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即时比分

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补偿耕地等别级年产值标准的通知
2015-02-03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008570032/2015-000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5-02-03
 发布机构  仁寿县人民政府      
 公开程序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眉山市征地补偿耕等别及年产值标准》已经市政府审查确认,按照《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补偿耕等别及年产值标准的通知》(眉府函〔2014〕142号)规定,我县所有乡镇征地补偿耕地为14个等别,年产值标准为2040元/亩,作为征收耕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年产值。新标准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仁寿县人民政府 

2015年1月30日 

  
关闭窗口