5)仁寿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仁寿铧锐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仁寿县公共交通客运有限公司业务暂不调整。    

①仁寿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产业投资为主,主要负责全县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道路建设、土地开发经营、非煤矿产资源开发和经营管理以及对各类产业的投资、开发、经营等,包括工业地产开发、产业园区土地一级整理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厂房建设;资产整合收购、股权处置、资产运营、产业投资、物资交易;商贸、仓储、房地产开发与中介、物业租赁、物业服务和物流配送等业务。搞好县域优势产业的发展和上市培育;参与县域重点产业化企业投资。    

②仁寿铧锐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农业园区打造及运营和土地整理为主,主要负责经营仁寿县行政区划范围内土地综合开发,土地整理、整治、复垦,土地资产经营,土地开发整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整合全县涉农项目的代建代管、农业产业园经营管理等。    

③仁寿县公共交通客运有限公司。以城市公共交通运营为主,进一步加快公司的升级发展,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增强公司造血功能,拓展公司充电桩、新能源汽车租赁、加油及加气站、气瓶检测、维修保养场等业务。    

2.将水务板块进行业务重组。    

将鑫龙水务公司从仁寿发展集团剥离,独立运行水务板块,由仁寿发展集团出资直接改为县国资金融局出资,条件成熟后组建水务集团。    

(1)将仁寿县水利勘察设计队的设计等相关资质转入鑫龙水务公司,转移后注销仁寿县水利勘察设计队的法人资质。    

(2)将仁寿县文林水厂全部并入仁寿县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供排水公司”),并入后注销仁寿县文林水厂法人资质。    

(3)四川黑龙滩龙鑫水业有限公司作为鑫龙水务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管理。    

(4)仁寿首创水务有限公司作为鑫龙水务公司的参股子公司管理。    

(5)仁寿垃圾焚烧发电公司作为供排水公司的参股子公司管理。    

通过整合,鑫龙水务公司经营业务以水利水电项目建设运营及勘察设计、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和水务业务板块并购重组为主;供排水公司经营业务以自来水生产销售和管道安装销售等为主,实现真正的仁寿全域安全供水。    

3.抓好担保公司经营发展。    

仁寿县志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要抓好政府性项目、中小企业融资、票据贴现、信用证担保、债券融资担保、融资租赁以及农业项目、农民永久性住房建设融资担保或再担保等。    

仁寿县农业担保有限公司要抓好粮食生产、畜牧水产养殖、菜果茶等农林优势特色产业,农资、农机、农技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农田基础设施,以及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家庭休闲农业、观光农业等农村新业态,脱贫攻坚项目(农业基本建设工程)融资担保工作。    

(二)完善公司运行机制。    

1.仁寿发展集团及其子公司的现行管理考核体制不变,今后逐步推进从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    

2.鑫龙水务公司为一级公司,由县国资金融局直接管理考核,推行鑫龙水务公司集团运行管理,实行以管资本为主。    

3.仁寿县志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仁寿县农业担保有限公司现行管理考核体制不变。    

4.仁寿县天府水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由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负责管理,县国资金融局履行出资人职责不变,股东权利义务实行见章盖章制。    

5.粮食企业、商务企业分别由县发改局、县经济贸易局按原有模式管理,条件成熟后进行资产重组,重组的资产并入仁寿发展集团。    

二、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    

(一)健全董事会。逐步建立由外部董事参与的董事会议事机构,由县国资金融局聘用法律、财务、工程、经营管理等方面专业人才进入各公司董事会,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适当采取县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交叉担任各企业外部董事参与企业经营管理。    

(二)完善监事会。实行外派监事会监督管理机制,由县审计局聘用法律、财务、工程、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进入公司监事会担任监事会主席,参与企业监督工作。适当采取县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交叉担任各企业外部监事参与企业监督管理。    

(三)加强外部监督。由县审计局负责定期对企业的财务运行、经营管理、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企业负责人履职情况等审计监督;在县国资金融局设立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所管辖公司的财务运行、经营管理、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计监督工作。逐步推行财务总监委派制,由县国资金融局聘用财会、审计等方面的高级专业人才,委派至县属国有企业任职财务总监,接受县国资金融局的管理和指导,直接对县国资金融局负责。    

(四)加强高管选拔任用管理。鼓励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中优秀人员到国企担任高管;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优秀职业经理人到国企担任高管;在企业内部推荐选拔部分优秀员工担任高管。董事长、总经理由县委组织部或县国资金融局党委提名推荐,报县委县政府审定后由县国资金融局党委任命;其余高管人员由县国资金融局党委组织选聘、考察、任命。    

三、进一步完善薪酬考核机制    

(一)高管薪酬。    

高管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包括当年绩效和任期激励)两部分组成,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与企业绩效挂钩。    

1.基本年薪。基本薪酬是维持国企高管基本生活的基础,合理的基本薪酬有利于国企留住优秀管理人才,原则上企业主要负责人基本年薪与党政同级别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基本薪酬相当。    

2.绩效年薪。绩效年薪与企业效益考核挂钩,原则上当年绩效不低于50%(三年为一个考核周期)。    

3.严控高管职务消费。对企业负责人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以及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业务支出费用进行严格控制,并将职务消费纳入企业年度目标考核。    

(二)职工薪酬。对普通职工实行基薪加绩效工资的考核办法,建立职工薪酬预算总额控制机制。绩效考核由各企业自行制定考核办法,由企业进行内部考核。职工薪酬总额每年可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进行适当调整,并与企业效益挂钩可升可降,每年调整幅度由县国资金融局考核后确定。    

(三)强化考核。每个企业每年都实行百分制考核并与绩效挂钩。企业考核标准根据不同企业、不同行业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确保考核公开、公平、公正。    

四、进一步加强国企党的建设    

企业党建工作在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促进企业科学发展、保持企业和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来各项方针政策,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第十一届第三次、四次全会、市委四届第十一次、十二次全会、县委十三届第十二次全会精神。    

(一)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努力提升干部履职能力。加强对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党性教育、宗旨教育、警示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引导他们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性修养,从思想深处拧紧螺丝。突出监督重点,强化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严格日常管理,整合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引导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迎难而上、开拓进取,带领广大干部职工开创企业发展新局面。    

(二)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坚定企业改革发展信念。县属国有企业改革,企业员工面临企业转型可能有抵触情绪,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是关键,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细致地做好企业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把他们的思想统一到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上来,积极带领广大员工齐心协力,坚定解困信念,把消极因素变为积极因素,确保企业和谐稳定,从而促进企业改革发展。    

(三)发挥好党组织两个作用,全力助推企业解困发展。当前,企业面临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时刻,更需要抓好“两个作用”的发挥:一是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县有关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部署,积极承担企业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自觉服从和维护国家利益;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保证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二是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员要带头执行和维护企业党组织的决议,在工作中要起到先锋模范作用,用行动引导和影响身边的员工,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使他们能爱岗敬业,努力把工作做好,助推企业解困发展。为抓好党建工作,分别在仁寿发展集团、鑫龙水务公司建立党委。    

(四)创新党建工作实践载体,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创新县属国有企业党建机制,以现代管理理论为指导,构建党建工作管理的目标愿景、考核评价、流程控制等体系,事事有标准、有考核、有落实,实现党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将企业文化建设作为融入企业中心的新载体。在开展活动中,党组织要结合工作实际,把握要点,从“生产经营、改革发展、和谐稳定”等方面,把党建工作与企业各项工作紧密融合。    

(五)抓好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经营环境。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既要加强对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内部监督,堵住权力寻租“缺口”,又要强化对国有企业的日常监督,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纪检机构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引导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坚定理想信念,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正确履职行权。建立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与企业考核等挂钩,实行“一案双查”。特别要突出对企业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特别是各级“一把手”的监督,努力构筑企业领导人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五、进一步加强公司经营范围拓展    

一是盘活国企现有存量土地资源,梳理县属各国有企业现有存量土地,制定土地盘活方案。二是配置优质资源,实现多元化经营。通过公开拍卖的形式,将县域内石灰石、石英砂、粘土等非煤矿山竞拍注入县属国有公司,实现县属国有企业的多元化经营,提高国有企业经营性现金流。三是结合县域资源情况,进一步拓展金融、旅游、康养等业务板块,增大公司经营性收入。四是发展辅业,助推主业发展。县属各国有企业在发展好主业的同时,抢抓时机适时发展其他业务,以辅业经营收益,助推主业发展。    

六、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监管    

构建“到位的党组织、规范的股东会、健康的董事会、负责任的经营层、有效的监事会”的“五位一体”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完善“法人治理、业务治理、风险治理”三大治理体系,持续增强“重大决策、经营管理、监督检查、尽职尽责”四大治理能力。强化公司内部“资源管控、资本管控、风险管控、财务管控和组织管控”五大管控,对各公司实施分类管理、分类定责、分类考核,建立高效的运营机制、快速的市场响应机制、联动的协同机制、有效的激励机制和严格的监督约束机制,积极打造“制度管人、流程管事”的现代流程企业,以强化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和监管,防范企业经营风险。    

 

仁寿县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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